蕃仔、外勞與阿兜仔:種族主義的社會學

藍佩嘉 /台灣大學社會系

我上課的時候會問學生以下問題:「請問歐巴馬的種族是? (1) 黑人/非裔美人,(2) 白人,(3) 印尼人。」大多數的同學露出「老師,這問題太簡單了吧」的表情,回答當然是(1),少數反骨同學懷著「其中必有詐」的揣測說是(2)。曾經有一位很兩光的同學說是(3),誤以為歐巴馬在印尼出生。偶爾,有人舉手問:「可以有一個混血(mixed)的選項嗎?」

滑動1

【請問歐巴馬的種族是?】

沒錯,歐巴馬是黑白混血,爸爸來自肯亞,媽媽是美國白人。那麼,為什麼人們,包括媒體,都理所當然地將他分類為黑人?這個謎題揭露了:種族不是客觀、本質性的生物分類,而是歷史建構的、簡化的社會分類。

◎歐巴馬被「種族化」了

讓我來解釋一下,為什麼歐巴馬被「社會建構」為黑人:首先,因為我們習於從父親來界定子女的族群身分,反映出父系優先的親族秩序以及家庭內的性別權力。那麼,如果歐巴馬的父母倒過來,變成白人爸爸、黑人媽媽的組合,他是不是就會被界定為白人呢?我想也不會,原因在於黑白的種族分類不是平行的類別,而是階層的高低。美國在黑奴時代曾用「一滴血政策」(one-drop rule)來界定人們的種族,只要你的基因庫裡有非白人的血統,你就不能被認定為白人。由於當時有許多白人領主與黑人女傭生下的孩子,他們不會依父系原則被認定為白人,而是按照一滴血政策被歸類為有色人種。越強勢的族群,越有權力來畫定與捍衛界線,以保障特權與資源的佔有。

最後,膚色等外形差異其實是連續分佈的光譜(比方說,黑中帶白、白中帶黑),然而,社會建構的種族分類是互斥、甚至二分的類別(非黑即白),其間的界線不容踰越或混淆。來自牙買加的文化理論大師Stuart Hall曾經說過:「我在英國變成了黑人」。他的母國有著複雜的殖民與移民的歷史,當地人們會依據膚色的樣態、血統的混雜分成十多種細緻的分類,到了英國留學後,人們卻只喊他「你,黑人!」,從此烙上被歧視的他者身分。

「種族」(race)作為一個名詞,產生的「社會誤認」效果是,讓人們以為種族分類是一種客觀的存在:既然被視為「自然」的事實,那就不可改變、無庸置疑,也強化人們對越界通婚或混種後代的恐懼。當今的社會學界轉而使用「種族化」 (racialization)的概念,藉由動名詞來強調種族區分其實是一個社會建構的歷史過程。更確切地說,種族化的過程標舉(mark)出某一族群在生物或文化上的與眾不同,這樣的族群差異被本質化、自然化,不僅忽略了該群體內部的異質性,也放大了該群體與其他群體之間的界線鴻溝。

 ◎種族主義是什麼?

2012年2月,美國佛羅里達州有個17歲的黑人孩子Trayvon Martin,穿著一件戴帽T(hoodie),跟父親到一個有保全管理的社區去找朋友。嘴饞的他繞去超商買果汁糖,遇到了George Zimmerman,一個西班牙裔的白人,也是該社區的守望相助隊員。Zimmerman看見這個把手放在口袋裡的黑人孩子,衍生猜疑與恐懼—這個外來者闖入我們社區幹什麼?口袋裡藏的是槍還是毒品?他以「正當防衛」之名開槍殺了這個孩子,斑斑的血跡滴在口袋裡屋鮮豔的果汁糖上。2013年7月佛羅里達法庭宣判,缺乏種族多元性的陪審團判定Zimmerman無罪開釋,在全美各地引起譁然與抗議。歐巴馬總統在事件發生後語帶哽咽地說:「Trayvon Martin could have been my son(如果我有兒子,也可能發生類似的遭遇)」。

滑動2

【被白人槍殺的Trayvon Martin,是種族主義觀念的受害者】

以上的故事,跟另外一個概念「種族主義」有關,這個觀念滲透在日常生活中,時時刻刻影響我們如何認知他人以及進行人際互動,例如那個白人Zimmerman認定黑人「一定是那個樣子」,所以他必須「正當防衛」。

所謂「種族主義」,是指伴隨著前面說到的「種族化」過程中, 弱勢的群體,不僅被看成共享自然本質的集體,也被再現為必然劣等,相對於優勢群體有著不可消弭、無法共存的差異。這個概念要強調的是,種族歧視不單純是個人的偏見(只是壞心眼的少數人),而是建制化、系統性的社會關係(多數人有意識或無心地參與其中)。這樣的結構體制,透過文化與知識的生產、國家政策與社會制度的訂定,持續再製、強化種族的階層分類,影響到不同人群在機會與資源上的不平等分配。

我們在日常互動中,往往對「他群」(與我們不同的人)抱持種族化的刻板印象。「種族貌相」(racial profiling)這個概念指的便是人們會用簡化資訊來假定某個種族的特性,執法者便依此對此群體提高警覺或加強調查。統計發現,美國的黑人男性被警察無故攔下的機率遠高於其他族裔;在反恐的氛圍中,中東或穆斯林人士在通過機場海關時容易受到盤查或搜身。即便是透過教育與社會流動攀爬上地位階梯的黑人男性,仍無法避免「種族貌相」導致的歧視待遇。例如,2009年7月,哈佛一名黑人男教授Henry Louis Gates要進入自家公寓時,因為鄰居報警「有黑人男性闖入」,竟然遭到逮捕。

◎台灣有種族主義嗎?

