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公民?還是暴民?新媒體的公民政治

蕭蘋 /國立中山大學傳播管理所

新媒介改變了社會地景

在最近由學生發起與主導的反服貿運動中,新媒介—尤其是臉書,扮演了核心樞紐的角色,大大發揮了新媒介的民主潛力。自2008年的野草莓學生運動自BBS上開始燎原、2009年八八水災時在twitter與plurk上所成立的救災應變中心、到此次的反服貿學生運動以臉書做為整合動員的工具,新媒體一次次改寫、重繪了台灣的社會地景。

有些人在這次的反服貿學生運動中,直接在臉書上宣稱「臉書就是主流媒體」。在這次的學運中,臉書不論是在論述的建構、民意的分享論壇、資訊的傳佈、公民的動員等方面,都較傳統、被政經勢力綁架的大媒體,更加有效、多元、貼近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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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雙拖鞋,搭配上一台iPad,成為這次學運開始向外傳播自己觀點的媒介】

資料來源:imgs.ntdtv.com/pic/2014/3-20/p4549541a24224664.jpg

首先在事實的呈現方面,有參與運動者利用一雙拖鞋架上一台iPad,藉由行動通訊,直接在佔領的立法院議場中,進行第一手的現場同步直播,馬上吸引了大批的線上觀者追隨。當電視新聞媒體按照往例,將參與運動的學生描繪定義為「暴民」,馬上有參與者在臉書上發文,說明運動現場,尤其是遭到封瑣的立法院議場內部次序有節的場景,直陳「我不是暴民」,自我描繪與定義。一些在傳統大媒體中工作的新聞記者,也已不耐媒體的自我審查框架與有限性,直接使用社群媒介,在其中呈現第一手的觀察資料。更特別的是,有支持者自主的將運動的訊息發布到國際媒體的線上公民新聞,如:CNN iReport,台灣反服貿學生運動的消息,竟較馬航飛機失蹤的消息,更快速、幾乎是與台灣媒體同步出現在國際媒體上。

線上與線下,同步建構歷史

在資訊的傳佈上,大量的現場訊息,拜科技之賜,製作輕易,傳送直接而快速,跳過傳統媒體守門人一道道組織的檢查關卡,直達受眾的眼前。大量的資訊中,除了事實的陳述描繪、物資的需求援助之外,也伴隨了議題的形塑、設定與論述的衍生建構。臉書的分享機制,每個使用者都可以藉此轉貼不同的發文,然後在發文上留下自己的個人意見,然後在自己的「臉友」間,再引起另一重的討論意見。這一重重的討論意見,成就了一種「論壇」的形式。

無疑的,這正是Habermas所謂的公共領域的體現,新媒體允許「私領域的人們集結成公眾進行辯論」。這些辯論促使服貿協議的簽定,成為一個熱門議題,更多人因此主動尋求更多的資訊,對此議題進行更深入的理解,造成各種經過整理的簡易「懶人包」,在線上瘋傳,大行其道,連經濟部也立即製作支持服貿的懶人包回應,希望能更接近民眾,贏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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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服貿的過程中,網路出現眾多的懶人包】

而受眾呢?僅僅是被動的訊息接受者嗎?當大家在臉書上,看著一則則的po文,一連串的以食指點讚之後呢?我的一個年輕同事說,她無法忍受自己只是坐在家中書桌電腦前,喀里喀里的點擊而已,我說「那麼就趕緊去抗議的現場吧」。於是,在議場佔領的隔天晚上,我到了高雄的美麗島捷運站,站內的通道上,坐了至少三、四千人的抗議民眾,特別吸引人的是,其中有很多是著制服、背書包的青澀高中生,他們有些一起坐了一排,有些是獨自一人安靜而堅定的坐著。他們從何而來? 是從「線上」被動員而來,他們是一群「電子世代」,正在線上與線下,同步建構屬於他們的歷史。

是公民?還是暴民?

這群由網路而生、生活在線上、熟稔運用新科技的網路公民(netizens),原本在不久之前的流行論述中,他們還是屬於被動、癡愚、沒有行動力、各自孤立的「鄉民」、「宅男」,但在這場社會運動中的表現,卻幡然一變,成為屬於具有高度自主、理性、有行動效率與目標、聚集合作的主體。

然而,令人吃驚的是,在掌握政經資源與權力的官方與傳統主流媒體(尤其是電視)的內容中,參與運動的學生,不僅是「不禮貌」的,更進一步被描繪為「暴民」,是沒有法治,是「不能容忍的暴力」,「不應該被姑息、保護」(金溥聰語),或可能會被「特定的政治團體或社會團體」所「利用」和操弄(江宜樺語)。

