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渰雯 /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
去(2013)年6月,我高齡生下了第二胎,很高興是個女兒。有趣的是,一些熟悉的朋友開口問的第一句話不是:「她叫什麼名字」,而是「她姓什麼?」您覺得這樣問很突兀嗎?
故事是這樣:我在2007年3或4月確認懷孕的當天中午,剛好從電視新聞看到1059條[1]修法三讀通過的消息。從學生時代參與婦女運動的我,非常瞭解子女姓氏的父姓優先條款,在民法修正過程非常難以突破,為了珍惜這個得來不易的修法成果,在先生的支持下,我們的兒子取名彭川,從母姓。這就是為什麼,許多朋友會好奇我們的第二個孩子姓什麼。
【民法1059條的修訂,是挑戰父權體制的一場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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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先生約定子女從母姓的「心路歷程」,經由資深媒體人何榮幸採訪後,成為當時中國時報「我的小革命」專欄中的一個故事,於是有更多朋友知道了我們家庭內溝通的過程。後來公視「獨立特派員」節目也在婦女新知基金會的牽線下,製播了一集「以母親之名」專題。在這些過程中,我們收到了非常多的祝賀和鼓勵,我身邊的女性主義朋友幾乎人人稱「讚」!還有長輩級的男性教授在得知這個消息後跟我打趣說:「你可不可以跟我女兒談一談?」
感覺上,子女從母姓是一項受到高度肯定的選擇。但是內政部戶政司的統計數字告訴我們,從2007年到2013年11月止,新生兒約定從母姓的比例平均僅有1.55%,且過去幾年以來並無增加跡象。法律的變革似未鬆動父姓體制(patronymy)的文化規範。因此讓人不禁好奇的便是這1.55%的人是誰?要在什麼條件下,婚姻關係內的父母才會讓子女從母姓呢?[2]
基於本身是從母姓家庭的當事人,以及倡議從母姓的運動需求,我希望對於「什麼條件會有利於子女從母姓?從母姓家庭是基於什麼理由?遇到什麼阻礙?」能有進一步瞭解。因此,2010年以問卷調查和深度訪談方式[3]做了一些研究。其中問卷調查已發表成〈為何從母姓〉一文;深度訪談的部分,則因為成功訪談的個案僅有五對,為了蒐集更多個案以求涵蓋不同狀況的代表性,迄今僅於研討會發表[4]。以下摘要呈現兩項研究的重點發現。
◎什麼樣的家庭從母姓?問卷調查結果[5]
在內政部戶政司協助下,我們設計了一份問卷,於2010年8至11月間在各戶政事務所窗口,針對登記子女姓氏的父母發放。因為從父姓的比例佔絕大多數,我們採取配對抽樣的策略以控制問卷數量,也就是每發出一份從母姓的問卷,才對下一個從父姓家庭發出問卷。我們詢問受訪者從父姓或母姓的理由,此外也想知道讓子女從母姓的家庭,在某些人口組成特性或是對某些議題的態度上,是否和從父姓家庭有顯著的不同。最後回收問卷為從母姓者257份、從父姓者522份。
在「理由」方面,選擇從父姓家庭的前三名理由是:「因為一般家庭都是如此」(69.8%)、「為了父方傳宗接代或祭祀需要」(35.0%)、及「因為母方家庭並無此需求或要求」(18.0%)。第一個理由顯示的正是父姓體制的支配性影響,許多人不用特別思考為什麼,就理所當然約定從父姓。而第二與第三理由明顯都是以「傳宗接代」為考量基礎,前者表示夫家家族需要傳宗接代,後者則表示妻家家族不需要由妻擔負傳宗接代的責任,所以「無此需求」。這兩者像是銅板的兩面,反映也鞏固了「父姓傳宗接代」的正當性與支配性。其中第三個理由,其實類似2007年修法之前我國僅開放母無兄弟者可以從母姓的「例外條款」,其目的也僅是為了讓「母親的父親」家族的宗姓可以獲得傳承。
