「異性戀霸權」是什麼?

游美惠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

◎先搞清楚「霸權」不是「霸氣」

從2011年「真愛聯盟事件[1]」到後來為反對多元成家推動立法的「守護家庭聯盟[2]」,我們常聽到投入相關活動的積極份子狀似無辜地喊冤說,他們不是「異性戀霸權」(heterosexual hegemony),他們只是想溫和地訴求,想要「擁護傳統家庭價值」,希望「救救下一代」,他們宣稱自己不是「霸權」(的擁護者),但問題是:「霸權」如果是一個體系,任何生活在體系之中的個人可以否認它的存在嗎?可以免於受其影響嗎?常常在許多對話交鋒的場合,因為不理解這個理論概念,一再地「望文生義」自作詮釋,說自己不「霸」,殊不知「霸權」跟態度是否霸氣根本無關,這些積極擁護傳統價值的人以訛傳訛,混淆社會大眾之視聽,真是令人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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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護家盟的世界中,家庭只能是一男一女跟小孩】 

資料來源:www.thinkingtaiwan.com/sites/default/files/o_upload/cef7f88038c49c48bd1bff431b03e82e.jpg

一位幼兒心理發展專家曾經在一個性別平等教育主題的學術研討會上公開出示一幅圖像,指出「你(同性戀者)出櫃,我(指異性戀者或反對同性戀者)入櫃」,表面上看起來,這「一出一入」似乎很相似;但是只要我們檢視社會中「異性戀霸權」的現象實況,就可以說明這種說法是完全站不住腳的。同性戀者在「異性戀霸權」的社會之中要冒著被歧視的風險「出櫃」,是大部分的異性戀者很難體會到的感受,「異性戀霸權」的社會讓異性戀不用努力爭取就能享有許多好處與「特權」(privilege),對外表明性身份之後所引發的影響,對於異性戀者與非異性戀者大大不同,如何可以等同視之呢?

所以,我想把「異性戀霸權」這個概念講清楚,真得很重要啊!

什麼叫做「霸權」呢?

什麼叫做「霸權」呢?用通俗的話來說,就是一方沒有逼迫另一方做,另一方就自動會去做,就是一種霸權!例如,我們常常會說臺灣就是在美國的文化霸權之下,因為美國政府沒有規定我們要學習美式英文,但是臺灣人還是一直要學美式英文;在臺灣內部也是一樣,譬如居住在高雄和屏東的人可能不知道彼此的地方發生了什麼事,可是大家透過大眾傳播媒體的新聞報導卻都知道臺北市發生什麼事,臺北市長今天又出席了什麼活動,這也是一種「臺北霸權」的展現。另外還有一種我們相當熟悉的「核心家庭霸權」,就是我們每個人心裡都有一個「家庭劇本」,認為「家庭」就是有爸媽、兄弟姊妹等成員。但是真實的世界裡,有很多人不是生活在核心家庭裡(例如單親、大家庭、同志伴侶或是單身等多種可能)。但核心家庭的霸權,透過教科書、大眾傳播媒體與日常生活常民言說的傳布,可能造成不是活在核心家庭中的人一直覺得自己的「家庭不完整」以及「生命是有所缺憾的」。

我們現在要探討的「異性戀霸權」,就跟上述的種種「霸權」一樣,讓非異性戀者一直覺得自己「跟別人不一樣」,甚至是「不正常」,以致於不敢公開自己的性身份,只能躲在「櫃子」之中無法現身(come out)。當一個人沒「出櫃」,我們就預設他/她是個異性戀者;我們預設男人與女人會有親密關係、然後建立家庭,認為這是很理所當然的事情,結果社會傳統、經濟安排與法律結構,都把異性伴侶當作唯一且極為重要的社會單位。所以我們可以說,是社會上的「異性戀霸權」讓LGBT[3]等性少數者面臨「出櫃」的種種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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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兩性之外,社會還有LGBT不同的性別】 

