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比男性更信仰宗教嗎?為什麼?

范綱華/東吳大學社會系

 

女性更熱衷宗教嗎

綜觀天主教、基督教、伊斯蘭教、印度教、佛教等世界主要傳統宗教,我們發現,不管在經典教義、教團權力結構、或者宗教日常生活的實踐規約中,女性通常都處於較低的地位;儘管如此,女性卻似乎比男性更熱切於投身宗教信仰。美國的Gallup調查早在1930年代就顯示,女性通常比男性的宗教信仰更堅定、更會規律參加宗教儀式、也更熱切參與教會事務;而這樣的情況一直持續到現在。

類似的情形不僅發生在美國,也出現在世界上其他許多地方。美國的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在2016年發表的跨國調查報告指出,一般而言,女性在宗教信仰上,表現得比男性更為虔誠。全球約有83.4%的女性有宗教信仰,而男性具信仰宗教者的比例則約79.9%,比女性低了3.5%;女性比男性更會每日祈禱,有更高的比例認為宗教對自己很重要。由於類似的觀察結果經常在各調查中出現,有學者認為女性比男性更會虔誠信仰宗教,是跨文化的普遍現象。

但真的是如此嗎?上述皮尤研究中心的調查報告中也發現,雖然在基督宗教社會裡,女性參與宗教儀式的頻率較男性高,但在伊斯蘭教與猶太教為主要信仰的社會中,男性參與宗教儀式的頻率卻比女性高。另外有些研究進而發現女性與男性在宗教信念、儀式參與、祈禱靈修等不同的宗教參與面向上的差距並不一致,顯示宗教參與的性別差異,仍可能因為宗教的類別或參與面向而有不同。

17100608根據皮尤研究中心的調查報告,在基督宗教社會裡,女性參與宗教儀式的頻率較男性高。
圖片來源:FT中文網,https://goo.gl/2AVdQV。

 

社會變遷調查中的女性宗教圖像

皮尤研究中心在2014年曾經提出一份宗教與公眾生活計畫報告,指出台灣的宗教多樣性指數排名全球第二,與多半以基督宗教為單一大宗信仰的歐美社會不同,因此,台灣社會中不同性別者信仰宗教的情況可能也與西方社會有異。以下我們就以最近幾次「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的結果,看看台灣社會的男性與女性在宗教信仰到底有什麼樣的差異?

首先,2014年的調查顯示,有91.3%的台灣女性說自己有宗教信仰,而男性具宗教信仰的比例則是88.0%,兩者相差3.3%,在統計上達到顯著水準,跟全球調查的比例也算接近。但是,如果將各種宗教群體分開來看,情況則有不同。從表1可以見到,雖然各宗教群體內的性別比例多少都有差異,但真正達到統計顯著水準的,(除了「無宗教信仰者」這個群體之外)其實只有基督宗教(包含基督教與天主教)與道教。其中,基督徒女性比例高過男性,而道教則是男性比例高過女性,顯示「女高男低」的信仰比例並非跨文化的普遍現象,甚至有的宗教群體內女性比例低於男性。另外,調查資料也顯示,雖然台灣女性比男性更常祈禱,但並沒有更常去寺廟、神壇、教會等宗教場所;顯示女性並非在各項宗教活動上參與的程度都高於男性。

表1 台灣社會各宗教群體內的性別比例(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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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女性投入宗教的原因

談到這裡,我們知道「女性的宗教參與程度高於男性」並不是一個簡單的普遍現象,至少在台灣,性別之間的差異會隨著信仰何種宗教、從事何種宗教活動而呈現不同模式。但是,如果就整體而言,僅僅檢視「有無宗教信仰」這個情況,確實可以發現,和世界上多數的社會一樣,台灣女性信仰宗教的比例確實比男性高。那麼,為什麼通常女性會比男性更傾向信仰宗教呢?西方的社會學者經常提出兩種理論解釋:(1)結構位置假設:女性就業率低,較有時間信仰宗教,而因為無法就業而欠缺的成就感,也可以靠參與宗教活動來補足;(2)風險規避假設:女性比較不敢冒險,所以不願意冒著可能下地獄的風險而不信宗教。以下本文就根據台灣社會變遷調查的資料,看看這些假設是否可以解釋台灣女性比男性更傾向信仰宗教的現象。

