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仁/中山大學社會學系
人生第一次出現性別意識,是國小一年級的時候。應該是 1970 年的春天吧!
小一時候,住在台東法院宿舍,旁邊都是水田,宿舍區外有一條石子小路,一頭連接著非常現代的法院,另外一頭則是傳統的墓地。當吹嗩吶的送葬隊伍經過時,小朋友就高喊「趕快躲起來」、「不可以看到棺木」。
我通常是走連接現代化柏油路法院的那一端去上學,而另一端墓園的田埂也可以到校,鄰居大哥大姐曾帶我走過。
某一天,我自己走水稻田的田埂回家,走到半路,一個坐在路邊的小朋友對我說:「你為什麼穿女生的襪子?」我很生氣,回說:「我都是這樣穿,我媽媽都給我這樣穿。」他繼續說:「你襪子上面有一朵花,那是女孩子的。」後面如何,我已經忘記了,不過後來我就不太想穿反摺且有鑲花的襪子了。
回想起來,原來這麼小的年紀就已經有特定的性別意識,而且透過別人的眼睛來「端正」自己的「女性化」行為,就如同最近某個媽媽說,小男孩戴粉紅色的口罩被嘲笑「娘」一樣。
我想,在成長的過程中,大家一定有許多精彩的性/別經驗,例如男性的阿魯巴、看A片⋯⋯,以下我講一些我那個年代的男孩故事,可以跟大家的個別經驗,做個對比,看看過了40年後的台灣,是不是有很大的變化。
一群男人,相偕來逛紅燈區
小二以後搬到台南,住家附近有個地方叫「新町」,印象中,每次白天經過那一區的時候,總是有許多阿姨們坐在低矮房子門口聊天,小學男生之間互相罵對方的時候,會說:「你要去新町相幹啦!」到大學以後才知道,那是紅燈區。大家如果有機會去台南的康樂街、大智街、大勇街附近走動的話,仍可以看到這樣的歷史遺跡:電動遊樂場、按摩店、可以QK的飯店。
1960 年開業、位於新町的「夜巴黎」(已於 2015 年 11 月熄燈)
(圖片來源:自由時報〈「夜巴黎」熄燈 「新町點菸盤」走入歷史〉,攝影:王捷,https://reurl.cc/z8O76y)
大一時,住在學校宿舍,其中一位是退伍後來讀書的大四學長。某一天,這位學長提議去逛當年還存在的公娼聚集地:寶斗里的華西街。當年寶斗里除了紅燈區之外,還有生猛蛇肉、加了高粱酒的蛇血,以及欺騙不明就裡觀光客的遊戲攤(對,我跟一群同學就是受害者)。
出發前,學長們開始討論要注意什麼。一個人說:記得眼鏡要拿掉,要不然小姐會突然搶走你的眼鏡,你就不得不跟她進去!另外一個說:聽說皮帶也要扣緊一點,要不然小姐也會抽走你的皮帶!在旁邊的另外一位學長則說:據說如果是處男的話,她們還會包紅包給你!
大家笑成一團,然後指著我(唯一的大一生)說:你可以拿紅包!
那是我第一次在晚上走進紅燈區,緊張在所難免。大四的學長老神在在,叫我們緊跟著他就是,穿過昏暗的巷弄、兩旁是點著紅色燈的小房間,放眼望去都是阿嬤級的歐巴桑(對一個18歲少年來說,超過40歲的都是阿嬤~)他們偶爾喊:「那個穿牛仔褲的,入來看一下。」也有一些三七仔會走過來問:「少年ㄟ,要不要來看看?」
當然,什麼事情也不會發生,在眾目睽睽之下,沒有人敢脫隊走進木板房子裡。那麼為何大家會很興奮地集體去參觀華西街呢?