並不意外地,在從母姓家庭中,第一名的理由也是「為了傳宗接代或祭祀需要」(36.1%)。但接下來的理由則較為不同:第二名「基於男女平等精神,凸顯子女不一定需要從父姓」(27.1%);第三名「因為前一胎已經從父姓,輪流從姓比較公平」(16.1%),其訴諸的是與傳宗接代完全不同的「平等」邏輯。儘管因為本題為複選題,選擇「男女平等」的受訪者也可能選了「為了傳宗接代」,但已經可以看出「性別平等」「公平」等價值是從母姓當事人用來挑戰父姓制霸權的一個重要論述資源。
【在父權社會中,傳宗接代跟祭祀祖先,是從父姓的重要因素】
接著,我們比較從母姓和從父姓的家庭的基本資料,結果發現兩者確實在一些人口屬性上,達到統計上的差異。從母姓的家庭當中「母親無兄弟」「父親為外國人」「母親為原住民」的比例,都比從父姓家庭顯著要高[6]。此外,從母姓家庭當中的父親超過41歲以上的比例有21.4%,也比從父姓家庭12.4%為高,此一差異可以用「老二哲學」[7]來解釋,也就是在從母姓家庭,父母多半讓第二胎以後的子女才從母姓,因此父親年齡較高。
不過,在一般性別平等意識上,這兩類家庭看不出顯著差別,從母姓家庭的性別平等意識並不比從父姓家庭較高,換言之,性別意識較高的父母也不一定較容易讓子女從母姓。兩者在議題態度上唯一看得出顯著差別者,是對於「姓氏自主」的認知,也就是從母姓家庭對於可不可以讓成年子女自主改姓,或是放寬選擇父母姓氏之外的任何姓氏,態度比從父姓家庭來得開放。
前述問卷調查結果大致描繪了從母姓家庭的動機以及可能樣貌。但是就和所有的量化研究一樣,統計數字無法告訴我們這些當事人在協商姓氏過程中,有些什麼遭遇和克服策略。這些問題就需要從深度訪談中獲得瞭解。
◎在傳宗接代之外:深度訪談發現
深度訪談受訪者的尋找是本研究一大困難。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並不會特別知道誰家的孩子從母姓,因此在2010年間,主要透過滾雪球方式,認識了五組受訪者:娥爸娥媽、雙爸雙媽、叮噹、玲玲、阿千,其中娥爸娥媽與雙爸雙媽是夫妻一起接受訪談。[8]這些訪談除了讓我對從母姓的家庭政治有更豐富的瞭解外,也不斷與自己的從母姓歷程對話,找到許多共鳴之處。研究發現可以分為從母姓的理由、條件、策略及影響等四部分來呈現。
(一) 從母姓的理由:性別意識vs. 傳宗接代
儘管在量化研究中,從母姓和從父姓家庭的性別意識看不出顯著高低差異,但我的五對受訪者讓我印象最深刻之處,就是夫妻都至少有一方有明確的性別平等意識,並以此說明孩子從母姓的正當性。
多數有「男女平等」意識的是女方,例如叮噹和玲玲都需要說服先生接受「這是很公平的事」,希望先生支持孩子從母姓,也終於獲得先生的支持。阿千和我類似是自我認同明確的女性主義者,由於與夫家不和,因此後來是以離婚方式,讓自己的孩子改為母姓。娥爸娥媽則是大學時代參加校外社運團體的活動而認識,一起接觸許多進步思潮,因此在性別平等認知上很早就有共識。比較特別的是雙爸和雙媽這一對,是由雙爸作為發起者,因為大學時他曾經修過性別課程,很早就接觸過這議題,並認為從母姓是很公平的事;加上雙媽剛好沒有兄弟,長輩對雙爸表達過希望有小孩從母姓,因此雙爸主動提出此議。
