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上積極公民之路

李錦旭 /屏東教育大學社會發展學系

 緣起

2008年11月12日屏東教育大學社會發展學系舉辦了「第四屆社會理論與教育研究學術研討會」,主題是教育社會學新的切入點,當時我發表了〈積極公民如何可能?使教育社會學動起來〉[1]一文,從此正式開始我的「積極公民」研究的旅程。

有朋友開我玩笑說:「為什麼不研究積極公民如何不可能?」還有學生同樣開玩笑地說:「人為什麼要積極?消極一點日子不是比較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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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積極會不快樂嗎?懶惰是否更快樂?】

是啊,《勞工搖籃曲》裡有一首歌〈懶惰的快樂〉就是這樣唱的:

「懶惰的人會活得比較長,勤勞的人通常太過緊張。壓力太大就讓它去吧,所有規定都與我無關。話說勤勞是一種美德,我覺得懶惰才是一種道德,…。

懶惰的人會比較快樂,積極的人每天睡覺都不夠,……有人吃太飽有人在挨餓,勤勞不一定都有好的結果,……喔喔喔,人要及時行樂,喔喔喔,別對自己刻薄。

懶惰的人會感覺年輕,勤勞的人通常太過宿命。絕不熬夜也絕不加班,成功失敗是你兜的代誌。……你若勤勞讓別人快樂,我選懶惰讓自己快活。

懶惰的人真的比較快樂,積極的人每天算計算破頭。……有人想太多愈想愈難過,勤勞是一種疲勞的感受。」

回首我的積極公民來時路

朋友的玩笑和勤勞懶惰歌,其實是很有意義的問題,激勵我更有動力去追問何謂「積極公民」。本文將利用個人近年來有關積極公民的研究、教學與社會實踐的成果,來說明個人如何走上積極公民的道路。

到目前為止,我們師生所探討的內容,涉及了積極公民的理念、小學教師積極公民性格調查、小學課本積極公民內容分析、小學教師如何進行積極公民教學、小學生積極公民性格的家庭根源、社區積極公民如何養成、偏鄉社團的可能性和限制、社區大學如何結合社區教育與社區營造,以及學習型城鄉的建構等主題。如此,希望能夠從微觀到宏觀層面來探討培養積極公民的各種內外在條件。

 我在許多應邀演講中,探討過積極公民的培養問題,以下是我歸納比較出台、西的幾點理由,雖不夠全面但還是可以幫助了解:

1.國際經濟景氣低迷,各國希望提高競爭力:這是西方先進國家的經驗,台灣也有類似的現象。

2.正式政治參與(如:選舉活動和政黨黨員人數)不斷低落:這是西方先進國家的經驗,台灣未必。

3.人民對公共決策過程的不信任:這是西方先進國家的經驗,台灣也有類似現象。

4.人與人之間的猜忌增加:這是西方先進國家的經驗,台灣,除了國家認同以外,好像沒那麼嚴重。

5.國家認同的分歧:這在台灣特別明顯,需要公民共同來決定。

6.民間充滿無力感:這是西方先進國家的經驗,台灣也有類似現象。

7.對台灣文化的反思:做個現代公民,還是有必要強調。

8.公民教育運動界的推動:這是西方先進國家的經驗,台灣有嗎?

9.台灣公民教科書「知」得多、「行」得少,其教學結果呈現類似情形。與西方先進國家相比,在「行」的方面,台灣頗有落差。為什麼會這樣?

10.積極公民的養成,該從何時開始?外國的經驗說兒童時期就該開始了,而台灣的學者、教師和家長則還有人在質疑孩子那麼小談什麼「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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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公民參與,進入到各個社區角落】

從世界比較的角度再縮小一點,到個人所處的組織來看,本系在2006年從原來的「社會科教育學系」(負責培養小學「社會」教師)轉型成為「社會發展學系」,課程慢慢收斂、聚焦成三大學群:區域研究、社會議題、公民社會。與最近中國所謂「七不講」(七個不要講)相比,不禁令人莞爾一笑,因為中國要求其人民不要講:普世價值、新聞自由、公民社會、公民權利、中國共產黨的歷史錯誤、權貴資產階級、司法獨立。其中有不少卻是本系想要去強調的。

