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乎你所求所想的「同志」╳「基督」 (上)

高穎超/美國維吉尼亞聯邦大學Virginia Commonwealth University社會學系

*本文轉載自:高穎超,2022,〈超乎你所求所想的「同志」╳「基督」〉。頁355–396,收入王道維編,《當同志遇見耶穌》。新北市:真哪噠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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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常習慣把自己不熟悉的東西簡單化,用片面的刻板印象來化約理解複雜的人事物。在2009–2020年間,當台灣社會面對總統大選等級的「挺婚權」(同志/性平運動)與「反同婚」(護家/愛家運動)的政策辯論和「屬靈爭戰」時,「同志」和「基督徒」兩種身分受到嚴重的刻板化約,造成許多誤解、無知、傷害、排除與集體不信任,連帶拖累「基督信仰」在台灣的社會意義,負面影響甚至延續到《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簡稱同婚法案)於2019年通過後的台灣社會,至今仍餘波盪漾。

當同志遇見耶穌》的出版,集結了23個故事,呈現了23位基督徒LGBTQI同志(包含女同志、男同志、雙性戀、跨性別、酷兒與雙性人/間性人)細膩、真摯、動人的自我敘說和批判反思,透過感性表達及理性分析,他/她/TĀ們用生命影響生命,幫助我們打破刻板印象,挪除眼中的梁木,聆聽彼此交織、豐富的生命故事——那些,性/別與「基督」信仰的意外相遇。

從「膝反射」,到看見「同志」╳「基督徒」的多種可能

台灣社會常用一種「膝反射」式的成見來看待「基督徒」和「同志」兩認同社群。「基督徒」被貼上保守、不理性、不拜祖先的標籤,被指責濫用民主社會的宗教自由卻不包容宗教多樣性,甚至攻擊佛道信仰(如毀壞觀音像、電鋸木雕佛像)。「同志」則被污名化為敗德、疾病、性濫交等,被預設成不自然、無後代,只是愛戀的人性別不同,就被無限上綱成毀天滅地的罪。

一邊是宗教少數、另一邊是性制少數(sexual minority),「基督徒」和「同志」兩社群沒有形成「弱者結盟」的反抗陣線,反而在同婚法制化過程中激化成「弱弱相殘」。夾在兩陣營之間的「基督徒同志」與「同志基督徒」便遭到雙重排擠及加倍痛苦,形成「象徵暴力」鬥爭下受傷最重的雙重弱勢(高穎超,2019)。

近年來,已有許多雙手嘗試在兩群體之間搭橋,促進相互理解。

在同婚通過的一年內,《我們何懼之有?基督信仰與同志群體的會遇》(鄭仰恩、曾宗盛主編),《同性戀是不是天生的?15位跨虹者勇敢與您分享真實生命故事》(風向新聞編輯群),《當耶穌遇見同志》(王道維、李懷恩等著)陸續出版,各自以集體現身、獻聲的文字,拉開了性制政治(politics of sexualities)光譜。儘管各書的性制政治和神學觀點彼此不盡相同,甚至相互詰問,鉅觀而言,卻也擴大呈現了「同志」與「基督」信仰交織的不同位置和行動方向。

同一時期,來自香港的《徹底的愛Radical Love:酷兒神學導論》(鄭書祥著),《人‧性III:酷兒「釋」經》(胡露茜、曾景恒編),也跨海幫助台灣的基督教界、同志族群深化對於信仰、性制和集體行動之間的認識。

《當同志遇見耶穌》的出版延伸了這個文化脈絡,挑戰了主流教會界對於同志族群的刻板印象(如男同性戀容易陷入性成癮,女同性戀有情感依附問題),也挑戰了社會對基督信仰、基督徒、基督教會的既定成見。

透過23則同志、跨性別基督徒的自我剖析,讀者會拒絕從口說出同志或基督徒「都是…」這種以偏概全的句子,自然地領受到「同志」╳「基督徒」具有無數種可能性。

體會同志LGBTQI的多樣性

《當同志遇見耶穌》中的23位性、性別、性制主體(subjects of sex, gender, and sexuality)根本地打破了社會常把同志族群與公園、酒吧、三溫暖連結的刻板印象,幫助讀者看到:在日常生活中,「同志也是人」的多面性。

