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容/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
改寫自期刊論文:Chen, Jung. 2025. Spreading Love or Working Holiday? The Narrative of Altruistic Rhetorics, Financial Motivations, and Risks in Domestic and Transnational Taiwanese Egg Donation. Social Science & Medicine 384: 118520.
一、九萬九的「營養金」:捐卵到底是助人還是賺錢?
打開臺灣任何一間生殖醫學中心的網頁,很可能會看到這樣的文字:「將您的愛心化為行動,幫助不孕夫妻圓夢」、「成為圓夢天使,讓您的善意成為無價的生命贈禮」。這些措辭,讓捐卵看起來像是純粹出於善意之舉,和無償捐血沒有太大的差別。然而,和捐血不同的是,在臺灣捐卵可以獲得法定的「營養金」新臺幣99,000元(約3,000美元)。對照2024年臺灣平均月薪約45,000元,這筆錢相當於兩個多月的薪水。對於許多正在就讀大學或剛畢業、經濟尚不穩定的年輕女性來說,是相當誘人的金額。

許多醫院、生殖醫學中心網站的捐卵頁面中,常出現以「助人」、「利他」為主要論述的捐卵宣傳。圖片取自:https://taipei-ivf.com/knowledge/id=3935、https://www.ivftaiwan.com/treatment-detail/28/
捐卵究竟是「散播愛心」的利他行為,還是有酬的身體勞動?如果進一步將視角拉到跨國脈絡中,當臺灣年輕女性被仲介招募,飛往美國、泰國等地捐卵,報酬更可能高達8,000到10,000美元(約25萬到30萬臺幣)時,又該如何理解捐卵?
本文分析臺灣網路論壇Dcard上362篇使用者發文(2018至2025年)、40間國內生殖醫學中心,以及6間跨國捐卵仲介的網頁內容,試圖理解臺灣國內與跨國捐卵的利他敘事與金錢動機如何交織,並追問在這些敘事背後,年輕女性的健康風險如何被低估與忽視。
二、誰在捐卵?「生物可利用性」與生育階層化
為什麼是這些女性在捐卵?「生物可利用性」(bioavailability)的概念源於藥理學,爾後被社會科學家借用,分析身體在健康、醫療等場域中「被交換」的處境。Lawrence Cohen(2007)以此概念描述某些人的身體如何比其他人更容易被選擇性地拆解,像是生殖細胞、器官或是組織被挪用至另一個身體、為另一人所用。
被招募的捐卵者大多是20多歲的年輕女性,許多是大學生或剛畢業的社會新鮮人,經濟條件相對脆弱。這群在社會經濟位置上處於邊緣的女性,因擁有相對「年輕」、「健康」的卵子,而被全球生殖產業視為珍貴的「生物資本」(biocapital),可被動員與使用。
Michal Nahman和Christina Weis(2023)進一步指出,生物可利用性之所以成立,是透過一系列技術使用、規劃與安排,而逐漸被建構出來的動態過程。在此過程中,特定的女性身體不僅被視為「可被利用的」,且持續被性別化與種族化,成為生殖生物經濟流動的其中一環。
特定女性被招募為捐卵者,亦扣連到Shellee Colen(1995)所提出的「生育階層化」(stratified reproduction)現象。在卵子跨越身體界線和國家邊界的流動過程中,誰的身體成為生殖細胞的提供者?誰又是這些生殖細胞的受贈(益)者?

