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兒津貼與滿大人:韋伯與台灣社會政策之巷口隨談

周怡君 /東吳大學社會學系

從德國回到台灣已有數年,如今在台灣的生活經驗和留學前的生活經驗迥然不同,或許是德國的留學生活點亮了腦袋的某個區域,即使從來不是個韋伯專家,但在面對台灣這況土地上發生的大小事件時,仍常不斷想起韋伯在「儒教與道教」論著裡對中國社會結構的相關論述。

如一般社會學界所認知的,韋伯在系列世界宗教研究論述的整體意識,在於分析現代資本主義如何可能。韋伯將世界不同地區的宗教作為文化核心因素進行探討(如儒教與道教、印度宗教、猶太教與基督新教等),分析資本主義萌芽發展所需的「理性」(Vernunft)或「理性化」過程,為何沒有在基督新教以外的宗教文化中成長,而這些世界宗教又存在著哪些核心價值能成為人的生活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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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伯曾經在海德堡大學任教】

對我來說,他這一系列研究的核心,其實根本在論述「理性化」如何可能,而不僅是將宗教文化與經濟資本主義加以連結。作為一個在當時從未真正親自到中國的學者,韋伯在「儒教與道教」對中國社會運作邏輯與人民生活世界的觀察分析具體而深入。即使當代受中國文化影響的幾個東亞國家,成功地資本主義化,使得韋伯對中國儒教和道教以及資本主義的連結遭到質疑,但我仍認為這仍無礙韋伯對中國文化的精闢分析,直到今天仍然可以在台灣每天的日常生活中得到印證。

韋伯在「儒教與道教」(Konfuzianismus und Taoismus)指出,儒教向來是以「文化地位」方式作為適應世界的手段,強調教育、自我完善、禮貌、家庭倫理、對祖先的敬仰,這些價值結合了長久的封建帝國和官僚體系的統治,就成為壓制「理性化」發展的「傳統」價值。在這些所謂傳統價值中,象徵理性化的個人權利倡議、基於價值和熱情的社會行動、要求具體規範的行為等,經常被貶抑,被稱許的則是順應世界、修養美學、愛護家庭的行為。

以下,我就以我跟官僚打交道的經驗,來深切體驗韋伯對於儒家文化的看法。

領取育兒津貼的艱難

早在十多年前,即有人口學者提出警告,台灣將面臨少子化的人口結構,台灣的政府還是腦袋麻木的渡過了幾年的時間,才開始陸續有縣市政府提出要發放「生育津貼」來鼓勵該行政區域內的生育率。「生育津貼」就是婦女生一個孩子,可以獲得當地縣市政府所發放的一次性現金給付。請注意!是一次性的現金給付,第一次領完生育津貼,下次再領就必須是生第二次孩子才行。真有台灣家庭會為了一次三千元的生育津貼,想要繼續生第二胎嗎?三千元可以幹嘛呢?現在奶粉一罐都要一千多塊。就算某個北部縣市政府發放全台灣最高的三萬元生育津貼,也還是不夠養孩子到足半歲大啊!這種生育津貼政策,很顯然根本無法發揮任何鼓勵生育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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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生育補貼只夠買三罐奶粉】

 生育津貼之後,政府開始陸陸續續的提出育兒津貼、托育津貼,前者就是給在家裡照顧孩子的家庭每月一筆津貼,後者是給把孩子給保母照顧的家庭每月一筆津貼,直到兩歲以前。我在生下第一個孩子時,只領到了生育津貼、還沒有托育津貼。

在托育津貼發放的第一年,我看到當時的請領規定,幼兒的父母薪資合計必須要在台幣120萬以下,才能有資格申請。這種需要類似社會救助的「資產調查」或「所得調查」的「排富條款」,在台灣許多社會福利政策中比比皆是。問題是,這種只看家庭所得收入、卻不看家庭支出與負擔的申請條件,真的是公平的社會福利給付條件嗎?抑或只是要刻意排除一定人數的申請者,目的是減輕國家的負擔呢?

我在生下第二個孩子時,保母給我一張托育津貼申請表,要我自己填寫後送到協助辦理的幼X協會。我看了一下條件,發現條件比我所知道的前一年的要放寬許多,除了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之外,所得稅率在一定比例以下的家庭都可以申請。老實說,作為社會政策研究者,自己從來還沒機會去申請任何給付。因此我填了申請表,送到負責轉送申請的民間協會。

五個月後,我兒子已經半歲了,我沒有看到什麼托育津貼通知。我打電話到協會詢問,接電話的人告訴我,你的申請沒有通過,因為你的所得稅率超過規定。我說,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我才剛剛報過稅,我的稅率明明符合規定。好吧!電話裡的人說,那我們再查查看好了!

又過了半年,我的兒子已經一歲了,我還是沒有看到任何托育津貼,我不再打電話給協會,直接打給地方政府的承辦人。她說所得稅率是指前一年報稅時的所得稅率,意思是我今年申請托育津貼的條件,是要看我去年報稅的所得稅率。但是,去年報稅的稅率其實是根據前年的所得狀況,所以政府是在用我前年的經濟狀況決定我今年的托育津貼。問題是,我前年沒有多生一個孩子,經濟負擔自然不那麼重,所得稅率自然偏高。

托育津貼像是滿大人在玩弄的賄賂把戲

我很困惑的問這位承辦人,為什麼請托育津貼要根據去年報稅的稅率?答案是因為地方政府的權限和電腦設定只能得到去年的資料。所以,要等到地方政府得到我所得稅率符合規定(也就是我小孩出生那年)的時候,而那時我兒子已經三歲了,但這個托育津貼卻只補助到兩歲,其實想一想也真的可以不用申請了。我的第一個問題:這個國家到底有沒有誠意去減輕人民因為生兒育女所產生的經濟負擔?否則為什麼會訂出這種完全看不到有任何合理性的申請條件和流程?

