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臺灣最受到關注的土地問題是農地工廠的管制議題。據媒體報導,自《工廠管理輔導法》的「特定工廠登記辦法」通過之後,法律規定要求在2016年之前設立的農地工廠,必須要在2022年3月19日前申請納管,並於2033年之前提出關於污染、消防安全等改善計畫,最後在2040年前必須完成土地變更為「特定目定事業用地」,最後達成就地合法的目的。但是這樣的做法卻讓不少環團批評讓農地工廠就地合法,會讓農地破碎化亦無法解決污染問題,而工廠業者則是覺得法令限制仍然過多,會使得大部分的農地工廠業者無法滿足規範,而無法申請就地合法。[1]本文認為,在農地工廠這個議題中最令人好奇的是:為何臺灣政府為何會允許農地工廠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