(一)結構位置假設:此派學者認為,女性的宗教參與程度比男性高,是和女性較低的勞動市場參與率有關。也就是說,由於女性投入勞動市場的工作時數一般比男性短,因此有更多時間投入宗教事務。另外,由於女性的勞動參與率較低,比較難有機會經由工作獲得成就感和同儕歸屬感,因此,女性傾向以參與宗教事務來獲得這些社會心理報償。支持此主張的學者預測,隨著性別平權的進展,社會中女性與男性的勞動參與率差距將日益縮減,宗教參與的性別差異也會逐漸淡化,最後終會消失。如果這樣的解釋符合台灣的現實,那我們應該可以在統計資料中見到下列三種情況:(1)無就業的女性信仰宗教的比例會比有就業的女性高;(2)在同樣有就業(或沒有就業)的人當中,女性和男性信仰宗教的比例沒有差異;(3)當女性的勞動參與率上升,女性和男性信仰宗教比例的差距會縮減。本文根據台灣社會變遷2014年的調查資料做了以下的表和圖,來檢驗這些情預測是否出現。

表2 各種就業情況下,台灣社會不同性別的宗教參與比例(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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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00603.png圖1 台灣社會宗教信仰的性別差異(1994~2014年)

從表2裡可以清楚看到:女性不管是沒有工作、兼職工作、或者是有全職工作,信仰宗教的比例都在91%左右,沒有顯著變化,可見女性信仰宗教的傾向,並沒有因為參與勞動市場而降低,不符合社會結構位置假設的預期。再者,雖然在表2中,兼職工作者與全職工作者信仰宗教的比例沒有呈現出顯著的性別差異,看起來似乎符合社會結構位置假設的預測,但其實並非如此。因為,在沒有工作的人當中,女性信仰宗教的比例仍顯著高於男性;同時,沒有工作的男性信仰宗教的比例反而低於有兼職或全職工作的男性,這與社會結構位置假設的預測(有工作者的宗教信仰比例會較低)恰好相反。因此,若將表2呈現的各項資訊合併解讀,結果會是:就業情況與女性的宗教信仰傾向沒有顯著關連,但是有就業的男性會比沒有就業的男性更傾向信仰宗教。

受過基本社會科學訓練的人大概都知道,個人的就業情況通常和其年齡與教育程度有關,而這兩個條件也可能會影響個人的宗教信仰情況,因此,在探究就業情況與宗教信仰的關連時,至少必須將年齡和教育程度的影響考慮在內。但是,即使應用統計中的迴歸分析法將年齡、教育程度、家戶月收入和個人的就業情況對宗教信仰的可能影響都計算進去,台灣女性信仰宗教的傾向仍然比男性高;因此,社會結構位置假設並無法得到台灣社會現實資料的支持。

如上所述,社會結構位置假設的另一項預測,是當一個社會的女性勞動參與率提高,宗教信仰的性別差距就會隨之縮減。但是,這項預測同樣沒有受到圖1所呈現的調查資料支持。從圖1可以見到,儘管從1994年到2014年,台灣女性的勞動參與率從45.4%提高到50.6%,宗教信仰所呈現的性別差距並未見減少。再次說明社會結構位置假設的主張沒有得到台灣社會調查資料的支持。

(二)風險規避假設:主張此觀點者認為女性的宗教參與程度較高,是因為她們比男性更無法忍受不信仰宗教所帶來的風險。也就是說,男性比女性更傾向冒著不信上帝而死後下地獄的風險去追求俗世目標與成就,相反的,女性較不敢冒這樣的風險,因此會傾向托庇於宗教對於今生和來世的保護。至於不同性別在風險規避傾向的差異究竟是先天決定還是後天學習所形成,這一派的學者之間並沒有共識。

