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本文章由麥田出版摘錄與改寫自法國二十世紀初的社會學大師哈布瓦赫《記憶的社會框架》(麥田出版,2024)。一、二段摘錄自譯者陳秀萍撰寫之〈導讀〉,第三段則是摘自《記憶的社會框架》第三章〈重建宿昔〉。
本段摘錄自譯者陳秀萍撰寫之〈導讀〉
哈布瓦赫於二十世紀末成為名家,這似乎是諸多涂爾幹學派之子弟的共同命運;哈布瓦赫總有一股徹底改寫社會學的傾向:他瞄準心理學的地盤,其社會學教條甚至危及心理學之存亡。其實,哈布瓦赫也曾表白,若要論及社會學跟心理學的權衡關係,他比涂爾幹本人還更忠於涂爾幹的想法(plus Durkheimien que Durkheim);哈布瓦赫在索邦大學時曾多次說明,社會學可涵蓋所有人文科學的視野。
在此期間,莫斯(Marcel Mauss)已被歸為法國民族誌之創建者、人類學先鋒,其他涂爾幹學派之中堅也被陸續貼上與涂爾幹道不同、志不合的標籤。假若哈布瓦赫先是涂爾幹在二戰結束前的唯一傳人,繼之卻又可在其研究課題中探查到其他學派之雪泥鴻爪時,便可讓涂爾幹學派著作中遙遠的原始社會成為往事,快速駛向研究室窗口外的當代工業社會。正是在此潮流中,哈布瓦赫成為具有原創性的涂爾幹社會學派子弟。
此一風潮的主要動力來自社會學此學科之體制化:法國大學紛紛設立社會學系、社會學學士之文憑,諸研究學刊陸續發行,大學之專科教師、國家科學研究院之社會學研究員亦倍增。次要因素則是,當時從美國學成的社會學家帶回了「美國製造的涂爾幹學派」,以及北美的自殺研究:總之,豈可讓北美學者唱獨角戲?哈布瓦赫重回家園代表的是,法國社會學開始編纂其歷史化歷程,起點則是涂爾幹學派。
堅持哈布瓦赫的馬派、現象學、社會心理學之色彩者並沒有撤退,但在解讀過程中多添加幾筆涂爾幹之畫風,並讓哈布瓦赫戴上貨真價實的涂爾幹門人的桂冠:在所有的門生中,哈布瓦赫堅實地繼承了涂爾幹的志業,是最具社會學性格之學者。於是,其記憶研究可說是《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的延伸,意即完全沒有跳脫集體意識外在於個體,徹底支配著個體行動的論調。

一、哈布瓦赫的「記憶社會學」若為「社會事實」,該如何以社會學論之?
本段摘錄自譯者陳秀萍撰寫之〈導讀〉
當今論及集體記憶時,學人常以自由心證的手法來解讀其定義,哈布瓦赫在《記憶的社會框架》(後簡稱《社會框架》)中提出的基本想法,並不符合多數人的想像。在前言中,他說道:
正是就這一層意義而言,或許存在著集體記憶,以及記憶的社會框架,而且,也是當我們的個人思緒再次鑲進了這些架構裡,又緊接著去加入這個集體記憶時,這一個人思緒才擁有回想起層層追憶的能力。
依此前提,該記憶說的兩大層面是:個人記憶的運作總是在某社會框架的範圍內,一個人若能回想起過去,其實是跟所有其他人一起思想起;此外則是強調所謂的集體記憶的運作與表現,家庭、宗教與階級等團體是如何保存過往回憶。這兩層面卻又在集體記憶的兩大概念中搖擺:一是群體之整體性,社會團體乃是以群體之姿去回想團體的集體記憶,該集體記憶不只與每一成員的個人記憶有別,也約束著每一個體記憶;二是組成群體的個體:所有的個人記憶的總和是否互無衝突,意即集體記憶的一致性。最後這一點,即個體與群體的可能衝突,實乃個體去表現集體記憶,而非反之,故此衝突無可避免,以致於在《集體記憶》中哈布瓦赫強調,假使每個人都去參與一個更大的團體的集體記憶,例如,民族、國家的集體記憶時,事實上,卻是位於個體與民族國家之間的中介團體方能更直接地影響每一個體的日常生活與思想,民族國家的歷史與個體經歷是鮮有交集的。
思索上述概念的框架早已在《社會框架》中提出:究竟過去是保存在每一個體記憶中,還是永無休止地於現在此一時間點上重建?記憶是個人私事,還是團體拋出了集體基準點後,個體才能以集體之見來回想過往?