確實如雙爸雙媽的個案顯示的,在男女平等意識之外,「母無兄弟」也是我的受訪者之共同特色:五組個案中有四組的太太娘家只有姊妹。有些娘家長輩會對於女兒的下一代從母姓以傳(父親)宗嗣一事非常盼望—如雙爸雙媽,是由雙媽的奶奶在婚前為此與雙爸溝通過。其他受訪者像是叮噹、娥媽的父母,也曾暗示從母姓的孫子女將可獲得較多遺產;但叮噹、娥媽強調並不是為了這些遺產而讓子女從母姓,也不是為了傳宗接代,因為小孩的孩子是否會繼續傳承這個姓氏「根本是沒有辦法打包票的。」因此她們傾向從性別平等角度來說明自己的行為。
(二) 從母姓的條件:超脫父系家族控制的經濟與文化資本
除了前述直接的動機或理由之外,還有一些間接的因素構成受訪者從母姓的助力和阻力。因為從父姓畢竟是一項根深蒂固的傳統,要改變這項傳統,需要一定程度支持能動性(agency)的客觀條件。這些條件主要攸關兩個家庭或是上下兩代之間誰擁有較高的發言權,而其背後經常與「從母姓發動者」擁有的經濟與文化資本有關。
例如,女方或女方娘家的經濟優勢,可以讓女方比較有姓氏選擇的發言權。阿千就強調自己有獨立養家的能力,「(經濟)從來不靠他(先生),所以就是缺了他也沒有關係」;加上先生疑似外遇被阿千抓包,自己與夫家的關係又早已決裂,因此阿千沒有太多顧忌,就決定離婚並改變子女姓氏。可以說,先生的外遇缺失賦予她在此事上一定的發言權力。類似地,叮噹也透露了自己娘家的經濟實力較強,加上先生的父母很早就離婚,先生一直由母親扶養長大,因此傳承夫家宗嗣姓氏的壓力較小。
【從父姓或母姓,夫妻雙方的經濟與文化資本也是影響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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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玲的娘家則是在文化資本上比夫家較高,她認為自己父母支持她讓小孩從母姓,並不那麼是因為沒有兒子,而是因為態度上的開明與自信,不會怕別人閒人閒語。而她的公婆觀念比較傳統,也較在意外人態度。玲玲和先生均身為知識份子,因此覺得不需要理會外人的保守觀念,並以此說服公婆。
前述案例讓我們看到想要從母姓的家庭,似乎女方需要充分的經濟或文化資本,才有足夠資源改變這個原本被視為理所當然屬於男方家族的姓氏主權。但如果男方本身想要或支持讓孩子從母姓,則主權之爭轉移到男方兩代之間。例如,雙爸家庭的經濟文化資本都比雙媽家庭高,但因雙爸是從母姓的主要發動者,即使他的母親曾生氣到留紙條表示「不歡迎別的姓的人來我們家」,雙爸仍認為自己成立的家庭,應當由自己作主,而不用事事聽從父母意見。娥爸也是早認定第三個小孩要從母姓,且認為他和太太已經夠年長,應有自決的權力,包括請助產士到家裡來接生小孩的決定,也並未因為父母反對而動搖;因此在第三個女兒登記從姓時,也就決定不徵詢父母意見。
(三) 從母姓的行動策略:從對抗到溝通
因為從母姓最直接面對的就是來自家中長輩的阻礙,因此我的受訪者們採取了幾種不同強度的策略,來實踐從母姓的目標。以下依照其「衝突」到「溫和」的程度依序介紹:
最衝突的策略就是「直接對抗」,又以離婚的阿千手段最為強烈。從其言談中可以看出,對於夫家的不滿,是其不在意正式決裂的原因,「從母姓」是其本想追求的目的,也是其反擊夫家父權的手段;在離婚之後,夫家的質疑和不滿,則完全推給依舊同居的先生承擔。除了阿千之外,雙爸、雙媽在過程中也曾與雙爸的母親不惜冷戰,幾個月沒有回父母家,因為雙爸的個性是對於自己認為正確的事情,就會有所堅持。
