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級凝視下的魯蛇人生

◎王宏仁 /中山大學社會系

每到了畢業季節,人生勝利組的校長或者老師們就會告誡社會新鮮人:沒有不景氣,只有不爭氣;台大非發功校長還說:沒有那個實力,領22K都還嫌太多!面對這些人生勝利組的指責,社會上絕大多數的魯蛇(台灣有超過25%的勞動者只領19K的基本工資),也只能含淚默默地吞下這種指責。(有關魯蛇工資向下沈淪史,參考吳介民寫的工資時光機

 Loser

【台灣的魯蛇人生優於日本的魯蛇嗎?】 

資料來源:http://ichiku37.blogspot.tw/2013/09/22k800.html 

檢察官跟法官,當然是台灣社會裡面的人生勝利組,擔仔麵大學的王老師演講時曾經提到,司法界的性別意識很落伍。此外,台灣的司法體系雖然越來越獨立,但是個別法官、檢察官之間的程度差異很大,民眾進入訴訟之後,只能祈求上天多保佑!那麼這些人生勝利組的法官、檢察官,在進行司法審查時候,是否如他們在大學的法律訓練所強調的,是遮住雙眼不帶偏見的正義女神,還是他們也會帶著特定色彩的眼鏡來看待案子?

從社會學的角度來看,法官也是人,他們的許多思考模式一樣會受到台灣社會主流思考的影響,社會上出現的性別歧視、種族歧視(例如台南市的檢察官黃朝貴說,台北車站被外勞佔領了!),也一樣會出現在他們辦案的過程。就我的觀察來看,目前司法體系,大至一般的社會體系,最令人擔心且一般人很少意識到的,就是「階級凝視的暴力」。這樣的暴力,複製了台灣既有的意識型態,打扁了魯蛇們的人生,也同時維繫了既有優勢階級的統治。

◎法官們的孝道觀

一位領有殘障手冊的56歲男子連崇凱,長期照顧中風、失智的父親達十多年。原本的家庭孝道分工安排是由他照顧父親,而他大哥負責賺錢,每個月給連崇凱一萬多元,當作父子兩人的生活費用。如果加上政府每個月補貼的4000元,大概足夠父子兩人生活。

但是2010年四月,他的父親病情加重而送醫治療,同期間,他的大哥也失業了,並且告知他無法繼續供應每個月1萬元的生活費,而僅剩下的4000元根本無法維持父子兩人的生計,在擔心經濟斷炊的壓力下,他決定用枕頭悶死其父親之後再自殺。他的殺人行動及時被護士發現而沒成功,但也因為這樣子,被檢察官以殺害直系尊親屬的罪名提起公訴,求處16年的徒刑。

各位如果是法官的話,你們會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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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司法界對於孝道觀點,還是承襲著吃大便探病情的24孝思想嗎?】 

第一審法官說他「情有可原」,以「未遂」、「犯案時酒醉精神障礙」將其判刑3年9個月。到了第二審跟第三審卻說,兒子照顧父親,是「法律上的義務」,也是盡孝道的本分,豈可因壓力或經濟困窘,藉酒殺父,所以加重改判為12年徒刑,並且定讞。

二、三審的判決理由,其實跟鄉民沒有甚麼差別。上課時,我問了大一從沒有任何社會科學訓練的同學,如果他們是法官的話,要怎麼判?大概一半的同學採「情有可原」的立場,另外比一半稍多一點的同學採孝順是法律上義務、盡孝道是本分的觀點。

◎子女盡孝道不需要物質基礎嗎?

這個案件,跟女性主義者關心的鄧如雯殺夫案,是不是很類似?兩人都是長期處於精神壓力狀態下,因為某個時機點的變化而引發殺父、殺夫?那麼為何鄧如雯殺夫的案子引起婦女團體巨大迴響,最後以輕判並且制定家暴法做結束,但是連崇凱的案子經過這麼久,卻幾乎沒有看到討論。

因為連崇凱的社會屬性類別,不是女性,不是族群,是階級,台灣社會對於階級的敏感度幾乎是0。為何連崇凱案是階級的問題呢?因為要能夠盡到法官說的那種孝道,是須要社會基礎的,特別是經濟基礎。

不食人間煙火的法官們,應該是從來不知道甚麼叫做挨餓,或者斷糧的焦慮吧!法官檢察官,一個月的薪水十幾萬,如果家中有人須要全天候照顧,經濟上並沒有任何的困難(例如一個月花3萬元請外籍看護)。但是對於一個月只有4000元收入的人,請問他可以有甚麼辦法繼續維持兩個人的生存?問了舉手要判刑12年的同學,他們如果是連崇凱的話,少了大哥支持的一萬元,可以怎麼生活?有人回答「去賣愛心筆」,可是連崇凱住在鄉下,去哪裡賣會有人支持?有人回答「去賣愛心彩券」,那麼他出去賣彩券時,誰來照顧他爸爸?有人回答「去乞討」、「去找社會局」、「把父親偷偷丟在警察局門口」。

請問這些判人重刑的法官,如果你們處於連崇凱的處境,你們會有甚麼辦法?

 beggar 【現行的社會秩序維持法一樣要處罰行乞者拘役或罰款】

這個就是我所謂的「階級凝視的暴力」,這群握有權力的優勢階級者,習慣以他們養尊處優的環境與行為,來評斷無權勢者的行為:不盡(優勢階級定義的)孝道,那我們就以社會規範或法律來懲罰你。在這裡,「盡孝道」的法律,不僅是維繫統治階級的優勢位置,讓那些無法盡孝道的人被排除在優勢階級之外,它更成為懲治違反我群規範與道德的暴力武器。

◎階級跟其他社會屬性類別的差異

那麼階級作為一個社會屬性跟類別,與其他性別、性傾向、種族、、、等社會類別,有何差異?我們如果把一個社會畫成金字塔形狀,多數人會佔據社會的魯蛇位置,只有少數人才是人生勝利組。這個社會階級的劃分圖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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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一個性別平等的社會,這個金字塔圖形會如下圖一樣,男女各佔據半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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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實際的圖形是如下,佔據人生勝利組的女性比男性少很多,多數的女性是處在魯蛇的位置(參考張晉芬的巷口文:平平都是人,女人就是賺得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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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地,我們也可以畫出種族分配的圖形,平平都是人,為何多數的原住民就是屬於魯蛇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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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同樣的概念,我們也可以畫出性傾向、宗教的分配圖形。大家可以看到,除了階級圖形外,其他的社會屬性所畫出來的線,都是垂直的,只有階級所劃分的社會是水平的。而這也是為何我們對於其他社會屬性的歧視,比較容易看見且覺得不平等,但是對於因為所得分配不均而劃分的社會階級,常常覺得這是自然的,沒有甚麼好奇怪的。

雖然種族、性別的文化歧視,有時候跟階級歧視一樣隱而不彰,但是跟階級歧視運作不同的地方是,階級歧視經常與自由經濟的意識形態結合,而且被視為當然,甚至鼓勵。性別、種族、宗教、性傾向,可能是與生俱來的社會屬性,比較困難經由個人的努力而改變,例如從女變男,或者從黑人變成白人。但是階級此社會類別,卻被多數人,或者主流的意識形態認為,透過個人的努力,總有一天可以出人頭地,爬上階級的金字塔頂端,而爬不上去的魯蛇,當然就會被唾棄。不過呢,社會唾棄魯蛇的方式,通常是以隱晦的方式進行。

◎進屋前,先在門口檢查你的階級地位

前幾個禮拜,我們去台中的科學博物館參觀,正準備拿票進場時,看到門口掛著一個大大的警告標語:穿汗衫、拖鞋禁止入館。這樣的禁止標語很常見,在猴子大學的行政大樓或走廊,也一樣貼著類似的宣傳海報:尊重他人,請勿穿拖鞋進入辦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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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科博館門口斗大的警示標誌】

我們好奇的是,為何穿拖鞋跟看科學展覽,或者進入辦公大樓辦事,會有關係?以前我在澳洲念書時,夏天的溫度高達38、9度,大多數的老師跟學生都是穿著短褲跟涼鞋或海灘鞋,或者藍白拖,四處走動,從來沒有人覺得這是不尊重他人,更不用說被禁止進入博物館了。

這樣的規定,其實就是一種階級凝視的暴力,因為它已經預設了這樣穿著的人,是不夠資格進入我的「神聖殿堂」,而在台灣,哪些人會是被如此預設穿著呢?大家心知肚明,就是黑手的勞工階級,要進入博物館參觀的人,就是必須符合主流意識形態(且是上流文化)規定的樣子:乾淨、整齊、有教養。

以前歷史課本會說,清末的上海租借公園門口告示牌寫著:禁止狗與中國人進入。這樣的國族主義故事,就是要激起大家對於種族歧視的憤怒。但是為何一個國家官方的博物館機構,卻可以如此明目張膽地階級歧視,而卻沒有人覺得是問題呢?因為它正在執行優勢階級的意識形態檢查,而此意識形態是大家認可的。