有從小循規蹈矩的乖乖牌同志,品學兼優獲得老師的保護;也有人正因為成績優異,被排擠霸凌。有的同志生活無虞,有的因為父母或情人陷入財務危機。有的同志身體健康,有的飽受生理或精神疾病所苦。

就如同所有「普通人」,同志有的幸福美滿,有的情感拉扯中。有的正向光明,有的飽受情緒困擾。有的獲得友伴支持、教會接納,有的遭受背叛、排擠。有的被親密的家人或友伴傷害後陷入憂鬱、恐懼,有的自己長出復原(復元)的韌性,因老練生信心,對未來積極樂觀。

同志的家庭與親密關係也是百百種。有的單身,有的經歷分離與關係解離,有的處在「類單身」的模糊狀態。有的進入穩定伴侶關係(穩交中),有的已成為母親。作者藝寶也分享了一對教會姐妹收養小孩,另一對姐妹運用人工生殖科技成功生養下一代的見證。

這些交織的多樣性,不僅打破負面的刻板印象,也拒絕讓自己僵化成「模範」同志、「模範」基督徒這類的政治宣傳樣板戲。正面的刻板印象,也是有害的刻板印象!

難能可貴的是,這23則自我敘事超越了國族和性別的疆界,包容性的收納了來自臺灣、香港、英國、美國,及各種跨國移動者的故事。其呈現的性別光譜超越了同性戀中心,廣納了雙性戀、跨性別、雙性人(間性人、陰陽人)的實踐與行動。

最讓我驚豔的是,本書也呈現跨性別基督徒內部的高度異質性,以及TĀ們面對順性別常規性(cis-normativity)的制度限制時,開展出的各種行動和抵抗。

例如,有的女生因為「中性」氣質被人從女廁趕出去,甚至被女同學壓在地上檢查。有的跨女(男跨女)在求職過程要求使用女廁被拒絕,遭受職場的性別歧視。同時,有的跨女則因為職場表現傑出,對公司貢獻卓具,因此在工作三年多後逐漸做跨性裝扮,獲得接納。即使使用女廁,被女同事舉報,公司為了肯認TĀ「對公司所做的貢獻,是很多人終其一生都無法達成的」,甚至「宣告了新政策:最靠近我辦公室的那間女廁,整間留給我使用。女同事若介意,可以使用隔壁的廁所。」(小天使)

小天使的故事不同於受害者敘事,讓我們看到,有的跨女靠著過人職場表現,不僅擁有自己的獨立辦公室,甚至「專屬女廁」。當然,不是所有的跨性別者都有如此的幸運和能力。能力的背後,也有階級化的經濟、社會與文化資本影響著跨性別者的職場遭遇。

面對公共政策,跨性別基督徒也有異議。梁詠恩(香港跨性別資源中心主席)擔心,在公共空間安排跨性別者使用特別的廁所,會成為「『恐跨廁所』或是『性別不友善廁所』」,形成新的「隔離且平等」的黑歷史。詠恩比較了台港的跨性別運動路線,認為香港推動「性別承認法」(Gender Recognition Law)的方式著重以討論法案進行公眾教育,而TĀ感覺,台灣「『免術換證』的推動氛圍,卻是凌厲的遵從指令,而非尊重與接納」。跨男與跨女對手術的意義和必要性也有不同見解,跨群體內部也蔓延著恐懼、焦慮和不了解。

相對的,小天使則寫道:

我期待『免術換證』通過立法,這樣我就可以去更改性別。但其實就算法律沒有通過也無所謂,只要我的外在夠漂亮,一切就值得了。而那些把我當成閨蜜或是姐妹的女性對我的態度,是我衡量自己美麗程度的砝碼。

(小天使,跨女、女同志)