行文至此,似乎都是發生在外國的例子,你或許在想:台灣有種族主義嗎?讓我說一個故事給你聽。

湯英伸是在阿里山部落長大的鄒族孩子。他曾經就讀嘉義師專,但無法適應學校的軍訓文化而休學。1986年,時年18歲的他到台北一家洗衣店打工,九天後竟殺害了僱主一家三口。根據週遭同學所述,湯英伸是個純良的山地青年,為什麼他才到都市短短幾天,就變成殺人兇手?因為他受到仲介業者的欺騙與敲詐,雇主強制他每天工作17小時以上,不時羞辱其為「蕃仔」。湯英伸想要辭職,卻被雇主扣留身分證不還,不僅沒領到工資,還要被扣留押金。湯英伸一時情緒失控犯下罪行,雖然社會各界呼籲槍下留人,湯英伸終究成為臺灣最年輕的死刑犯。

滑動5

【台灣的原住民,也是漢人種族主義觀念的受害者】

在我成長的1980年代,原住民仍是一個族群的污名。上電視參加歌唱比賽的高金素梅只說自己是姓金的外省子弟,掩飾淡化了母親的泰雅族背景。原住民的資源分配與社會地位至今已有一定程度的改善,尤其在特定的場域,如歌唱與運動,原住民的表現更甚漢人,雖然這也成為新的種族刻板印象。在「新台灣人」國族認同打造的過程中,原住民被納入「四大族群」的論述中,甚至在象徵的層次上取得代表性位置,比方說,國際參訪的台灣團,多透過原住民服飾與文化來突顯台灣與中國的差異。然而,原住民的核心地位僅僅停留在象徵的層次,甚至流於膚淺展演、錯誤妝飾(註一)。在日常生活中,原住民仍然掙扎面對社會空間與文化權力的邊緣化,並時時對抗隱形的種族歧視。原住民舞者布拉瑞揚在2013年租房子時,房東在電話裡問他:「你是原住民嗎?」,布拉瑞揚歡喜地回答是,對方隨即說「我不租給原住民!」便掛掉電話。

我在進行外勞研究時重讀湯英伸的故事,驚訝地發現他的遭遇與外勞有許多類似之處:被仲介剝削、被雇主控制、被視為野蠻人、扣留護照與押金、不自由的勞工。隨著原住民被納入「新台灣人」的內涵之中,「外勞」與「外籍配偶」成為「新的種族他者」,淪為社會歧視與經濟剝削的主要對象。

◎低劣的種族他者

隨著國際遷移的頻繁與擴大,外國人—政治文化社群的外來者 (outsider)—經常成為種族化的主要目標。然而,並非所有移民都面臨同樣程度或形態的種族化。比方說,主張管制移民的法國右派人士,指的移民通常是膚色深的阿爾及利亞人,而非實際上人數較多的葡萄牙人。這樣的現象呈現出:某些群體被認為具有歷史或文化上的親近性,可以變成「我們」的一部份,而其他群體被標舉出有根本差異,是不可同化的永遠「他者」。

種族同質性相對高的台灣社會,在1990年代初開放東南亞外勞之際,曾引起相當的焦慮與恐慌。當時的勞委會主委趙守博有以下發言:

開放外籍勞工進口,很可能變成變相移民,我們到底能不能容納外來移民?能不能和外來勞工一起生活呢?我想,如果我們調查願不願意在台灣有泰國村、菲律賓村、馬來村,讓這些外國人跟我們分享我們這裡的就業機會和所有的一切,恐怕沒有多少人會同意 (註二)。

        趙主委對接納外勞的保留態度,建立在幾項未明說的假設上:一、東南亞外勞來自落後國家,必然會想要移民享受台灣的先進生活;其二、移民不是勞力與資源的提供者,而是機會與福利的掠奪者;其三,他們沒有辦法被成功整合與同化,將會以隔離的方式居住與生活,衍生種種社會問題。

台灣的社會新聞以及台灣民眾的觀感,特別是引進外勞的初期幾年,充斥了種族歧視的刻版印象。一方面,把外勞母國的經濟弱勢,歸咎於基因、氣候等「不可逆轉」的因素,如有台灣雇主把菲傭的偷竊解釋為因為菲律賓人是「海盜的後裔」,或認為這些國家的低度發展,實源於熱帶地區的人太過懶惰。另一方面,這些國家的經濟弱勢,又被認為是導致其人民在品格與習性上「難以避免」的缺陷,例如,女性移工被污名化為進行「假打工、真賣淫」,會為了逃脫貧窮而出賣肉體。地方新聞也屢屢報導荔枝被偷採、雞禽豬隻遭竊的事件,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遭竊的農民往往指控或暗示外勞為嫌疑犯,認為這麼便宜的東西只有外勞才會偷。