除了明顯的空間階級化之外,在專業判斷上,也一樣出現「進入個案討論前,先檢查你的階級地位」。

以家暴案件為例,一般人對於家暴丈夫的刻板印象,就是情緒不穩、易怒、喝酒、嚼檳榔、fuck聲不斷、、、,看看猴子大學的同學所畫出來的家暴男,就是那個形象。一般法官在裁定男性是否有家暴的時候,通常會問兩個問題:你有沒有工作?你有沒有喝酒?各位讀者,你們覺得這個判準是否沒問題呢?如果覺得同意的話,那麼你們可以當法官了(欠打,快回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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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子大學的同學,對於家暴男的想像】

我們幾乎都相信,只要是失業者,或者酗酒者,就是所謂的「高風險」群,因此社會對他們須要施加控制。其實家暴現象,是存在於每個階級的,但是為何下階層的人士,卻承受了更大的污名,成為所謂的「高風險群」?因為他們是下層社會的魯蛇。

在進行受暴越南婚姻移民女性調查時,有兩個對比個案。一位是身世跟遭遇都很可憐的阿鑾,另外一位是擁有較高學歷且穿著光鮮亮麗的阿麗。某社工員說,當她看到光鮮亮麗的阿麗站在面前時:「我看她那麼年輕,又那麼貌美,穿著甚至都比我還好,我很難想像,她是個『受暴婦女』……,她真的不像!」換言之,在社工員的心目中,受暴婦女必須是可憐、脆弱、無助,才是「值得幫助」的案主。從阿鑾和阿麗的例子來看,阿鑾明顯地比較受社工員「認可」,符合標準的「合法」受暴婦女形象,比較有可能取得家暴保護令,阿麗則被認為太過強勢,是「非典型」的案主,最後因為看起來「不夠可憐」,所以沒有取得保護令。

這就是我們觀察到的,社工員所屬中產階級的性別體制(middle-class gender regime)意識型態,相當程度地影響「受害者」如何被「專業者」觀看和對待。一般的中產階級是不可能須要求助的,須要求助的一定是悲慘到不行的勞工,誰能夠進入求助體系,要先看看你的階級地位。

◎魯蛇需團結,團結才有力

台灣社會太習慣於競爭了,從小到大,都在設定好的考試競爭中渡過,大學畢業後,一樣在職場競爭,因此對於任何競爭式的思考模式,幾乎都照單全收。最公平的考試,就是用統一版本,全國考一樣的題目,有標準的答案,考輸了,就是不用功,魯蛇們你就認命吧,換另外一種說法:你的素質只配這樣的學校=你的素質只配這樣的22K薪水。(這種叢林法則的教育制度,其影響可參考一位四年級生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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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我們就非常接受勝者為王的考試訓練】

會講這樣子話的人,一般都是人生勝利組,他們對於魯蛇所經歷的痛苦無感,只會以主流的、支配階級的意識形態來看待魯蛇人生。這種階級凝視的暴力,在每個領域都在發威,司法的、社工的、教育的、職場的、藝術的、、、,就如這裡所舉的例子,即使是法官或社工人員,也一樣會帶著階級的偏見去判斷,就如他們也會帶著性別、種族、性傾向的眼光去判斷許多事情。

怎麼粉碎這種階級凝視的暴力呢?先嘗試著用「非競爭性」的方式來思考如何行動,才有可能產生另類行動的力量,就如工會運動的歷史一樣,資本家就是分化、分化、再分化工人,讓工人無法發揮集體的力量來對抗不合理的勞資關係。工人運動的回應,也只有一個:團結、團結、再團結。只有魯蛇們團結起來,發展自己的力量與論述,才有可能粉碎那些人生勝利組的階級歧視。

在〈階級凝視下的魯蛇人生〉中有 319 則留言

  1. 沒能力領22K嫌太多是楊大醫師說的喔~

    雖然李大師基於菁英心理可能也會這樣想就是。

    1. 猴子大學社會所曾經擋過不准外所修課
      也是一種於法無據劃分階級的方式
      所以金字塔的圖形應該也可以加以運用在此事上

    2. 讀社會系出來要幹麻?

  2. 我們國家的領導人們、菁英分子,就是一直在媒體上面示範標準的「階級凝視的暴力」阿!

  3. 「台灣社會太習慣於競爭了,從小到大,都在設定好的考試競爭中渡過,大學畢業後,一樣在職場競爭,因此對於任何競爭式的思考模式,幾乎都照單全收。」

    我認為不只是考試,台灣社會的發展歷程也是一大主因,從1950年代以來,只要人們在符合政治、社會教條規範下,因為台灣經濟起飛和越戰的緣故,有機會在台灣社會中,從魯蛇階級變成中產階級 (但他們可能沒意識到,自己非常難變成溫拿階級,不過一個世代的時間,能讓一個社會從大部份都是魯蛇階級變成中產階級,這樣可算是非常大的階級流動)。

    因此人們在面對時代轉變的時候,仍然以舊時代的思維看待,1980s 全球化 (台灣比較明顯受全球化影響我認為是1990s,甚至是2000年加入WTO以後) 魯蛇階級難以變成中產階級的台灣社會。人們的想法依舊認為「魯蛇之所以為魯蛇,是因為你不符合某些規範」,而這樣思惟藉由長期台灣社會的反饋印證,因此造成目前階級流動相對趨於停滯。

    也由於教條式的思維,深深的影響至少兩、三代的台灣人,因此要在短期內嘗試著用「非競爭性」的方式來思考如何行動,不受資本家的分化,我想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4. 請問 為何叫做 “凝視” ?
    這裡的階級凝視 似乎是 象徵暴力體系的幾個淺顯易懂案例! 多謝

  5. 裡面有些不能贊同意見。如家暴案件法官訊問的問題。有無工作、有無喝酒,是統計後是高風險的結論,家暴保護令聲請案件之判定,本來就需要由法官允許做風險預測的行為,法官如此訊問家暴人,不在於對判斷家暴人是否有家暴過去(但不否認可以作為一種輔助標準,該過去家暴行為之刑事法律責任則屬另事),在於防範家暴行為的產生。用這樣的文章說法官,無疑的也是種反歧視,也是不知道自己欠缺尊重法院判斷隱藏著歧視的歧視。更糟糕的是,任何所有的職業都有可能會有失誤,舉特定案件的極端值,否決所有職業上的努力,則是更明顯的缺失。

    1. “任何所有的職業都有可能會有失誤,舉特定案件的極端值,否決所有職業上的努力,則是更明顯的缺失。”
      職業面對的失誤是業務過失致死,請問法官,面對的過失需要負起什麼責任呢?

    2. 木桶裡的水位,是由高度最低的那塊木板決定的。

      原文作者已經指明,他說的是那些「不食人間煙火的法官們」,也就是那些對弱勢者動輒祭出重刑,而不在乎其弱勢者之所以犯罪的社會根源的那些法官,並不是指稱所有的法官。如果在法官之間的判決可以有這麼大的差異,那麼哪些判法更貼近社會道德期待?或許有些案例很難判斷,但如果明顯偏離常情的判決,沒有法界的人士願意出來針砭,還得留給社會大眾來針砭,那法界專業團體還有什麼立場認為人民的判斷不夠專業?法界專業團體應該自己率先跳出來解釋,何以那最低的一塊木板會釘在這個木桶上,拉低法界整體的水準,這樣才能維持法學專業的自主性。不過誠如專業法官所言,法界的圈子太小了,可能沒人願意出來清理門戶。法界自己放棄提升水準的自主權,不能怪給人民主動保護自己的行動,特別是弱勢的、最常受到嚴重判決,同時也最沒有資源承擔厄運的人們。

  6. 同樣地,我們也可以畫出種族分配的圖形,平平都是人,為何多數的原住民就是屬於魯凱蛇族?