或許讀者已經發現,這種假設的立論基礎應該和基督宗教的一神信仰有很大關連。基督宗教的教義較強調人類無法自救,只有信仰唯一真神才能獲得救贖,得到永恆生命;因此,有沒有信仰宗教的後果相當嚴重。相對的,東方傳統的佛道教及民間信仰較強調因果報應的說法,主張來世禍福乃由現世作為所決定,並不是非仰賴神明救贖不可,也就是說,即使沒有信仰特定宗教,只要行善積德,就不須擔心死後會落入地獄。儘管台灣社會變遷調查問卷中並沒有「請問你同不同意『不信神就會下地獄』」這樣的題目,我們無法直接測試風險規避假設的有效性;但幾可大膽預測,風險規避假設不適用於解釋台灣社會中的性別信仰差異。

但是,受到風險規避假設的啟發,我們可以嘗試用「是否贊成『為善為惡會影響一個人下輩子的命運』這個題目,來檢視對於來世的生命觀,是否能解釋宗教信仰的性別差異。由於已知女性贊成此陳述的比例高過男性,且贊成此陳述者信仰宗教的比例也較高,因此,表3的設計構想是,如果宗教信仰的性別差異是由於不同性別者對此來世生命觀的差異所造成,那麼按照對這項陳述的贊成程度分組,我們可以預期見到:(1)「贊成組」信仰宗教的比例高於「不贊成組」;(2)每組之內男性與女性信仰宗教的比例會很相近。

表3 依照贊不贊成「為善為惡會影響一個人下輩子的命運」分組,檢視不同性別者信仰宗教的比例(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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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表3所示,贊成「為善為惡會影響一個人下輩子的命運」的人信仰宗教的比例都比不贊成的人高,但不管在贊成或不贊成此陳述的群組裡,女性信仰宗教的比例都還是比男性高;其中在「贊成組」裡,性別差異達到了統計顯著水準;顯示不同性別者信仰宗教的比例差異,並無法由這種來世生命觀所解釋。即使我們進一步以迴歸分析法考慮受訪者的年齡、教育程度、就業狀況、家戶收入的影響,還是無法解釋性別間信仰宗教的差異。本文另外將問卷中「做好事可以上天堂,壞事作多會下地獄」這題拿來測試,也發現同樣的結果,顯示對於來世禍福的信念與性別間信仰宗教的差異情況可能無關。

 

男女信仰宗教的理由

那麼,如果不能從既有的理論假設中,找到可以解釋台灣女性信仰宗教比例高於男性的理由,那下一步該怎麼做呢?或許,我們可以從現有的調查結果中探索,嘗試建立適合台灣社會現況的可能解釋。首先,我們可以比較男性和女性信仰宗教的理由,看看能不能從中找到端倪。2009年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詢問受訪者「為什麼會信目前這個宗教」,並列舉了八種理由提供選擇,結果如表4所示。

表4 台灣社會不同性別者仰宗教的理由(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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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表4,八種信仰理由中,有顯著性別差異的,計有「尋求平安」、「了解生命意義」、「減少煩惱」、「尋求精神寄託」、「跟父母信的」等五項。女性選擇前四項的比例顯著大於男性,而男性選擇最後一項的比例則大於女性。根據這樣的性別差異模式,我們可以推論:女性信仰宗教的理由,比較傾向於尋求身心平安,了解生命意義;男性信仰宗教的理由則較傾向於跟隨傳統(即:跟隨父母而信仰)。那麼,這樣的差別,能不能用來解釋女性和男性在信仰宗教比例上的差異呢?

依循上述對女性信仰宗教比較可能是為了「尋求身心平安,了解生命意義」的這項假設,本文將問卷中「請問你同不同意『宗教可以幫助人們避免可能會發生的災禍』」和「請問你同不同意『宇宙有一個至高無上的神』」這兩個題目做成表5和表6,來檢測不同性別受訪者對這兩項陳述的態度,能否解釋他們在信仰宗教所呈現出的差異。由於女性同意或相信(以下通稱為「認同」)這兩項陳述的比例都高於男性(而且不管有沒有信仰宗教的女性都是一樣),而認同這兩項陳述的人也都更傾向於信仰宗教,因此,如同本文之前檢測信仰宗教的性別差異與就業之間關聯的作法,如果這兩項陳述所蘊含的觀念可以解釋信仰宗教的性別差異,那麼就可以預期在統計表格中見到:(1)認同這兩項陳述的女性會比不認同的女性有更高的比例信仰宗教;而男性的情況也會相同;(2)在同樣是認同(或不認同)這些陳述的人當中,女性信仰宗教的比例和男性會很接近。