若要避免直接衝突,但又知道父母可能反對者,就會採取「先下手為強」的策略,事前不告知父母。娥爸娥媽以及玲玲都是在登記子女從母姓之後,才讓夫家父母間接或意外知道此事,且某個程度都以「自主權」為訴求,預見夫家會有很多意見,但又認為這事情應由自己作主,所以乾脆先做再說,長輩就算責難,也改變不了什麼。此一策略反映了年輕一輩夫妻的獨立意識。
如果從母姓這件事情無法獲得長輩或配偶的認可,又不願直接對抗衝撞,則可能有一些策略,在堅持理念和遵守傳統之間取得可接受的平衡。從玲玲和我自己的個案上,不約而同發現「命名的藝術」可以達到一部份緩衝功能。我和先生將小孩取單名「川」,並且告訴我的公婆,回到鄉下可以將先生的姓氏加上,叫他「溫彭川」。由於公婆比較在意外人質疑的眼光,因此勉強接受了這個策略,讓這件家庭爭議劃下句點。類似地,玲玲為了平緩先生對於外人眼光的疑慮,則是將先生的姓氏直接放入孩子的名字,孩子叫做「洪敦」[9],但登記時仍加上玲玲自己的姓,也就是登記為「邱洪敦」,作為回應外人詢問、避免困擾的策略。
最後一項策略在本研究個案中算是常見,不論是事前或事後,家庭關係還是需要繼續,因此「由先生負責溝通」此一策略多少不可免,以避免太太與公婆親戚間的衝突與尷尬。為此,有時太太要先說服先生,如叮噹就是成功說服先生的例子「從父姓、從母姓都是你的小孩子」,一旦先生認同這樣的論述,會較為容易化解從母姓帶來的僵局。而娥爸娥媽因為在事前與娥爸的父母沒有溝通,一度造成家人很不諒解,因此也在事後嘗試修補和父母及姊姊之間的關係。娥爸的方式是透過在部落格上的書寫,將自己的心情、甚至給爸爸的家書等,都放在姊姊會閱讀的部落格,透過這方式告訴家人:「我現在把這個家照顧的很好…請他們不要擔心」。
(四) 從母姓的影響與後續
由於我的受訪者從母姓的孩子年紀都還小,要評估從母姓對他們的影響,還有待未來的觀察。但是光就「從母姓」這個行動在雙方家庭與對外的朋友網絡間所造成的回響,可以從兩方面來談。
1. 夫家的禁忌vs.妻家的感激
即使從母姓成了既成事實,這個議題的敏感性並不一定消失。特別是在夫家,不論是親友聚會或是平常的互動,「姓」常會是一個禁忌,父母在叫喚孩子時,可能就避免連名帶姓,而只呼其名或小名。例如雙媽發現,男方的家人在叫大女兒時,會連名帶姓地叫「XXX」,但是在喊老二時,則是會叫「小妹」或是「OO」等暱稱,「不會去連名帶姓叫」。我自己也有感覺孩子還小時,在公婆或夫家親人面前,習慣叫兒子「阿川」「川川」,會避免直接叫「彭川」。
【從母姓後的孩子稱呼,也是一個學問】
這樣的禁忌感,不僅反映在當事人要避免提出此事刺激到公婆,也反映在男方家族、親友,不會直接提起這個話題。就算親人之間私下有談論,也往往迴避直接與當事人對話。例如,玲玲就提到,在先生的親友圈圈內,她們的行為不大能被認同,她在男方親友心中「是驚世駭俗的人」,但平常互動大家仍是「以和為貴,避免爭執」。另外,娥媽則是曾在一次過年聚會中,聽到兩個親人在不遠處討論這件事情,其中一個長輩說:「為什麼生女生還要跟媽媽姓?」娥媽當場覺得她們為什麼不直接來詢問她,這種感覺很不受尊重。
相對於夫家的禁忌感,如果從母姓符合女方家族長輩的期待(為了傳宗接代),則這個行動將帶來女方家族很大的感激。例如叮噹就說,雖然她的爸爸嘴裡沒有說什麼,「你就知道他是比較快樂的,對,從他的一些行為舉止上面啦,稍微看的出來啊!」雙媽的奶奶則是經常在她面前稱讚雙爸,「謝了很多次了」,甚至覺得佔了便宜。
2. 改革種子vs.到此為止?