捐卵伴隨身體風險,而在過程中,某些群體的身體更容易被視為可利用的「生物資本」。圖片來自:Egg Donor Misconceptions – New Hope Fertility Center
在臺灣國內捐卵的脈絡中,年輕、未婚、經濟不穩定的女性較容易被鼓勵捐出他們的卵子,[1]而使用這些卵子的受贈者,通常是年齡較大、經濟相對優渥的已婚異性戀夫妻。[2]在跨國的脈絡中,生育資源的不對等更進一步顯現在階級、種族、國籍的交織脈絡中,諸如臺灣年輕女性被招募飛往美國捐卵,以滿足美國或來自海外的富裕準父母對「亞裔卵子」的需求。《報導者》透過一系列深度報導,描繪了這條跨國生殖產業鏈的運作,揭示以亞裔為主的美國卵庫中,約七到八成的卵子來自臺灣。全盛時期,每年有近千名臺灣年輕女性受仲介廣告吸引赴美捐卵,形成「臺灣卵子、中國客戶、美國媒合」的三角結構。[3]
值得注意的是,臺灣的《人工生殖法》將捐卵定義為非商業行為,[4]同時卻規定了相對高額的法定營養金。同樣採取非商業模式的英國,其捐卵補償上限為每週期985英鎊(約1,280美元);自2011年制度建立以來,僅在2024年10月調升過一次。相較之下,臺灣的99,000元營養金(約3,000美元)是英國補償金額的兩倍以上。
英國人類受精與胚胎管理局(HFEA)[5]在說明補償制度時,明確強調捐卵的利他本質,並表示補償金僅是為了彌補捐卵者因捐贈產生的實際支出,而非對卵子本身的「購買」。臺灣雖然採取類似的非商業定位,但明顯更高的營養金額度,使得「非商業」與「高補償」之間的張力更為突出,也隱隱顯示出利他敘事下潛藏的商品化邏輯。
此外,同性伴侶儘管在法律上已被承認,卻仍然被排除在人工生殖的使用資格之外,無法獲得國家對體外人工受精等輔助生殖醫療的經濟補助。單身女性亦無法使用上述的生殖科技與捐贈精子成為家長。這揭示了多重層次的不平等──不僅涉及誰能取得人工生殖服務(排除特定的潛在使用者);也涉及誰的生殖細胞被挪用以服務他人的生育需求(積極納入特定的生殖細胞提供者)。
三、以愛之名:國內捐卵的利他敘事
在臺灣,生殖醫學中心招募捐卵者時,傾向使用利他主義的修辭框架。診所常見的召募捐卵標語包括:「將您的愛與關懷散播給需要的人」、「成為圓夢天使」、「您的善意可以成為無價的禮物」。這些敘事,將捐卵定位為無償付出的慈善行為,與「捐血」或「器官捐贈」等社會認可的利他行為並列,藉此淡化捐卵可能引發的生殖細胞商品化聯想,以及可能隨之而來的社會污名,如「不愛惜自己的身體」或「販賣卵子」。
許多捐卵者也內化了利他敘事框架。在Dcard論壇上,可見不少分享捐卵經驗的貼文,以「幫助他人」、「做善事」、「讓一個家庭更完整」作為核心敘事:
知道因為我,一位母親迎來了他的寶寶,我感到非常感動。這個好消息讓我重新有了信心,也給我面對未來挑戰的力量。[6]
另一位年滿20歲的女性則將捐卵描述為「有意義的成年禮」:
我滿20歲,想給自己一個有意義的成年禮。我把捐卵當作善意的行動,既可以幫助他人,也是我的一個紀念。而且,補償金可以用來支持我的學業,讓這件事更加值得。
