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自在行走:狂亂與夢想

劉大和 /交通大學人文社會學系

讓人可以自在行走的城市,才是偉大的城市!

社會學從社會的現實觀察出發,我就講一個從小到大常有的感受,然後再加上一堆記憶中的現象。台灣是一個奇怪的地方,我們號稱有人情味,所以設立了騎樓,騎樓外面也常設有人行道,但在我的經驗裡,我常常走的地方是快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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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騎樓、人行道經常停滿機車,塞滿雜物,無法行走】

我得從騎樓不好走開始講起,請各位多一點耐心。

有時候騎樓被各種住家不要的東西佔滿了,有時候騎樓中的兩戶相鄰人家還會用難看的板子、盆子…等器具互相隔離起來。騎樓上有人做生意實在很平常,但也讓真正的行人無法通過,有些店家晚上打烊就用鐵鍊把桌椅等器具栓在騎樓上。我的學生曾經為了在一個店家的騎樓前停摩托車和店家爭吵,爭吵動機簡單,論述則顯得有趣,因為店家說這是他們的地,但我學生說這是公共空間,那到底是誰的空間?

好好走一直線路只能是一個夢想?

如果純然是私人空間,那我們每天都闖入別人的空間嗎?如果是公共空間,怎麼許多店家在騎樓都有許多自己的物品?我直覺而無法證實的社會學觀察是這樣的:這件事與我們潛在的生活觀念息息相關,因為我們在彼此的權利義務、界線上不清楚,它既是人情味的來源,也是我們侵入(占用)不是我們東西的來源。然而人情在對人、尤其是認識的人身上很好用,但在對無生命的公共空間上,則是令人搖頭,我們經常為求便利而佔用這些領域。

先不管法律怎麼規定,回到大眾常識,如果騎樓住家振振有辭的說騎樓就是它的地方,那到底我們應該怎麼說?不過,令我們更痛苦的是騎樓裡停了住家的車子,這些車子的尾巴可都是佔據著不折不扣公共空間的人行道上。有時候望著一群車子同時這樣做,就好像個個都是整齊的標兵,想像自己是綠巨人般的一步一步推倒後往前行。

觀察一下,除了車站附近或性質相近的地段,騎樓、人行道名符其實以外,許多地方的行人都夢想著,如果在一段路程中,你可以走一直線,就像汽車一樣,那真是美夢一件,想到年邁的老人家走在台灣的城市裡,那我們還能說甚麼?多走路多健康?地有不平,前有障礙,外有汽機車在疾駛,祝福你平安,一切順利?我們得承認,想要好好走一段路,不如在家用跑步機,不要想做個Benjamin說的「城市的漫遊者」,想學Baudelaire的城市波西米亞人風情?得先克服走路的那種不順感。

【如果連帶著小孩得媽媽、障礙者都無法行走的空間,這個城市如何偉大?】

資料來源:www.youtube.com/watch?v=me21C3EM_Vo

這件事我從小到大都是這樣,難免會告訴自己習慣就好。直到有一天開始,各級政府在倡導腳踏車運動,開始為騎腳踏車注入美好的幸福形象,為腳踏車找場地,用昂貴的經費和挪用有限的交通空間只求建立豪華的人行車專用道,甚至讓腳踏車騎士騎上人行道,不懂得尊重行人的騎士很多,總是老遠的叫行人讓開,終於讓我覺得火大了。

腳踏車道重要性高於人行道?