再縮小一點來看,早從2002年開始,我和故鄉台南市安南區(古稱「台江」)的鄉親們,就因為抗議國立台灣歷史博物館擬遷建他處,因此努力成立「台江文化促進會」,立下將安南區建設成「文化沃土、生態淨地、溫馨城市」的願景,從「社區營造、鄉土教育、政策遊說」三項策略入手,這是我個人「積極公民」志向的重要啟蒙。卸任四年理事長職務後,以會員好友吳茂成為主的鄉親們,繼續利用台南市社區大學台江分校,擎起「大廟興學」的大旗,「發展學習、發展生命、發展社區」口號響徹全台,作為教育學徒的我,本來即對社區大學有些參與,故鄉有事,當然義不容辭,跟著潦落去(台語),至今方興未艾。

在以上大我、中我和小我的內外夾攻下,我在本校舞台,承辦了有關公民社會、積極公民的系列演講和研討會等學術活動,並擔任本校首兩屆的公民社會教師專業社群召集人,與研究生、教師一起進行有關「積極公民」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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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台江國家公園,也是在大廟興學的理念下而成功爭取的】

人,可以是土地上最令人感動、最美麗的風景

學生前景方面,目前有不少大學生畢業後的志向是考公職,可是社會上卻對公務員頗多怨言,認為公務員任事被動、消極。而我卻一方面鼓勵學生往第三部門發展,「做善事又可以賺錢」,另一方面也鼓勵學生畢業後做個積極的公務員,「不要做自己所批評的那種公務員」,好好為社會做點事。

2008年10月28日中午,屏東縣曹啟鴻縣長在縣長公館宴請本系全體教師,主要目的是希望本系能夠「認養」、「幫助」貧困的滿州鄉。後來部分教師花了一天時間到離本校約95公里的滿州鄉實地了解。最後事情雖然沒有談成,但對我個人卻有著很大的衝擊。我觀察到,在這個案例裡,實際上存在著一系列嚴肅的學術問題:「研究」與「介入」之間,該如何拿捏?如何切入?所需人力如何?等等。這也是困擾著許多研究者的老問題。

或許是因為對曹縣長的這份虧欠感吧,在前任縣長任內即開始協助縣政的我,後來只要是來自屏東縣政府的邀請,我都會儘可能接受,因而先後擔任了屏東縣的社區大學、社區營造和終身學習推動委員。連續幾年主持「東港溪流域學習型城鄉的建構」的教育部專案,去年(2012)更不計代價協助萬年溪保育與民眾參與的工作

因為,我相信弱勢地區/弱勢者更需要培力社會力、養成積極公民的性格和能力。人,可以是土地上最令人感動、最美麗的風景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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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公民的參與,考驗著學者在研究與社會介入之間的拿捏】

公民可以分成三類:個體公民(individual citizenship)、批判公民(critical citizenship)和積極公民(active citizenship)。積極公民對政府和市場的態度是既合作又監督。公民社會需要由更多積極公民來組成,才會生動活潑。積極公民及其所組成的公民社會,才是社會力的憑藉,也才能防止政府公權力的濫權和經濟力的唯利是圖。

一般人比較不擅長於思考結構性問題和集會結社,也比較不喜歡多管「閒事」。近年來隨著經濟不景氣,工作競爭更激烈,再加上選舉攻防等因素,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感,受到嚴重的挑戰。面對這些文化、經濟和政治等的不利條件,我認為有必要加強青年學子對於公民社會的認識,並透過社會參與式學習,來深化學生們對於公民社會具體運作過程的體驗,學會如何運用公民社會來解決公共議題和個人煩惱。

回想起來,整體而言,早年我對「社會結構」比較感興趣,後來則更熱衷於「社會行動」;換言之,早年看到的主要是制度環境的結構問題,後來則發現個人和集體的主體行動,才是改變命運的鑰匙!

搞「積極公民」、「公民社會」,有飯吃嗎?

這是當老師的我,長記心裡的話。

我認為,相較於政府(公務員)和市場(私人企業)而言,第三部門(公民社會)是一個可以兼顧理想與現實的領域。如果說政府是政治力的象徵、企業代表經濟力,那麼公民社會就是社會力的泉源。愈是理想的社會,公民社會愈蓬勃發達。為什麼?