在利他敘事的表面之下,經濟動機往往是一個「公開的秘密」。如上述捐卵者表示,補償金可用於自我教育投資。診所和捐卵者皆心知肚明,99,000元的營養金是重要的誘因之一,但在公開場合中很少有人直接提及。少數坦承經濟動機的捐卵者,往往會在敘事中快速轉向利他的框架:
我的理由很簡單:就是為了錢。那我現在為什麼要分享呢?因為我接到了一通美好的電話。我的受贈媽媽生了一個女baby。診所的人告訴我他非常開心、非常感激。對我來說不算什麼大事的事情,最後竟然為一個家庭帶來了幸福。
這則貼文從坦誠的金錢動機開始,再轉而以「幫助他人」作為分享貼文的主要動機。這種敘事策略並非偶然,將生殖能力轉化為有價勞動的女性,往往面臨比男性更大的道德質疑。相較之下,關於精子捐贈的研究顯示,男性在承認「不那麼高尚」的動機時──諸如「為了金錢或是傳承自己的基因 」等──通常不會遭受太多道德譴責 (Gilman 2022)。因此,強調利他動機對於女性捐卵者來說格外重要:它讓捐卵得以被框架為「關懷他人」,而非「商業交易」,從而減輕可能伴隨而來的污名。
Rene Almeling (2006) 的研究指出,精子捐贈者往往被描繪為受到經濟驅動,而卵子捐贈者則更常被框架為出於利他。然而,Diane Tober(2025)的研究進一步指出,商品化與去商品化並非互相排斥的兩端,而是存在於連續光譜之上。對利他主義的強調,是為了賦予捐贈行為更高的情感與道德價值。在臺灣的脈絡中,正是利他修辭與高額營養金的並置,創造了一個模糊空間,讓捐卵的商品化邏輯同時被隱藏和得以運作。
四、出國打工度假的誘惑:跨國捐卵的商品化邏輯
如果說,國內捐卵是「以愛之名」,跨國捐卵則更直接地與資本主義邏輯連結,常常被包裝為雙方互惠的「打工度假」之旅。COVID-19疫情趨緩後,國際旅遊限制逐漸解除,越來越多臺灣年輕女性前往美國、泰國、寮國、烏克蘭,甚至俄羅斯等地捐卵;有意跨國捐卵的詢問度亦呈現攀升趨勢(如圖1)。
在這些跨國捐卵的安排中,仲介扮演了關鍵角色,不僅負責招募與媒合,也積極塑造捐卵的意義以及理想捐卵者的形象:
我們正在尋找有愛心的亞裔捐卵天使!如果你年輕、聰明、有愛心,請聯絡我們,來一趟美國打工度假之旅!還有機會入住五星級飯店!
這段跨國仲介的招募文案,呈現出跨國捐卵中交織的多重邏輯,包含利他修辭(「有愛心」)、種族化的商品化(「亞裔」)、以及度假般的消費想像(「五星級飯店」)。仲介同時也會提供「如何提升被選中機率」的指南,包括拍照時應該穿合身的衣服、化淡妝、偏好深色頭髮等建議,將捐卵者的身體轉化為一種需要「行銷」的商品。當捐卵者的外貌符合準家長對於亞裔女性的審美,他們的卵子彷彿也成為可被高價競逐的逸品,為捐卵者帶來更高額的營養補助金。
相較於國內捐卵以利他修辭為主,跨國捐卵的篩選標準更為明確且嚴格。國內診所礙於法規,不能公開以非醫學條件(如學歷、外貌)拒絕捐卵者,但許多診所會以較為隱蔽的方式進行篩選,例如在初步電話詢問後就不再聯絡「不符合條件」的申請者。一位嘗試在臺灣捐卵的女性分享了被「間接拒絕」的經驗:
登記之後,我接到電話詢問我的身高、體重、族群,還有我是單眼皮還是雙眼皮。他們告訴我如果配對成功會再聯絡我,但沒有提到安排檢查的事。我在網路上看到的是,這似乎就是一種間接的拒絕方式?
