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企業帶回來:戰爭時期臺灣軍需工業的建立?

田悅承/臺灣大學社會學研究所

本文改寫自作者碩士論文《戰爭中的臺灣市場發展:市場控制機制與軍需工業興起 (1931-1942)》(2021),同年獲得台灣社會學會碩士論文佳作獎。

如果你走訪位在雲林縣的臺糖虎尾糖廠,會發現廠區內有兩座以紅磚砌成的巨大環形建築。斷垣殘壁的外牆,佈滿碧綠的爬藤植物,似乎隱含著許多歷史故事。實際上,這兩座建築是「酒精槽」,用來儲存工廠生產出的酒精。糖廠內出現酒精槽看似突兀,但有其獨特的歷史意義。這就要回到製糖業鼎盛的日本時代,在既有的產業基礎上,日本人引進機械化,大幅度提升製糖的速度與產量。而製糖的過程中,產生大量的副產品「糖蜜」。原本作為工業廢品的糖蜜,隨著技術的革新,臺灣業者將其轉製為飲用的糖蜜酒或工業用酒精,大量銷售至日本國內。然而1930年代開始,日本發動一系列的對外戰爭,需要龐大的燃料資源,確保各式機具的運作。日本在缺乏石油資源的狀態下,又遭受能源禁運的打擊,內閣不得不尋找替代燃料,「無水酒精」在1933年的燃料協議會被提出。僅要將原本的工業酒精,經過蒸餾並脫水,便能製成可與汽油混合的新興燃料。配合政府的軍需產業政策,各大製糖會社擴建酒精工廠。換句話說,糖廠內的酒精槽揭示原先生產民需產品的業者,如何在短時間內轉為生產軍需產品,讓我帶大家進一步討論這個有趣的歷史過程。

圖一:臺糖虎尾糖廠大小酒精槽。圖片來源:https://www.taisugar.com.tw/chinese/CP2.aspx?n=10368

一、政府控制企業的機制

針對臺灣軍需工業的建立的討論,過去多數學者強調「強國家」,也就是認為日本政府統籌戰爭中的一切,特別是政府計劃直接決定經濟生產。但是此觀點容易忽視「企業」──國家往往不是市場中的實際行動者,產品的產出需要仰賴企業,就算是攸關戰爭成敗的軍需工業,也是多由企業承擔生產責任。從臺灣成為日本的殖民地以來,經濟始終是以米糖為主體。在短短的10多年間,臺灣企業開始可以提供化學原料、金屬製品等軍需品,而且年年增長(如圖二所示)。日本政府勢必得透過各種手段,影響臺灣企業的生產行為。根據組織社會學的理論,國家控制企業的機制大致可以歸納為三種:

圖二:1931年至1942年臺灣企業投入軍需工業的趨勢。

(一)資源分配的模式

國家原先透過立法維持資源的正常運作,然而當市場被高度管制時,國家能透過資金等資源影響企業之間的關係。也就是國家擁有越豐富的資源,對於企業之間的關係有越巨大影響力。1930年代,日本政府透過臨時法規,管制金融與統籌資金,將資金分配到國家需求的軍事工業,這個措施在二戰爆發後更為明顯。1937年,實施〈臨時資金調整法〉,將企業分為三類,如果是生產軍需產品的企業,可以擁有優惠融資。因為政府的資金法規,當時在市場中能持續增加資本額的企業,往往都是配合國策發展,也就是投入軍需品生產。

另外,日本也透過官控會社控制資金的分配。官控會社是指為國家特殊使命而組織的企業,國家握有多數股份,包括臺灣銀行株式會社、臺灣電力株式會社、臺灣拓殖株式會社,其中又以臺拓最具有戰爭色彩,扮演南進政策的重要行動者。官控會社的資金受到政府保障,如公司債可以超出資本總額。這類型公司投資符合國策的產業,像株式會社臺灣鐵工所、臺灣化成工業株式會社等生產軍需產品的企業,背後都有官控會社的資金。因此,當企業背後有官控會社的資金,生產活動易受到政府影響,配合國策投入軍需產業。

