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治意志堅持非賣品的人生

楊佳羚/高師大性別教育研究所

這次的太陽花學運與公民運動中,出現了「台灣不賣(Taiwan is not for sale)」的標語。不只國家不能賣,人生及社會還有許多非賣品,需要我們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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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國家不能賣,人生還有許多非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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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葉高華的整理發現,在「反服貿」的聲音底下,其實包括左翼的「反對任何自由貿易」、右翼的「支持自由貿易,只反對目前糟糕的協議」、以及基於中台兩國敵對關係的考量,「只反對跟中國的自由貿易」。我的這篇文章是要呼應現有許多反對自由貿易的文章,討論政策中的價值選擇與意識型態,以及我們如何要求政府展現政治意志,創造平等的社會。

我在〈不同育兒論述的競逐〉一文所提到,瑞典社會福利國家所揭示的「從搖籃到墳墓的照顧」,強調「人民基本所需,不該成為商品」,而是所有人都能享有的基本社會權利所謂人民基本所需,包括住、行、教育與醫療照顧

非賣品之一:居住權

以住的權利而言,荷蘭早在1901年就通過住宅法案,是全球第一個將居住權視為人民基本權利的國家。在此精神下,政府有義務提供品質優良、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讓所有人都享有住的權利。與此相似的,我在《台灣女生 瑞典樂活》書裡〈從洗衣房到社會民主〉這篇文章談到,瑞典的住宅政策是:如果我和建設住宅合作社簽約,就能到老死都不需搬家;而且還可以視人生不同階段的需求,到合作社排隊換屋:從學生時代的單人套房、到單身時的studio(套房外加廚房設備)、到與伴侶共養小孩的三房或四房、再到老年時的無障礙老人住宅,讓搬家只為了更適合自己的生活與身體狀況所需,相信很多人不會想要買房。

然而,當土地、房屋成為「商品」,會產生什麼下場呢?就是現在台灣看到的問題:少數有錢人一堆空房、靠著買進賣出炒作房地產、賺進大把鈔票,而一般平民卻因此買不起房。地方政府缺錢時,就開始可怕的「圈地遊戲」,將無法為地方財源貢獻的農地劃為工業區或建地,從中獲得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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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權會於高雄駁二「家,居住權海報展*紅毛港,勿忘我」邀徐世榮老師演講】  

徐世榮在「國土開發與居住正義」的演講中談到,地方稅主要來自地價稅、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契稅及娛樂稅,因此原先不需繳稅的農地變更後,將為地方政府帶進許多稅收,且徵收的土地又會有30%成為地方政府的配餘地可供炒作出售。因此,當大埔農地被徵收成為工業區後,苗栗縣政府至少可賺進20億!也就是說,如果我們將土地所蘊含的環境的意義、與人情感連結的認同都拔除,只剩政府及有錢人眼中的「投資利益」時,下場就是人民無法享有居住的權利,甚至居住權常受到政府與財團侵害。

非賣品之二:行的權利

當高雄即將興建環狀輕軌電車時,被批評為「繼高雄捷運之後另一賠錢的建設」。然而,以「賺錢與否」來考量公共交通,就是將「行」的權利當成商品的想法。吳音寧曾在《江湖在哪裡》一書提到,在國營客運改為民營後,許多所謂「不賺錢」的路線紛紛停駛,使得許多人沒有公共交通工具可搭乘。

以英國為例,在首相柴契爾夫人的新自由主義政策之下,大量將國營事業私有化,嚴重打擊英國福利國家的根基。雖然新自由主義打著「開放市場競爭」、「效率」、「自由選擇」之名,但是私有化的結果卻完全不是如此。例如,英國國鐵私有化後,由於交通運輸根本只有大型資本能投資,完全無法「自由競爭」,因此變成東西線各由一間大公司壟斷。然而,國鐵時代還可以透過國會等民主機制進行監督,但私營後則變成消費者只能任憑壟斷的財團宰割,毫無「選擇」的自由。而且,私有化真的更有效率嗎?以我在英國等火車的經驗往往是否定的:在車站等車時,只知道火車會「晚點」來,但往往都晚到一小時後下一班車來了,那班號稱會「晚點到」的火車還不知道在哪裡。在倫敦錯綜複雜的鐵路系統中,還發生更可笑的事:B公司的電車總是誤點,因為在AB公司電車都會通過、但路權屬於A公司的十字路口,A公司為了保持自家公司的優先通行權,會害B公司要等很久的紅綠燈才輪到它通行。這是所謂的「效率」嗎?