跨國仲介則更直接地列舉「理想」捐卵者應具備的條件:
在臺灣,受贈夫妻不能看捐卵者的照片。在美國可以。你的身高、外貌、學歷都會被考量。你必須隨申請書附上照片。我們會根據年齡和其他條件進行篩選,這會淘汰相當多的申請者。
準家長的偏好,與仲介媒合、篩選的過程,反映了Tober(2025)所提出的grassroots eugenics概念,意即「由下而上的優生選擇」。不同於歷史上由國家主導的強制性優生政策,grassroots eugenics展現於個別準父母在消費市場中,以個人化、看似無害的方式選擇特定的基因特徵。
Tine Gammeltoft和Ayo Wahlberg(2014)將這類生育實踐歸入「選擇性生殖科技」(selective reproductive technologies)的範疇,指出這些技術的部署,不僅是為了治療不孕症,亦涉及形塑未來世代的生殖決策。每一次看似只是個人偏好的選擇,一旦匯聚在市場機制之中,將強化「具備哪些基因特徵的人更值得存活」的偏見,並且再製了種族化的階層結構。在美國,亞裔卵子因為供不應求而價格較高,臺灣女性因此成為仲介積極招募的對象。具備特定生物性特徵和高學歷的女性,在市場化的捐卵招募與媒合機制下,較易獲得青睞而「被選中」。此篩選機制進一步強化了全球生殖產業中種族化的商品邏輯,也凸顯出卵子經濟(oocyte economy)中的生育階層化──具備一定身體資本與文化資本的女性,更能夠透過此選擇性生殖科技,將自身的生物可利用性轉化為經濟效益。
五、被忽視的身體:捐卵的健康風險與資訊落差
無論是國內還是跨國的脈絡,捐卵的健康風險皆被低估和隱藏。捐卵涉及為期十天到兩週的排卵刺激藥物注射、多次回診進行超音波監測,以及最終的取卵手術。這個過程可能引發卵巢過度刺激症候群(OHSS),症狀包括腹脹、腹痛、噁心嘔吐,嚴重時甚至可能導致嚴重腹水、血栓等危及生命的併發症。
國內診所的網頁,通常只提供標準化的風險聲明,例如「捐卵不會影響健康或導致提早更年期」、「副作用非常少見」、「少數人在卵巢受到排卵藥物刺激後,會因卵泡過多而出現較強烈的刺激反應,大部分可在一至兩週內恢復。症狀輕微者在幾天內可自行痊癒或在門診簡單處理,只有極少數重症患者需要住院治療。」然而,這些描述並未完全反映許多捐卵者的實際經驗。此外,關於捐卵後可能的長期身體影響,亦無法輕易取得相關說明:
我得到的資訊是「更年期不會受影響」和「副作用其實很少見」。我查了一下,相關研究非常少。所以,他們怎麼能保證我的經期和更年期不會受到影響呢?真的是未知。捐卵之前,我的月經完全正常。但現在,我的經前症候群變得很嚴重,經痛難以忍受。我去看了好幾個婦產科醫師,問這是否和捐卵有關。醫師們都告訴我:「不知道。」
另一位經歷了OHSS的捐卵者回憶,醫師告訴他這是因為「他的卵巢特別健康」,所以才會對刺激藥物反應過度;至於發生併發症的可能性,只能歸結為「運氣問題」。這種說法巧妙地將健康風險的責任從醫療體制轉移到捐卵者個人身上,讓不良後果看起來像是「個別體質的問題」,而非系統性的風險管理不足。
在跨國捐卵的脈絡中,健康風險更為複雜。仲介為了最大化效率,有時會給予較高劑量的排卵刺激藥物,甚至鼓勵捐卵者連續進行兩個週期的取卵,以「一次賺兩次美元」。但對身體而言,在沒有充分恢復的情況下連續進行兩個週期,會增加併發症的風險:
捐卵當然有一定的風險。他們只是不說。在美國,有不道德的醫生鼓勵捐卵者連續做兩個週期(一次賺兩萬美元),捐給不同的準父母。但這對身體造成傷害。
跨國捐卵亦涉及法律風險。在美國,以觀光簽證從事捐卵活動實際上是被禁止的,但仲介利用臺灣的免簽待遇,指導捐卵者如何應對入境審查,將生殖勞動包裝為觀光旅行。許多分享文提及如何「順利通關」的海關應對策略,包含仲介應當提供的資源(如代訂住宿),以及「自己要注意的點」,如熟悉「旅遊行程」,並練習如何與海關流暢應答。