這些珍貴的自我表白,不僅可以幫助社會與基督社群看到同志、跨性別內部的異質性和多元性,也有助於接下來十年台灣關於跨性別權益的運動、倡議和修法參與者,細緻地瞭解各種跨女、跨男、非二元、性別酷兒(gender queer)、雙性別者(bi-gender)的困境、需求和政策期待。在法律改變前後,同志、跨性別基督徒在既定體制中的行動(與不動),也在明裡暗裡,表現出豐沛的主體性和能動性。

基督徒同志、跨性別與教會的多樣性

《當同志遇見耶穌》所呈現的基督徒同志、跨性別,很可能是教會中的任何一種人。他/她/TĀ們遇見耶穌基督的方式,各有不同的美意。

在23則敘事中,有人是第一代基督徒,有的是第四代基督徒。有台灣基督徒、香港基督徒、跨國移動的基督徒。有人是平信徒,有人的雙親都是傳道人(奶茶),有的真真實實聽到來自上帝祂自己的聲音,接受呼召,成為拋棄一切家產和熟悉事物,來亞洲台灣開拓教會的傳教師(珍亞)。

他/她/TĀ們是同志、跨性別,也是基督徒。割捨任何一種認同,或切斷與任一群體的關係,都會讓這群人感覺生命不再完整。

跳脫個人層次,社會學的訓練更要我們看到教會「組織層次」的多樣性。

不是所有教會都反同。例如,鈺欣介紹了「真光福音教會」作為一個「歡迎、接納所有人的教會」,帶給人「健康,熱情,豐盛」的生命。

圖片截自「真光福音教會」網頁

就算有的教會成員反同,敵意的盡頭竟有接納!例如,靖航被帶入「天主堂」(新竹聖米格爾教堂),神父沒有追問他的性認同,只問:「你跟神的關係怎麼樣?」在團體中,當靖航分享自己公共性行為的《約伯記》神學反思後,團體成員跑去跟神父抗議,意圖排斥靖航。神父只對他說:「他們需要一點改變!」靖航相信,「是睿智的神父故意讓我去他們中間,點一把小小的火苗。

基督徒如果沒有透過神學教育和宗教研究來發展跨國、跨教派、跨教會的比較視野,往往會形成一種「我族中心主義」(ethnocentrism),以為自己教會的教導、經典詮釋、禮儀程序、詩歌禱詞,甚至情感慣習、組織形式是唯一、理所當然、舉世皆然、自古以來不變的。事實上,基督信仰和教會的異質性、變異度和歷史變遷,遠超過台灣主流教會的呈現。本書的故事,幫助我們看到不同的「基督徒」,也踏進不同的「教會」慣習。

《當同志遇見耶穌》23位敘事者的視角及在地知識(local knowledge),如黑暗中腳前的光,照見了一些常被外界誤解的教會內部觀察。例如,鈺欣委身在「真光福音教會」中服事13年,強調真光跟從耶穌基督走入人群服事的行止,「對婚姻平權運動是無役不與,因為上帝愛同志、愛所有人的,在神的愛裡不分異同,這個福音,我們堅持要傳揚出去。」同時,鈺欣幫助我們看見:真光謹守著「神聖與世俗」的界線:「作為一個支持婚姻平權的教會,『真光福音教會』在講台上卻從不講分裂的言語,畢竟講台是神聖的。

很多基督徒都知道「講台是神聖」的,但他/她/TĀ們在2009至2020年間,也親眼目睹許多教會利用主日崇拜,在十字架旁打上挑撥情緒的投影片,播放聳動的《性教慾風暴來襲》影片以動員人上街,在小組聚會利用人情壓力傳簽反同婚連署書。教會宣揚著基督徒「攻下七大山頭」的理論,也就是推崇基督徒在Arts藝術、Business商業、Church教會、Distribution/Media傳媒、Education教育、Family家庭、Government政府/政治等七大領域稱王,打著「國度轉化」,發展國度事工、天國文化的旗幟,以動員教會內細胞小組、教會外的區域聯禱會等教會組織與網絡,來進行以宗教為名的政治動員。