我光火的翻閱所有台灣社會福利政策中所有名字有津貼的政策規定,結果發現,在六歲以前的幼兒政策就是毫無功能的生育津貼、很難申請的托育津貼或育兒津貼,然後接下來就是要等到孩子足五歲以後可以得到一年左右的幼教津貼,公立的幼兒園太少,根本進不去;私立的幼兒園,每年總共補助不超過一萬元。我的第二個問題:請問政府為何認為有兩歲到五歲孩子的家庭,是完全不需要任何支持呢?政府蓋托兒所、推廣保母制度,一般家庭還是負擔沈重,因為可以理解的是,在台灣多數有資產調查的給付政策中,真正受惠的一般家庭絕對有限。想要避免複雜的辦理程序和漫長的等待,最好的辦法就是不要去申請給付,以免自取其辱,一切完全由家庭獨立負擔。而這不正是這複雜且不理性的申請程序所要達到的目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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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台灣的福利政策就如滿大人一樣,只是施予小惠】

 再讓我們看看這些二千、三千的生育與幼兒津貼水準,對照動輒近兩萬元的保母費和托兒所費用,以及一學期費用幾乎比私立大學學費還高的私立幼兒園費用,哪裡有幫助到養兒育女的家庭了?這些什麼托兒所的設置、什麼津貼的發放,既無實際促進生育的功能、也沒有真正減輕家庭的育兒負擔,我們的社會福利制度怎樣看都不是理性化的產物,怎樣看都長的像韋伯筆下那群統治階層的仕大夫、滿大人在玩弄的賄賂把戲,只是在現代民主選舉中,過去是小官僚向大官僚的賄賂,變成了這種黨政對選民的小小施惠。

放眼望去,台灣其他針對身心障礙者、甚至老人的政策,不也同樣的具有這些特徵:資產調查加上自力救濟,最終所有的經濟負擔和照顧負擔,還是回歸家庭內。就經濟來說,私有儲蓄和子女奉養始終都還是高居台灣老人的經濟來源項目前幾名。就照顧而言,國家的照顧體系建構喊了快十年,到現在還是看不出什麼有協助家庭照顧的具體效益,否則為什麼隔幾天就有老年照顧者因為受不了照顧成年失能子女的壓力而跳樓、成年子女受不了長年照顧失能老爸媽的壓力選擇自殺、一起離世的新聞上報?

期待國家可以理性化地規劃社會政策

韋伯提到儒家從來不曾出現任何一位高舉超俗世界價值的先知,缺乏批判意識、完全認同且接受現存的政治與社會架構。簡言之,如果無法接受或認同現有世界的統治價值,通常就會被歸諸是家庭(教育)的問題。整個中國文化對於「家」的詮釋與強調,事實上也形塑了中國的社會結構與社會制度。「家」如此重要,甚至也負擔起許多原本是國家應該要負擔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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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伯對於中國家族的分析仍相當犀利】

這樣的論述分析,如果放在台灣的社會福利制度上來看,絕對是相當接近真實的。傳統社會結構中的台灣家庭,長輩與兒女關係往往深入複雜,長輩辛勤工作、對家庭毫無保留的承諾;而兒女最大的任務就是要好好讀書、好好做人,長大以後盡孝道,盡孝道的意思當然不是只有二十四孝或四書五經說的溫床、奉茶、噓寒問暖、有病照料、講話輕聲細語而已,定時對長輩的經濟奉獻更能發揚光大孝道的意義。亦即,就經濟需求來說,父母賺錢養育照顧子女、子女長大後奉養回饋年老父母,這樣所有的照顧幼兒和老人的一切過程都在家庭內完成,國家只要收稅就可以什麼都不用做。

台灣的社會政策規劃,往往與選舉、政黨有著關鍵連結,理性對話的機會少之又少。今年的縣市長選舉才剛結束,黨國不分的不理性制度,遭受到公民社會的理性選票制裁。希望這股理性的力量在選舉過後仍然能繼續下去,直至影響攸關國民基本生活需求與人性尊嚴保障的社會政策事務對話與規劃。

在〈育兒津貼與滿大人:韋伯與台灣社會政策之巷口隨談〉中有 5 則留言

  1. 周老師,您的分析鞭辟如理,深入精到,同為父母者同感心有戚戚焉。我期待如您一般的學長給我們每天忙得團團轉的小民們,一些更具體的建議。讓我們知道如何能儘快”得到”一個真正看清問題,重視民意,提出實際可行政策的政府。謝謝您。

  2. 在最近2012年的社會福利政策綱領裡強調將社會津貼和社會救助一併而論,因此現在的社會津貼本身的性質會是有條件式的,並非身分特殊就可以獲取。

    根據特殊境遇家庭服利條例,育兒津貼以及相關的生活扶助都是必須得要通過基本條件才能獲取的福利,但弔詭的是在台灣的高少化已經是成為一項顯而易見的社會問題,因此我認為這樣的設下層層條件並不能夠有效解決兒童扶養問題和達到鼓勵生育的功能。

    我認為應該再度將社會津貼從社會救助法裡獨立出來,並進行多方法源與定義的釐清;最重要的是:社福法能夠跟得上時代的潮流解決社會問題,而非僅只是釋出小恩惠的照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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