通過入境審查非常重要,因為我們是拿觀光簽證入境的。如果你的仲介只訂了一到三天的旅館或單程機票,那就不行。海關會期待我們有來回機票和至少十天的住宿安排,才會看起來合理。
法律風險加上健康風險,讓參與跨國捐卵的年輕女性處於更加脆弱的位置。然而,由於社會污名的存在,許多跨國捐卵者甚至無法向家人朋友透露自己的經歷,只能在匿名論壇上尋求資訊與支持。
六、商品化與去商品化的雙重邏輯
在Marcia Inhorn(2015)所描繪的全球「生殖地景」(reproscape)中,生殖細胞、人工輔助生殖技術、生殖旅行者(如準家長、生殖細胞提供者、醫療專業人員和仲介)彼此流動與交換,而捐卵正是這個地景中的關鍵環節。在臺灣捐卵機制中,利他修辭扮演主要敘事,商品化的邏輯在表面之下運作。而跨國捐卵的脈絡中,經濟性的報酬被擺在前面,但利他敘事仍穿插其中。無論哪種脈絡,這兩套邏輯並非互相矛盾,而是共同運作、彼此交纏。
商品化與去商品化的雙重邏輯之所以能夠並行,在於去商品化的利他敘事幫助捐卵者化解社會污名,讓他們能夠在道德上合理化自己的決定,而商品化的經濟誘因,則提供了實際的參與動機,讓招募機制得以持續運轉。對診所和仲介來說,利他敘事是重要的招募策略之一,它讓捐卵看起來像是值得社會讚許的事,同時掩蓋了其中的商品化運作邏輯。
然而,這種雙重邏輯也帶來了一個令人擔憂的後果。也就是當捐卵被框架為「散播愛心」或「幫助他人」時,對健康風險的批判性反思就容易被輕輕放下。捐卵者更傾向於將身體不適視為必須「付出的代價」,而非需要被正視的問題,診所也更容易迴避全面的風險揭露。一位捐卵者在經歷打針、服藥和取卵帶來的疲憊與不適後,仍這樣寫道:
一切的疲憊、打針和取卵的身體不舒服都是真實的。但知道我能幫助一對夫妻,我願意承受這些(身體的不適)。因為有太多人需要幫助,我真誠地希望我小小的付出能讓一個家庭更加完整。
七、結語:我們需要怎樣的制度保障?
臺灣目前的「非商業卻高補償」模式,因缺乏對各生殖診所的嚴格管制,在實質上有接近市場邏輯運作的可能性。依法規定,捐卵者不應因取出的卵子數量而被扣減營養金;然而實際上,有些捐卵者反映因為「取出的卵子數量不夠」而未能獲得全額99,000元,這意味著部分診所仍以卵子的數量和品質作為給付標準,與商業交易的邏輯並無明顯差異。我們需要正視這個矛盾,而非繼續用利他修辭來掩飾。
無論在國內還是跨國的脈絡中,捐卵者所獲得的健康風險資訊普遍不足,診所傾向於淡化風險,以避免嚇跑潛在的捐卵者;捐卵者只好轉向匿名論壇自行搜尋資訊。許多貼文以類似這樣的聲明作結:「這只是我個人的經驗,每個人的身體都不一樣。請自己上網搜尋所有的風險再做決定。」
吳嘉苓(2023)在《多胞胎共和國》中提出「預想勞動」(anticipatory labour)的概念,描述女性在人工生殖療程中,如何密集地整合各種衝突的醫療資訊、試圖最佳化療程效益,並執行身體化的勞動,以應對未來可能的風險。捐卵者在論壇上自行搜集資訊、評估健康與法律風險、彼此提醒注意事項的實踐,正是預想勞動的展現。
尤其當制度未能提供充分的風險揭露,女性被迫轉向個人的資訊勞動與非正式的匿名互助,試圖填補制度性的照護缺口。這種傾向將風險管理推給個人的做法,呈現新自由主義中將責任個體化的邏輯,亦反映捐卵者擔憂受到的潛在社會污名與經歷身體不適後的雙重打擊(如:「自己選的,後果自己負」)。然而,卻忽略了這些捐卵女性的處境位置,為什麼他們會被視為理想捐卵對象、被積極招募?他們又為什麼決定踏上這趟缺乏完整資訊提供、必須高度仰賴自我尋覓資源與自我照護的捐卵旅程?