    這句話我覺得沒道理阿~那這樣難道不是多數的漢人也是魯蛇族嗎???而且總數比原住民多很多啊

    1. 是比例問題阿… 這位大大
      我不知道你有沒誤解,但圖片應該很明確的說明了。漢人大多數是底層階級沒錯,但原住民與漢人相比較在底層階級的比例是更多的。
      雖然我的經驗沒辦法當做佐證,但給你參考一下。我跟著伯父去偏遠地區小學做假日教學時,當地的老師以及提供我們住宿的高山嚮導(都是原住民)就談到了原住民在文化衝擊過程中普遍碰上的問題。
      像是金錢觀念以及勞資關係都不是他們原有的文化,但現有的社會規則逼迫族裡年輕人必須下山找工作,語言文化的差異讓年輕人在平地處處碰上困難,最後也只能上山砍草領非常微薄的薪水,在這樣的壓力之下原住民酗酒習慣是很普遍的。我的伯父伯母也是「平地人」,也理所當然的提出了一些社會價值觀普遍的誤解:「原住民不是本來就很愛喝酒嗎?」嚮導就笑著半開玩笑的說:「那是你們的啤酒太便宜了啦,小米酒只有祭典才有得喝勒。我們領平地人的錢,再去買平地人的啤酒,就是這樣重複什麼都沒拿到。」

    2. 請複習機率與統計:條件機率一節

  7. 老師啊,勞工本來就有許多族群,利益本來就不一致啊!
    勞工團體選擇性的只關注某個階層的勞工,再來怪勞工被分化、不團結,這是本末倒置。

  8. 咳.. 我覺得太武斷了。我是檢察官, 台大法律系畢, 有些現象我不否認, 例如班上超過一半是台北市的名校畢業(第一次知道台大法律系這麼好考, 當年我們台中一中才7個人考上台大, 含社會系,經濟系等), 三分之二家裏的背景非常好, 三分之一的人畢業後家裏有能力資注出國留學, 我這種窮人家出身的傢伙常覺得這些慣小孩腦袋有病, 不知道中下階級的人在想什麼.. 例如, 主任檢察官沒事就喜歡叫我們傳喚被告, 跟他說勞工三不五時請假出庭會丟掉工作, 但主任的回應是「他可以請公假,法律有規定」(靠! 一堆外星人!)。但上面那個孝道觀的例子, 其實是價值觀的問題, 法官從大學開始所受的教育, 從來沒辯論過, 即使在司法官訓媡所也從不辯論, 更何況是價值觀的辯論, 但不管如何, 這是法官養成的問題, 甚至於可以說是整個台灣高等教育的問題, 只能說法官沒有比一般人更厲害, 跟階級實在沒什麼關聯。yes 有那種喜歡引用古詩典故的白痴, 但一般人也不少吧。 汗杉、脫鞋的問題, 相信在美國念書的人, 都會他們在一堆場合被限制穿著正式, 甚至被要求穿皮鞋、領帶, 連沙巴的resort 都明文寫說禁止穿背心進入餐廳, 即使那邊熱的要死兼沒冷氣, 大家成天泡在海水中、穿泳褲跑來跑去, 更不用說進清真寺要穿什麼了, come on, 這跟階級有什麼關啊? 純粹是當地的禮儀要求而已.最後再說喝酒的男人家暴一定被判成立這件事, 我有切身之痛, 因為我極力說服法官喝琴酒、一堆空酒瓶, 不代表他酗酒, 不代表他情緒不穩, 難道法國人每個人都在家打老婆嗎? 連小孩都支持老爸從沒酒後鬧事, 結果丈夫最後仍在老婆的設局下被判有罪(民事離婚上將完全佔上風), 這原因是什麼? 這我太能體會了, 完全是教育的問題, 台灣法學教育之封閉遠遠超乎你的想像, 所有的新價值、新觀念, 就是進不了那個體系, 搞得一堆法官檢察官跟井底之蛙沒兩樣, 所以這個問題是無知(+無能), 也和階級無關。 我認識的法官、檢察官也有是工廠女工、公園流浪乞討、工專畢業失業後去唸夜法律後考上的, 這些人的判決各位覺得如何? 跟大家報告: 一樣!! 被台灣的法學教育變笨一下, 再進司法官訓練所洗個腦, 基本上就會變成一模一樣的狗了. (陳志龍教授的書: 只有狗才需要訓練). 以上。

    1. 嗯,大體上認同,原文作者把法律人看作跟外星人沒兩樣….

    2. 檢察官您好,在下不才,沒有受過您所說法界封閉的訓練,但我想從您的發言,可見得的是您就是文中作者提及沒有「倫理敏感性」的一名檢察官。沒有學習以社會學眼鏡觀看,而在那種直視之下,您以及與您一樣擁有司法權勢權的法界大大,正是在以文中所說的這種方式凝視社會階級。您文中所說,這是禮儀問題,而不是階級,但您可能忽略了:制定「禮儀」或是擁有風俗、文化詮釋權的人,正是被鎖定在特定階級裡,同時也因此,多數處於制定規則、講禮貌、講禮儀的我們,正是最「階級盲」的一群人。套句時下流行語,你說這不叫階級,那什麼才叫階級?而文中您提及唸夜校、從工人身分進入法界的,正是所謂的「階級晉升」,也因此儘管他出自底層階級,在進入一個新的價值場域時,也未必能保持其對階級的倫理敏感性。

    3. 其實從Knut批評紅色十月的內容,就可以看出某種偏見。沒有學習以社會學眼鏡的角度,就無法合理的評論事情。或許法律人也會批評,沒有法學訓練的人,又怎能批評法律。醫生也會批評,沒有受過醫學專業訓練的人,如何來裁判醫療專業的事件。
      如此一來,也就有資源可以接受訓練的人,才能評論,才有詮釋權。其他人的評論則是偏見與無知。若是如此,或許除了萬能的神,才能配得上評論的資格吧!!

    4. Hey man, 偶從沒說這個社會 沒有& 不應該 有階級哦, 我只是在說原文的三個例子不對、太武斷。我常經歷那種經濟詐欺、騙了台幣幾千萬判不到二年(市價: 台幣2500萬判二年, 而且二審就定讞),拿螺絲起子一個晚上偷五台車(上的零錢、回數票)總刑度卻將近三年 這種看到鬼的實務, 但我仍無法斷定這是不是階級觀造成的… 搞不好只是因為這些書呆子年輕時家裏窮, 家裏又被偷過東西,所以憎惡超級強烈, 但沒看過幾千萬的鈔票所以幾千萬的感覺跟幾千元一樣, 沒fu。所以才說不要太武斷。 至於階級如何存在、如何運作, 我想那是個更上位、更大的討論議題; 再至於禮儀是不是有權的人自己決定的, 我不是很確定啦, 我只知道並不是什麼事都會有”那一群人”存在, 馬克思主義已經證明了, 就實際生活而言, 啊台灣不是男人地位比較高、女魯蛇高於男魯蛇嗎? 那台灣這種男人事事對女人做牛做馬的社會氛圍又是如何產生的呢? 超級變態, 但就是存在。 這就涉及前面有人提到的關聯性vs因果關係 唄.

    5. 同意三樓訪客
      我本來看完也是有點認同本文作者,但是經過樓主的解釋之後,也覺得有道理。至於二樓的話,其實開頭用字遣詞之中不免讓人懷疑,是否以自謙的態度來包裝自大的頑固。當你在眼鏡上貼著階級的角度來看社會的時候,怎麼看都一樣,那其實你只需要一個一言堂,而不是異言堂。也就不過是從一元的暴力變成多元的暴力,不是嗎?既然關說都有可議的空間了,何以你認為的階級就是階級,那跟文中所提的法官差別在哪裡?一個堅持他心中的倫理價值,一個堅持他心中的階級意識。
      另外一個問題,就是想在另一方身上貼標籤,文末提到他們或許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處境,那您是否意識到您自己的論點中可能有稻草人謬誤呢?

    6. 不能同意你更多,這篇有爭議的地方很多~
      怎麼把禮貌和階級混為一談?
      不過…
      覺得穿汗衫拖鞋到很多場合很合理而不奇怪??
      居然還能長篇大論,說得頭頭是道~也很了厲害@@”

    7. 法律的目的是為了要規範一大群人遵守一定的規則辦事情, 至於法規合不合理, 人不人性, 那就不是法官的職則, 是立法院的責任, 法官只是依法審判. 但是最大的問題是, 當有一個法官誤判, 錯判, 受賄恐能時, 其他的法官為了維護這個體系的完整, , 沒有人會站出來打破規則. 因為他也是在這個系統之內, 依賴這個體系維生的, 法官是最官官相護的官僚體系.

    8. 木桶裡的水位,是由高度最低的那塊木板決定的。

      原文作者已經指明,他說的是那些「不食人間煙火的法官們」,也就是那些對弱勢者動輒祭出重刑,而不在乎其弱勢者之所以犯罪的社會根源的那些法官,並不是指稱所有的法官。如果在法官之間的判決可以有這麼大的差異,那麼哪些判法更貼近社會道德期待?或許有些案例很難判斷,但如果明顯偏離常情的判決,沒有法界的人士願意出來針砭,還得留給社會大眾來針砭,那法界專業團體還有什麼立場認為人民的判斷不夠專業?法界專業團體應該自己率先跳出來解釋,何以那最低的一塊木板會釘在這個木桶上,拉低法界整體的水準,這樣才能維持法學專業的自主性。不過誠如專業法官所言,法界的圈子太小了,可能沒人願意出來清理門戶。法界自己放棄提升水準的自主權,不能怪給人民主動保護自己的行動,特別是弱勢的、最常受到嚴重判決,同時也最沒有資源承擔厄運的人們。

    9. 木桶裡的水位,是由高度最低的那塊木板決定的。
      但,最低的那塊木板,不能代表所有木板的高度。

      又否則,這個社會有騙子、有強姦犯、有殺人、有搶劫
      就代表這整個社會的人都是騙子、強姦犯,都會殺人,都會搶劫???
      還是表示這個社會的教育制度!警政制度!都是問題重重!殘破不堪??