對我而言,與其說是對於「性」的好奇,不如說是跟著一群朋友去「探險」。透過「偷窺女性」的集體行動,一方面強化我們這一群男生的團結感、偏離常軌的共同(犯罪)感,同時也排除我們男生之間發展出同性戀情,因為在參觀的過程中,你就已經外顯你對女性的興趣,而非男性,一起的行動也同時在互相監看是否有「非異性戀」行為。
這種「登大人」的活動,在充滿陽剛氣質的軍隊中也很常見。
高雄十八招,軍人「登」大人
我在左營的海軍士校當兩年教官,當時常聽到學生們說,假日他們會一起去左營的「後街」玩,回來後還會傳說,誰得了性病被同學恥笑。
當兵的同梯預官有 15 人,在快要退伍破百時,突然有人提議,是不是來看一下遠近馳名的「高雄 18 招」,話語一出,大家紛紛表示激賞,既然來高雄當兵,也要有一些值得紀念的回憶。1980、90 年代初的高雄,生猛有力,它是以藍領階級為主的工業城市,文化品味跟「首善」之都台北很不一樣。當年南部發展出來的廖峻澎澎、豬哥亮餐廳秀,都是以嘲弄三台(北)電視品味的娛樂脫口秀,獨樹一格。所謂「高雄 18 招」,就是女性以自己的私密部位,表演娛樂觀眾的功夫,包括:射飛鏢、吃香蕉、寫毛筆、開瓶子、吹氣球⋯⋯等 18 種不同的特殊技能。
也不知道是哪一個朋友去聯絡的,反正就是每一個人收 200 元,包下這個小姐一場 40 分鐘表演。他們一直問我要不要去,我根本沒有興趣,後來另外一個朋友也說這樣不太好,他不去了,我就順水推舟的拒絕了。
那天晚上結束後,一個朋友跑來跟我抱怨說,非常後悔去看那一場表演。他說:「如果表演者是你的姐妹,你會做何感想?」可是為何大家還是去了呢?那是因為存在一種必須表現男子氣概的集體社會壓力。
集體觀看 18 招,或大學生集體去逛華西街,可以視為一種男性「成年」儀式。兩種情境都有「女性」,形式上都是男性偷窺女性,但是在這過程中,女性並不重要,她們只是作為「這一群男性的她者」而存在,透過集體觀看低位階女性,男性之間發展出「同性兄弟情誼」。在確定男女位階差異、肯定男性陽剛氣質的同時,也再度確認異性戀的霸權意識型態:我們對女性有興趣,不會去互相搞「玻璃」。這樣的集體行動,複製、強化了主流的陽剛氣質:有能力消費女性身體的男性,以及證明自己不是同性戀的男人。
你這個混跡在水噹噹姐妹裡頭的娘炮!
男人之間,除了「同性情誼」 之外,同時也存在競爭的面向,台灣很常見的拼酒、敬酒、喊酒拳文化,除了聯絡感情外,也是在比賽男子氣概。這多少算是良性的競爭,但是另外一種競爭,則是透過貶抑、歧視「不夠 man」而建構自己高人一等的男子氣概。
去年香港反送中抗議如火如荼時,在同學 LINE 群組中,某位大學教授對於香港學生的抗議,做以下評論:「學生單純的想要公義與關懷,但是坐領高薪的教授,虛有其表的同情、應和憤怒,才是讓香港年輕人遲遲無法平靜、認真向學的關鍵。」
我就取笑他說:「你以為學生都是這麼好煽動啊?你叫你的學生不要翹課就好。對於別人的痛苦,無法身同感受,只能說是植物人了!講風涼話!」
接著他回我:「哈!不就有人擅長混跡在姐姐妹妹水噹噹裡頭,一起打無線電話的嗎??」
大家會不會覺得,他的回應沒頭沒腦,上下文沒有邏輯!