其實,與人民基本生活需求相關,如水電、交通、醫療、教育等等,就應該是國營、或是國家擔負的責任。例如,當我在瑞典隆德生活時,整個南部斯堪那省的交通系統讓人通行無阻:它有使用生質燃料的各市公車、連接各城鎮的鎮間公車、城鎮間的火車系統,全省一票通行到底並享有一小時內免費轉乘優惠。如果是月票或夏日到各地遊玩的夏日卡,則更是優惠,像夏日卡只以約莫與平日單程公車相當的票價,就能在兩小時內搭乘省內火車及各市公車!只要在該省交通網頁鍵入出發地與目的地,就會顯示各種公車/火車接駁及步行時間的資訊,十分便利。而在人口稀少的鄉間,如果無法擔負公車的營運,地方政府則會提供當地居民「搭計程車以公車計價」的福利,不因地處偏僻而失去基本的「行」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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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提供普遍的行的權利,民眾也習慣以自行車搭配大眾運輸來移動】

在台灣,許多地方政府要突顯政績都是在「造橋舖路」、總想花大把錢徵地蓋高速公路,卻少有擴大公共交通涵蓋率、或諸如「卅分鐘生活圈」這類以公共交通聯繫市中心與郊區的政策。當「行」的權利私有化後,人民得努力買車、卻製造空污,並且在假日出遊時花許多時間塞在路上;這同時也會讓營利公司剝削員工,造成許多公車或客運駕駛超時工作,成為路上的不定時炸彈。

反服貿 不歧視

在這波的反服貿論述,不時也會聽到歧視中國人的言論,像是「我才不希望到充滿中國人的醫院看病」的說法。我認為在反服貿的同時,要小心不要出現歧視的言論。

當我在瑞典時,有許多伴隨「居住權」而來的權利,包括醫療(例如我從產檢到生小孩只花了三天住院費240克朗,約一千元台幣,連掛號費都不用付;小孩從出生就由社區小兒護士負責所有發展檢查、健康諮詢及預防針注射,完全免負)、托育照顧與教育(市政府有義務提供給滿一歲的小孩托育照顧服務)、小孩津貼(我的小孩不是瑞典公民也可以領取)、住宅津貼(因為當孩子的爸回台,我算是低收入的「單親」家庭)、甚至我2010回瑞典參訪時,發現我舊家收到要我參與地方投票的通知。在當前瑞典充滿「排外」的極右論述中,我就是那種「吃垮瑞典福利國家」的「死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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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瑞典生產全靠助產士與看護的幫忙】 

因此,反對自由貿易,並不表示「排外」。我們必須檢視在我們台灣境內的外國人,不管是因為婚姻或工作移居台灣,是否受到基本人權的保障、是否不受歧視。例如,我們不讓移住勞工有休假的權利;我們對不同的新移民女性設定成為台灣公民的年限、要求她們放棄母國國籍、要求提出財產證明,這些都是剝奪其基本人權、都是歧視。然而,如同劉紹華〈從中國的發展來談服貿牽動的價值問題〉所言,我們與中國來往需要的是「謹慎」;就像2005年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參訪加拿大,加拿大學者說:「我們國家旁邊有一隻巨獅(指美國),讓我們必須小心」一樣,我們面對在國際上打壓台灣、對台灣有政治企圖、不民主卻強權的中國必須謹慎。世界上許多國家旁邊並不存在著擁有13億人口的大國,他們也不用擔心鄰國不承認其主權。我們反對的,是台中兩國1%的由政客與財團所組成的政治經濟網絡,決定99%的人的生存方式,以剝削中台兩國人民與環境的方式獲取暴利

政治願景與政治意志

政策攸關政治意志與意識型態,有推動再生能源的政治意志,會讓丹麥能源自主的《綠色能源島》成為可能。當台灣之前鄉托倒閉頻傳之際,潮州鄉托不但沒有關閉,其中教保人員還得以不受幼照法影響而保住工作。工人出身的屏東潮州鎮長洪明江說:「別人以為我們潮州特別有錢,但我們鄉托其實入不敷出。但是教育本來就不是營利事業,為了潮州的孩子,賠錢也要繼續開!」這就是努力讓托育照顧與幼兒教育成為基本社會權利、讓人民基本需求不會變成商品的政治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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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潮州鎮的鄉村托育,是以社區之力來完成】 

資料來源:photo.xuite.net/b7886964/15013183/17.jpg

然而,也有可能因為人民選出不對的政黨與政治人物,而使得政策轉向,就如瑞典社民黨自1980年代開始受到新自由主義影響,到最近兩次大選右翼政府八年執政,瑞典朋友都說:「可以賣的大概都賣了!」瑞典只租不賣的住宅越蓋越少,造成年輕人在大學報到時必須在公園裡搭帳蓬,以抗議住宅成為商品的社會趨勢;國鐵、省市交通開始私有化;原本由市政府負責的老人照顧,開始部分外包給私人營利照顧公司,造成更昂貴的長照支出,老人在照顧機構受虐時有所聞、私營照顧公司的工作者被剝削;原本瑞典藥局為公營,但私有化之後,同樣效果的止痛藥,便宜的下架、只能買到昂貴的。