歷來思考公民社會(civil society)的取向可歸納成三種:把它看成是社團生活(associational life)、良善社會(good society)或公共領域(public sphere)。每個人對這三種取向,容或有所偏愛,但追求這三者的相輔相成,也成為某些人努力的志業。

公民社會的第1、3種取向的定義,與社會組織密切相關,是可以就業的地方。社團生活方面,具體組織包括:非營利組織(NPO)、非政府組織(NGO)、草根協會(grassroots association)、社會運動(social movement)、社會型企業(social enterprise)和全球公民社會(global civil society)等。公共領域方面,具體組織則包括:報紙、電視、雜誌、網路……,根據李丁讚的定義,它還包括村里民大會、議會…等,都是可發揮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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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衛生棉教我的事,是最佳的社會企業範例】

http://tedxtaipei.com/2013/03/how-i-started-a-sanitary-napkin-revolution/

作為第三部門,公民社會的素養和能力,也有利於其他兩大領域(包括政府和市場)的就業。如何讓政府和市場具有公民社會的精神,也是公民社會工作者努力的重點之一。

最後,我在自己臉書上貼著幾句話勉勵自己,也算是早已年過半百的人生體會,送給年輕朋友們參考:

-詛咒黑暗,不會就天亮,點亮蠟燭才會。

-做個問題解決者,而不只是做個問題澄清者或批判者。

-糧食在行道之中,工作藏在興趣裡。

-做好眼前的事,才能談未來;踏實地過每一天,才會有幸福滿足感。


[1]李錦旭(2010)。積極公民如何可能?:使教育社會學動起來。載於劉育忠(主編),當代教育論述的踰越(頁197-233)。台北市:巨流。

在〈走上積極公民之路〉中有 3 則留言

  1. 老師您好:
    看了老師的文章,深感敬佩及同意。的確一個法治社會,需要積極公民的參與,才會產生良性循環的動能,使社會與政府合作良好。
    不過我有個問題,想請教老師:一位公民在不友善的環境裡,如何成為積極公民?
    按公民與積極公民的定義,公民為個體公民,他可能選擇性地行使公民權益,如投票、遷徙、信仰宗教;積極公民則會積極參與社會事務,如出席大會、發表言論、發展社區等。那麼假設今天有一位公民,小明,他發現不公正的社會現象,但環境不支持他,他能如何做呢?

    進一步解釋:該位公民為一位身心多重障礙者,他智力正常,但肌肉萎縮且失聰。他身處不公正的情況,希望能積極參與、改善現象,卻碰上不友善的環境:
    當他要去郵局時,門口只有階梯,沒有無障礙坡道,他想要按愛心服務鈴,卻發現服務鈴設置在門口旁邊(階梯之上),他無法上去也無法按鈴,只能回家或在門口發呆待援。

    幸好小明堅持住了,他一直在階梯下等等等等到有個善心路人援助,幫他順利進入郵局。
    而他向郵局主管申訴時,是這樣的狀況:
    他說什麼主管聽不懂,主管說什麼他也聽不懂。他比手語主管也看不懂,主管靈機一動,想找手語翻譯來,卻被派遣中心以「非緊急狀況」拒絕。拿來紙筆想要筆談,卻發現小明肌肉萎縮無法寫字。主管搔搔頭,露出無可奈何的表情。這時小明只能回家或耗在那邊。

    幸好小明還是堅持住了,他打電話叫來家人幫忙翻譯。家人很義氣地出現了。
    幾番溝通後,主管當場正面回應:會把問題向上呈報,謝謝再指教。
    小明還不想放棄,家人已經拉著他的袖子,不耐煩要走了。

    我不是小明,但我是聾人。小明的情況是我或多或少經歷過的。
    不知道老師對台南啟聰性侵事件有沒有研究?就我所知,
    當學生受到性侵害,依據他們權利向師長報告的時候,由於師長看不懂手語,也不想花時間了解,整個事件就這樣被壓下來,檯面下越演越烈。
    南聰性侵事件的癥結,用比喻來說:人民無力反抗政府,監督政府的機關卻功能不彰。此時人民如何做一個積極公民呢?
    我斗膽提出一個題目,請老師參考:「身心障礙者在不利的環境中如何落實公民精神?」

    1. 抱歉,我遲回了。謝謝來信,讓我有機會思考更多!
      「一位公民在不友善的環境裡,如何成為積極公民?」
      這是個好問題!但也不容易回答,讓我試著說看看。
      原則上,想改變不友善的環境,需要集體的力量,
      但,集體力量的誕生,卻往往是少數積極公民所引發的。
      不友善的環境,可能是激勵積極公民產生的因緣所在;不過,惡劣的環境,也可能會消磨掉人的積極性。
      然而,同樣面對不好的環境,為什麼有的人會成為積極公民、有的人卻不會?這裡面有著複雜的因果關係在,例如:個人的成長背景、師長親朋的陪伴、環境的惡劣程度……需要進一步去釐清。
      李錦旭2013.6.18

  2. 一個不值的付出的國家制度
    談改變太難
    只有中華民國的制度自己主動來改變才有可能
    放棄中華民國的剝奪 我早已經看出來沒有救
    中華民國不可能實行平等的國家社會福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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