2013年5月發生的菲律賓警衛隊槍擊台灣廣達興漁民事件,不僅引起台灣與菲律賓兩國政府之間的對立與緊張,愛國主義的情緒發酵更挑起了台灣社會種族歧視的神經。菲律賓移工與移民在「悍衛國族尊嚴」的氣氛中遭受魚池之殃,各地傳來一些零星但駭人的歧視事件,如彰化有市場店家發起拒賣菲律賓人運動,張貼「我家的豬肉不給『非人』吃,請不要槍殺我」標語,也有因打工或婚姻來台的菲律賓人在街上被毆打或遭辱罵。

滑動6

【台灣的愛國主義,參雜了嚴重的種族主義歧視】

在這些事件中,我們看到「種族化」的運作邏輯:其一,菲律賓人被概括視為一個同質的群體,把開槍的警衛與買菜的菲傭混為一談;其二,菲律賓人的民族性被本質化為「野蠻的海盜後代」,所以,「非人」的對待之道可以被合理化;最後,基於「低劣的種族他者」的預設,台灣政府與民間因而對菲律賓政府的道歉感到「誠意不足」或「姿態過高」,也反映出台灣在世界體系中不高不低,又身為非常態國家的集體焦慮(註三)。

◎優越的種族他者

回到趙守博的發言,如果將其文字更改為:「如果我們調查願不願意在台灣有荷蘭村、日本村、美國村」,我想,恐怕有許多人會熱情地擁抱這些具有異國風情的村落。台灣的恐外論述指向東南亞社群,但台灣人鮮少對來自日本、歐洲、北美的移民產生類似的焦慮。台灣媒體多將淡膚色的白領移工稱為「外籍人士」,「外勞」的說法僅指涉東南亞藍領移工,彷彿只有前者才具有完整而立體的人格,而後者卻被化約為單向度的勞動力。

滑動3

【台灣對待東南亞來的外國人,跟白色人種的外國人,是不一樣的】

我曾經訪談了近二十位居住在台灣的西方移民,有關他們在台灣工作與生活的經驗。多數人都感受到台灣人的熱情好客,但也意識到自己身為外國人無時無地都受到異樣眼光。不同於在台的東南亞外勞,白人的他者身分往往可轉換為禮遇與特權,可稱之為正向的種族主義(positive racism),例如,在郵局或銀行可以得到優先服務、逛街時店員主動奉上VIP卡等(註四)。訪談中最常被提到的就是摩托車與警察的故事,尤其是教英文的老外,由於沒有台灣的駕照,經常發生類似以下Frank的遭遇(現居桃園、與台灣人結婚):

有一次我們被警察攔下來,我老婆就說,這駕照是紐約的,紐約的駕照是國際駕照,全世界都通用。現場有兩個警察,一個說:「ㄟ我沒聽過」另一個回說:「吼,你沒聽過喔?」有時候,我被攔下來我老婆不在,因為我不會說中文,警察就得跟我說英文,他們很挫折,只好比手勢說:「Go, Go, Go!」因為他們沒辦法跟你溝通,他們覺得很尷尬。

試想像如果台灣警察攔下的是一名騎摩托車的泰勞,他是否會對自己不會說泰文感到汗顏?或者相信曼谷的駕照是全世界通用?以下Patrick的例子更鮮明地突顯了「優越他者」的地位,他也是娶了台灣老婆的美國人,目前與太太共同致力於環保教育的工作。當學校等機關邀請他們演講時,往往偏好邀請中文不很輪轉的Patrick;當他們向政府或基金會提案時,朋友也建議由Patrick來說明,可能增加他們得到資助的機會。Patrick堅持用中文接受訪問,皺著眉頭地反省著自己在台灣的位置:

有時候人比較會聽我的意見,只是因為我是白色皮膚還是什麼,就是又讓我喜歡又讓我討厭…有些教授請我去跟他們的學生講課,這個在美國不可能的,這個在美國我可能沒辦法,因為我沒辦法跟其他人競爭,我的口才很差,我的解釋很差,不過在台灣,我突然變得…

坐在一旁的台灣太太有點無奈地補充說:「他們會指定外國老師,就是看外國人還是比較愛地球,或是外國人都是比較環保啊,比較愛和平。」在這裡,我們再度看到「種族化」類似但不同的運作:西方人或白人被概括視為一個同質的群體,基於其母國經濟的先進發展,被冠上了文化光環,連結到現代性的價值與生活方式,如環境主義,即便Patrick的母國在許多環保議題上其實有相當負面的紀錄。處於半邊陲的台灣人,在抬頭仰望白皮膚的「優越他者」的同時,複製了殖民之眼的凝視,低頭蔑視膚色更深的「低劣他者」。

改變結構從行動開始

以上簡要地介紹了社會學中有關種族主義的相關概念,並且分析了台灣社會的種族主義,如何呈現一個我稱為「階層化的他者化」的社會體制(註五)。你也許在想,這樣的社會學的分析,可以告訴我們如何改變社會嗎?尤其是,當你說種族主義是如此龐大的結構體制,渺小的個人如何可能撼動?