表5 依照同不同意「宗教可以幫助人們避免可能會發生的災禍」分組,檢視不同性別者信仰宗教的比例(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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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 依照相不相信「宇宙有一個至高無上的神」分組,檢視不同性別者信仰宗教的比例(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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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表5和表6,認同這兩項陳述的人信仰宗教的比例都較高;而且雖然在認同和不認同這個觀念的兩群人當中,女性信仰宗教的比例都還是略高於男性,但是差異並不大;事實上,這樣的差距並沒有達到統計顯著水準,也就是一般所說的在估計的誤差範圍之內。因此,在統計意義上,我們可以說對這兩個觀念的認同與否,解釋了性別之間信仰宗教比例的差異。如果再進一步以迴歸分析法將年齡、教育年數、就業情況、家戶月收入等可能影響信仰宗教的個人特質的影響考慮進去,更能顯示是它們解釋了信仰宗教的性別差異。而我們發現在調查問卷中,與「尋求身心平安,了解生命意義」相關,也能解釋性別之間信仰宗教差異的題目,還有「宗教可以幫助人們找到內在的平靜和喜悅」、「宗教可以幫助人們在困境中尋找解決辦法」、「人死後靈魂仍然存在」等幾個題目。

 

性別不平等提供的解釋

如果從心理健康社會學的觀點來看,由於社會中存在的性別不平等,使得女性比男性在生活中掌握更少的資源、卻遭受更多的困難,因此對於生活的掌控感一般比男性低;而由於感覺較不能掌控自己的命運,也就會因此較傾向祈求外在力量的幫助。據此可以推論,台灣女性之所以比男性更傾向於信仰宗教,可能是跟台灣女性對生活的掌控感較低,較需要從宗教中尋求保護與安慰有關;而且,從上述表3的相關討論也可以推測,台灣女性會向宗教所祈求的,比較傾向是現世的平安,而不是來世的禍福。至於本文將信仰宗教的性別差異歸因於性別間生活掌控感的不同是否符合現實,則有待更多實證研究去檢證。

本文介紹了台灣社會宗教信仰的性別差異現況,並簡單討論了現象背後的成因。現有調查資料顯示,雖然整體來說台灣女性信仰宗教的比例顯著高於男性,但女性並非在各種宗教參與的面向都高過男性。同時,各宗教內的性別比例也有不同,性別比例「女高男低」的情況在基督宗教中最為顯著;而道教的性別比例則為男高女低。歐美社會學者為解釋女性有較高信仰比例所提出的結構位置假設並沒有得到台灣資料的支持,而風險規避假設應該也是難以解釋台灣社會的信仰現象。最後,根據現有的調查資料,本文提出了另一種基於生活掌控感的假設。根據現有資料,本文並無法對所提出的問題提供足夠完整的答覆,但是學術研究通常就是如此:我們對世界上的某個問題感到興趣、提出疑問,一步一步的思考、推論、找證據,然後一點一滴的累積對問題的了解。雖然莊子曾說:「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以有涯隨無涯,殆已!」,但是在探求知識領域的過程中,每一點新發現,都能帶給我們一點小小的驚喜與滿足;學問的趣味,也正是蘊含在這無涯的答案追尋之中。

 