先要聲明我這一代的許多人可是從小騎腳踏車長大的,我們騎腳踏車就跟現在的人騎摩托車一樣,日常、實用,很少有人有名牌腳踏車,腳踏車從來就不是炫耀自己的工具,而是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你騎著它上學、買東西…。看著現在所謂的腳踏車休閒意象,裝配一大堆設備,父母與子女還要穿著同一套、同一系列的衣服。那些設備總共加起來沒有一萬元無法取得,看起來就像是中產階級的幸福樣態。但頓時卻讓我(不得不)覺得有點噁心。我得問自己怎麼啦?腳踏車明明是我一生重要的回憶。

跟各級政府提倡腳踏車的關注不同,我認為行人走得動、走得舒暢的城市才是好城市。如果腳踏車象徵著政治工程美好的生活樣態,那麼行人才是真正親近土地、空間的使用者,記得康德、貝多芬、西田幾多郎…這些在文化史上留下足跡的人,他們總是在步行中找到靈感、補充自己,現代的腳踏車專用道就像華麗的政治宣傳,但在人類的世界哩,只有某些步行的小徑才夠資格被稱為「哲學之道」。在一條可以思考的道路上行走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因為這代表著不疾不徐的步調,或說可以隨意變換的節奏,既可望著周遭景色欣賞一番,但也可同時反向追逐著內心理念的思考。不求趕路的走路,常會發現在角落的事物,或者激起一點在例行事務之外的想法。

   我曾經向兩個地方政府倡議,先關注在城市行人道上,整理人行道讓它暢通,美化人行道讓它舒適一點,規劃行人路線,讓人可以在飯後隨興步行,順便欣賞城市中文化的點點滴滴,可以規劃某某古蹟路線、某某廟宇路線…重點是要鄰近居住地,隨手可得,隨時可行。我想至少讓人走一走,就是一種健康與幸福,而且只有步行才能細細體會這個過程中的種種,包括周遭的事物,我們可以說,走路是世界上最環保的活動。這個不是指少數的行人徒步區,或趕人去夜市這樣的區域裡面走,而是要超出(雖然也不反對)一般商業消費的設計邏輯。但這兩個地方政府對此都沒有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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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上移動的機車,是對行人最大威脅的來源】

 如果我們的政治人物都只看到國外的腳踏車,那斜視的眼光也該看看國外的人行道和行人,在巴黎,在中古的石板路上,兩旁用欄杆標示的人行道,可是嚴格禁止任何佔用。而在許多寬敞的人行道上,人們在此漫步,也有人在人行道側邊停留,不曉得是在思考或放空甚麼。有時候會看到露天咖啡座佔用了一點人行道,有時候會看到花店會把花也擺進這個空間。在我的經驗裡,只有美好的事物可以闖入貴重的人行道上,例如咖啡座、報攤、花店、文化海報柱、街頭藝人等少數外溢著美與人文的人事物。

人作為一個行人—不是腳踏車上的人、車上的人、地鐵上的人—才感覺表現了自己的風格、獨立的個體,也才融入了巴黎的城市文化之中。要產生知名的巴黎漫遊者這樣的概念,得先讓巴黎人有可以漫步的空間,也有美妙多變的店家櫥窗和各個人文角落的空間,暢意的人行的空間是這樣都市文化最基礎的必需品。或許你會說講巴黎太遠了,不管是指地理空間的意涵或是文化上的意義,但當我走在鄰近城市京都的「哲學之道」時,卻又感動莫名,哲學之道可說是小河邊以堤防為底的路徑而已,但豎立在其間的樹木和花草卻讓人感受到具有一種優雅的美麗,兩旁細緻的店家,各有表現的主題。若能常來行走,不知人生還能夠更好嗎?此時最怕的大概是背後傳來腳踏車叮叮噹噹教你讓路的鈴聲,就像某台灣腳踏車道一樣,政府設計一個讓人可以大欺小、腳踏車欺負行人的空間。

讓人可以自在行走的幾個建議

   所以,本文想倡議的概念主題是「讓人可以自在行走的才是偉大的城市」,但要講究政治落實的話,我的建議是這樣的:第一步是先讓市民拿回自己的權利,清空人行道上的障礙物,地方政府清楚地標示出人行道的邊界與路線。一開始會遇到阻攔,但這就跟當年反佔用車位的路霸行動一樣,只要有決心最後不但會成功,而且會成為一種社會共同的共識與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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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必須走在快車道的經驗,相信大家都有】