結構性的問題確實沒有急就章的解決之道,但不要忘記社會學理論所提醒我們的:如果結構是一面高牆,其中的一塊塊磚頭是透過個人的日常行動所持續打造而成,換言之,我們的行動並非外在於結構,或單純受結構所制約,我們的行動參與了結構的再製,因而也蘊含改變結構的可能。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可以更反思地避免種族化刻版印象的再製,比方說,你在街上看到菲律賓人,不要馬上假定她是來台灣做幫傭;你在小吃店遇到越南人,不要劈頭就問她什麼時候嫁來台灣;你在火車站碰到外勞節慶擠滿了人,眉頭緊縮抱怨不方便時,設身處地想一想,他們不只是勞動力,也和你一樣,有對放假、休閒、社交的需求;你在海港邊碰到印尼船工,身體下意識地保持距離時,檢視你腦中浮現的形象是什麼?想一想,他們也是別人的兄弟、父親、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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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應該反思、避免種族化刻版印象的再製】

當然,更重要的是結構層次的各項積極作為,舉例來說,我們的教育與文化政策對「國際化」、「多元文化」的追求,需要更多元的關注,而不是單純擁抱英語世界或歐美日先進國;除了空洞的法律宣示與官方說法,我們需要更有效地透過法律途徑以及社會教育來反對與制裁種群歧視與仇恨言論(註六)。

我二十年前學德文的時候,在德國文化中心統一編定給全球學習者的課本裡讀到這樣的一課:一個南斯拉夫人,在德國打電話詢問租房子,一個房東問他,你是德國人嗎?當他回答不是,對方馬上掛電話。德國有著種族仇恨的不光采過去,但他們面對的方式,不是粉飾太平,而是防止與教育。面對不同樣態的種族主義,我們需要誠實自省、積極改變,而不是用擔心「破壞台灣形象」之名,拒絕照見我們的黑暗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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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2013年8月,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批評外交部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的出訪團隊,標榜原住民服飾,但配色或形式都不對,將原住民文化當做展演消費、錯誤呈現。

註二:趙守博,1992,<<勞工政策與勞工問題>>,台北:中國生產力中心,頁145。

註三:這方面的討論可參見李美賢,<別「菲律賓」了好嗎?─「再/遲到現代性」的焦慮與痛苦>,天下獨立評論,2013年5月19日,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353

註四:我也要強調,西方移民在台灣也遭遇若干面向的歧視,其一,由於官方對於幼稚園外師的僱用限制,許多英文外師被迫用非法證件工作,可能發生被雇主箝制或剝削的情況。其二,以英語為母語的外國人可以在台灣找到許多相關的工作機會,但他們也抱怨被窄化為「英語人」,難以擴展與英文無關的專業生涯,詳情請參見Lan, Pei-Chia, 2011 “White Privileges, Language Capital, and Cultural Ghettoization: Western Skilled Migrants in Taiwan.” Journal of Ethnic and Migration Studies 37(10): 1669-1693.

註五:請參見藍佩嘉,2009, «跨國灰姑娘:當東南亞幫傭遇上台灣新富家庭»台北:行人。第二章。

註六:目前僅有《入出國及移民法》第62條反歧視條款:「任何人不得以國籍、種族、膚色、階級、出生地等因素,對居住於臺灣地區之人民為歧視之行為。因前項歧視致權利受不法侵害者,得依其受侵害情況,向主管機關申訴。」但法條如同虛設,參見鄭詩穎,<台灣需有效的反歧視措施>,蘋果日報,2013年05月18日,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orum/20130518/35026247/

在〈蕃仔、外勞與阿兜仔:種族主義的社會學〉中有 52 則留言

  1. 自動引用通知: 種族主義乎? | 元毓說
    1. 我不以為這是不同觀點,只是說明某些人、政客、電視台,
      會企圖佔種族議題的便宜,藉以來討好群眾。

  2. 是「外勞」節慶還是「伊斯蘭」節慶,這也是種族結構運作嗎?

  3. 可以再好好調查Trayvon Martin案件
    就會發現你文章中的說法只是片面之詞
    沒錯 這案子牽扯到種族問題 卻也包含著政治層面的利益鬥爭
    看完了正反說法再思考 Zimmerman和Martin 誰才是種族主義的受害者

    1. 同意所說關於Zimmerman 和 Martin的案例,其實作者的論述也是種族偏見的假設。這假設其實受到媒體的興波助燃。所說的大部分不符實情。高、富、帥、白,在社會上所受到的優待,中南美、猶太人都有同樣的問題,幾乎舉世皆然。超越膚色很困難,但連無關膚色的地域偏見在台灣都很普遍,又如何能超越膚色呢?

  4. 嗯…我同意張錦鴻的回應,本文對Trayvon Martin案的陳述實在有待商榷…

    一、Zimmerman請的expert witness對於槍擊角度、距離的證詞「建議」槍擊發生時,Martin在上,Zimmerman在下,而Martin的姿勢是俯身。

    二、Zimmerman父親是白人,但母親是祕魯─非洲血系,而且Zimmerman怎麼看都不是一般所謂的白人。Zimmerman自己在投票卡上的種族認同是Hispanic。

    三、陪審團是5白1西裔,全女性。

    四、Zimmerman的社區或周遭環境有黑人,Zimmerman自我認同是Hispanic,他的血統裡很可能有菲裔血統(不確定他自己知不知道),所以Zimmerman看見Martin時可能會認為Martin不是這個社區的人,但並不一定會認為Martin是「外來者」in the sense of 種族歧視、非我族類。