在〈女性比男性更信仰宗教嗎?為什麼?〉中有 3 則留言

  1. 生命之道

    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路加福音第十章25-28节说:有一个律法师起来试探耶稣,说:“老师,我该做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是怎样念的呢?”他回答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 神,又要爱邻如己。”耶稣对他说:“你回答得正确,你这样做就会得永生。”
    路加福音第十八章18-25节说:有一个官问耶稣说:“善良的老师,我该作什么事才能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你为什么称我是善良的?除了 神一位之外,再没有善良的。诫命你是知道的:‘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做假见证;当孝敬父母。’“那人说:“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耶稣听见了,就对他说:“你还缺少一件:要变卖你一切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他听见这些话,就很忧愁,因为他很富有。耶稣见他变得很忧愁,就说:“有钱财的人进 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骆驼穿过针眼比财主进 神的国还容易呢!”
    马太福音第五章43-48节说:“你们听过有话说:‘要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但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迫害你们的祷告。这样,你们就可以做天父的儿女了。因为他叫太阳照好人,也照坏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你们若只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做吗?你们若只请你弟兄的安,有什么比别人强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这样做吗?所以,你们要完全,如同你们的天父是完全的。”
    在《旧约》里告诉以色列人及其先祖遵守的是律法,首先给亚当和夏娃的律法是不可吃智慧树上的果子。然后告诉他们的儿子该隐不可杀人。随着犯罪的增多,律法也越来越多。到了摩西时代就有了《旧约》的律法。我们知道律法本是好的,律法是用来惩戒犯罪的,人不应该违反律法。但是人们却不能遵守律法,这是因为人们心里的恶念。就像我们知道偷盗或作假见证是违法的,但是我们心里的贪念和虚荣却驱使我们去做违法的事。所以就像《旧约》预言的那样人们要在思想上洁净,从心灵里除掉恶念。
    耶利米书第三十一章31-33节说:看那,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这是耶和华说的。这约不像是我拉着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地的时侯与他们所立的约。我虽作他们的丈夫,他们却背了我的约。这是耶和华说的。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新约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 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这是耶和华说的。
    以西结书第三十六章24-27节说:我必从列国带领你们,从列邦聚集你们,领你们回到本地。我必洒清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洁净了。我要洁净你们,使你们脱离一切的污秽,弃绝一切的偶像。我也要赐给你们一颗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顺从我的律例,遵守遵行我的典章。
    这预言就是《新约》耶稣传讲的爱,两条最大的诫命就是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 神,又要爱邻如己。人如果有了爱就在律法之上,不再受律法的约束。就像一个充满爱的人不会再想到偷盗或做假见证,而是有怜恤人的心,当看到一个人没有吃的就会给这人吃的,没有穿的就会给这人衣服。律法是为了惩戒人准备的,不会有人说没有偷盗过要得到奖赏。爱是我们得到的恩典,爱让我们获得永生。
    罗马书第十三章8-10节说:你们除了彼此相爱,对任何人都不可亏欠什么,因为那爱人的就成全了律法。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别的诫命,都包括在“爱邻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对邻人作恶,所以爱就成全了律法。
    我要探究天下所学之道本为一。但对一个字的不同理解,各经文的意义会相差甚远。
    论到圣经中的十诫“不可杀人”,马太福音第五章21-22节说:“你们听过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须受审判。’但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凡骂弟兄是废物的,必须受议会的审判;凡骂弟兄是白痴的,必须遭受地狱的火。”
    如果我们做到不向弟兄动怒且爱人如己,就不再受诫命“不可杀人”的约束。