如何持續非賣品的堅持,成為西方福利國家的重要考驗。台灣只以25年的時間就達到西方國家100年才達到的老化程度,如何建構一個幼有所托、壯有所用、老有所養的台灣福利國成為當務之急。如何創造一個平等、有信任感與幸福感的永續社會,是當前我們缺少看到的政治願景,卻透由這次學運與公民運動,表達出台灣人民的想法。學生與公民團體走出議場,就是民主扎根的開始:我們要深化民主、改變價值、創造不同的生活方式與社會願景,改革稅制及選制。我們還要開創不同的政治參與方式,包括公民憲政會議、公民參與、女性或移民競選里長或民意代表、支持像堅持環境正義、性別正義與世代正義的綠黨、選出對的政黨與政治人物,公民持續監督的力量!

在〈以政治意志堅持非賣品的人生〉中有 4 則留言

  1. 關於『反服貿不歧視』,以下看法就教:

    1.『我才不希望到充滿中國人的醫院看病』,這句話,我看不出何來歧視之有,我看到的只是一句『不願望』的表達而已。作者總是喜歡以自己的瑞典經歷做標榜,我也無意否認瑞典做得好的地方,但是,如果作者當年不是在瑞典,卻是在中國,作者真的還是毫不考慮會在中國生產?(關於中國醫療院所違常的惡形惡狀,不必贅述,網路隨便搜尋就有看不完的故事。)

    2.我可以認同左翼的觀點:我們不應該只反服貿,我們更應該反的是自由貿易,一個全球性的根本問題,而服貿只是其中一個小點而已。然而,我想提出的問題是,在反自由貿易的同時,中國政權是戰友還是敵人?中國人是戰友還是敵人?或者更精確具體的問:中國賤民階級與台灣賤民階級是戰友還是敵人?

    站在反自由貿易的立場,答案只有一個:當然是戰友。但是,我們可以視而不見嗎?賤民階級只是其中的一個身份而已,賤民階級身份的同時,同時(例如:)滿腦子充斥著被灌輸的大中國民族中心主義意識型態。單就這兩者為例,(台灣中國)在這兩者(賤民與國族)之間真的完全沒有階級利益的衝突?

    反服貿的同時,我們同時不必也不應該在境內排外!?換做是我,我不知道該如何說服新疆人和西藏人,當那裡被移入大量漢人時,還去告訴他們,他們在境內應該以符合人權不歧視的方式對待漢人。事實不是剛好完全相反的嗎?一個早已成為常識的事是,香港的前車之鑒更不是香港人是否在香港境內以歧視的方式對待中國人的問題。一個個體身上所承載的階級身份與所實踐的階級利益總是多元的,如果漠視這當中存在著相互衝突角勁的事實,這樣的認知真的一點都沒有過於天真自欺欺人的嫌疑嗎?

    最後,我必須補充的是,我完全無意操弄『外來新移民』的議題。對此,我的立場是,認同台灣這塊土地,認同這塊土地是一個主權國家,願意付出感情在這塊土地上,願意為台灣更優質的未來一起打拼,管你/妳何時移民過來,就是台灣人。而,這難道不應該才是一切的基礎嗎?難道不應該是台灣反服貿、反自由貿易的下錨點嗎?在台灣,甚且有著太多佔盡台灣便宜,卻心向中國,打擊台灣的『中華民國』人,那就更遑論徹頭徹尾對台灣抱持併吞敵意的中國政權,及13億認定台灣是中國一部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了。

    和其他的新移民比起來,中國人本來就是外人,(台灣不是世界上唯一)逢中必反以及對他們的排外是必要的基本態度,不是因為我們對他們有敵意或是意圖吞併他們,一點也不,因為事實剛好相反。難道不也正因為如此,台灣對中國只有永遠都只能是不夠謹慎的情況嗎?

    1. 建議你,寫文章盡量避免口語化,適時斷句比較容易看懂。

  2. 再做一點補充,以便更精準表達核心想法。

    在前述的多元階級利益會有相互衝突的結構性因素之下,恐怕連站在同一陣線談合作的機會都還來不及發生,台灣便早已被排除在外了。台灣在國際上受到中國惡意排擠,向來就不只是官方性的組織,非官方性組織的國際參與與合作也不例外,便是最佳的註解了。也因此,反服貿、反自由貿易 …,卻說:對中不應以排外態度對待,豈不顯得一相情願天真的自欺欺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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