    五、Zimmerman對Martin的印象有多少源自Hollywood等等,我不得而知,但在假設Zimmerman的想法之前,實在應該查證Zimmerman對於社區犯罪的相關歷史和抱怨,而不應該直接將他刻畫成「思想封閉、100%受媒體影響而racial profile的白人」。

    1. Zimmerman確實是有秘魯血統,外觀上也看起來不像白人,絕大部分的白人也不會把他視為為白人(就像歐亞混血,還是被視為亞洲人,而非白人)。至於陪審團判無罪並不是因為他們認為Zimmerman沒做錯甚麼,而是找不到切確的證據。當時沒有旁觀者,一切都很撲朔迷離。我看到報紙上很多人認為Zimmerman很奇怪的地方在於,其實他可以待在車子裡面等警察來(警察當時也說請他在車子裡面等),但他卻跑出車外,跟在Martin後面,之後才發生打鬥。其實他是可以避免這樣的事情發生,但整件事情就覺得是Zimmerman故意找碴(很多人的看法,當然也有人看法不同)。這應該不能歸類為白人和黑人的衝突,而是種族與種族之間。

  5. 感謝這篇文的再教育讓我了解

    愛因思坦曾説過,打破一個人的偏見比崩解一個原子還難

  6. 建議藍老師可以再查證一下有關Trayvon Martin 與George Zimmerrman一案. George Zimmerman 並不是憑空想像好萊塢電影中的情節. 他隔壁的鄰居曾在家中有人的情況下被闖空門. 為了保護社區安全, 他成立一個守望相助隊. 在案發的那夜他剛好在巡邏,看到Trayvon的不是該社區熟悉的住戶臉孔. 頭低低穿著帽T. 看著鄰居的房子. 幾分鐘, 他曾經用非緊急警局專線告知警察社區中有個可疑的人影. 在報案的過程中,他並沒有提到這位可疑的人影是個黑人. 之後兩人遇見後, Trayvon年輕力盛,Geroge在扭打處於劣勢, 頭部頻頻被拳頭打並被抓著頭去撞馬路…..(兩個糾打在一團的人很緊張, Trayvon可能沒想太多要去控制力道……而Geroge被打到招架不住……..之後事情大家可能比較熟悉因為台灣報紙只報導判決重點. 是不是種族主義現在大家還在議論紛紛. 但是法院的判決是基於證據和證人的陳述. 在證據不足以定罪George Zimmerman的情況下, 法院最後作出無罪開釋的決定.

    至於陪審團的選擇, 在選擇上面也是隨機的選擇. 每個郡會隨機寄出jury duty的信件到居民的家中, 但只有公民才有資格擔任陪審團. 在報到當天早上,大家集合後, 如果有正當理由和自認會有差別認知沒辦法作出公平決定的人, 可以要解釋給法院工作人員聽, 如被口頭告知可以退出,就可正式寫下理由(如需要工作, 生病, 會有不公平的意見等等)並簽名. 然後就可以離開. 這很並不容易去刻意安排沒有African American 的陪審員. 或許陪審團在當天並沒有足夠的African American可以選. 這些遴選的過程法院並沒有公開.

  7. 自動引用通知: 語錄 | Sinsun's Balderdash
  8. 我記得社會行為學裡,有所謂人與人之間30公分的安全距離,愈文明的國家,這個距離就越大。
    顯然這不是種族主義的問題,而是文化行為差異的問題,既然來到台灣,自然要”隨俗”,台灣人愛好乾淨整潔整齊,人與人之間的安全距離大概也只有30公分,但是顯然破壞了30公分距離的行為,遭到大家”白眼”的”行為壓力”與”輿論”,不因為外籍勞工弱勢而批判他們,也不希望學者們因為同情弱勢而長篇深奧論壇。如果一群台灣不管甚麼人,莫名群聚台北車站,人聲雜沓、氣味繁重,連空調都無法排除,肯定也會被大家”白眼”吧?這完全是平等的吧?

    1. 完全同意
      我不認為是總族問題
      是文化問題

  9. 你也只是嘴砲而已,如果那麼討厭外籍人士,那你有辦法把他們從台灣島上趕走嗎?你也不過是偏激而已,你不喜歡是你的事,最後台灣充滿你討厭的人時,你也可以準備移民了,除非你停止你那偏激自私的美國論點。小弟我在德國待,德國是沒像美國要人簽反種族歧視宣言,但所有種族的孩子,可是一視同仁地被大眾所愛,這點就是台灣可以進步的空間。

    1. 你寫的什麼 : ” 小弟我在德國……所有種族的孩子,可是一視同仁地被大眾所愛…bla…bla…” 一點也不像是在德國,比較像是在德國的空氣。
      這是我要回應的意見,為什麼之前的一則意見被刪掉了??? 特偵組長官在這裡陰魂不散,監看文字表達嗎???