答案卻也寫在同一本書中:回憶是無法保存的,只能在現今重新整建;是集體給予每一成員時間、空間、語言等工具後,個體才能重建過往,賦予意義。換言之,集體記憶具有選擇性、規範性等特質。總之,該記憶社會學的三個基本構想是:過去是於現在永無止盡的重建工程;遺世獨立的個體是不存在的,個體必須擁有社會提供的基準點後才能憶及過往,個體記憶成為集體記憶的一部分後才有意義;記憶擁有某些社會功能,過往之所以被喚醒,其實是為了使當今之社會表象更合情合理。這三大條件都齊全後,集體記憶便促成個體記憶、團體認同的可能。因此,「緬懷過去」此一集體舉動遠勝於事件本身的真偽,當今的社會條件也必然使過去扭曲變形。不斷更新的社會條件都是具物質基礎的特定地點與時間點,在此框架內,社會團體找到自己認同的社會地位;由於時空條件必是複數又屢屢變動,以致於集體記憶必然具多張面容,但集體記憶依然蘊藏著社會整合的可能。
哈布瓦赫積極參與當時社會主義擁護者的活動,最終死於集中營,但今人對哈布瓦赫的緬懷卻不免是集體記憶的效應,他本人已成為二戰之記憶現象的追悼對象。二戰後多族群共生共榮向是政治難題,每有人提問該如何由複數的集體記憶過渡到一個均質單數的全國集體記憶,此時此刻,哈布瓦赫便被點名:此舉方便性不免是由於《集體記憶》重哲學思辨,無具體的社會時事或歷史經驗,自由表述的空間任人發揮。
哈布瓦赫因社會學之故而導向個體如何因社會體制而成為社會的我,記憶如何參與此一社會化的整合過程;佛洛伊德則因精神分析而講究壓抑、本我、自我、超我,強調其疏離面,三個我各有其記憶內容與深度。兩人以不同途徑提出相同的普遍性問題,都透視到個體與集體之互動關係,也混用集體、社會、團體、群眾等名詞;但哈布瓦赫是由個體、家庭擴大到宗教、階級等不均質的社會團體,佛洛伊德則由家庭內縮到親子關係、我。兩人都體認到遺世獨立的個體此一現實,哈布瓦赫強調貝多芬耳聾卻證明了社會體制和社會活動的存在,外在社會始終正面又活潑;佛洛伊德看到的卻是內心衝動受到群體壓抑,群體以人際關係的負面形式而間接地呈現出來,彷彿個體面對團體時只有危機感,卻又淡淡地以壓抑態度來忘卻團體的存在。簡言之,由佛洛伊德拍案的主題將導向內縮的我摸索真實自我的歷程,在哈布瓦赫的世界,卻可擴大到福音書故事之起源:真假無所謂,重點在於社會表象的解讀:集體記憶是如何覆蓋、改寫記憶所繫之處。
二、記憶與自殺
本段摘錄自譯者陳秀萍撰寫之〈導讀〉
莫斯、哈布瓦赫、西米昂等均重新考量「社會」,而非一昧跟隨涂爾幹;例如,各集體表象是如何在個體身上塑造出各特定的心理狀態?假若個體是屬於某社會團體,究竟這種社會歸屬的生活內容是怎麼一回事?如何研究?擴及集體時,又該如何解釋?
瓊─克理斯多夫.馬賽勒(Jean-Christophe Marcel)指出,涂爾幹在申論個體表象與集體表象之關聯時,將由個體出發的社會學名之為應用或集體心理學:其實,涂爾幹即已點出另一條出路。於是,西米昂偏向社會心理學,哈布瓦赫與莫斯偏好集體心理學一詞;莫斯致力於方法論的創新,哈布瓦赫引進新課題:記憶、自殺與社會階級。
以哈布瓦赫的集體心理學來分析其社會生活之參與程度說時,可見兩大成分:一是集體記憶,二是精神狀態中的空間性集體表象。涂爾幹主張自殺是脫序的集體表現,哈布瓦赫則以為這是個體的團體歸屬感稀釋,乃個人動機作祟,其機制則如:自殺者逐漸與他人話不投機;他心中的那把尺指出,別人對他興趣索然;他逐漸成為被降級的個體;既然別人看不到他,他便從同儕的集體記憶中消失了。將個體逼向死角的個體動機因素、心理狀態、認知內容都具有集體知識的形式,也是藉由記憶、回想而表現出來:誰還在乎我?