第二步是地方政府動手規劃多元多樣的步行漫遊路線,歡迎居民走出戶外去看看自己的城市,以歡迎旅遊者前來漫步賞析城市中重要的文化,人走累了就會想坐,人流汗了就會想喝飲料,人看(商品)喜歡了就會想買,人和人親身面對面,人情熱絡了就會懷念這裡。路途中不妨遵照前人可貴的精神設立茶亭,以解路過行人之渴—現在的人可能未曾享受過這種溫暖,但筆者在小的時候可是體驗過,在稻田耕種的婦人可是親切而不求回報的招呼。

第三步就是鼓勵城市居民把留在公共空間的器物做適度的簡化,我們有許多建物外牆,在牆面的上空或地面,總是有太多贅物,過期破舊的旗幟、不知該丟該留的破舊家具、纏繞得像線團的各種纜線…,若能簡化得讓空間的擺設沒有不合理的東西,這是最基本的要求,就能讓人視線不覺得凌亂起來。建築物就像是一個人的外表一樣,總得有基本的美感才能贏得別人的尊重。

讓我們取消騎樓吧!

第四步是比較難的部分,取消騎樓[1],一方面因為騎樓功能與人行道重疊,二方面造成建物負重結構弱化,第三則是騎樓的美化不易,店面櫥窗限縮進去,不明顯,個人直覺這是造成台灣店家都需要有過大招牌的原因之一。過大招牌的原因之二乃在建物的外部太過單調難看,若我們到台灣知名的巴洛克老街就會發現,如果店家使用過大的招牌反會遮蔽美麗的建築,而失去吸引力。

取消騎樓,讓人行道與店家(門和櫥窗)清楚相鄰,個人認為這反而會讓街道景觀好看起來,不再顯得毫無章法。住家在多取得店面面積的過程中,可以做相對補償公共利益的行動[2]。許多台灣人都覺得台灣的街道景觀不好看,以前從招牌下手,但效果不大,也招致批評。取消騎樓讓城市的線條簡單一點,就能真正處理美的問題。

我期望經過這些年社會的醞釀,我們真的可以實現「讓人自在行走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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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這個政治行政的技巧會比較複雜,原則上是依照每個路段住家的集體共識,一次能夠達到「整體效果」才做。

[2] 例如募集基金協助建造機車停車場。建造的方式很多,公務機關大概都知道了。或者說將部分地面劃歸人行道。

在〈城市的自在行走:狂亂與夢想〉中有 18 則留言

  1. 最大的問題就是台灣人口密度/汽機車密度太高,這些停騎樓的車全部不停騎樓,沒地方去

    1. 可以不要騎機車啊~~這樣子就沒有停車問題了!

    2. 會說乾脆不要騎機車的人,我想你不是住天龍國,就是家境超好、人緣超好每天都有人接送

    3. 為何一定要騎機車?你們根本就是骨子裡已經「把機車當成你的兩隻腳」了!
      不能騎腳踏車嗎?不能走路嗎?

    4. 當然,如果能騎腳踏車,能走路,就不用特地買機車了。在中南部,這樣的人很難生活與工作吧?

    5. 高雄的大眾運輸都算方便,只是習慣都騎機車做短途的代步工具,這是習慣問題,跟大眾交通運輸是否足夠根本無關。

  2. 台灣騎樓會存在包含氣候,人的活動習慣等因素,直接取消我認為粗糙了點
    私人汽機車停車問題不應懲罰騎樓的存在
    我們對於公共空間的共享和維護的觀念應該提升,對公交使用和行人的尊重也要加強
    適當的法規和執法也要配套落實

    1. 認同cleo大,
      取消騎樓的話,台灣夏天的太陽不是撐傘可以抵擋的
      騎樓實際上的缺點在於不容易統整,這是需要法規規範的
      直接取消騎樓不代表原本停騎樓的機車會直接消失,而是轉戰人行道
      騎樓有適當的整理絕對不必然是醜陋的,而且這也是台灣的氣候文化很重要的代表

  3. 我覺得有騎樓並不代表建築會醜啊?台灣一些老街,老房子還保留原味的,其也有騎樓,但我覺得蠻好看的。重點其實在大家認為騎樓是自家的地,這種「慣例」吧!