  10. 不知道上面這位憤慨激昂的版友是眼睛不好還是選擇性的無視版主的部分文章,又或者心中已經有了定論所以根本聽不見版主想要表達的重點是什麼,其實我比較相信是已經被臺灣媒體斷章取義的報導給養刁了胃口,不是自己想要的東西就根本當作不存在,看到可以吵可以罵可以攻擊的地方就跳出來亂噴口水。
    版主最後一段最後一個句子:面對不同樣態的種族主義,我們需要誠實自省、積極改變,而不是用擔心「破壞台灣形象」之名,拒絕照見我們的黑暗之心。
    更別說更明顯的倒數第二段:當然,更重要的是結構層次的各項積極作為,舉例來說,我們的教育與文化政策對「國際化」、「多元文化」的追求,需要更多元的關注,而不是單純擁抱英語世界或歐美日先進國;除了空洞的法律宣示與官方說法,我們需要更有效地透過法律途徑以及社會教育來反對與制裁種群歧視與仇恨言論。
    由上面這些文字很明顯的可以看出版主這篇文章的著眼點在於如何改善國人甚至是臺灣的’種群歧視與仇恨言論’,我不知道上面這位版友把版主很用心良苦繕打的這些文字放在哪邊。

    現在臺灣的社會很奇怪,連帶著連臺灣的學生或者說年輕一輩的觀念都很奇怪。網路遊戲也好,網路文章也好,各種論壇各種網站都常常可以看見對「大陸」的仇視言論,有些甚至已經偏激到沒有辦法理性的溝通了。各種仇恨字眼、辱罵辭語,屢見不鮮。

    如果臺灣人繼續要用這種很奇怪扭曲的眼光來看待「非臺灣族群」,遲早會因此付出承受不起的代價。

    1. 我所提到的版友是指「潛」,特別註明。

  11. 對於世界社會甚至台灣社會對於人種的自主認知的偏見, 很高興看到有這篇文章. 但是我看到文章裡錯誤的描述 Trayvon Martin 跟Zimmerman的事件, 導致我對剩下的文章僅草草看過, 也不打算推薦給朋友了.

    任何分析性的文章, 要是沒有嚴謹的查證舉證的案例, 我想整篇文章的可靠性便完全崩壞. 建議請查證後修正文章再發布.

  12. コラム
    暴走老人の決意
    私がこの度都知事を辞職し、有志の仲間たちと一緒に日本の政治をなんとか造り変えたいと決心したのは、さまざま理由はありますが、今年ですでに九十二になるある戦争未亡人の歌を聞かされたことも強い引き金になりました。

    彼女は二十二にして新婚早々の夫に戦死され、以来父親の顔も知らずに残された子供を育て、夫の両親をみとってきました。その彼女が、今日のこの国の有様を眺めて作った歌でした。

    『この国のかく醜くもなりぬれば、捧げし命ただ惜しまるる』

    なんと痛ましい心情でしょうか。

    私の妻の父親も彼女がまだ母親のお腹の中にいる時に戦死しました。

     私はかつての戦争のすべてを肯定する者ではありませんが、しかしなお、あの戦が引き金となって白人が支配してきた世界の全ての植民地が解放され独立を果たしたという歴史的事実は誰も否定出来ません。私が若い頃会うことの出来たエジプトの大統領ナセルやインドネシアのスカルノ大統領は、自分たちの独立は日本のおかげだと等しくいっていました。

     しかし敗戦の後のこの国は経済の復興では成功したが、その反面多くのものを失ってしまったと思います。自らの国の運命を実質的な支配者のアメリカの手にゆだね、そのアメリカとの関係も今では危ういものになってきたのに気にもせず、平和ぼけまま肝心の経済も危うくなってきているのに政治への一方的な要求ばかりがつのり、政治家もそれに媚びるばかりで経済も傾いてきて先も見えない。

     国民も政治家も役人も我欲に溺れて明日を考えようとはしない。このままではこの国はまだまだ大丈夫だと自惚れている内に、あのタイタニック号のようにあえなく沈没するのではないだろうか。今では誰しも密かにそれを感じているのに、自ら動こうともしません。

     だから私は、もういい年ですが最後の御奉公のつもりで、若いしっかりした世代を作り直し彼らにバトンタッチをしてもらうつもりで決心しました。

     幸い大阪で、まさに命がけで改革に取り組んできた橋下市長と意気投合し私たちの仲間と小異を捨て大道団結してこの国をもっと強くしたたかな国に作り直していこうということを誓い会いました。

     私が十八年前に、役人に逆に使われるままの姿にうんざりして決別した自民党は、低迷した民主党の政権下にありながら実質何も変わらずにきました。ここでまた自民と公明連立の政権が過半数を取ってしまえば、このまま日本はどう変わることもなく沈没するでしょう。それを食い止めるために、強力な第二局をつくるために、日本維新の総代表として頑張ります。

     目的は端的に、強くしたたかな日本を造りなおすことです。

     そのために具体的に何をするかは多々ありますが、それは次の機会に述べさせてもらいます。ともかくこの国、この民族が持っている力を真に生かすことが先決です。
     二十一世紀に入ってから日本人が自然科学分野でとったノーベル賞の数は全ヨーロッパに勝ります。人間の文明を発展させてきたのは新しい技術です。それが歴史の原理ですが、そんな力を統合して国力を育む試みを政治はなぜやってこれなかったのか。要は発想の問題なのです。
    日本人怎麼羞辱的你自己看
     新しい人たちのそうした発想力を汲み上げ、この国をもっと強く自信に満ちたそしてしたたかなものにするために老、壮、青、世代を超えた協力でこの祖国を再生させていきたいのです。