其實這裡很清楚,他就是在取笑我的同志身份。我在 2019 年開放同婚的第一天去辦理結婚登記,在這個群組裡頭,收到許多同學的祝福,但是我猜,仍有人打從心裡就覺得,男同志根本就是「不男不女」、「不是男人」。這樣的性別/性傾向歧視,不會公開講,但在男性之間競爭時,異性戀霸權就「理所當然」的成為某些異男的武器,用來攻擊對手不夠 man、很娘,反襯自己的陽剛氣質。
有人說:「同志可以活到現在,真是個奇蹟!」大家想看看,在一個異性戀霸權的社會中,每天有人在提醒你的肢體動作不能女性化/男性化、講話聲調要低沉/輕柔、服飾穿著要man/lady、身材要有肌肉/苗條、要跟運動男性/閨蜜女性朋友往來、嗜好不能玩繡花針/卡車⋯⋯等,社會之眼不斷規範「異常」的性別舉止,否則就會被恥笑,而這在男性的競爭世界裡頭,特別真實。
或許你們會問我:「那你怎麼可以活到這麼老?」嘿嘿,那是因為我收藏了一隻一萬伏特的皮卡丘:律師老爸。這讓學校老師對我比較關愛,成績比較好,讀大學不需要擔心經濟來源,有餘力可以四處摸索自己的性向。面對別人的歧視攻擊,我有高 CP 值的寶可夢對抗:社會上的優勢位子。總言之,我的優勢階級位置讓我可以在不同的大小戰役中存活下來。
這表示,社會對於不同階級、種族、性傾向、宗教背景的人,會給予不同的價值判斷,使得每個人會經歷不一樣的性/別壓力。Pascoe 的書籍《你這個娘炮》第三章,就精彩的描述,即使都是來自貧窮的家庭、一樣的行為,但主流對於白人或黑人的評價就不同。
一本異國民族誌的男性研究書籍
Pascoe《你這個娘炮》是美國性別研究相當著名的書籍,我在教授大一社會學時,曾經選用第三章,當時只有英文讀本,學生一直哇哇叫,如果再次選讀的話,中文版應該會讓他們讀的津津有味。
C. J. Pascoe 的《你這個娘炮》(Dude, You’re a Fag: Masculinity and Sexuality in High School)
左圖為 2011 年出版的英文第二版封面,右圖為 2020 年出版的中譯本封面
閱讀此書時,可以注意一下台美的社會文化差異,例如台灣很少有舉辦舞會的高中,運動明星也不一定成為學校風雲人物,種族差異更不是那麼普遍可見。不同的社會、世代,對於如何學習主流男子氣概,也有不同的要求,例如在我那個年代,打棒球、踢足球,經常跟「頭腦簡單、四肢發達」連想在一起,當時最紅的明星小生:秦漢、秦祥林、劉文正等,都是一副弱不禁風的樣子。已經風靡東亞一陣子的日本 BL 漫畫,美國高中生可能會貶斥為娘炮吧!
大家可以把這一本書當成一部異國民族誌來閱讀,作者文筆非常流暢,許多場景描述就好像活生生的電影在眼前播映。透過美國文化的他者,對照我們自身對於身體、性與男子氣概的理解,我們將可以更知道台灣性別文化的特色在哪裡。
此書的博客來商品頁面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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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er Image: 圖文不符,https://reurl.cc/qda4ZE
從同婚成文化到性平社會工作的典範建構
同婚成文法(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已有屆滿一年的時間,這也使得相與衍生出來的議題現象,是有它加以深究的必要。
首先,姑且先不去論斷專法或專章各自的優缺點及其後續相關的配套措施,一年過後的回眸以對,除了彩虹平權大平台所發起「看見彩虹好日--不再恐同集資計畫」,以針對法案、政治、教育、國際推廣等面向發起4大倡議外,接踵而來的是推動跨國同婚合法化以及人工生殖手段以生養子女等目標管理的策略性操作;連帶地,如何落實於日常生活世界的大小瑣事,藉此思索一種對於守護同志家庭的協助機制設計,那麼,從同志到同婚以迄於伴侶家庭的發展圖像,就有它嚴肅看待的必要,畢竟,兩情相悅之於風花雪月所增生出來的,卻是再平凡不過的生活細節,如此一來,從親密關係到家庭暴力抑或是相知不相守等等的殊異事件,就不再只是將主流家庭的原則理念和運作法則,逕自套用在同婚家庭的家務瑣事及其處遇計畫,而是要如何從解構、重構到新構的整全多層角度,以思量對於同婚家庭所應該要有之「生存發展」、「不可歧視」、「最佳利益」及其「尊重表意權」的基本權益保障。
事實上,以同婚專法通過之後的婚姻登記事實為例,這一年下來全國已有超過4,021對的新人完成同性結婚登記,這其中女性的同性婚姻占約七成,而全國縣市政府又以新北市的815對最多(約莫有二成上下),至於,異國的同志婚姻雖然只有189對(只占5%不到的比重),但是,也橫跨有高達17個的國家,這當中又以美國的80對最多、加拿大的21對次之以及澳洲的17對第三,上述的經驗事實是可以有初步的輪廓勾勒,那就是,扣緊超越性別體制的締結良緣,女性同婚願意選擇勇於做自己的突破藩籬障礙,顯然是顯明且占極大多數的,但是,不到5%的跨國同婚,究竟是因緣尚未俱足,還是國際性接軌的步伐有待跟進,抑或是法令的人身限制欠缺更為進程的文明化內涵?