然而,面對教會界風起雲湧的反同(愛家)動員,中南部三百牧長連署、北上施壓,我們也見證一些教會牧師基於信仰的神聖性,「凱撒的歸凱撒,上帝的歸上帝」(馬太福音22:21),抵住壓力,以沉默進行無聲的表態,拒絕將神聖的講台變成街頭的肥皂箱。

《當同志遇見耶穌》的集結,幫助我們看到不同教會如何協商「神聖/世俗」的界線,以及面對婚權運動、反同婚(護家/愛家/幸福盟運動)時行動策略的差異性。哪種教會反應比較接近耶穌基督的樣式?政教分離的界線如何維繫?開放社會討論。

正視教會對同志、跨性別族群的傷害

讀《當同志遇見耶穌》最讓人揪心,最感覺到罪人們軟弱,分外渴求神的憐憫與仁慈的時刻,就是讀到教會長期對同志、跨性別族群進行的系統性傷害。這主題貫穿許多人的敘事。

我加以歸類分析,本書集體再現了教會對同志、跨性別基督徒造成的三大類傷害:

一、教會作為黃色警備總部,監控性道德、性傾向、性認同,違反隱私、舉報異己

在戒嚴時期長大的台灣人,都感受過自己的一舉一動「可能」被各情治單位監視、控制的恐懼陰影。在那人民無法自由集會結社,缺乏言論自由的年代,甚至長老教會的每週聚會、白話字聖經出版也同樣遭受到警備總部等情治單位的長期監控與審查。相對的,與黨國體制親近的部分教派,則享有較大的特權自由(曾慶豹,2017)。

台灣民主化二、三十年後,這種權威式監控從審查政治言論與行為,轉向審查性言論與性行為,並體現在許多教會的日常運作中。

例如,Ivy報導,在一場家庭小組禱告會上,她與其他人被分別帶到小房間裡,接受一百多道題目的審查,從「拜過什麼偶像、是否有過性行為、是否曾墮胎、是不是同性戀等等」,被拷問的人必須從實招來。接著,牧師一間一間巡房,根據上百題的自白,「幫教友們禱告趕鬼、驅走拜偶像、同性戀的邪靈。」Ivy聽到,「有人在大哭、有人在尖叫或嘔吐,感覺像是收驚又像是被附身。

打著靈恩儀式,教會權威人士成功搜集到大量個人性隱私資訊。這類個資,在專業心理治療或醫療單位理應被加密保存,沒有當事人同意絕不可輕易外洩。但在教會,原本答應Ivy要保密的同工,卻立刻撕毀約定,「隔天小組長就約我吃飯,對我說,因為亞當夏娃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從此罪進入了世界、上帝嫉惡罪……。」外洩個案隱私在一般醫療單位是會導致被行政裁罰,動輒吊銷執照的重大傷害違規事件,但,在教會似乎就被視為理所當然?教會儼然成為化外之地,打著宗教之名,成為上對下、人盯人內化監控會友的性道德、性傾向、性認同的新黃色警備總部。

二、教會的偽善:以愛為名的傷害

教會一方面自謙為罪人聚集的地方,每週認罪悔改,誓言要效法耶穌基督的行止,堅守兩項新約最大的誡命: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馬太福音22:37–40)

然而,落實到教會日常,理應合一的「教會肢體」往往以愛為名,對同志和跨性別基督徒進行嚴重的精神性傷害、社會性霸凌。

例如,小米的一位基督徒朋友有情緒困擾,他的教會說:「只要驅走邪靈,不用吃醫生開的藥物也會痊癒。」在他生病時,「教會不但丟掉他的藥,還在所謂的『治療大會』對他咆哮、為他驅魔。」那個教會甚至將會友的精神疾病歸咎於他的家族,「他們甚至說,就是因為他家族裡的人做了不好的事,而讓他身上跟了七隻鬼,所以才會生病。」小米寫道,這位朋友「因著所謂的『驅邪靈』儀式,被人不斷地咆哮,不斷地被否定,致使病情更加嚴重。」「這些痛苦的經歷讓他的病情時好時壞,起伏不定,到現在都還在治療。