  13. “你在火車站碰到外勞節慶擠滿了人,眉頭緊縮抱怨不方便時,設身處地想一想,他們不只是勞動力,也和你一樣,有對放假、休閒、社交的需求”……

    本文寫得非常好,但是以上這段我不贊同。想像一下,如果今天是純粹台灣人的某團體在台北車站進行同樣規模的集會,請問,大家也會認為”他們有集會自由”所以放任不理嗎?還是大家會認為”集會不應該妨礙車站的旅客通行”而給予必要的約束?我想應該是後者吧!警察會出面勸誡疏導,還給車站應有的秩序,而社會大眾也都會同意,沒有人會跳出來為他們說話。

    現在,為什麼因為集會者是外勞,就有許多人來聲援他們?說好聽一點,這是體諒來台工作者的需求,但嚴格來說,這就是一種歧視,一種認為”因為你們比我們低一等,所以我們給你們連台灣人都沒有的優惠,代表我們很有愛心…”的心態。難道不是嗎?

    我不相信這些印尼勞工在印尼雅加達的火車站可以這樣集會而不被驅趕。如果在自己的國家都不被允許,為什麼在別的國家能被允許?原因,說穿了就是:印尼勞工在台灣被可憐了、被施捨了,這其實是對他們最大的侮辱。

    以我個人的標準來說,真正的尊重,就是一律平等。不管你是黑人白人東南亞人,我把你全部當台灣人對待:台灣人可以做的,你們也可以做;台灣人不能做的,你們也不能做。

    真正用這樣的平等心來對待各族群的社會,才是真正成熟平等的社會。

    1. 我的意見正好跟你相反,
      正因為移工們沒有適當的活動場所,所以只能這樣選擇使用台北車站
      還是要釐清責任歸屬,是的 我想雇主跟政府要負擔這一塊的責任

      文中說的某區村的概念 我想是要逐步實現的

    2. 贊同樓主
      我們台灣人難道會在國外去施捨被可憐嗎?
      再說北市政府有給空間

  14. Love this phrase:
    “處於半邊陲的台灣人,在抬頭仰望白皮膚的「優越他者」的同時,複製了殖民之眼的凝視,低頭蔑視膚色更深的「低劣他者」。”

  15. 我也認為教育非常重要,因為排他或崇他的觀念其實是灌輸的。
    分享一個我觀察到的現象:
    我媽媽今年61歲,只有國小畢業(那個年代可以說有讀和沒讀一樣,呵),舅舅姨媽的教育程度也都不高,我觀察到他們對於西方人的觀感,和多數人並不一樣,並不會有崇尚的態度。然而,他們對於日本的觀感就非常地好,但是他們並沒有遇到日治時期。
    我認為國民政府遷台之後,學校教育灌輸的是白種優越,但我媽媽在學校受教育時間不長,所以影響不深。而我媽媽的長輩則是灌輸他們日本優越,這點反而影響他們比較大。

    1. “因為排他或崇他的觀念其實是灌輸的”

      台灣的家長們可思想過讓白人教台灣小孩們英語時白人所灌輸小孩的崇洋觀念?

  16. 台北車站常常也看到台灣人在大廳席地而坐, 還有學生一群群地跳舞, 唱歌的, 都曾經見過, 不是只有外籍人士而已, 不要再視而不見,把矛頭指向外籍人士.

  17. 作者回應:
    謝謝各位的討論與指正,Zimmerman案中的現場狀況與開槍心理仍有許多不明疑點,抱歉未能在短文中細論。我認為racial profiling 在其中有一定的作用(非唯一的原因),試問,Zimmerman見到的陌生人若是白人或西裔,他是否會同樣地如此恐懼、假定其為可疑份子?如文中所述,Zimmerman的種族一般會被歸類為Hispanic White,種族刻板印象當然不是只有白人所持,少數族群也經常彼此歧視。以上補充,謝謝,藍佩嘉

    1. 短文中無法詳述Zimmerman 的事件是合理的, 大部分的人應該也可以理解.

      但是此文章的撰寫已經直接塑造:

      “Zimmerman 毫無理由, 冷血的開槍射殺一個吃著糖果的無辜小男孩, 只因為他是個陌生的黑人,”

      不否認, 或許Zimmerman 真的有某種程度的racial profiling, 但案件的情況包含: 有目擊者說當時Martin毆打位於下方的Zimmerman, Zimmerman 多次向周圍呼喊救命等等. 連Martin 都有家人表示, 相信Zimmerman 當時是把Martin profiled 為罪犯, 但不完全相信是因為種族而造成的.

      但我想, 就算不論誰打誰, 如果已經是發生扭打的緊張情況, 不管扭打的雙方是黑白西班牙裔亞裔, 因為興奮或恐懼而造成另一方致命傷害, “racial profiling造成恐懼” 還有很大的關係嗎?

      最後反問:
      此文章將原本可能是種族中立的事件, 描述塑造成種族造成的事件, 是否其實是種reverse racism (逆向種族歧視) 的行為?