究竟是公民?還是暴民?這一場論述的爭鬥,若細究其所產生的歷史脈絡,其實也不令人陌生。如同M. Allor所言,「閱聽人並不真實的存在,不佔有任何的真實的空間,只存在於分析的論述之中。」楊芳枝與我有關「主動的公民性」的論文,討論了台灣的社會脈絡中,對於網際網路閱聽人想像的相關論述。我們認為,新媒體的使用者概念是烏合之眾、還是公民的意涵,必須放置在台灣的國家發展與全球化的脈絡中加以考量,每一次國家的再結構都會改變公民性的定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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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年329廣州起義被捕的國民黨黨人,是暴民?】

資料來源:s1.djyimg.com/i6/1310090541582378–ss1.jpg

在過去台灣的戒嚴期間,因為國民黨對自身做為「革命黨」的體認,人民一方面被視為群眾,不但被動,缺乏理性並有可能導致暴力行為,另一方面,群眾也可以被動員以達到某些國家的目的。如饒兆平在1977年所出版的《群眾學》一書所言: 「群眾學一方面要瞭解群眾思想與行為,他方面更要進一步研究如何指導、控制、或運用群眾思想與行為,這是我們研究群眾學者唯一的、基本的中心概念,意為我們研究群眾學者同心戮力追尋的總取向、總目標。」。因此在當時的媒體再現中,將「群眾」畫分為兩種,一種是反共愛國、服從、被動的群眾,是國家的人民,另一類則是支持共產黨、情感衝動、具有暴力的群眾,因此要持續的對他們進行社會控制。

到了1980年代末至1990年代初,台灣的國家經歷了另一波的重組,也就是解嚴之後的民主化過程。各種新興的社會運動開始挑戰國民黨的威權體制,而「群眾」一詞開始與站在反對立場的「黨外」或民進黨畫上等號。當時的媒體常將社會運動抗爭者建構為暴力、煽情的「暴民」,因此必須施以重罰,否則就會威脅社會秩序。

然而另一方面,當時的台灣社會中,「civil society」的概念也開始傳散,一開始這概念被翻譯為「民間社會」,然後是「市民社會」、「公民社會」。民間社會的概念是用來描述人民(社會運動)和國家之間的對立關係。雖然在台灣不同的學者對此一概念有不同的詮釋,但大都是基於Habermas對於公共領域的基本概念做為理想型,去論述公民社會做為第三個領域,和國家與市場之間的差異。而在解嚴後,歷經了無數次的社會運動之後,來自西方的公民概念逐漸在地化,在我們的語言系統中愈顯自然。「公民」因此代表公共領域中的集體組織,具有理性討論和主動政治參與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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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概念的公共議題理性討論、主動政治參與,逐漸成為台灣社會的「公民」概念】

值得注意的是,台灣公民論述的形成,與人民對法律認知的轉變:從維護社會秩序到追求正義,息息相關。羊憶蓉認為,國民黨的威權體制根據儒家的義理來建構法律的體系,主要在維繫社會的階層與權威。過去台灣法律體系的主要焦點在維設社會秩序,而非正義,因此在一般的想法中,正義要在法律體系之外才可能實現。而公民社會與社會運動則訴求正義必須在法律體系或體制之內實現,這樣的正義包含:程序正義、分配正義、基本的公民權力(如:言論自由、結社自由、政治參與的權利等)。

在21世紀之後,新自由主義、全球化與中國興起等因素,促使台灣內部在政治與經濟上都有兩極化的趨勢。貧、富之間的差距逐漸擴大,受完整教育的年輕人找不到好的可以維生的工作,「M型社會」、「下流社會」、「窮忙族」等譯自日文的詞語就在形容這樣的情形,而資本家與新貧之間的階級對立也隱然浮現。

新媒介與民主的古老議題

新媒體的使用,在傳播研究者的討論中,永遠與古老的議題:民主與能動性的實踐之間的終極關懷,緊密連結。由以上的討論可見,公民與暴民的命名政治,放置在歷史與政經脈絡之下,兩種定義之間有交織,也有斷裂,也和台灣的民主化歷程息息相關。

以此來看,目前學生運動中所展現的新公民性,在論述的形構上,代表了年輕人從鄉民過去所佔有的虛擬空間,想要由網路外溢,轉換成為一個追求程序正義、民意展現的「公民社會」之企圖,而具有的行動力。

面對如此的新公民,保守的政治勢力卻以老舊、反動的政治語彙加以描繪。在新科技介入的新形式政治行動展現之間,學生們自信的超越了目前政治生態中的藍綠對立,相較於馬政府所鼓吹推動的服貿協議、向中國與資本家不計成本的傾斜,學生們的行動則呈現了對於台灣民主追求的不息熱誠,一種新的台灣主體認同,也在其中衍生成形。

參考閱讀

Yang, Fang-chih Irene and Shaw, Ping (2014). “Active Citizenship: The Politics of Imagining Internet Audiences in Taiwan,” in Richard Butsch and Sonia Livingstone (eds.), Meanings of Audiences: Comparative Discourses, Ch 13, pp. 187-202. London: Routledge.

