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會覺得就是,一個好好的個人,感覺都是跟這個世界起衝突,都不照著你的步來。會有一種這個世界應該要怎麼樣、要怎麼樣,可是它就不是這樣,就會覺得很討厭,怎麼大家都不守規矩、大家都不好好做事情。」 ——萬萬(23歲,男亞斯) 近二十年來,隨著台北市長柯文哲數度以「亞斯伯格症」自我標舉所引發的媒體效應,這個名詞逐漸進入大眾的眼簾,其意義也從早期被視為因社會互動能力缺陷與固著行為,從而需要醫療診斷與介入的「疾病」,轉成為更正向的率性、直白、不諳人情世故等「特質」。甚至有精神科醫師陳豐偉為文指出「亞斯人」是一種新的人群分類,並大膽推估在台灣「每10個人中就有一個」。即便在2013年《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改版中,亞斯伯格症已經因為診斷信度問題(與自閉症很難可靠劃分)而失去獨立的疾病類別地位,納入自閉症類群障礙 (Autism Spectrum Disorder, ASD) 的光譜中,但台灣仍沿用亞斯概念,視為一種兒童到成人階段皆可能發生的社交障礙[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