    反而到國外沒有騎樓的地方逛,如果一下雨,就覺得很麻煩。但是在台灣,如果騎樓走的通,就會覺得有騎樓真好!

  4. 看以前的老照片,馬路多寬!大眾運輸遠遠跟不上人口與車子的成長速度,也沒有規畫方便與足夠的停車空間。

    1. 補充一下,以台中來說,在推BRT的事相信大家都知道了。但是如何從家裡出發到BRT沿線各站?台中公車的現狀仍不是很好,以我住在熱鬧的中國醫區域來說,最快的方法是騎10分鐘的車到科博館再轉乘BRT,但雨天若想改乘公車到科博館,就要花30分鐘。於是我仍是騎車前往,站點旁邊人行道明明寫著禁停機車也是被停得亂七八糟,我停到前一個路口的樹下,省得跟人擠又違規,但是在脫下雨衣更換成雨傘的時候,淋得一身溼。有太多人潮聚集的點(例如醫院、車站)根本缺乏良好的停車場所,雨天淋得一身溼是常態。 為什麼台中的靜宜大學有著名的車海停車場?為什麼台中彰化每個家庭都有多輛汽車機車?為什麼在台中沒有機車以上的交通工具形同失業?…

  5. 而且說到被腳踏車按鈴,很多時間騎士並不想打擾行人,但是有很多人喜歡三四個人並排行走把整個人行道都佔住了,不只腳踏車,連其他行人要行走都有問題! 在自在行走在城市之前,是不是也應該考慮一下其他人的用路權 ?

    1. 依現行法令
      腳踏車在騎樓和人行道上其實是沒有路權的

  6. 真是可笑又可恥!
    一個文明的人類社會,同胞竟然要像禽畜或奴隸一樣,衼鈴聲下令譲路?
    自從台北市在多年前開始宣傳單車,我就推測另有內情;果然日後跟捷安特共享得利。行人非常顯著的感受到:在人行道上,即使想向中間或旁邊靠一下(看個告示戓搭公車),經常險象環生,因為身後的畜牲嫌人類不譲牠痛快疾馳。甚者,在窄道,双向都有行人,但迎面而來的兩輪畜牲仍不願停車,都是按急铃或硬闖。
    尤其是學校附近,從國中到師大.臺大,都充斥著年輕力壯的男女懦夫。
    啓明學校你懂嗎?她/他們走路又慢又直,但經常被偉大的人行道小皇帝碰撞。
    老人及載幼兒的騎士,在没專用道的人行道上,才有騎上來的人道理由。
    公車站牌的跑馬燈及燈箱宣傳了好幾年:行人優先;不得按鈴催人;人多處應下車牽行……。只不過單車懦夫是不放在眼裡吧?

  7. 文中一景描繪入裡,我每週都看到數起:爸爸帶頭,中間兩或三個幼童,婦女押車,疾行在人行道上。每一個這類的車隊,都是父毌的身教:我們速度快,我們重量大,我們態度兇,所以,路是我們的。將來要記得:不要禮譲,力大者赢,對人下令,才是成功的社會人!

    謝謝劉君,希望能投書大報,產生更大影響!

  8. 念了社會學系,不代表可以不懂歷史與文化啊!騎樓豈是你想的那樣簡單漂浮出來的!

  9. 騎樓弱化建築結構??
    引用資料拿出來讓我聞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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