從母姓在夫家或許是一件禁忌的事情,但如果是基於性別平權的精神而從母姓,其實當事人常是很樂意宣傳的,隨時準備以親身經驗來影響他人。例如我和先生經常藉機闡述從母姓的心情和策略,希望擴大影響力。阿千、玲玲也都會順著別人的詢問,來個「從母姓也很正常啊」的機會教育。
不過如果擔心別人誤以為自己是為了傳宗接代而讓孩子從母姓(即使本身並非如此),可能就會比較低調。像是叮噹,雖然也基於平等的理由,讓次子從母姓,但平常她不會刻意多談這件事,因為她覺得外人常會開玩笑說她是為了分娘家財產,讓她不高興:「我的想法就是不關你的事,這是我們家的事,所以人家如果問這個,我不太會講」。
因為社會上許多人看待從母姓者都帶著「有特殊理由或好處」的預設,讓許多從母姓者寧願保持低調。事實上,一般人如果得知別人家小孩從母姓,也常像不小心窺探別人的難言之隱一樣,不好意思多問。然而,如果從母姓的家庭對於這件事情都保持低調,從母姓的傳統污名,也就難以獲得挑戰與改變。
【缺乏性別意識的話,從母姓的動力在下一代可能就會消失】
由此我們也發現,如果不是具備性別改革的強烈動機而從母姓者,在言談間較常缺乏「讓孩子的下一代繼續實踐從母姓」的動力,而偏好保持中立「不干預」的角色。例如當我問受訪者會不會建議從母姓的孩子他以後生的孫子,也至少有一個從母姓?有些受訪者有點意外與猶豫的回答:「他們講好就好了。因為說真的時代一直在變啊,我只能管好自己的想法,我不能管他的想法。」有些受訪女性從小受到家裡長輩賦予的傳宗接代壓力,是讓她們不願再干涉孩子未來的小孩從姓問題,而由孩子「自主決定」。然而,從性別平權的角度而言,這樣的自主想像,似乎又忽略了父姓制的霸權規範下,姓氏選擇的「正常」和「異常」早被注定,從來就不是完全「自主」的。
透過五個從母姓家庭的經驗分享,本文初探了從母姓所需面對與克服的家庭政治。儘管「母無兄弟」是約定從母姓的重要原因,但是這個機會究竟能否成為家庭性別平權改革的種子,翻轉「只有兒子可以傳宗接代」的父姓制邏輯,進而提升女性的家族與社會地位;抑或只是用來解決這一代父姓傳承危機,解決之後就「到此為止」,繼續從父姓?這個後續發展,與行動者本身及社會普遍的性別平等意識都有很大關係。
行文至此,本文只能召喚更多認同從母姓理念的朋友,化理念為行動,加入從母姓的行列。這不僅是個人家庭中的小革命,也有潛力成為人類性別平權史上的大革命。期待未來「你們的小孩姓誰的姓?」不再是一個突兀、沒禮貌的提問,而能就像問「叫什麼名字」一樣,是新生兒父母可以津津樂道的思辯過程。
(作者按)如果您本身從母姓、子女約定從母姓、或是想讓子女從母姓卻遭遇困難,且願意接受我的訪談,歡迎與我聯絡(yenwenny@gmail.com),或是歡迎加入臉書「從母姓俱樂部」社團。期待您的加入!
[1] 民法1059條在2007年修正前,對於子女姓氏的規定全文為:「子女從父姓。但母無兄弟,約定其子女從母姓者,從其約定。贅夫之子女從母姓。但約定其子女從父姓者,從其約定。」新規定是,夫妻在辦理出生登記時「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而不再是以前一律規定從父姓。
[2] 夫妻離婚是小孩改從母姓的主要原因之一,其改姓考量以及不改母姓對家庭與子女造成的困擾,可參考婦女新知基金會(2010)《單親家庭「姓」解放:民法親屬編子女姓氏條文「不利影響」之研究》結案報告。唯因本文聚焦在探討婚姻內的從母姓情形,因此對於單親、繼親家庭的改姓問題暫不討論。
[3] 這些調查研究工作是在執行《單親家庭「姓」解放:民法親屬編子女姓氏條文「不利影響」之研究》計畫時附帶進行,該計畫由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婦女新知基金會執行。
[4] 質化訪談的成果曾以〈在傳宗接代之外—夫妻約定子女從母姓的理論建構〉為題發表於2011年12月北京「性別與公共政策國際研討會」,並收錄於研討會論文集。