    道德经第四十九章说: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徳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徳信。第六十三章说:报怨以徳。第三十一章说: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得志于天下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悲哀莅之,战胜以丧礼处之。
    这里清楚地说:有道者和君子不参加战争。对于其他人,如果穷追“不得已而用之”的意思可能得到不同的结论。但是如果一个将上战场的人知道战争结束后要参加如同为亲人或邻舍举办的葬礼,就没有任何理由参加战争。
    道德经第七十九章说: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圣人虽然知道有人冒犯或亏欠了自己,并且掌握充分的证据,但也不责怪那人或向其追讨。
    六祖坛经决疑品第三说:使君东方人,但心净即无罪;虽西方人,心不净亦有愆。东方人造罪,念佛求生西方,西方人造罪,念佛求生何国?凡愚不了自性,不识身中净土,愿东愿西,悟人在处一般,所以佛言,随所住处恒安乐。使君心地但无不善,西方去此不遥;若怀不善之心,念佛往生难到。今劝善知识,先除十恶,即行十万,后除八邪,乃过八千,念念见性,常行平直,到如弹指,便睹弥陀。
    六祖坛经决疑品第三说:善知识,常行十善,天堂便至;除人我,须弥倒;去邪心,海水竭;烦恼无,波浪灭;毒害忘,鱼龙绝。自心地上觉性如来,放大光明。外照六门清净,能破六欲诸天,自性内照,三毒即除,地狱等罪,一时消灭。内外明彻,不异西方。不作此修,如何到彼?
    六祖坛经决疑品第三说:师言:“吾与大众说无相颂,但依此修,常与吾同处无别。若不作此修,剃发出家,于道何益!颂曰:心平何劳持戒?行直何用修禅?恩则孝养父母,义则上下相怜。让则尊卑和睦,忍则众恶无喧。若能钻木取火,淤泥定生红莲。苦口的是良药,逆耳必是忠言。改过必生智慧,护短心内非贤。日用常行饶益,成道非由施钱。菩提只向心觅,何劳向外求玄?听说依此修行,天堂只在目前。”
    十善的第一善为“不杀生”。关于什么是“不杀生”,已探讨争论千年。我这样的凡夫如果痴迷于知道何为生,可能要到学校学习生物课了。或心生异念妄解什么是“不杀生”就要走入邪途。
    六祖坛经自序品第一说:惠能后至曹溪,又被恶人寻逐。乃于四会,避难猎人队中,凡经一十五载,时与猎人随宜说法。猎人常令守网。每见生命,尽放之。每至饭时,以菜寄煮肉锅。或问,则对曰:但吃肉边菜。
    惠能理解的“不杀生”就是“不可杀人”。惠能虽有慈悲怜悯之心,放生捉到的猎物和不吃捉到的猎物,但也吃肉边菜而不愿猎人因吃的食物感觉羞愧。
    我们不能痴迷,也不可自欺。罗马书第十四章20-23节说:不可因食物毁坏 神的工作。一切都是洁净的,但有人因食物使人跌倒,这在他就是恶了。无论是吃肉是喝酒,是什么别的事,使弟兄跌倒,一概不作,才是善的。你有信心,就要在 神面前持守。人能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不自责就有福了。若有人疑惑而吃的,就被定罪。因为他吃不是出于信心。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
    摩西律法规定不可吃不洁净的食物(利未记第十一章),但耶稣基督是要我们心里洁净。约翰福音第一章17节说:律法是籍着摩西颁布的;恩典和真理却是由耶稣基督来的。
    马可福音第七章18-23节说:耶稣对他们说:“你们也是这样不明白吗?难道你们不了解,凡从外面进去的不能玷污人吗?因为不是进入他的心,而是进入他的肚子,又排入厕所。”(这是说,各样的食物都是洁净的。)耶稣又说:“从人里面出来的,那才玷污人;因为从人心里发出种种恶念,如淫乱、偷盗、凶杀、奸淫、贪婪、邪恶、诡诈、淫荡、嫉妒、毁谤、骄傲、狂妄。这一切的恶都是从里面出来,且能玷污人。”
    路加福音第十一章40-41节说:无知的人哪!造外面的,不也造了里面吗?只要把杯盘里面的施舍给人,对你们来说一切就都洁净了。
    路加福音第十七章20-21节说:法利赛人问:“ 神的国几时来到?”耶稣回答:“ 神的国来到,不是眼睛看得见的。人也不能说:’看哪,在这里!‘或说:’在那里!‘因为 神的国就在你们心里。”
    约翰福音第四章23-24节说: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那真正敬拜父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敬拜他,因为父要这样的人敬拜他。 神是灵,所以敬拜他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敬拜他。
    马太福音第七章1-2节说:"你们不要评断别人,免得你们被审判。因为你们怎样评断别人,也必怎样被审判;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
    哥林多前书第四章1-6节说:人应该把我们看为基督的执事,为 神的奥秘的管家。所求于管家的,是要他忠心。我被你们评断,或被别人评断,我都以为是极小的事;我连自己也不评断自己。虽然我不觉得自己有错,却也不能因此判为无罪;审判我的是主。所以,时候未到,在主来以前什么都不要评断,他要照出暗中的隐情,揭发人的动机。那时,各人要从 神那里得着称赞。弟兄们,为你们的缘故,我拿这些事应用到我自己和亚波罗身上。让你们从我们学到“不可过于圣经所记”这话的意思。免得你们自高自大,看重这个,看轻那个。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你所有的有哪一个不是领受的呢?若是领受的,为何自夸,仿佛不是领受的呢?
    如果一个人持守“扫地不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或为持守诫命远遁深山,我不能论断这人。