在此癥結點上,集體記憶是以社會生活為基礎之個體心理狀態的起點。反言之,記憶也是知識的首要範疇,人際關係的必要成分:因此,個體所知所覺都是社會學的研究對象。一九三八年於索邦大學的「推論的集體心理學」(La psychologie collective du raisonnement)該課程中,哈布瓦赫申論,乃是高階官能如推理、判斷等促使低階官能如感受、情感等的表達成為可能,但無論如何,記憶都是必要條件。
三、重建夙昔:成年人扭曲的童年回憶
本段內容摘自《記憶的社會框架》第三章〈重建宿昔〉
假使曾讓我們的童年歡天喜地的一本書,突然間滑進手裡,又由於告別童年後,便再也沒摸過這本書,這時候,我們不免有幾分好奇,也不需等待陳年舊事甦醒過來,或是內在心靈返老還童,我們隨即翻開一頁頁書扉。光只是去想像這樣的情景,我們便以為可再度身歷幼時的心靈。
可是,往往後來發生的,卻是下面這麼一回事。我們覺得好像在看一本新書,否則就是這本書被改寫了。我們猜想,過去書中某些頁數、段落或是細節,應該都漏失了,同時,可能不知誰又做了補充,這樣的猜疑,都是由於我們對這本書的興致或是省思,都是建立在一大堆不同面向的行動與人物之上,而且,我們自己心知肚明,其實,根本無能為力再去添補些什麼來著,另一方面,現在書中的故事看起來,都不是那麼精采,而且,更呆板、遲鈍,這些杜撰的故事已不止褪色三分;我們也不明白,為什麼這些虛構的故事當年曾緊緊深扣我們的情懷,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我們的記憶,很可能會隨著我們的前進腳步,一一去捕捉湧現出來的那一大部分,唯獨轉瞬間,它們又以一新樣貌消散流逝。整個過程就像是以一個不同的角度來觀看一個物體,或者是,探照燈以不同方式打在這一物體上:陰影和光亮的部分,因此重新分配,導致每一局部的濃淡明暗都改變了,我們認得出來每一區塊,但是,我們卻無法斷定,這些區塊是否跟過去一模一樣。看似最明顯之處,亦即我們以下要著手分析的,那就是在重新閱讀這本童書後,衍生出來的想法與省思,而且,我們都很確定,小時候第一次翻閱這本書的時候,絕對沒有這類想法或反思的影子。我們可假設,這是一本寫給小孩子看的書,裡面沒有過於抽象的情節,也不致於超乎幼童的理解程度。然而,如果這是說給小孩子聽的一段故事或是遊記,講故事的人則不是小孩子。作者是個成人,他編輯、組合各類真實情節、人物的動作舉止和談吐言行,編纂要點是小孩子能理解、產生興趣,但另一方面,由於所有小孩子都是生活在一真實世界,也被要求在社會人群中立足發展,所以,作者編寫故事的時候,也是為了送給小孩子一幅巧似真實世界、擬似現實社會的圖畫。無可避免地,雖然對象是小孩子,但作者說故事時卻是大人口吻,他必須在情節中插入,否則至少如暗示般,關係著人類與大自然的種種理念,或許,這些理念都不是他自己的發明,而是一般共有、普遍的,但若沒有這些理念,小孩子則沒有能力超越自己,或者是沒有欲望、不知何以需要突破自己。如果該名作者是個內行人,他便會不留痕跡地引導他的讀者從已知邁向未知。他會利用小孩子的現行經驗、平凡的想像,但循序漸進地,為他們拉開一道道新的地平線。可是,他也不會立即就把小孩子拉拔到一個無法自己爬上去的程度,他會要求孩童去朗誦林林總總又一知半解的詞彙、句子。無論如何,重點是,讀者不會因為一遇到難題便闔上書本,他大致明白所言為何,然後便可愈行愈遠、加速超前。我們經常可注意到,幼童往往可欣然接受,就理智而言,最令人不解的情況和解釋,之所以如此,只不過是由於這類狀況、解釋,在幼童眼裡都帶著一般正常事物、故不得不然的特性。因此,一旦一項確實前所未見的事實或是物體出現在他們眼前,然後,我們引導小孩子進入他們的已知世界,讓他們的好奇心得到滿足之後,他們便不再跟身邊大人發問,或者,便不再自問自答。只要再過一段時間,當這些已知範疇的存在本身讓他們感到驚訝好奇時,於是必須就每一項事實一一提出解釋:截至目前為止,在他們眼前所見的事物裡,或在他們第一次聽到的故事裡,他們都可找到令人眼前一亮的嶄新事物或者是舊瓶裝新酒的新組合,並因此感到心滿意足。