      那請問有哪國的制度是完全沒問題的。
      社會科學,不是自然科學,沒有唯一解!
      這也是每個批評者在野的時候都向先知,上台後都像白癡的原因!!

    10. 非常同意,什麼場合穿什麼衣服,那只是禮儀而已,和階級無關,去游泳總不可能穿著長褲襯衫下水吧?除非嫌命太長。

    11. 原文作者已經指明,他說的是那些「不食人間煙火的法官們」,也就是那些對弱勢者動輒祭出重刑,而不在乎其弱勢者之所以犯罪的社會根源的那些法官,並不是指稱所有的法官。

      作者本來就沒有要用一部分人代表所有人的行為。但是,法官彼此之間的關係,不像一般人一樣各自為自己的名譽打拼,而是有一個自律的專業團體,自主維護集體的身份和榮譽,這樣才能扮演有別於一般人的專業角色,彰顯這個職業被社會期待的功能與聲望。專業的自主性就來自團體自律和成員之間的互相勉勵與監督,不然就會留給外界說話的餘地。老百姓工作已經很忙了,當然希望專業組織自己搞好自己的水準,自主進步,不要讓老百姓還為了法官專業水準的不足而疲於奔命。

    12. 不太能同意 Knut的說法
      講最簡單的例子
      你在参加喪禮的時候會穿大紅衣服嗎?
      還是在参加婚禮的時候會穿粗麻孝衣?
      難道這些規範都是特定階級所定出來的

  9. 我想之所以會將失業者設定為高風險群應該是有原因的,
    正如您文章開頭寫到孝道必須要有經濟基礎,
    維繫家庭也同樣有經濟需求,
    如果失業者是家中唯一的經濟支柱,且上有父母下有小孩需要扶養,
    壓力想必很大,也可能比較容易發生暴力行為
    (當然這只是猜想,並不代表收入穩定的人就不會家暴)。

    1. 但是對於許多沒有受過科學訓練的人來說
      很容易會把 “風險較大=家暴者” 兩者劃上等號
      把提升的風險看成是必然性
      不然男性強姦犯的比例比女性高 是不是所有男性都要被懷疑是強姦犯? XD

    2. 樓上有理,「因果性」(causality)與「關連性」(correlation)的差別一直是我們長期忽略的。

    3. 「 不然男性強姦犯的比例比女性高 是不是所有男性都要被懷疑是強姦犯? XD」
      基本上現行大部份大學的女宿門禁,以及要求只要有生理男性進入女宿都要穿上黃色亮眼的背心,的確就是把所有的男人都假定為異性戀,而且是強姦可能犯啊!!!

  10. 說是這樣說,但別人就是有本事成為人生勝利組。

    這種事情是一體兩面的,有好也有壞。

  11. 我覺得”拖鞋&汗衫”這兩樣物品的階級性被標得有點過分了
    可以反過來問說:一個低收入戶家的小孩真的連一件破爛的布鞋,涼鞋都沒有嗎? 或是連一件破爛的破爛的t-shirt都沒有嗎?

    1. 也許是像您說的如此。
      而且事實上也許大部分試圖穿汗衫/拖鞋進入這些場館的也未必是因為窮或買不起。
      但我看到的是另一個矛盾。
      如果我們被教育以貌取人是不對的,又為何我們又會被教育怎麼穿著才是應該的?

    2. 這部份我也覺得貼標籤過份了點,生活周遭的公共場合如何著衣?泳池畔如何著衣?知識殿堂又該如何著衣?更何況科博館是國際級的公眾科普教育機構,這要求也只是代表了基本的尊重以及禮節,謹此而已。

      我們會抱怨陸客充斥生活周遭,脫續行為影響生活,這不就是禮節問題而已? 我能接受滿身大汗剛下工的勞工朋友進大賣場、進超市買東西,可是他們也知道去展場要尊重。

  12. 說沒實力,22K還太高的是現任的台大校長楊泮池
    發功的校長是李嗣涔

  13. 各人私見。本人覺得這篇文章最大的問題是在最後,引入了一個過於理想的抗爭模組。如漫畫《東大特訓班》則顯得更加現實主義:先脫離魯蛇,等你喊水會結凍再來談你要改變世界。

    可是這又會產生兩個問題:能不當魯蛇的魯蛇有多少?競爭環境中必然刻意排擠先天體質不良的魯蛇;能夠撐過嚴寒冬天,然後順利在春天發情繁衍的魯蛇,總是非魯蛇族群中的魯蛇。

    第二是,當魯蛇可以喊水會結凍時,他有沒有那個能力與勇氣去對抗幫助他變成非魯蛇的體制?講更白,那些比你更像人生勝利組的人,他們還是看你為魯蛇啊,我們依舊吃這些人的飯,權力結構幾乎沒變。結果是像本人這種魯蛇,即便奮鬥起義,對抗階級暴力,卻只得遵循遊戲規則才能變成勝利組。而變成勝利組的魯蛇,通常不會記得自己曾是魯蛇;就算記得,上面還有八金剛四天王,魯都魯不完。

    文末所言的「魯蛇結幫」、「非競爭性行動」似乎又是過於理想卻又不得不做之事。但沒有社會優勢的魯蛇們如何去發展自己的論述(若我們以知識的強度來做為評比,這姑且也算是社會運作之原理:擁知識者自重)?或更甚言之,我們如何去對抗資本主義人類社會如此之大流動?我們怎麼促使人們反思,同理心?變成最為重要的課題了。

    最後關於一些標誌符碼,如樓上有人所提的拖鞋汗衫的問題,那真正的重點是「為何會成形」?當我們將「拖鞋與汗衫」當作「選擇之一」(就乾脆假設自己是個穿吊嘎的財主),而非「不得不為之」時,為何博物館還是不讓我們進去?換言之「拖鞋與汗衫」被指向一種野蠻、不文明,這些物品的象徵被確立了,印象被確立了,而無關乎穿戴者的本質了。低收入戶家的小孩當然還是有雙父母辛苦存錢買的NIKE,但又如何?不管鞋子長怎樣都應該給與其平等的地位不是?為什麼獨獨拖鞋被歧視了?關於符碼的問題其實應該在此。

    1. 自己回自己的東西滿好笑的,突然發現自己其實也無意間帶入刻板印象,還請各位找找看。

    2. 其實是NIKE。

  14. 這是個有趣的問題,但我仍好奇版主是否也有輕視的人呢?
    就我觀察,從古到今,社會都存在一種歧視,人總是希望過的更好,好之下必有不好,人的很多行為都在凸顯自己的選擇,也無形之中會貶抑不好的.. 這是個有趣的議題.

    1. 版主不就輕視了法官嗎… XDDD

    2. 據我所知,歧視的精確意思是「差別待遇」,而不只是輕視而已,這是翻譯的問題。歧視這個詞在中文世界的用法比較常強調他的負面意思。

      差別待遇若依據合理與正當的標準進行,那就是正當的,但若依不正當或根本無關的標準來進行,那就是不正當也不正確的。例如,對於有貪污行為的公務人員褫奪公權,這是一種正當的差別待遇,正確甚至合法的歧視。

      然而,如果僅僅因為人們屬於不同階級或性別,而不同階級或性別的文化與人權就受到差別待遇,那這就會導致錯誤的特權和暴力剝奪。例如:美國早期黑人得要讓座給白人的規定,黑人與婦女都缺乏選舉權的規定。當這些缺乏根據的壓制人權的差別待遇就會遭到質疑與推翻,就顯示社會的進步。

      擁有愈大的權力者應該負擔愈大的責任,也愈應該受到較高的道德標準,這就是「警察違法的罪刑更重」的差別待遇的基本原理。例如,執行勤務時他們有根據法規的特權(持搜索票搜查民宅),但這權力是受條件限制的,不能濫用這個正面的差別待遇。

      法官,在社會上扮演執法者的角色,其道德標準是受到高度期待的,因此本來就適用相較於一般人而言更高的道德標準,正如涉及救人的問題時醫師會受到更高的標準檢視一樣。如果國家的權力與責任來自人民與社會,那麼法官的權力與責任也來自人民與社會。就這點而言,如果人民與社會賦予法官權力的同時也以相應的高道德標準期待之,這是合理且正當的差別待遇。至於標準具體到達什麼程度,那是民主社會可以花時間好好討論的。

  15. 其實看看坊間那麼多書都是在教一個人怎麼成功,如何賺大錢,如何與人相處,如何健身…,就可以看出台灣人的價值觀主要是如何成為人生成功組.我認為追根究底的原因是我們的社會很不尊重多元人格的形成,一切的外在行為,都必須符合某一階級所訂定下來的標準,才叫乖,才叫人材,才叫尊重.才叫正義,而且我們的教育(家庭與正式教育)是從小就開始灌輸這種觀念:不准染髮,不准化妝,不准去不良聲色場所,不准跟家庭不正常(單親家庭)的人交往,一堆的不准,都是在訓練我們標準化.現在的社會更是進一步的偽善到連節目中有人談到抽煙或演到抽煙,狗的性器官被拍到都要打警語或馬賽克.台灣社會病的很重,非常的假.
    我不認為國外沒有階級歧視的問題.國外也有.但是重點是社會願不願意去認同每個階級都有有趣的人及想法值得去瞭解,而不是病態的去排斥.這點,國外做得比我們好太多了,他們給很多跟自己不一樣的人空間.我常常看到的是有人在電車裡喝醉講醉話,但是旁邊的人只是很自然的做自己的事,而不是馬上感到害怕.更不會大聲的斥責這樣的行為造成別人的困擾(台灣自認正義的人,很可能會這麼做).我也看到,國外的教育會讓小孩理解每個人都是不同的,用理解取代排斥.
    我很認同作者的出發點,但是不認同要魯蛇團結來達到減少社會歧視的看法,因為這樣只會讓社會更加的二元化.我認為培養社會觀念接受不同的人存在,尊重不同人有不同的想法,才真的能減少社會的歧視.