圖三:臺灣拓殖株式會社遷移至帝國生命館新廈辦公。圖片來源:《臺灣拓殖株式會社事業概觀》

(二)訊息流通的管道

網絡經常被視為訊息流通管道,國家需要利用董監事網絡取得市場重要資訊。所以政治官僚為了得到資訊上的優勢,成為訊息的中介者,進一步掌握市場中較重要市場行動者。國家同樣透過官控會社參與市場,掌握董監事網絡的重要節點。以臺拓的人事任命為例,由〈臺灣拓殖株式會社施行令〉規範,正副社長由臺灣總督直接任命、拓務大臣同意;董監事則由股東大會選出兩倍的人數,再由臺灣總督圈選、拓務大臣同意。而根據歷年臺拓會社資料,董監事的成員包含臺日的政商菁英,大幅強化與其他重要企業之間的連結。透過董監事跨坐連結,政府引導市場的民間大資本符應國家的經濟發展計劃,同時也掌握市場中重要民間資本的狀態和訊息,對市場行動者做進一步的掌握。

(三)權威地位的背書

對企業來說,與政府建立連結提供市場中的正當性,提升行動者的市場地位,並進一步影響市場行動者的重要性。所以企業大多期望有國家威權的背書,好標示出自己在市場中的獨特地位。在戰前的日本社會,國家與民間企業建立關係能讓企業有效提升正當性,核心因素在於該時的日本政治沒有經歷大規模的階級流動。儘管明治維新後廢除四民制度,政界和軍界的菁英多來自舊時代的貴族階層(士族與華族),使得日本社會仍然有強烈的階級意識。因此政府官員們仍然做為權威的象徵,能與國家建立關係,勢必可以提高企業的信譽。日本政府往往會安插擁有政治經歷的官員們進入重要企業的董監事,例如臺灣青果株式會社,社長由總督府殖產局局長轉任。

圖四:明治維新後廢除江戶時代的身分制度,但也讓舊時代的統治階層轉為士族與華族。圖片來源:《学習まんが 日本の歴史》

二、日本政府是否有效控制臺灣企業?

如果我們可以證明受到政府干預的臺灣企業,有更高的機率投入軍需產業時,即可釐清上述三種機制的實際影響力。需要注意的一點,當政府施行某種控制手段後,必須觀察企業後續的行為變化,這個過程是有時間順序的。看似理所當然,但是這是橫斷面資料無法處理的,必須使用紀錄長時段的縱貫性資料,才能符合歷史過程的變化。

根據統計分析所發現的結果:首先,當企業在戰爭爆發後能不斷增資,有更高的機率投入軍需工業。這個結果證實政府能透過資金分配的立法,促使企業大量投入生產軍需品。因為如果是生產其他產品,連向金融機構借貸都困難重重。同時,當官控會社握有企業的股份時,企業有更高的機率開始生產軍需品。做為承擔國策的官控會社,勢必會將資金挹注在國家需要的產業方向,這也迫使企業改變生產行為。等於政府直接以政治權力調整整體資源分配的模式,進一步控制民間資本。其次,當企業的董監事成員中有退休官員時,更容易的成為軍需品的生產者。顯示在官員轉任有效提升企業信譽的同時,反過來也是讓企業臣服政治權威,使得企業承擔國家政策。

然而,當企業與官控會社有更多的董監事跨坐時,並不會提高它投入軍需工業的機率。最有可能的原因在於:與官控會社有較高董監事跨坐的企業,多是特殊任務型的企業,如上述的臺灣棉花、開洋磷礦;又如推進南進政策的商業企業,包括福大公司、南興公司。以臺拓董事長加藤恭平為例,身兼至少16家這類型企業的董監事。換句話說,官控會社處在較封閉的團塊,較難擴及到整個網絡。如果回頭去看網絡分布(如圖五所示),圖中的紅點代表官控會社,一個處在網絡邊緣;另一個則處在較小的團塊。他們必須依賴幾間跨坐數較高的臺灣企業,連結整個市場。而這幾間企業主要以在臺灣發展的日本資本家為主,如後宮信太郎、赤司初太郎、中辻喜次郎等。總結來說,日本政府運用的企業控制機制並非每一項都有效,主要還是以資源與權威,控制臺灣企業開始建立軍需工業。

圖五:1940年臺灣董監事網絡。

三、展望:讓我們一起回到歷史現場吧!