[5] 本節摘錄自彭渰雯、洪綾君(2011)。〈為何從母姓?夫妻約定子女姓氏的影響因素調查〉,《女學學誌》,第28期,頁1-54。對於研究設計和詳細研究發現有進一步興趣者可參考原文。
[6] 統計結果為:從母姓家庭的「母親無兄弟」比例為44.0%;從父姓家庭為18.9%;從母姓家庭的父親為外國人比例15.7%;從父姓家庭為0.2%;從母姓家庭的母親為原住民有18.8%;從父姓家庭為2.2%。
[7] 老二哲學的用詞是引自陳怡君(2010)〈第二「姓」!新生兒姓氏協商的性別權力關係〉,《婦研蹤橫》,92:48-59。
[8] 在此特別感謝謝馬力、李曼君協助部分訪談工作。
[9]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此處的姓和名均以假名取代。
「因為母方家庭並無此需求或要求」(18.0%)。………而第二與第三理由明顯都是以「傳宗接代」為考量基礎,……………後者則表示妻家家族不需要由妻擔負傳宗接代的責任,所以「無此需求」。
這裡有明顯的推論錯誤
無需求或要求不見得是因為不需傳宗接代 也很有可能是因為不認為從哪一方姓很重要 或認為姓名只是一種符號 ……等等等
這裡直接把姓 和 傳宗接代 連接 顯然犯了研究者自身過於強調傳宗接代 而先入為主的謬誤
http://www.ptt.cc/bbs/marriage/M.1384802666.A.339.html
先前就看過PTT的例子,因此這篇格外的真實……
但是很多人都會認為「權力已經給你了,再擺不平是你個人的問題」,
來迴避在法律之外,現實生活中、意識型態下出現的不平等。
相信這也是目前台灣在持續推動性/別平等最大的問題吧……
好有趣的討論!謝謝分享
樓上講的理由(不認為從哪一方姓很重要、姓名只是一種符號)是不少人對姓氏問題的看法,下次調查應當加上此一選項,雖然這些人也無法說明既然「不重要」,為何不乾脆從母姓。
但就本次調查而言,如果真的認為「姓什麼不重要」的人,為什麼要選「因為母方家庭並無此需求或要求」這個答案?他可以選「其他」選項,然後說明他真正的看法。所以這個推論(基於傳宗接代來思考)雖不見得完全正確,但我們認為應當相對接近選擇這種答案的多數人背後思考。不過,在用詞上確實可修改,不要那麼絕對。
莫名其妙,母的姓還不是來自於母的父的姓?要解構父權體系的話乾脆把姓氏拿掉。孩子長大成人之後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冠父姓,或冠母姓,或冠父母姓,或冠祖父母們的姓,或者請自己崇拜的人賜姓,哪天昇官要接上司的位置也可以接老闆的姓,之後又可以賜姓給別人……諸如此類。
同意,光從母姓我想還不足以將父權體系解構。
乾脆就不要有姓氏就好啦
還有跟其他動物一樣都沒有婚姻這樣都不會有問題(意思是要世界廢除婚姻這種東西因為婚姻是多餘的…)因為造成姓氏很誰姓的不公平第1個原因是人類發明了姓氏第2個原因則是人類制定有婚姻這種東西而結婚有分入贅和娶妻
亞洲男人還很大男人主義,真正拋棄被傳統洗腦,而進化的新時代好男人在亞洲還是偏少數
傳統男子傳承香火的觀念已被近代生物學證實是錯誤的,事實上孩子從母親身上繼承的東西比父親多,光看卵子和精子比例以及胎兒從母體內孕育而出就可知道!
何況,耗費身體營養,辛苦懷胎10月,經歷痛苦和血汗的是女方,而非男方,從母姓才是應該的吧!
可悲的是,大多數的人都不去思考,而是遵循傳統洗腦
对,母亲本来就是天生有责任感的,像动物界的雌性一样具有养育性,姓(女+生)氏也是女人发明的,以前女人为了让男人也加入家庭这个行列也担起这个责任,才让从男姓有了归属感并负责起家的责任的,后来才有了男人做好房子娶女人反过来抢着负责家庭的事情,可现在女人完全不再需要男人的责任心什么的了,因为现在生产力进步了,责任还是由女人一个人就可以了
在下認為,其實姓氏不一定要和“父權”捆綁在一起。我認為姓氏可以明確反映遺傳的連續性。
從遺傳學角度來看,兒子的Y染色體必然來自爸爸。假設子女從父姓的話,只要是男性,那他的Y必可以追溯到祖先(父方)。他跟他的堂兄弟同姓不就反映了大家有共同祖先嗎?