    1. 這篇發文是我看了這麼多的回覆裡,最中肯圓融的一篇
      也確實的點到了問題所在

    2. 你說的好中肯
      我受益良多

    3. 同意。台彎社會似乎瀰漫自以為義和(階級)妒恨的氣氛。階級不單是經濟收入的問題,還有文化品味、教養、詮釋權等抽象面向。

    4. 很認同樓主所說「培養社會觀念接受不同的人存在,尊重不同人有不同的想法,才真的能減少社會的歧視」,但是這跟反對魯蛇團結根本沒有關係,沒必要反對弱勢階級的團結自助。弱勢階級的團結,很多時候就是在做樓主所說的提高主流團體對於多元文化的意識,這種對抗不是單純訴諸暴力,而是有組織、有準備的溝通。沒有團結發聲的話,誰理你啊?弱勢者的言論被忽略又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那些電視節目依賴的資金來源想也知道不會出自魯蛇們,主流傳媒管道都是被優勢者占據,在這種情況下,魯蛇還不團結,社會不只不會二元化,還會變得一元化。如果大大小小的各種魯蛇,來自不同團體或階層的魯蛇,為了團結而能包容彼此的角度,那才可能有多元聲音啊!社會上的魯蛇佔多數,優勢者極少,想也知道不是大多數魯蛇們自己願意的,台灣人已經做得跟牛一樣辛勤,誰天生想當魯蛇?還不是被這個體制一棒一棒打成魯蛇的?或許階級衝突不是唯一的解答,但至少是重要的手段,再怎麼乖順的牛,當你一直用大棒打得他翻不過身來,他也是會發怒的。

    5. 回大牛:
      我不認同魯蛇要團結以達到減少歧視,只是單純的認為這樣的做法可能不會帶來太多正面的影響.要團結要有主體,如果主體是魯蛇的話,誰又能清楚定義魯蛇是誰?比如說,一個女生出生家庭”不正常”,抽煙又喝酒,男性友人很多,出入聲色場所,喝到昏天黑地,這樣的女生,社會怎麼看?很多人大概會認為她行為不檢點.但她是個正常上班族,從來沒做過違法的事情,對家人盡孝.這樣的一個人違背了很多的社會價值,但又符合某部分的社會價值,那她算是個魯蛇嗎?魯蛇的定義又是什麼?
      台灣社會的問題,絕對不是弱勢才會被視為魯蛇,而是一個人只要違背了很多社會價值,一個人就有可能是另一個人眼中的魯蛇(如果你看到下面很多的留言,大概就會發現了),所以大家都在爭取不要違背這樣的社會價值,社會因此變的偽善.在這樣的社會中,這樣的人要提出什麼訴求?她該跟誰結盟?她該怎麼爭取她所選擇的生活方式被尊重?所以我認為團結無解.只能從個人觀念的改變做起,進而改變社會的思考模式.在這種社會人格下,因為評判標準不是只是別人灌輸的(如:電視警語),而是自己思考出來的,我想,當真正的弱勢需要社會的力量的時候,這種社會裡一定會有人站出來.

    6. 回應Schweinebraten,同意你大部分的看法。我也認為每個人的問題是不同的,甚至是本文中稱上流階級的勝利組,也可能違背了某部分的主流社會價值、道德倫理。這樣的情形是很難團結的。因為狀況本來就不一定相同。只是當發生了類似的事件,就會引起一部份人的共鳴。如果能不斷的共鳴、使之延伸,就會醞釀成為主流價值。
      今天的台灣社會,權力差距是相當的大的,我們不習慣去挑戰權威、反抗權威。很多只不過是一些五四三的抱怨,卻無法運用自己的力量去改變這些事物,這跟教育和社會價值的形成有著相當大的關係。

    7. 回樓主:
      想知道魯蛇的定義是什麼,你只要去問當事人就夠了。沒有人能代替人們定義自己的身份,無論是階級或魯蛇,都是人們在勇敢走過自己的歷史時,為了理解與抵抗命運而自己定義、打造出來的。就算是你我,也無法取代當事人判斷該採取什麼身分才最有力量、要不要團結一起行動。如果有人這麼認同,我相信他不會沒有事實根據,畢竟「競爭」的咒語仍然每天都掛在許多人的口頭上,錘打著每個人的「價值」,是許多人的切身感受。

      你呼籲改善教育的觀點很好,但是這跟反對弱勢階層團結一點關係也沒有。何況,跟國外民主國家比起來,台灣的教育從來都忽略勞工運動這一塊,極度缺乏社會運動的教育,如果總是避談這方面的教育,那麼誰才是偽善的教育家?別把人們想得那麼可怕,人們懂得理性判斷,何必要拼命限制勞工與社會運動的教育呢?台灣很多警察都缺乏對於社會運動的適當理解,這就會連簡單的情境都容易擦槍走火,因為缺乏成熟的應對方式。外國的社會運動天天都在上演,人們早就當成生活的一部分,哪有你想的那麼可怕。如果你認為社運完全沒有用,未免也太小看其他國家人民的智慧了。

      關於要跟誰結盟,你只要看看台灣的社運團體就知道了,各式各樣的弱勢者,雖然因為多多少少身處有些不同的困境,因此容易分化力量,但是只要團結起來,就會看到彼此的共通性,相互奧援,這是近年來的大趨勢。台灣人口已經這麼少,再分化下去,就變成牛背身上的蒼蠅團體了。

  16. 喝酒失業者本來就是家暴的高危險群甚至是必然條件
    我覺得你只是從局外人的觀點沒有深究關聯就在說風涼話
    就很像有人不去了解吸菸和肺癌的關係就認為醫生的建議戒菸在胡扯一樣
    另外
    也許你看到的是例外
    但是更多或絕大多數的魯蛇的確本來就該為自己的處境負責

    1. 所以你有被喝酒失業者家暴?

    2. 樓上XDD!

      可能大家對生物學比較不了,不知道魯蛇科裡面還有很多屬很多種。有些是所謂不求上進的魯蛇,有些是上進卻得不到回報的魯蛇,有些是被人家認為做這行就是魯蛇的魯蛇。「例外」是誰?「絕大多數」是誰?真的所有魯蛇都必須負起自己身為魯蛇的處境其責任嗎?

    3. 老實說我身邊很多朋友都知道抽菸會得肺癌,但他們也想戒就是毅力不夠(這跟不了解不或認為醫生胡扯是一樣喔)

      很多魯蛇,並不是自己不好所造成的

    4. 講的是事實
      可是卻很刺耳

    5. 我贊同客觀局外人的觀點。
      並不是需要親身經歷被喝酒失業者家暴才能提出此論點,否則這裡有許多意見和評論都無法作為評論,包含在這層第一個回覆的訪客。
      之所以喝酒和失業會被作為家暴高危險群的指標之一是統計之下出現的結果,是家暴量表的其中一項評量標準,喝酒和失業不見得會產生家暴,但是不可否認,這兩者在犯罪學上是重要的指標之一,而非階層所造成,該避免的應是不讓「喝酒失業即會家暴」變成一種錯誤的當然性推論。

  17. 畫一個由階級劃分的社會金字塔, 然後說”其他的社會屬性所畫出來的線,都是垂直的,只有階級所劃分的社會是水平的。” … 這個邏輯很奇怪啊 -_- ?
    我也可以畫個由”一天吃幾包洋芋片”所劃分的社金字塔, 然後說”其他的社會屬性(包括階級)所畫出來的線,都是垂直的,只有’吃幾包洋芋片’所劃分的社會是水平的。” …

  18. 關於男女的金字塔圖的不平等,我相信跟以前比較女生肯定更慘。
    男女的不平等是因為傳統重男輕女的觀念造成。但隨著時代演進,女性意識漸漸抬頭。我相信往後的女生部分的人生勝利組是會增加的。
    然後我覺得警示標誌扯到階級意識是有點太過了,何不說說是注重顏面呢?

  19. 自動引用通知: 魯蛇人生 | Yuan-ming says
  20. 看來後面的討論,才真是值得一看!