這是一座巨砲之城,男人們協力操作一門門大砲;女人們在軍需品的流水線勞動;孩子們學習一切有關大砲的知識。每日,震耳欲聾的砲擊聲,迴盪在整座城市,打擊虛幻的敵人,帶來美好的戰果。大友克洋的《大砲之街》建構了極端灰暗、充滿蒸氣龐克元素的工業文明,反諷軍國主義大規模動員身體與心靈,對於置身於其中的人們如何帶來破壞。這種歐威爾式的批判簡單明瞭,警惕著沒有處在極權之下的我們。但往往又太過於簡易,忽略了歷史真實的動態與複雜。仍然必須回到歷史現場,才能釐清國家、企業等行動者的行動、目標與結果。

圖六、《大砲之街》劇照。圖片來源:
https://www.heavenraven.com/2021/09/06/katsuhiro-otomo-memories-cannon-fodder/

例如我們過去想像戰爭中的企業毫無自主性,特別是臺灣本地企業家,不是被收編國有,就是只會依據國家的政策行動。但是我使用社會網絡分析戰時董監事網絡的變化時,發現企業擁有的自主空間不斷變化,並非完全受政府控制。就算到了戰爭中後期,如基隆顏家、板橋林家仍是總督府與部分民間資本的橋梁。這個動態過程牽涉到企業與國家之間的互動,包括國家的手段、企業原先的條件等,成為企業行動基礎。所以我們必須將「企業」作為重要行動者的觀點帶回來,才有辦法填補政策與實際生產之間的空白,最終讓我們回到更完整的歷史現場。

而在歷史資料有限的情況下,我們要如何從另外一個視角切入,突破過去的歷史研究。我想「數位人文」帶來了新的可能性。筆者使用歷史文獻,進行社會網絡分析,建構企業之間的關連,重新理解歷史發展。這種透過數位方法重新分析舊有資料,也是一種數位人文的嘗試。西方學界已經有許多歷史社會網絡(Historical Social Network)的成果,如Gould(1991)討論巴黎公社中的人際網絡;Padgett and Ansell(1993)分析義大利麥蒂奇家族的政治網絡;Erikson and Bearman(2006)研究英國東印度公司的商業貿易網絡。但是臺灣學界目前的數位人文發展有限,大多停留在資料庫的建立與描述性的呈現,缺乏更進一步的分析。因此,本文希望能作為數位人文的嘗試,重新理解臺灣歷史。


延伸閱讀:

Erikson, Emily, and Peter Bearman, 2006, “Malfeasance and the Foundations for Global Trade: The Structure of English Trade in the East Indies, 1601-1833.”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112(1): 195-230.

Gould, Roger, 1991, “Multiple Networks and Mobilization in the Paris Commune.” American Sociology Review, 56(6): 716-729.

Padegett, John, and Christopher Ansell, 1993, “Robust Action and the Rise of the Medici, 1400-1434.”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98(6): 1259-1319.

李宗榮,2007,〈在國家權力與家族主義之間:企業控制與臺灣大型企業間網絡再探〉。《臺灣社會學》(13): 173-242。

李宗榮,2009,〈制度變遷與市場網絡:臺灣大型企業間董監事跨坐的歷史考察(1962-2003)〉。《臺灣社會學》(17): 101-160。

林文凱,2007,〈晚近日治時期臺灣工業史研究的進展:從帝國主義論到殖民近代化論的轉變〉。《臺灣文獻》68(4): 117–146。

近藤正己,2014,《總力戰與臺灣:日本殖民地的崩潰》。臺北: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

涂照彥,1994,《日本帝國主義下的臺灣》。臺北:人間出版社。

高淑媛,2016,《臺灣工業史》。臺北:五南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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