資料來源:fc02.deviantart.net/fs70/i/2012/153/4/7/lgbt_by_keitilen-d522myo.jpg

馬克思主義者葛蘭西(Antonio Gramsci, 1891-1937)在他的《獄中書簡》(Prison Letters)一書中,提出了「霸權」這個概念來解釋統治階級維持權力主宰的方式;他主張統治階級不是透過經濟權威的直接表達,而是積極發揮其知識、道德和意識型態的影響,讓大部分的人被說服,接受其作為統治階級,取得經濟與文化上的正當性。統治階級若要確保與維持霸權地位,就必須把制度、觀念和相關社會實踐和社會裡盛行的「常識」心靈狀態加以接合,讓人們自然而然接受「霸權」為事物的「自然」秩序。所以「霸權」是深刻編織在日常生活紋理當中的,透過教育和宣傳,它不只是會使人們把許多主流文化的假定、信仰和態度視為理所當然,它也同時超越於所謂的政治經濟體制(如國家或市場)之外,在常民生活中形成微妙且無所不包的力量。運用這樣的概念來思考性取向的問題,可以讓我們對於性別壓迫有更深刻的理解。

無所不在的「異性戀霸權」

對於同志議題與同志運動有獨到見解與清晰論證的女性主義哲學家Cheshire Calhoun曾經指出:社會小心的教導著小孩、特別是青春期男女,讓她們準備好進入異性戀的互動方式。社會教的是異性戀的性教育,給予他們許多如何吸引異性的忠告,教他們異性戀的行為規範,也教他們在適當的場合裡(例如舞會與約會的儀式)表現慾望。而這種教育過程就一再地鞏固著「異性戀霸權」。

我們的社會習慣、規範與制度都依著異性戀結構的需求來設計,製造出身體與文化上的兩種性別—陽剛的男人與陰柔的女人—然後慾望才能被異性戀化。男女有別的行為規範、男女有別的交往模式、性別分工以及其他種種,將被畫分成不同身體性別的個人。加工製造為不同文化性別的個人。……社會小心的教導著小孩、特別是青春期男女,讓她們準備好進入異性戀的互動方式。社會教的是異性戀的性教育,給予他們許多如何吸引異性的忠告,教他們異性戀的行為規範,也教他們在適當的場合裡(例如舞會與約會的儀式)表現慾望。成年人的異性戀更是進一步透過情色與色情、異性戀化的笑話、異性戀化的服裝、羅曼史小說等等來支持。異性戀社會認為:男人與女人會有親密關係、然後建立家庭,是很理所當然的。結果社會傳統、經濟安排與法律結構,都把異性伴侶當作唯一且極為重要的社會單位[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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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在廁所的圖案,都是男生女生牽手,而沒有男男女女牽手】 

資料來源:socialpopblog.files.wordpress.com/2013/05/bathroom-icons-love1.png?w=290

所以,在台灣的校園之中我們可以看到許多教育工作者常常把異性戀關係當作是唯一的模式來進行親密關係相關主題的教學;許多學校的輔導室(或學生輔導中心)會對學生進行意見調查以瞭解學生想聽什麼主題的演講,結果常常都是想聽「兩性交往」相關主題的人數最多,而想聽「同性戀」議題的學生人數很少,學校依多數決的原則就安排講者來談男女兩性關係相關主題,在這樣的行事邏輯之下,同性戀甚至是多元性別的主題常常很難出現在學校教育的內涵之中。

另外,陳昭如[5]曾以婚姻為例仔細剖析父權機制與異性戀霸權的運作,她指出近年來的法律改革雖然削弱了婚姻之中女性所受到的壓迫;但是婚姻持續的是異性戀者獨享的特權,讓婚姻仍然一直是一個性別不平等的制度,同志做為婚姻的「不適格者」與「破壞者」,永遠享受不到國家福利給已婚者的「補貼」等種種好處,這是不容忽視的不平等啊!所以,我們可以說「男生女生配」的遊戲不只是孩童常玩的一種遊戲,它存在於日常生活的互動模式,以及攸關資源分配的現實政策與法令制訂之中。

「守護家庭聯盟」在其網站上公開發文指出;「同性戀者不是我們的敵人,若站在他們的角度想一想,當被別人用歧視的眼光及不尊重的態度對待時,同性戀者心裏有許多的傷害及憤怒,我們要反對的是『法案』,也反對在背後推動這個運動的勢力及團體(底下簡稱同運團體,同運團體和同性戀者不一樣,同運團體裏的人不一定是同性戀者),我們反對的是沒有全國共識的法案可能會引起的社會混亂及國本動搖,婚姻及家庭制度關係到全國每一個人及下一代的未來…[6]。」這就是一種「異性戀霸權」的展現,當他們指出「沒有全國共識的法案可能會引起的社會混亂及國本動搖」而積極連署與發起群眾運動反對同性婚姻相關立法的推動,事實上就是在鞏固「異性戀霸權」!當他們夸夸其言指出同志應受尊重及基本權益保障,卻積極捍衛「一男一女婚姻之法律定義不應更動」,這樣前後矛盾的訴求與行為,事實上就讓我們發現「異性戀霸權」的無所不在及其頑強運作。