小米自己也沒有逃離「驅魔地獄」。從18歲就被診斷罹患「躁鬱症」的小米,不僅沒得到教會姐妹弟兄的同理和接納,教會甚至「怪罪受害者」(blame the victim)。「教會的人知道了,他們竟說,一定是因為我沒有真心認罪悔改,所以得不到聖靈的保護而生病。

小米媽媽偶然間得知小米交女友後,不僅引發家人的恐同言論(「他們說,同性戀都是變態,只要一言不合都會把對方給殺了」),還把小米的性隱私舉報給她當時服事的教會。結果,教會執事和團契組長把小米叫進辦公室:

開始以一種警察逼問犯人的神情跟語氣,咄咄逼人地對我窮追猛打:「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他們輪番對我咆哮,「你一定要承認自己的錯,你會成為同性戀,就是你有罪不肯悔改,被邪靈入侵,才會跟女生在一起。如果你還不肯承認自己的錯,你就不能再來我們的教會了。我們不能接受一個受邪靈入侵的人進來影響別人,你不能再做任何服事。」執事說。

(引自小米文)

當下,小米倍感羞恥、恐懼,被這種威脅逼到崩潰大哭,教會領袖卻以為是她「認識到自己的罪了,所以要開始對我進行『驅邪靈』的儀式」。

他們就對著我不斷地咆哮、祈禱,對著我大叫:『出去』『出去』,整個過程,我感受到被莫大的壓力及恐懼轄制,我無法做出任何反應。」整個過程長達三小時,小米被限制人身自由,完全無法離開,連要求上廁所都被拒絕。最後,她必須假借「對女生沒有愛的感覺了」,才逃離那個「驅魔地獄」。

反同教會常倡議要在「愛」中提倡「真理」。但,先見為主的把同性戀當作罪大惡極的「罪」,然後用各種靈恩的儀式來「替天行道」,真的符合耶穌基督兩大誡命中的「愛」嗎?抑或,掌握權柄的人藉由聖經詮釋,鞏固異性戀霸權,讓傷害性弱勢小弟兄、小姐妹的舉動還可以被「自我感覺良好」地解釋為幫助肢體呢?

小米的自我剖白,值得所有牧養同工深思:

一直以來,我被教導愛從神而來,但當面對同志的愛情時,這愛又變成是從邪靈而來。在『驅魔儀式』之後,我就再也沒有踏進教會了。我對基督教以及教會感到失望,我開始尋求別的宗教信仰,希望可以填補失去的那一塊。

(引自小米文)

把同志、跨性別基督徒等弱勢,用各種硬性、軟性手段排斥出教會,宛如強壯的肥羊,把瘦弱的小羊趕出牧羊人的愛,不正是跟耶穌來,拯救失喪者的教導相違背嗎?

一個人若有一百隻羊,一隻走迷了路,你們的意思如何?他豈不撇下這九十九隻,往山裡去找那隻迷路的羊麼?

若是找著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他為這一隻羊歡喜,比為那沒有迷路的九十九隻歡喜還大呢!你們在天上的父也是這樣,不願意這小子裡失喪一個。

(馬太福音18:12–14;路加福音15:4­–7)

一面手握聖經,談著愛與真理,另一面用精神性傷害與關係性霸凌把同志、跨性別基督徒逐出教門和LINE群的偽善教會、團契或小組,屢見不鮮。

同婚爭戰升溫後,在非政府組織(NGO)工作的Annie觀察到,教會朋友、長輩用渲染式的口吻把同志族群傳成一種「問題與壞影響」,牧師甚至在禮拜時,面對著上千會眾,一面「說著愛、說著教會的門為同志們打開」,卻「同時比喻同性戀是偷竊、搶劫和看情色電影一樣,不該存在,該被校正。

Annie反思道,教會高舉的「公理與正義」大旗,其實是先污名化、負面化、罪犯化按照上帝形象創造的同志和跨性別族群,將他/她/TĀ們視為次等。先欺負了弱者,再以關懷為名修復傷口,還自以為義,完全不把同志和跨性別者當作完整全人、平等的人格對待。