  21. 一出生就已經注定你該不該成為蛇蛇了

  22. 你的對抗已經不是「非競爭性」的方式來思考了

  23. 謝謝王老師的好文分享 🙂
    很喜歡這篇文章他提到我們假定(或稱為信仰)階級可以流動,而造成的階級敏感度低。事實上,我印象很深刻的是在1960年代出版的《泰利的街角》中,我們便已經看見階級流動並不是簡單容易的,往往鑲嵌/受限於社會結構因素。(小弟才疏學淺,相信更早之前應該就有類似這類的研究)

    只是在資本主義邏輯及台灣由中小企業發展經濟的歷史脈絡下,我們仍然深信階級的流動性,這則反映在文中所點出的圖形使用邏輯(階級跟其他社會屬性類別的差異)。

    “正因為這不是先天的不平等,所以你們/我們要更努力阿!!”
    然後,我們就忘記要反抗了(這篇文章根本有一種思想解放的作用阿阿!!)。

    不過,對於這篇文章中針對社工那段的論述,我覺得忽略了社工其實鑲嵌在既有壓榨的家暴體系中,事實上所謂的”分類”,是社工因應結構脈絡、文本要求及工作流程,不得不發展出來的工作知識,並不是社工與生俱來的分類誰值得/不值得救助。

  24. 「你的素質只配這樣的學校=你的素質只配這樣的22K薪水。」
    理哲學的謬論

    由任一的真假前提或真假結論將組成一個無效論證
    您的假設已假,推論亦假
    這論證何來有效?

    1. 這是我們設會對所謂後段班大學的學生看法
      既然你念的是「道德國真遠」那你就是只配22K的社會人士
      為什麼只配22K? 因為你念的是「道德國真遠」
      中間等號並不是要證明什麼,只能說是闡述社會的階級凝視的現象
      社會普遍會認為台灣大學的學生就是最頂尖的
      也普遍認為聽都沒聽過的野雞大學就是要去端盤子的
      如果有幸成功了,還能變成媒體的寵兒「端盤子端到上櫃公司」之類的

  25. 如果認為兒子因為經濟壓力想殺了老豆是情有可原應減輕量刑,那些帶著子女一起去燒炭的如果最後沒死成,在量刑時是不是也要來個情有可原輕判一下?
    又如果同樣是迫於經濟壓力,選擇去搶銀行或擄人勒贖來解決自己的經濟壓力,最後被抓是不是也該考量一下犯罪行為人好可憐所以輕判一下?更別說這些犯罪對法益侵害的嚴重程度還小於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呢

    1. 不考量到”犯罪者”之所以如此做的動機 情感 家庭背景
      更廣的去看待事件的前因後果和動機 那判刑給電腦判就好了
      有些不想做卻又不得不弒親(父殺智障子.久病夫殺失智妻)的案件 其實是很悲哀的
      我想他們也不會在意會被判幾年 他們要的只是從長久壓力下的解脫
      判的重就也只有滿足某些只看表面就批判的人 覺得這是公平正義
      這麼做可以減輕他們壓力嗎 還是讓他們更看輕否定自己
      他們能為對方付出的 某些說要判重刑的人還不見得做的到呢

    2. 在台灣殺害直系『尊』親屬的確會判比較重,那些帶著子女自殺但是子女死了父母沒死成的,通常不會判到10年以上,更遑論疏於照護子女、虐待子女致死的案例,萬一被抓的時候表現懊悔痛哭一下,也都沒有殺害父母的罪重。
      也可以說,平平都是命,為什麼子女的命比父母的命還要輕?
      這裡頭的確存在著「子女的命掌握在父母手中」的階級歧視

    3. 問「為什麼子女的命比父母的命要輕」,根本是問錯重點。如果那些經濟走到懸崖邊的父母,能夠期待她們的孩子能得到像你這樣的正直的人的無私幫助,她們就不會選擇帶著孩子一起走,只會選擇自己自殺,或者根本不會自殺。正因為在最底層的階級根本看不到未來,所以才不想把孩子放在這個世界上任人羞辱、糟蹋,這些父母已經經歷太多太多了。你應該問「為什麼有些階級的孩子的命就是比其他階級的孩子差」。

      依我看來,那些帶孩子一起走的,反而可能是最愛子女的父母,她們本來是最有力的防治自殺的力量,但在無望、折辱的階級命運中,這股愛的力量反而使她們在絕望與悲痛中攜子尋死。如果你不能瞭解這點,就對真實的人性太過麻木了。

    4. 首先,我認同樓上們所說的動機,若非行為人著實對未來已經看不到任何希望,他也不會帶子女燒炭自殺,若非行為人連最基本的生存權都有問題,行為人怎麼會捨棄尊嚴去搶銀行呢?衣食足而知榮辱阿!馬斯洛的金字塔也說得很清楚,唯有人得以滿足最基本的生存權,才得以追求愛與歸屬、尊重與最上層的自我實現。另外,法律設有刑罰的目的,是希望能達到嚇阻效用,但也僅只於嚇阻無法解決社會最核心的問題,人們連自己的生命法益與尊嚴權都不在乎了,那麼刑法上的剝奪人身自由算什麼?好吧,最後如你所期望的,行為人最後入監服刑,十年、二十年後最後白髮蒼蒼要到哪裡去尋找工作?縱使行為人還是青壯年,如果你是老闆看到他的前科,你會用他嗎?最後,刑法非但剝奪了自由權連同他的生存權也一並剝奪,請問,刑法解決了什麼?只是使他們更邊緣化罷了

  26. /*第一審法官說他「情有可原」,以「未遂」、「犯案時酒醉精神障礙」將其判刑3年9個月。到了第二審跟第三審卻說,兒子照顧父親,是「法律上的義務」,也是盡孝道的本分,豈可因壓力或經濟困窘,藉酒殺父,所以加重改判為12年徒刑,並且定讞。

    二、三審的判決理由,其實跟鄉民沒有甚麼差別。上課時,我問了大一從沒有任何社會科學訓練的同學,如果他們是法官的話,要怎麼判?大概一半的同學採「情有可原」的立場,另外比一半稍多一點的同學採孝順是法律上義務、盡孝道是本分的觀點。*/

    這一段感覺就像是在扯 扯到你的文章中 失業等等的本來就會讓人心情嚴重降低 會發生什麼 在這種情況下都是有可能的 偏偏要扯到你的觀點

  27. 您說「…..其他的社會屬性所畫出來的線,都是垂直的,只有階級所劃分的社會是水平的。而這也是為何我們對於其他社會屬性的歧視,比較容易看見且覺得不平等….」
    我倒覺得階級是檢視各種面向的分配不均時的基礎,一個顯而易見的指標,若階級的測量單位如同論述所指的經濟基礎(如:收入、財產、社會地位等等),那又是一個最直接切入看階級或階層的指標。例如:探討性別不均,我們會從男女收入差異、職業差異,來看不同性別階層化中男女所獲的資源與機會。所以,我不太認同您所說的「因為所得分配不均而劃分的社會階級,常常覺得這是自然的,沒有甚麼好奇怪的。」
    他就是蠻奇怪的,所以值得大家討論。

  28. 我覺得老師的論調有點偏激,我認為老師所提出的多數論點都有再討論得價值。「人生勝利者」中也有性格或其他種種方面的優劣,而「魯蛇族」中也有人在性格、思維等等上是讓人不敢苟同的,之前也看過有不方便人士認為社會「任何人」對他好是「理所當然」的,稍有不慎便以高姿態訓斥對方。我們在情理上是應該多給予這些人關懷,但並不表示可以踐踏基本的尊重。所以我認為我們不應該隨便以偏概全,即使這個「偏」占了大多數。
    而對於競爭性教育的部分,個人認為是因為在社會工作上的需要。當然並不是說競爭性教育下的「勝利者」就是好的勝利者,但「能力」再工作上當然是相當重要的,相信沒有人希望在受到服務時是個不專業、能力不足、一問三不知的人員,先不管您是否會有情緒上的浮動,但若對方能力不足是沒有辦法「解決問題」的。而「競爭」是最死板,但也最容易達到「能力」有一定品質的篩選方式。就我個人而言,我並非算是人生勝利族,但若真是能力不足,包括我自己,我認為是不應該身任,需要再訓練。

    1. 先生中肯。
      魯蛇中的確有就是很有魯蛇位格的份子存在,而這件事實不是靠一些正義凜然的言詞就可以含糊過去的。

    2. 芥川龍之介的著名小說集《羅生門》中有三篇中短篇小說(《羅生門》、《竊賊》、《竹林中》),三篇合起來看時告訴了我們,人是如何從一個有理想的人為了道義而一步步墮落為犯罪者的,在這過程中,初淪為盜賊時心中還有道義,但在這個不顧正義、不顧他人死活的世道中,卻只能愈來愈淪落,最後成為沒血沒淚的江洋大盜,而更進一步啟動了他人心中的罪惡。沒有人天生想當「魯蛇位格的份子」,罪惡只是你所看到的片面事實,這就是芥川龍之介透過《羅生門》傳達給我們的深刻洞見之一。