那如果是女兒呢?首先,她的XX染色體有一個來自父方,另一個來自母方。看似父母雙方比例一樣,那如果從父姓還能反映遺傳的連續性嗎?我覺得還是可以的。因為爸爸給予她的X必然來自她的奶奶,而媽媽給予她的X又有一半機會來自外祖父或外祖母。所以她的X染色體與上兩代的關係是:50%(奶奶),25%(外祖父),25%(外祖母)。
同樣的推理,可知,她的X染色體與上三代的關係是:25%(奶奶的爸爸),25%(奶奶的媽媽),25%(外祖父的媽媽),12.5%(外祖母的爸爸),12.5 %(外祖母的媽媽)。這個說明什麼呢?說明與爸爸有關(奶奶)的基因遺傳比媽媽有關(外祖父,外祖母)更集中(上三代來看,父方有關的(奶奶的爸爸,奶奶的媽媽)有兩個人,母方有關的(外祖父的媽媽,外祖母的爸爸,外祖母的媽媽)已有三個人)。再往上代追溯的話,就跟明顯了。
其實很容易解釋,因為男性的XY中的Y是確定來自父方(必來自爸爸的爸爸的爸爸。。。),而X確定來自母方,但是並一定是(媽媽的媽媽的媽媽。。。),有太多的分歧了。簡單的說,Y的傳承性比X要高,所以子女從父姓(Y的給予者)更能明確反映遺傳的連續性。
當然,其實子女在遺傳方面是更接近媽媽,因為除了染色體外,細胞核外的基因多來自母親。結論是,子女更接近媽媽,但追隨到多代以前的祖先,是更接近父方的血緣。
我傾向認為,從遺傳學角度,兒子應該從父姓,女兒嘛,雖然很複雜,還是應該從父姓。
見笑了。
就遺傳來看,細胞內的粒腺體是只有「母系遺傳」,不管男女
因此真要講遺傳,那麼全部從母姓會更好。
分折似乎很道理,但跟以上所說,兒子跟父姓即是跟爺姓,合理,女兒應該跟祖母姓(50%),哈哈。
再補充一下,如果女兒跟祖母姓。個情況都幾有趣,作為女人,生個仔跟老公姓,生個女跟老公媽媽姓。但還是總有機會跟自己,個仔生個女,就跟番自己姓。即是如果自己是獨女,還是有機會傳承爸爸/麻麻/麻麻的爸爸 的姓氏 延續下去呀。
不是,我自己都亂了。女兒應該跟祖母姓,是不會跟爸一樣,祖母也是跟祖母的祖母。。。
世界著名科普杂志《Scientific Americans(科学美国人)》的中文版《环球科学》2013年第2期“Life’s Grandeur(生命的壮阔)”专栏发表了本博主的这篇科普文章,现全文转载如下 :
子随母姓,女随父姓
儿子从母亲比从父亲继承的遗传物质更多;而与儿子相比,女儿继承父亲的遗传物质更多。
撰文 严家新
子女的姓氏随父还是随母,其实可以自由选择。但在当代中国,“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的传统观念仍然相当流行,绝大多数子女都是随父姓,女性通常不能进入“家谱”,女性在很大程度上被剥夺了继承和传递姓氏的权利。
按遗传学观点,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从父母的精子和卵子相结合开始的,每个人都从父母双方各获得大约一半的遗传物质。所以从遗传学的角度看,子女随母姓还是随父姓都是合理的。绝大多数子女随父姓而不随母姓至少是不公平的。
在子女都随父姓的“风俗”下,似乎只有生男孩才能传宗接代,只生女儿则常被误认为是“绝后”。这些错误观念的流行导致相当一部分人生活得不快乐,甚至引发这样那样的社会悲剧。其最明显的一个恶果就是歧视、虐待、买卖甚至杀害女婴,致使中国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并由此进一步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子女到底应该跟誰姓?从遗传学的观点出发,科学家曾提出过改进姓氏传递规则的建议。2008年,复旦大学的遗传学教授卢大儒提出了一种男女平等的姓氏传递规则:子随父姓,女随母姓。卢大儒认为,让人们接受女儿也可以“传宗接代”的理念,既有科学性又体现公平,有利于淡化“重男轻女”的世俗观念。