跨國捐卵涉及的法律與健康風險更為複雜,卻幾乎沒有任何規範。當臺灣年輕女性在法律灰色地帶中跨越國界進行捐卵,一旦發生併發症或遭遇詐騙,他們幾乎沒有任何制度性的保障可以依靠。在政策層面,臺灣有必要在法規中更明確要求診所提供全面、透明的健康風險資訊,在跨國層面,則需要發展國際合作的規範架構,以減少跨境捐卵中的法律模糊性與健康風險。
無論捐卵被包裝成「散播愛心」的禮物經濟(gift economy),還是「打工度假」的生殖勞動(reproductive labour),商品化與去商品化的敘事看似矛盾,實則共同運作,讓捐卵得以在道德市場中持續被正當化。未來更需要持續關注的是,那些為全球生殖產業提供生殖細胞的年輕女性,他們的健康權益與勞動權益,不應該在任何敘事的包裝下被犧牲。
[1] 本文將捐卵者一律以「他」稱呼,希望一致性使用性別中立的代名詞。一方面想避免將性別身分本質化,亦不希望強化「女性需要被特別標記」的語言邏輯。然而,在日常使用的語境中,「他」是否被認為為性別中立的代名詞,仍存在不同的想法。此註腳亦供讀者思考。
[2] 臺灣的試管嬰兒療程不在健保給付範圍內,單次療程自費約新台幣12至20萬元。2021年7月以前,僅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可申請政府補助(每次最高15萬元)。2021年7月起,衛福部將補助對象擴大至所有不孕夫妻(需一方具本國國籍、妻未滿45歲),首次申請最高補助10萬元。2025年11月再升級為「補助3.0方案」,首次申請最高提高至15萬元。儘管補助大幅降低了經濟門檻,使用人工生殖仍需相當的經濟資源,這也進一步凸顯卵子受贈者與捐贈者之間的社會經濟落差。
[3] https://www.twreporter.org/a/cross-border-egg-donation-multimedia
[4]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70024
[5] https://www.hfea.gov.uk/donation/donors/donating-your-eggs/
[6] 本文所引用之捐卵者敘事及診所、仲介的捐卵招募文字,均來自公開可取得之網路資料。為降低特定貼文或機構被辨識的可能性,作者在不影響原意的前提下,對部分用詞與語序進行了微幅調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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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en, S. (1995). “Like a mother to them”: Stratified reproduction and West Indian childcare workers and employers. In F. Ginsburg & R. Rapp (Eds.), Conceiving the world order: The global politics of reproduction (pp. 78–102).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Gammeltoft, T. M., & Wahlberg, A. (2014). Selective Reproductive Technologies. Annual review of anthropology, 43(1), 201–216. https://doi.org/10.1146/annurev-anthro-102313-030424
Gilman, L. (2022). The ‘Selfish Element’: How Sperm and Egg Donors Construct Plausibly Moral Accounts of the Decision to Donate. Sociology, 56(2), 227–243. https://doi.org/10.1177/00380385211033153
Inhorn, M. C. (2015). Cosmopolitan conceptions: IVF sojourns in global dubai. Duke University Press. https://doi.org/10.2307/j.ctv11smz23
Nahman, M., & Weis, C. (2023). Redefining Bioavailability through Migrant Egg Donors in Spain. Body & Society, 29(1), 79–109. https://doi.org/10.1177/1357034X231161319
Tober, D. M. (2025). Eggonomics: The Global Market in Human Eggs and the Donors Who Supply Them. Routledge.
Wu, C.-L. (2023). Making multiple babies: Anticipatory regimes of assisted reproduction. Berghahn Book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