      冠冕堂皇地不顧他人死活,可能會將本來懷有理想的人變成罪犯,畢竟每個人每天都需要有尊嚴地吃飯,沒辦法像某些幸運的人所想像的等上十幾年再說。競爭落敗者,不見得是他能力不夠,而是機會結構本身被限制得極為稀少,不然,人人都可以當老闆,誰去當員工?當員工就活該被認為是能力不夠?老闆若沒有員工,誰幫他生產出產品和服務啊?羞辱幫助自己的人還理直氣壯,完全沒有道義可言。

      《羅生門》雖是日本文學,我們可是出過《水滸傳》這部經典作品的民族,一定能有深刻的體會。建議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看一下這部經典作品,網路都搜尋得到。

  29. 拖鞋~拿來指稱階級凝視的暴力??!! 是沒被拖鞋趴搭趴搭的聲響吵過…也沒跟汗流浹背的汗衫客在同一個室內空間站一起或坐在旁邊過吧…嗯~把拖鞋、汗衫拿來和乾淨、整齊、有教養連在一起的理論,可能只有自己心裡是這麼想的人,才會有這種看法~

    1. 為何汗衫客一定會汗流浹背?拖鞋一定會有聲響?你沒被高跟鞋或皮鞋的聲音吵過嘛?
      重點是人的行為而非外表!
      請問你是否將拖鞋、汗衫拿來和不愛乾淨、不整齊、沒教養連在一起呢?

  30. 要求一群被制度歧視的人,擁有更強的「社群能力」,會不會太不務實?

  31. 禁止穿汗衫跟拖鞋者進入,應是以避免腳臭跟汗臭(或狐臭)在室內環境下影響其他人為出發點所做的考量,跟階級應無直接關係,只是有些場合規範正式著裝,有些則規範不得隨便,本意還是叫你注意禮節就是了…

  32. 為何人生勝利組就必須被打到?為何普通文章要標示中山大學才夠看?為何博士的容易當教授?沒讀書的大都是黑手?這不也都是人造的階級?
    若沒有包容,沒有扶持,沒有「忘我」,一個階級倒下必定有另一個階級出現。

  33. 我認為https://twstreetcorner.files.wordpress.com/2013/10/0score.jpg
    第一大題第四小題是對的
    還大雄分數!!

  34. 如果魯蛇們團結團結再團結,真的打破了這種階級制度,我想社會秩序和風氣也不會變得更好,根本原因在人的思想

  35. 打破了至少有一個反思重整的機會
    制度思想都可以檢討

  36. 您所謂”loser階級” 和 “酗酒、失業” 及”家暴”未必是階級意識的關聯。亦即,法官未必認定”酗酒、失業”代表”loser階級” ──事實上是您認定這兩者之間有相關性,不是法官。暴力行為和壓力及情緒控制有關,壓力越大或是情緒控制力越弱越容易出現而暴力行為,酒精降低控制力,失業是巨大且持續的壓力來源,兩者有合理的因果關係;而同您所說”家暴存在在任何階級”,”酗酒、失業” 也存在在別的階級(酗酒、失業不是loser階級的專利),高風險是統計描述,描述的是”酗酒、失業” 和”家暴”的關聯(correlation),不是什麼階級好嗎。不是法務人員都沒問題,我同意酗酒和失業不是直接證據,因此不宜作最終判決的理由,更不該因此對被告產生成見,但您的階級論述實在不足讓人信服。

    Dress code 也不是甚麼階級歧視,極端一點的來說,學生可以穿睡衣去上課嗎?上法庭?不穿鞋?內衣內褲?或乾脆不穿?沒錢買衣買鞋?Dress code是一種禮節,整潔也是禮節,這些都不是中產階級的專利;拖鞋、汗衫這些都不是”loser階級”的專利,這又是您自己的刻版印象,我在中國看過很多社會底層的人穿廉價皮鞋、polo衫。

    他人的尊重是靠自己努力贏來的,在哪個階級都一樣,您認為不務正業的紈褲子弟真的受人尊敬嗎?有些人是自己掉到社會底層的,有些是努力要爬上來的,社會要的是公平的競爭機會和完善的社會安全網, 不是盲目同情和階級對立。若真要批評,來討論稅制、法律制度和教育系統的設計及執行吧。

    1. 真的是明顯過度詮釋xd

      現在看展覽、音樂會等等,對服裝的要求,
      其實都沒有很高(只是希望你不要隨便到只穿脫鞋、汗衫就進去)
      服裝穿著這一段論述最大問題就是二元思考
      好像要不穿汗衫脫鞋,就等於是上流菁英文化?
      絕對不是這樣…
      但其實我如果穿破球鞋、polo衫,他還是會讓我進去吧,這樣穿著也不高貴啊,但至少合乎最基本禮節

      而且這跟什麼藍領階級根本也沒關
      藍領階級有可能一下班,一身汗,穿著很髒亂的工作服
      就馬上跑去看展覽嘛?
      比較有可能會先回去盥洗,再回來看吧
      或者假日沒有工作時才去看

      華人與狗不得入內,
      絕對是錯誤類比
      華人、狗,都是先決條件,你不能決定你的「種族」
      但你要穿什麼衣服卻是自己可以決定的
      現在21世紀,這種服裝的要求真的沒有幾百年前那麼高了
      你只要不買名牌,大賣場之類的便宜貨也能讓你穿得很體面
      所以至少以台灣來講,這樣要求真的不會太過分

    2. 同意。某些地方有點過度解讀,或是又套入自己的刻板印象做不當的連結。

  37. 您在文中提到,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黃朝貴說,「台北車站被外勞佔領了」是種族歧視的發言;但我認為他說的是事實。

    「給予外勞友善的環境」,和「車站的正確使用方式」是兩個根本不同層面的問題;「台北車站該不該外包給私人廠商撤除座椅」和「該不該在大廳席地而坐妨礙其他旅客通行」也是兩個根本不同層面的問題。這無關種族不種族,在一般情況下,大家會認為「車站」是一個讓許多人長時間聚會的適宜地點嗎?它的正常使用方法是這樣的嗎?

    我贊同政府應該提供外籍勞工合適的聚會或休閒場所,但絕不會是在「車站大廳」。

    台灣有許多問題,就是被這樣不知是沒有邏輯觀念,還是故意混為一談譁眾取寵的論述方式給搞到後來沒有道理可講。

    其次,保持整潔合宜的穿著、品貌,是人生的基本禮儀、對他人的尊重,在這世界上幾乎可謂放諸四海皆準。對於正式聚會,您打算以汗衫、拖鞋前去挑戰嗎?為什麼禁止穿汗衫、拖鞋進入科博館,就是一種階級暴力?難道一切規範都必須向下相容才叫有人性,為什麼社會不能藉由規範促進民眾向上提升?

    1. 誰跟你說社會不能藉由規範促進民眾向上提升?人家談的就是向上提升所必備的物質基礎,你是不是看漏了重點?

      你談車站的正確使用方式,請問,所謂的正確方式有經過台北市民投票決定嗎?為什麼是昂貴的商店街,而不是免費的公共桌椅?誰決定的啊?你要不要先提升一下台北車站和你自己的民主素養呢?

      在台北車站,賺辛苦錢的人根本沒有足夠的低價/免費使用的休憩空間,這就是實質的歧視。把實質歧視用「禮貌」合理化,這就是文明的暴力。你以為別人很愛席地而坐、忍受你的污辱與糟蹋嗎?

    2. 這講的是真的
      公共空間不代表可以沒水準的喧鬧聚眾

      這個社會奇怪的現象是人多講話就是對的
      而偏偏中下階層的人占多數
      就讓荒謬的論述在眾口鑠金之下看起來很是合理

    3. 公共空間都被財團店面占據了,旅客當然只能聚在剩下的有限地方,連你也必須和其他人站得很近,才會覺得別人講話的音量很大聲、「喧鬧」。車站本來就是人多人往的地方,聚眾是正常的,問題出在空間本來就已經很小了還偏要搞成擁擠的商店街,怎麼,台北車站難道是觀光景點不成?而且主要是大企業才能在北車做生意,一般的小業主都被排除在外了。就連賺錢的機會也是不平等的。

    4. 台灣最奇怪的地方其實是,明明中下階層的人占多數,少數優勢階層的人卻占了大部份的資源和空間,根本不成比例。

    5. 提供外籍勞工合適的聚會或休閒場所…這才是真正的歧視吧

      說穿了不就是自視輕高,眼不見為淨而已? 這跟當年美國黑人不能跟白人在同一個地方吃飯,不是同樣的道理? 人家來台灣討生活,作我們現在年輕人不會去作的工作(高汙染工作環境+夜間不定時輪班),結果來台灣跟朋友見面,還必須要躲躲藏藏的先穿過火車站到所謂的「集會地點」? 如果跟朋友約在火車站集合,想說先找個椅子休息一下,還會被警察驅趕到所謂的”外勞用集會場所”,這不是階級暴力不然什麼才是階級暴力?