改變的開始:用不同的方式參與社會體系

理論上來說,「霸權」經常處於某種不穩定和脆弱的狀態,不過在許多文化傳統的深層結構當中,「霸權」基本上仍然持續以某種可見的形式恆久存在,「霸權」也經常在政治經濟的面向之外,如家庭、媒體與教育等分析範疇,形構其主導性的框架(framing)作用[7]。但是,誠如文化研究學者Chris Barker所言:「文化是一意義衝突與鬥爭的領域。霸權並非一個靜態的實體,而是由一連串不斷改變的論述與實踐所構成,同時這些論述與實踐不斷地受到社會權力所局限。因為霸權必須被不斷地重製與重新贏得,所以它也開展了挑戰霸權的可能性[8]」。所以我們必須將霸權視為僅是一暫時的穩定狀態,而非固定且永久的具有支配與宰制效果;同時,我們更要積極鬆動或拆解那些讓優勢社會團體的世界觀與權力得以維繫的霸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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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異性戀霸權無所不在,但是個人仍可能拆除這個違建】 

美國社會學家Allan Johnson在其著作《性別打結》一書之中指出:「我們躺在某張床上,不表示床是我們製造的,如果我們還有更好的選擇,我們甚至不會想睡在這張床上」。他用這個例子來說明「參與社會體系」、「迎合且認同這個體系,想要它永存」、「非常有意識地創造體系」,這三者是不同的事情,不能將之混為一談。造就出性別不平等的「父權」和「異性戀霸權」都是一種社會體系,個人參與其中似乎沒有選擇;但是Allan Johnson極力主張,個人作為一個行動者,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參與體系,甚至改變結構。所以,父權體制和異性戀霸權能否改變,其實也關乎參與在其中的個人與團體,是否願意「起而行」做出不一樣的決定,採取不同的行動,拆解體系的配置安排。

延伸閱讀

Allan G. Johnson原著,(1997),成令方、王秀雲、游美惠、邱大昕、吳嘉苓譯,(2008)。《性別打結:拆解父權的承傳》(Gender knot: Unraveling our patriarchal legacy)。台北:群學。

游美惠,(2014)。《性別教育小詞庫》。台北:巨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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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起事件之始末相關說明可以參見王儷靜(2013)〈「珍愛大解密:真愛聯盟訴訟案始末說明座談會」紀實〉。《婦研縱橫》,98:104-117。另外,也可以參看「臺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網站」之「倡議發聲」項目中的資料,查詢網址:http://www.tgeea.org.tw/voice_content.php?id=52&page=1&category_year=

[2]查詢網址:https://taiwanfamily.com/

[3]我們在談多元性別的概念時,提到性身份的多樣性,常會以LGBT來指稱之。L指的是女同志(Lesbian),G指的是男同志(Gay),B指的是雙性戀者(Bisexual),T指的是跨性別者(Transgender)

[4]Cheshire Calhoun原著。張娟芬譯(1997)。《同女出走》。台北:女書文化。

[5]陳昭如(2010)。〈婚姻作為異性戀父權與特權〉。《女學學誌:婦女與性別研究》,27:113-199。

[6]查詢網址:https://taiwanfamily.com/相關文章與資源/尊重同志,反對同運。

[7]廖炳惠(2003)。《關鍵詞200:文學與批評研究的通用辭彙編》。台北:麥田。

[8]許夢芸譯(2007:109)。Chris Barker著。許夢芸譯。《文化研究智典》。台北:韋伯文化。

 

在〈「異性戀霸權」是什麼?〉中有 14 則留言

  1. > 連在廁所的圖案,都是男生女生牽手,而沒有男男女女牽手

    我是香港人,在香港似乎沒見過這種圖案,香港那些男女都是分開的,有時中間還有條直線隔開。

    一男一女牽著手去廁所,難道是去同一格﹖不是有點怪麼﹖ 😛

    1. 你忘記有不分性別的廁所了
      或是純粹只是要標示”廁所在這”

  2. 民主是普世價值, 英國可沒有因此罷黜王權; 白雪公主小王子等童話故事都在貴族王室打轉, 西方社會也沒有因為”腐敗邪惡的封建思想”封殺之. 作者的霸權說若認真起來, 可以媲美中國經典的文化大革命.