  18. 確實唯一的目擊者說 Martin 毆打身下求救的 Zimmerman, 倒底是誰求救則有爭議, 但 Zimmerman 傷勢不重, 三次拒絕送醫. Martin 則被射殺. 有證據的事實是 Zimmerman 不是警察, 認定沒罪的男孩為罪犯帶槍跟蹤本已不該, 警察叫他不要跟還是帶槍跟去, 雖受輕傷但射殺了這位從便利店回家 (所住的親戚家) 的男孩. 他說了是黑人 (電視沒有報導警察先問). 實無理由判定對方為罪犯. 本文說他 racial profiling 是基於他帶槍主動跟蹤這點, 非常自然, 美國總統學者和媒體也這樣說. 當然不等於事實必然如此. 文內亦說明他的西班牙裔.

    扭打是否由 Zimmerman 挑釁無從得知, 是否因身上有槍而刻意為之更無從得知. 這個射殺在全美都不合法, 又不是對方跑到你家, 只有佛州法律例外, 合法也不代表合情合理. Zimmerman 沒有表明守望相助隊的身份, 若表明可能還不會有事. 當天他也未排班, 而是沒事開車看到男孩就認定為罪犯帶槍跟蹤 (結果射殺). 男孩基本上無前科, 顯然無意闖空門, 確實是從便利店回家, 實為悲劇. 按台灣觀點無罪開釋只能說完全不合理.

    反而回應所說 Zimmerman 當天在巡邏, 沒有對警方說對方是黑人, 違背事實. 說 Martin 年輕力盛, 與二人體重也不符. 不說 Zimmerman 帶槍跟蹤而說二人遇見, 更有誤導之嫌.

    注意證據只是不足以定檢方所控之二級謀殺, 不表示任何殺人罪都證據不足. 陪審團缺乏種族多元性這句話可能是唯一不對的, 當時全國注目且有制度, 考慮檢方指控判決也在預期之中.

  19. 我非常憤怒在自己的國家台灣受到二等公民的待遇而白人在台享受超國民待遇。我只要求平等。

  20. 其實 來賺錢 討生活 學習 不亂七八糟 都很歡迎 但 還是有看過 遇過 聽過 一些來亂搞 甚至破壞感情友情 欺騙 要搶 又要偷的 很鴨霸的 軟土深堀 要說 種族歧視 我個人是 怨恨更多 我本來也不討厭外勞的 但最近 經過一些事 我討厭了 尤其是越南 只希望進出口人力 把關 條件 等等 要更嚴謹 才能避一些 看不見的 社會問題 都能避免 悲劇 跟遺憾

  21. 我個人覺的白人比較會種族岐視。但不是全部

  22. 有蕃仔,有外勞,有阿兜仔,那「台客」呢?

    1. 不敢談台客都是白講了,華人也很會歧視人

  23. 【轉】日前新聞報導某西方國家的狙擊手遠距離擊斃舉刀正要斬殺人質的IS成員,許多人對此報導竟拍手叫好,這說明了西方軍人和包括台灣在內的一般民眾根深蒂固的種族偏見,把所有包著頭巾的伊斯蘭視為單一的群體 為什麼只因為是伊斯蘭,所以拿著刀站在一個跪著的人後面就一定是要斬首呢?而跪著的人也立即被貼上單一的,不該死的受害者形象,而因此需要狙擊手所代表的西方正義來拯救呢?那難道不可能是切腹的介錯儀式,而那一發來自天邊的子彈打斷了光榮的一死呢?或者說,如果舉刀的人是一張日本臉孔,狙擊手會覺的有立即的必要開那一槍嗎?這無疑是無意識接受西方媒體霸權洗腦的我們所應該省思的

    幹這公式真好用XD!

  24. 仔細觀察, 生活週遭的確存在好些歧視. 三年前某週日郊外健行, 就親耳聽到朋友極度歧視性言語, 她豪不保留地藉他人說法表達出: 『他們說跟白人生的就是混血兒, 跟XX新X生的就被認為X種仔(台語發音).』 我立即嚴肅回朋友: 這是相當嚴重的歧視. 這位朋友是否討厭東南亞人民/移工而刻意說出歧視性言語? 據這3年來的觀察, 肯定是, 她分明討厭, 甚至痛恨東南亞區人民/移工. 這位朋友在我面前早已無法再忍著不表達她對東南亞人的痛恨.

  25. 弟妹是努力工作的新住民. 直到4年多前親身經歷一位姊妹掏當我面說出針對新住民的極度惡意歧視語及對外籍移工不友善表達, 在下才開始注意有關”歧視”的議題. 去年一月下旬即跟這好友切斷友誼.

    日常生活中, 不論來自親戚或他人不友善表達, 在下都經歷過. 目前一旦當我面出現此情況, 在下絕對毫不保留嚴肅地表達個人看法. 跟好友絕交前也曾語氣溫和地跟她說: 國內好些人挺討厭東南亞國家人民, 其實不妨去這些國家旅遊, 其實多看, 多聽及多讀, 肯定會有新感觸”, 或”其實台灣越來越多年輕都得要出國工作了, 也會遭當地人歧視”諸如此類. 其實我在暗示該友的歧視觀點.

    今年5月20日早上跟老媽, 弟弟及弟妹及么妹搭計程車, 就遇到了刻意繞遠路的惡司機, 行經一段路, 這司機聽到我弟妹說話後, 即以不友善模仿口音問我弟妹來自哪裡, 坐在最後一排的在下立即義正嚴詞地回了一句: 她是中華民國人民. 就這句話讓這惡司機立刻閉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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