      我們應該要尊重每個族群的行為的,並且了解他去體諒他,他們一年就那幾次集會,是有造成我們的什麼困擾嗎? 什麼問題嗎?不過就是有些人覺得一群跟我們不同膚色的勞工朋友,看了很礙眼、跟他們走在一起很礙眼,人生而平等,你我都沒有權利為任何人身上貼上標籤
      倘若今天是一群白皮膚挺鼻子的外國背包客呢? 倘若今天是一群北一女的小綠綠畢業旅行呢? 先不論他們集會的東西,倘若原本的外勞換作這些人,捫心自問,你自己有沒有先入為主的歧視吧。

      你可以客觀解釋一下什麼叫作”向上提升”嗎? 如果妳的向上提升只是表示所謂的公德心,或是智慧之類的,那也未免太狹隘,一但沒有寬闊的胸襟去體貼,去包容各種多元的聲音與文化,最後只會變成一言堂 『因為我們都是上等人,你這個沒有提升的人,就是下等人,所以要嘛你就必須變得跟我們一樣是上等人,要嘛就當下等人』,很有可能就會出現這樣的聲音,這樣的說法是對的嗎…實際上,這樣的例子層出不窮,這種言論,就是我們台灣最常見的隱晦的階級暴力啊

  38. 部分贊同 部分不贊同
    我曾在博物館 看到一個”貴婦” 氣沖沖的說 我這雙拖鞋好幾萬 比你月薪還高 為什麼不能進去?
    請問是博物館在歧視魯蛇 還是”貴婦”在歧視魯蛇?

    1. 我認為兩個人都有歧視,只是出發點不同
      倘若都沒有歧視,這場爭執其實是可以抵免的…

  39. 人的位置是自己決定的,
    別人怎樣看你,端看你怎樣表現
    不能表現的很差,然後說要別人讚賞你吧
    你可以去國外的天堂,不果有些人只註定能待在國內這種地獄

    1. 這段話,你能對著連崇凱說得出口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apr/19/today-so2.htm
      肢障孝子枕頭悶父 護士救命

      〔記者黃其豪/台北報導〕貧病悲歌!殘障男子連崇凱,因政府發放的補助月底將結束,家庭經濟支柱的大哥又面臨失業,連某不堪壓力,企圖在醫院病房悶死中風多年老父再自殺,所幸護士發現後奮勇搏鬥,挽救兩條寶貴生命。

      連崇凱說,家中4個兄妹,2個妹妹已出嫁,只有他照顧臥病在床的老父10餘年,實在是身心俱疲,當晚在小吃攤喝米酒澆愁。

      深夜回到病房,想到家庭經濟這麼艱苦,他又殘障無法工作,從事汽車烤漆的大哥,每月3萬元薪水必須照顧兩個家庭,不料大哥4月底將失業,無法繼續給付每月1萬元生活費供養父親,他因頸椎受傷原本按月領取4000元殘障補助,不料複檢未過,補助月底將被取消,他酒後糊塗隨手拿起枕頭當凶器,鑄下大錯。

    2. 這番言論,好像慣老闆會說的話
      「我這是為你好」「如果公司業績好,公司會善待你」
      「你要我怎麼看你,就要看你為公司的貢獻」….
      最後要提加薪時
      「什麼?你說要比照外資公司的薪水? 你怎不去吃…恩,你怎不去國外工作啊!! 去啊~ 去啊~ 對公司都沒什麼貢獻,還要我讚賞你?」

  40. 讀完了這篇文章
    我太愚鈍了
    雖然可以理解所謂的階級凝視的暴力
    但看不懂化解之道是什麼@@?
    是階級鬥爭嗎?
    既然隔行如隔山
    那不同生活環境的人群當然就無法完全互相理解
    所以關鍵不是階級或職業吧~
    關鍵是德行
    無德之人掌握權力 自然做出失德之行
    但台灣人不在意品德
    看我們的政客群有多龐大就知道了~

  41. 我等學理工的傢伙,本期待社會學人能引領思潮,因瞭解社會運轉機制,從而設計符合人性的制度,凝聚台灣共同奮發。但只看到階級分化的思維,引導對立的想法,太可惜了!

    如果老闆擁有一切優勢與享受,工人大家一起來當老闆吧,只要學習成功經營企業的方法,我們都來當老闆。事實上,當老闆要冒著輸光家產的風險、景氣不佳的風險、技術被淘汰的風險,我們有同情跑路的老闆嗎?跑路的老闆難道不弱勢嗎?跑路的老闆難道不努力奮發嗎?
    我們應該問如何成功?如何白手起家?我們的努力配得上收穫嗎?社會是互利的,如果我們不能提供別人的需求,憑甚麼別人要給我們回報(這不是基本經濟學嗎?)。

    世界大致算公平的,肯挑戰冒險的人,才有機會獲得大報酬。當然,成功的企業應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將成果分享給弱勢同胞(您舉例的孝道家庭),如此架構一個有競爭力的社會,同時有良性循環的制度,那麼,大家才能一同成長。

    研究社會學的積極目標,我以為是理解社會的病因,並提出良方加以改善。如果只是運用一些似是而非的言論(保持整齊清潔的外觀都可以變成歧視,有道理嗎?這不是一個文明社會基本素養嗎?那麼隨地吐痰也不能管了?狗狗隨地大小便也是應該的),引導階級對立,這樣的社會學家,對我們的國家有正面貢獻嗎?

    遙想歷史上諸多偉大的社會學家,澎湃精闢的思想建立現今文明堅實基礎,期盼台灣能有了不起、大格局的社會學家。才是台灣之福。

    1. 你沒放過無薪假……?

    2. 所以穿拖鞋汗衫在您眼中有如隨地吐痰和狗狗隨地大小便一般嚴重、髒亂嗎?

    3. 老闆才不會輸光家產
      要是他有頭腦 靠些法律就可以把公司的錢和私人的錢分開
      何況再靠關係?
      反而是某些無良的老闆
      還積欠員工薪水或退休金呢

      好的創業家、成功的企業當然是可以創造雙贏
      能藉由回饋社會提升整體群眾素質
      但是大部分的人都是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

    4. 推這篇原PO,資本社會本來就是有錢有能力的說話,本應該鼓勵低階級努力力爭上游,而不是叫這些低階及團結起來仇視上游。有本事的靠自己改變,沒本事的看別人吃飯。
      不能接受就去共產國家。

    5. 民主自由、平等正義的社會才是發展的目的,資本主義或社會主義都只是不成熟的手段之一罷了,如果這些手段取消了多數人的自由,那就沒什麼好值得留戀的。別忘了人們生活的本質和重點。

  42. 這讓我想起了多年前剛離婚的我
    本來是家庭主婦的我,因為要養三個小孩努力工作但每個月賺的錢根本入不敷出
    同事告訴我可能去市公所申請補助
    愛面子的我鼓起好大的勇氣準備了資料踏進了市公所,沒想到竟被刁難。
    原因→居然是我穿戴整齊,完全看不出是貧民。(傻眼吧) 難道我ㄧ定要穿的破破爛爛的才能申請嗎?
    那時候我真的很灰心又無助

  43. 2009年4月12日連崇凱于深夜到父親病床邊,持枕頭壓住父親口鼻,恰好林姓護士進病房,搶下枕頭,連絡其他護理人員將連父送到鄰近護理站的治療室。連未死心,十分鐘後到治療室,再以手掩住父親口鼻,仍遭林姓護士發覺制止。連崇凱的父親已于2009年12月底,因為肺炎不治。

    2011年台灣“最高法院”判決連崇凱12年有期徒刑確定。

    http://big5.chinanews.com.cn:89/gate/big5/www.chinanews.com/tw/2011/11-10/3451540.shtml

    1. 〔記者黃其豪/台北報導〕貧病悲歌!殘障男子連崇凱,因政府發放的補助月底將結束,家庭經濟支柱的大哥又面臨失業,連某不堪壓力,企圖在醫院病房悶死中風多年老父再自殺,所幸護士發現後奮勇搏鬥,挽救兩條寶貴生命。
      ……
      ……
      連崇凱說,家中4個兄妹,2個妹妹已出嫁,只有他照顧臥病在床的老父10餘年,實在是身心俱疲,當晚在小吃攤喝米酒澆愁。

      深夜回到病房,想到家庭經濟這麼艱苦,他又殘障無法工作,從事汽車烤漆的大哥,每月3萬元薪水必須照顧兩個家庭,不料大哥4月底將失業,無法繼續給付每月1萬元生活費供養父親,他因頸椎受傷原本按月領取4000元殘障補助,不料複檢未過,補助月底將被取消,他酒後糊塗隨手拿起枕頭當凶器,鑄下大錯。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apr/19/today-so2.htm

  44. 在台灣~博物館與展區几乎都有冷氣空調供應~所以人們可以不必像歐美如此盛裝!但穿拖鞋或汗衫觀賞確實太不尊重展出!……如無空調卻這樣要求,就是有關單位太囉嗦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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