按“子随父姓,女随母姓”的传递规则执行后,我们很容易分别从父系、母系追溯家族的历史。人类的性别是由第23对染色体(性染色体)决定的,男性的性染色体包括一个X和一个Y染色体(女性为2个X染色体)。男孩总是从父亲那里继承Y染色体,这是他从父系祖先所能获得的唯一不变的遗传物质。子随父姓,姓氏与Y染色体可建立密切的对应关系,可根据姓氏(即Y染色体)来追踪家族甚至整个人类沿父系的起源和进化史。
与父亲相比,母亲还额外将环状的线粒体DNA(含16,569个碱基对)传递给下一代。线粒体DNA从母亲传给儿子只能传一代(儿子再不能往下传)。线粒体DNA却能够通过母系一直传播下去。女随母姓,这些女性继承者和母系祖先都拥有共同的线粒体DNA。
按“子随父姓,女随母姓”的传递规则,同一姓氏的男性都拥有相同的Y染色体,而同一姓氏的女性则都拥有相同的线粒体DNA。每个人根据自己父亲和母亲的姓氏,可分别追溯自己父系和母系的族谱。
对这一提议,有一种批评的声音是:“某个家庭生了女儿可能本来就不高兴,结果女儿还要姓外姓,男方全家可能会更不高兴,会更想生儿子”。
还有一种提议是“子随母姓,女随父姓。”
为什么应当“子随母姓”?更严格地分析,儿子从母亲比从父亲那里继承的遗传物质更多。
儿子的一对性染色体中,较长的X染色体来自母亲,较短的Y来自父亲。人类Y染色体的长度只有X 染色体的1/3,而且正逐渐退化,携带的遗传信息越来越少,现在仅剩下不到100个基因,只编码20多种蛋白质。而X染色体编码超过1,000个基因(是Y的10倍以上)。此外,儿子还从母亲那里额外获得一个环状的线粒体DNA(含37个基因,可用来制造13种蛋白质)。人类基因组的基因总数为2万多个,可见儿子从母亲那里传承的基因要比从父亲多4%以上,因此儿子更应该随母姓。
为什么应当“女随父姓”?因与儿子相比,女儿继承父亲的遗传物质更多,比儿子更有资格随父姓。
女儿的一对性染色体为两个X,分别来自父亲和母亲。女儿从父亲得到一个X染色体,而儿子相应地从父亲得到的是一个Y染色体。因此与儿子从父亲继承的基因相比,女儿从父亲那里传承的基因要多4%以上。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 “传宗接代”的目的是想更多地传递基因,那女儿就比儿子更有资格继承父亲的姓氏,即整个社会其实更应该“重女轻男”。
在现实中,我们可以发现,大多数男孩在相貌、体型、性格等方面与母亲更相似,而大多数女孩则更接近父亲。子女在潜意识心理中往往也更依恋双亲中的异性。如果规定必须“子随母姓,女随父姓” ,有可能导致“重女轻男”社会风气的形成,就有可能扭转“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
以上两项建议其实都是权宜之计。从根本上来讲,我们整个社会应当淡化姓氏的观念。人类个体通过有性生殖将基因融合到人类群体中,个人与群体的基因永远在不断交流,密不可分。个人与群体之间的关系,就像一滴水与一条河流之间的关系:在任意时刻从这条河流中取出任意一滴水,誰能说清它是来自上游的哪些水滴?将来它又会分散到下游的哪些水滴之中?我们每个人其实都继承着几乎所有姓氏的血统。在历史的长河中,要用姓氏来标记某些水滴,价值确实有限。在全球化时代,人类基因大融合的速度和规模与日俱增,人们心目中姓氏的概念也不可避免地会越来越淡化。
某位說遺傳學的 真的很好笑 基於男主平等立場為什麼就要從父姓
難道會因為從父姓或從母性改變和他有血緣關係的人嗎
什麼遺傳的連續性就跟傳宗接代延續香火一樣扯
你只不過是假借遺傳學找藉口罷了 大男人主義不想讓小孩從母姓就直說
不要找一堆藉口 那我也可以說小孩是母親懷胎十月生的 比父親還要親 所以從母姓適合
只付出一顆精子的男人少在那邊自以為 充其量你們也不過只是一個是不關己的路人甲 沒有女人生你根本弄不出一個小孩 女人要小孩很簡單只要有精子就可以自己生 你們男人要小孩還要借別人的子宮 你就知道 到底是誰孕育出生命 順便告訴你一個科學知識 未來男人會消失了 因為y染色體不斷退化縮短 最後你們男人就會滅絕 你們要囂張也只有現在了 以後世界會逐漸變成女兒國 某樓不是很愛講遺傳學嗎 就讓我來告訴你男人的未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