三、教會排除異己,維持自身常規性和權威性

在這23則見證中我也讀到,有些教會或機構索性不演了,索性放棄在「愛」與「真理」之間進行教會內辯證,求取平衡。它們直接以「神不喜悅同志」為名,把同志、跨性別基督徒用各種方式排斥(marginalize)出教會LINE群,流放(ostracize)到教會、教派大門之外。這些「以愛為名的排除」例子不勝枚舉:

我回到原本的教會,尋問教友,今後是否會不斷地質疑我是同志這件事?他們給了我肯定的答案。於是我離開了。(Ivy)

教會學校一而再、再而三地傷害了我,當我與「同志諮詢熱線」的學長一行人到達母校(演講)後,擔任校長的修女打電話給警衛,不能讓我進校門,因為「我們學校沒有同性戀校友」。(鈺欣)

我身邊也有幾對同性伴侶關係超過十幾二十年的基督徒好友,他們在原居住地委身的巨型教會,因為大幅動員發起反同婚活動,迫使他們不得不離開神的家,開始四處流浪,尋找可安全聚會的地方。(藝寶)

我的戀情卻被長執阻止,甚至有女孩追求我都不被允准,我質疑為何被這樣對待?長執的回應是,因為我的身體狀況(註:雙性人)不宜與女性發展戀愛,他們勸戒我不要去害別人,這是不負責任的事!…後來我在教會外與別的女性開展戀情,長執知道後便質問我們有沒有親密接觸,我承認了,結果被要求站在講台上向全教會認罪,並一致通過停止我所有的事奉工作,也不准領聖餐一年!(細細)

Ivy總結地很精準:「人常常因為『神』而走進教會,因為『人』而跌倒、離開教會。」

更令人難過的是,教會排斥性別異己,有時甚至會從精神虐待、關係霸凌,嚴重到直接或間接造成極端的肢體傷害。

藝寶敘說到一位正在軍中服役的陽光弟兄,每每因為牧師在講台上論斷、譴責同性戀而難過到崩潰,但仍不改「渴慕追求神」的初心,他篤信經文「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馬太福音5:30)。因此,當他特地面見牧師,牧師再再釘罪同性戀,說道「神絕不允許同性戀,視同性性行為可憎」後,這位弟兄便走到教會外院,「從背包中拿出事先預備好的汽油瓶,澆淋在自己的整隻手臂上,引火自焚,雖經急救撿回一命,但仍因嚴重燒傷,肢體終生殘疾」,藝寶沈痛又心疼寫道。

這不是非洲辛巴威牧師因為篤信耶穌「行在水面」神蹟,便在信徒面前走進河裡,被三隻鱷魚現場吞噬的國際新聞。這是發生在當代台灣,因為基督教會扭曲的教導、固執於聖經字面的解釋,活生生、血淋淋造成弟兄肢體傷殘的悲劇。

以愛為名,打著幸福、愛家口號,實則反同志、反跨性別基督徒存在的教會領袖和姐妹弟兄們,是否可以柔軟心,挪開眼中的梁木,藉由《當同志遇見耶穌》中真摯坦誠的23則信仰告白,直面教會裡,檯面上下,排除性別異己,以維持自身的異性戀常規性(heteronormativity)、順性別常規性(cisnormativity),以及教會異性戀父權中心(hetero-patriarchy)的權力運作?

我相信,這裡沒有人想要「攻擊教會」。

因為真正對教會心死的人,會永遠遠離教會肢體,對基督信仰冷漠、不在乎。就是因為在乎,愛著神—主耶穌基督,也期待在肢體裡彼此相愛,才在聖靈的慈愛驅動中,寫下一字一句懇切的觀察。

如同馬丁路德在教會門上貼出《95條論綱》般,《當同志遇見耶穌》中的23名同志及跨性別基督徒,透過力透紙背的文字書寫,對教會發出23則愛與真理的呼籲。這些見證與呼喚,是基於閱讀聖經、見證經驗、實踐理性與教會傳統,符合約翰衛斯理做神學的四大支柱(The Wesleyan Quadrilate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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