    1. 這位訪客,請問你使用概念的時候有定義過嗎?請問你有爬梳過英國王權起落與歐陸童話故事的歷史脈絡嗎?請問你真的了解文革嗎?
      請不要拋出一大堆未經定義與限縮的大概念,妄想它們可以像雨傘一樣掩飾你論證的跳躍與謬誤。

    1. 代表這篇被看得起 XD

  3. 如果談霸權,學術研究會不會成為一種剝奪人思考的霸權?

    談認同好了,多元是個主流,但是我的思考如果不坐落在這個主流,是否這是個多元霸權?

    談選舉認同,多數人座落在可變光譜中,在淺色系中遊蕩,有些人自認淺綠,有些人自認淺藍,有些人乾脆稱自己是中間選民。

    如果認同這種事情是可以游移的,那麼性別必然可以。然而我自己卻以為,不參與政治選舉貨活動的才有資格稱自己是中間選民。

    認同本質,我認為應該是正面選項回答,而不應該有二元選項當可變空間!

    如同左撇子與右撇子一樣,如果你先天是左撇子,未經矯正,那麼當人們問你,你的慣用手為何,你不會用否定語句去談論,用右手寫字是令人作嘔的行為。

    對我來說,一個中間選民,是不會對政治產生興趣,那是因為他看透政治本質,了解運作模式,自然而然不會去參與!

    性別認同,我也是這樣看待,那些游移者,自稱雙性戀,同性戀是否先天,科學報導沒有確切證據,至於後天學習,途徑為何,是個體經驗差距。

    然而,如果一個經商失敗的人,突然改頭面貌去搶劫銀行,有人會認同嗎?

    有些人是走在邊緣的,譬如厭女或厭男,他們在另一個性別尋找愛情失敗,突然轉向變成同性戀者,或許這是他們的選擇,然而我們是否該像上述談到的一樣,接受他的認同轉變?

    很多時候,這只是自欺欺人,或許你感到滿足,在多元選項的霸權下,要人認同,你們認為可以爭取到認知上的接受嗎?

    正因為性別認同在科學上的不確定性,所以我根本不認同這種具有二元選擇的認同!你是否是左撇子,太陽是否從東方升起,這些都不是用否定語句方式去找認同的,而是個絕對事實!

    如果你上維基查詢無性戀,可以發現定義中還包含自慰與為了生育小孩進行的性行為,我個人都認為這偏頗了!你要我接受多元性別霸權下的思想,太超過了!我只會說這不叫無性戀,這是異性戀,只是寡慾而已!

    這些多元定義模糊到不科學的程度!按照這種思維,很多女性都可以納入雙向傾向!而那些潛在心理健康有問題的人,多元成為逃避自身問題的避風港!

    我的意思並不是同性傾向有什麼錯的,而是更加具體的,不模糊的定義是必要的!如果對性感到噁心,是無性傾向的症狀,我只會當他是病態表現!

    你要我認同不喜歡吃青菜的小孩,我怎麼可能接受?一般家長的處理,一定是黑白手段並用,循序漸進原則讓小孩嘗試改變!

    你們要明白,喜歡與不喜歡是很容易切換的,那不代表傾向!如果你天生喜歡吃肉,你不會用否定語句去認同喜歡這件事!

    這是我一直強調的一點!關於性認同,這些主流研究本身就有問題,而我們被迫在這個霸權下,必須接受與認同,實在荒謬!

    1. 所謂「中間」並不代表對政治不感興趣的政治冷漠,若不關心政治或參與政治活動只是拋棄一個人身為公民的參政權部分內容而已,難認和所謂中間選民有什麼實質關聯性,中間選民難道不是不問政治色彩、意識形態,而關心的是政策以及該候選人對人民社會生活的直接影響力,並以此作爲投下選票的判斷(若連選舉權都不行使的話根本就不是選民)。

    2. 多元的意義即是,即使是您這樣的反多元觀點仍然能被容納,人們無須因為霸權對思想及日常行為的宰制而被迫認為自己不正常;反觀霸權的型態,無論是父權或是異性戀,這些都是在體制上實現且不斷被正當化的對相對群體的壓迫。例如民法1059條規定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然而從父姓仍佔98%,這是自由選擇的結果嗎?難道不是父權體制慣習的延續,人們以從父姓為正常,只是父權的霸權型態被正當化、在法律「形式平等」的包裝下延續其宰制地位而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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