相較於大自然裡所發生的現象,假使我們跟小孩子提到社會規則、習俗的時候,他們散漫被動又無所謂的態度是非常明顯的。火山爆發、颱風過境、暴風雨來襲,或甚至是最常見的自然現象,例如雨滴、四季更迭、太陽的運轉、植物和動物生態之多樣化等等,都讓他們又驚又喜;他們央求我們給他們一個大致清楚、差不多完整的解釋;他們一再提問,對於可能本身便隱藏著答案的旁枝末節興趣盎然;不僅如此,所有他們因此學到的東西、觀察到的事物,都被納入一套簡單粗略的系統中。相反的,他們對於千奇百怪的社會習俗、社會條件,則是照單全收,或許,根本從沒吸引過他們的注意力。要去跟一個小孩子說明,什麼是外人、富人、窮人、工人,是相當困難的事情。當我們跟他們提到社會體制,舉凡賦稅、法庭、商業交易,他們便更容易分心,我們也可感覺到,他們根本興趣缺缺。盧梭主張,小孩子不過是個小野人,應該被送到大自然此一課堂裡,另外,所有我們跟小孩子提及的、跟社會人群有關的事物,對他們而言,都不過是無關緊要的廢話,就此而言,盧梭一點兒也沒搞錯。當小孩子注意到社會階級區分時,往往只是由於階級分化是以令人眼睛為之一亮的形式表現出來。修士、士兵,是衝著他們的正式禮服、制服;肉匠、麵包匠、馬車夫,則是由於在他們的活動裡都有一些工具,而這些器材刺激著小孩子的想像力。然而,對小孩子來說,在這些表面事物、具體形像之間,所有這些行業與活動的現實,都是空洞無謂的。在他們眼裡,這些行業都是天生的類別,跟動物界的分門別類是同一層次的問題。幼童可欣然接受一個人生下來就是士兵或是馬車夫,就好像人可以出世便是狐狸或是野狼。
對他們來說,正式禮服、體格特徵都是成為一個人的必要條件,而且,也足以用來定義何以人之所以為人。小孩子都相信,只要他揹起槍械、穿上獵人的靴子,或是戴上海軍軍官的帽子,就可以變成他們,而且,他也馬上擁有了他在這些人身上注意到的理想特質。
不過,社會交際這一領域,小孩子可完全將之拋諸腦後,這卻可能是最讓成人掛心,也是最關心的主題。但又怎麼可能不是如此呢?因為每當成年人有機會跟他的儕輩接觸時,他便以萬端繁多之姿察覺到,究竟他在所屬團體中的地位是高還是低,其分量輕重的變數又為何?
當大人跟小孩子借來一本書,然後在瀏覽之餘,試著讓自己回到過去,對成人而言,這或許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但最後,他可能還是找到了過去、陷入其中,而且,確實重新拾得他依然記憶猶新的童話樂趣,回味無窮。一旦書中人物浮現眼前,我們並不只是默默看著他們登上舞台,我們也留心品味著,究竟到哪個程度而言,這些人物都是﹁似曾相識﹂,究竟他們是屬於哪個社會團體,他們的言行談吐、舉止動作,是否符合其環境要求。畢竟距離上一次翻覽這本童書時,二十、三十年的光陰都已流逝,我們不免會因其衣著打扮、用詞遣字、行為舉止之過時、流入俗套而感到訝異。顯然地,既然寫書的作者並不是針對成人,也不是為了探討道德民風,或是編寫一本心理學風格的小說,而只不過是為了寫一本給小孩子看的歷險記,所以,上述描寫中,成人這些感慨,僅是不合時宜之嘆。當然,我們可能有所遲疑,但我們絕不會譴責寫童書的作者只是簡簡單單地收納改編他生活的地方、所處的年代裡,大體說來有教養的人們的所言所行,或者是,稍微地將眾人以及人際關係都順著輿論之流行風向而潤飾美化。我們卻也都注意到,風行草偃間,總是有著常規慣例。更嚴格說來,當我們用自己的想法、經驗來描述偉大人物時,我們則不免與這些偉大人物針鋒相對,至於小孩子,他們僅有童真尺度,便沒有什麼可唇槍舌戰的,於是,大人說的話全都一五一十地牢記在心。
猶如安納托勒.佛朗士(Anatole France)在《貞德的一生》(Vie de Jeanne d’Arc)一書的序中所言:「為了能體會到不再復返的某一時代精神,為了能沾染到過去人物在昔日歲月中的當代氣息……困難之處,未必在於應該知道什麼,而是在於應該不知道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