在〈是公民?還是暴民?新媒體的公民政治〉中有 9 則留言

  1. 而拋開新公民的外衣之後, 仍舊是烏合之衆。 ”台灣公民論述的形成,與人民對法律認知的轉變:從維護社會秩序到追求正義,息息相關。“ 然而當”公民“無法維護社會秩序,追求Justice,對於法律與執法單位視若無睹時, 台灣公民論述也就此瓦解。 所謂的新公民只不過是蓋上了一層科技的外衣,在民粹主義虛無的”有感經濟“下的一副面具。 1910年廣州起義的, 面對的是專制的清朝政府。 2014年學運面對的, 卻是自由民主機制下並未喪市機能的民選合法政府。 這不該相提並論。 法國大革命時的先驅們也不是暴民, 但民粹主義下卻打給了他們4年的恐怖統治, 4年殺了7萬名反革命人士。 Le Bon在烏合之衆對民粹的批判並不會由新媒體介入而改變。

    1. 首先,公民確實是烏合之眾沒有錯呀 ,確實民主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變成多數暴力(也就是你說的民粹),但我推測你會有這樣的想法是因為你不認為一般人民有能力決定他們應當有權決定的,你可能比較推崇菁英政治。若你認為上層菁英的見解才是民主的話,為什麼票票等值?這不就意涵著我們每個人的意見,不管正反方、無論階級身分地位都是可取的嗎?

      還有所謂的民主,不就是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嗎? 那為什麼今天某個議題,於情於理都沒辦法得到人民的認同呢?是不是這其中有什麼問題呢? 為什麼我們的民選合法政府無法給我們一個肯定、令人心服口服的答案呢?

      可能,在你的想像當中,民主=秩序、秩序=民主,但真的是如此嗎? 日本殖民政府、德國納粹不也都是有秩序、法治的政府嗎?但這樣真的是民主嗎?

      我們所謂的民選合法政府透過「形式上的合法」,把兩岸的協議化約為「行政命令」辦理,但你不會覺得這樣很奇怪嗎?這明明應該是法律,卻被當做行政命令執行。
      還有那些團體其實在「體制內的行動」抗議過無數次了,但沒有人在乎,因此,他們被迫走向「體制外的行動」。

      再來,跟你談一談公民運動。
      公民運動是無法排除那些懷抱不同動機來參加的人的,在過程當中也不可避免的會有「違法」的事情出現。但相較於政府侵犯人民權利,這些衝撞體制的「違法」,我認為是小巫見大巫啦。而且這樣的違法其實是凸顯政府行為的荒謬,以及喚醒一般大眾對某議題的注意的。
      所以,我認為那些衝撞、佔領立法院的人並沒有想要逃脫那些他們應當的罪名的,因為他們確實違法。因此,你不需要擔心現有法制崩壞,造成「大家不爽就去包圍、佔領哪」,因為他們還是得背負他們應有的刑責,且他們要有「動員能力」呀 XD 沒有人吃飽沒事做就會去的好嗎?一般人還是有良心判斷的能力,不要把大家都當成古惑仔。

      最後,我認為這篇文章主要提出的想法是新媒體的出現帶給人們更多樣化吸收資訊的平台,也形成一個個論壇,讓彼此能溝通反省。不是僅限於一般傳統媒體的資訊,而這些資訊多半是由政府、財團去操控、篩選給人民所知的。

  2. 並未喪失機能的民選合法政府? 當初是民選的沒錯然而到現在支持率已經跌破10%,又打算以行政命令的方式通過可能危害我國的重大貿易協議,這樣的政府還未喪失機能嗎?

    1. 自己懂太少怪人講太深嗎?XD

    1. 行政院都是一堆博士組成了 莫怪溝通能力好得令人稱讚

  3. 根本是非法的政治鬥爭,卻也能被說得如此冠冕堂皇,難道這就是理性公民對待民選合法政府該有的態度?一年後來看,這非法入侵立法院的行為已經嚴重影響到國家未來的政治與經濟發展,造成執政者很大的困擾,請問此舉動不是政治鬥爭,那甚麼甚才是政治鬥爭?在野黨不應該利用民眾的盲從心理干預政局,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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