    耶利米书第三十五章13-14节说:“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如此说:你去对犹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说,你们不肯领受训诲,听从我的话吗?这是耶和华说的。利甲的儿子约拿达所吩咐他子孙不可喝酒的话,他们已经遵守了;他们因为听从祖先的吩咐。直到今日都不喝酒。至于我,我一再警戒你们,你们却不肯听从我。我一再差遣我的仆人众先知到你们那里去,说:‘你们各人当回头离开恶道,改正行为,不再随从事奉别神,如此,就必住在我所赐给你们和你们祖先的地上。’只是你们不侧耳而听。也不听我。利甲的儿子约拿达的子孙能遵守祖先所吩咐他们的命令,这百姓却不肯听从我!“
    耶利米书第三十五章18-19节说:耶利米对利甲族的人说:”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如此说:因你们听从你们先祖约拿达的吩咐,谨守他的一切命令,照他所吩咐的去做。所以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如此说:利甲的儿子约拿达必永不断有人侍立在我面前。”
    耶利米书第十六章1-2节说: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你不可在这地方娶妻,为自己生儿育女。”
    哥林多前书第九章5节说:难道我们没有权利带着信主的妻子一起出入,如同其余的使徒,和主的弟兄们,和矶法一样吗?
    我们不能根据上面经文就断定圣经不让我们喝酒或先知和使徒不能结婚。
    马太福音第十九章8-11节说: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准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不贞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门徒对耶稣说:“丈夫和妻子的关系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耶稣对他们说:“这话不是人人都能领受的,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因为有从母腹里就是不宜结婚的,也有因人为的缘故不宜结婚的,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自己不结婚的。这话谁能领受,就领受吧。”
    马太福音第十一章28-30节说:凡劳苦担重担的人都到我这里来,我要使你们得安息。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轭,向我学习;这样,你们的心灵就必得安息。因为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
    约翰福音第八章31-36节说:耶稣对信他的犹太人说:“你们若继续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了。你们将认识真理,真理会使你们自由。”他们回答他:“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从来没有作过谁的奴隶,你怎么说‘会使你们自由’呢?”耶稣回答他们:“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人就是罪的奴隶。奴隶不能永远住在家里;儿子才永远住在家里。所以, 神的儿子若使你们自由,你们就真正自由了。”
    约翰一书第四章7-8节说:亲爱的,我们要彼此相爱。因为爱是从 神来的。凡有爱的都是由 神而生,并且认识 神。没有爱的就不认识 神。因为 神就是爱。
    约翰一书第五章2-3节说:我们爱 神,又实行他的命令,由此就知道我们爱 神的儿女了。我们遵守 神的命令,这就是爱他了。而且他的命令并不是难守的。
    雅各书第二章12-17节说:既然你们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就要照这律法说话行事。因为对那不怜悯人的,他们要受没有怜悯的审判;怜悯胜过审判。我的弟兄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呢?这信心能救他吗?若是弟兄或是姐妹没有衣服穿,又缺少日用的饮食;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地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要的,这有什么益处呢?信心也是这样,若没有行为是死的。
    歌林多前书第十三章说:我若能说人间的方言,甚至天使的语言,却没有爱,我就成为鸣的锣、响的钹一般。我若有先知讲道的能力,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而且有齐备的信心,使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什么。我若将所有的财产救济穷人,又牺牲自己的身体让人夸赞,却没有爱,仍然对我无益。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先知讲道之能,终必归于无有;说方言之能终必停止;知识也终必归于无有。我们现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讲的也有限,等那完全的来到,这有限的必消逝。我作孩子的时候,说话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长大成人,就把孩子的事丢弃了。我们现在是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到那时,就要面对面了。我如今所认识的有限,到那时就全认识,如同主认识我一样。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这三样,其中最大的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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