冀此,即便是僅有一年的演進歷程,但是,包括有3成的受訪者還是出現「恐同」的態度表述,這除了點明出來「與同」的社會性距離,是要有創造性轉化的因應對策外,更要如何有從異性到同性、從兩性到性平、從存異到求同、從不歧視到不排除、從相同對待到積極性差別待遇、從自由意志到最佳利益、從多元到差異、從兩人世界到跨代之間以迄於從親密關係到目睹受創等等關乎到『微視-巨視』、『見樹-見林』、『戰術-戰略』以及『社會運動-體制變革』分殊的關照視野,多少這也指陳出來除了工具層次的技術性操作外,要如何還原回到規範層次,以進行諸如應然、實然;可行、不可行;以及預期性、非預期性的綜融性考察。
遠地不說,環視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的關懷旨趣,那麼,從同志婚姻到同志家庭,就不僅止於從兩人到代際之間的糾結拉扯,而是針對第二代的同志小孩,如何就其生理、心理、社會、文化或是認知,以思索全人發展所必須要被充權培力的效能訓練、親職教育、行為改變技巧抑或是社會性善意;連帶地,包括<兒童權利公約>、<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在內的依法行政與依法辦理,又要如何提前部署於對於同志家庭子女權益的具體保障,這當中也攸關到從主流社會出發的相關法令條文像是<家庭暴力防治法>、<家事事件法>等,如何跨越性別藩籬的我執思維模式,藉此去正視家暴情事所可能會涉及到諸如理論觀點、介入原則、會談技巧、社工評估、短中長期處遇計畫等等「性平社會工作」(「性平社工」)的典範建構。
總之,對於已經是屆滿一年的同婚專法,相關聯的延伸思考理應是要有分類分級、分階分段、分時分程以及分層分次的不同切入路徑,就此而言,扣緊發展性社會工作的「性平社工」和「性平社會工作」,更是要有「理念-政策-立法(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制度-服務輸送」之通盤檢討與檢視的必要。
https://tw.news.yahoo.com/yahoo%E8%AB%96%E5%A3%87-%E5%BE%9E%E5%90%8C%E5%A9%9A%E6%88%90%E6%96%87%E5%8C%96%E5%88%B0%E6%80%A7%E5%B9%B3%E7%A4%BE%E6%9C%83%E5%B7%A5%E4%BD%9C%E7%9A%84%E5%85%B8%E7%AF%84%E5%BB%BA%E6%A7%8B-020026167.html
去年國人結婚13萬5403對,其中有超過4,021對的新人完成同性結婚登記,比例上約為3%,顯見同志結婚的人比例上比異性戀少。
這個留言的目的希望指出…?同志只有3%想結婚?還是說同志人口佔3%?還是說這13萬裡面也有同志但被迫與異性結婚? 我們應該去看見那勇敢的8042個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