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為「臺灣社會學會」發行之社會學科普節目【公共社會學】集數「【公共社會學EP11】陳美華:女性閣員比例為何重要?」之文字內容整理。完整影片請點擊以下網址收看: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824529761409326。
編輯註:本文之影片版本錄製於2020年蔡英文第二任期甫上任、任命內閣時,聚焦「女性閣員比例為何重要」。影片開頭,陳美華教授說明本議題與總統任命內閣有關。長期以來,世界各國的女性參政比例皆偏低,尤其「部長級」以上職位的女性比例始終未超過四分之一。近日,賴清德總統率領之執政黨進行內閣人事調整,引發社會再度討論閣員性別比例。性別團體批評此閣員名單「真男看」,與賴清德承諾之「三分之一女性閣員」不符、男性閣員比例上升。部分論者則認為閣員選擇應「看能力不看性別」。本文拍攝時空雖為五年前,然而許多論述仍可回應當前社會意見。供讀者在新的時空脈絡下對照思考。
本文探討內閣性別比例的問題,或是更廣義的女性政治參與的問題。我們從以下三個角度來談這件事情:
一、為什麼婦女團體一直在倡議一定比例的女性內閣閣員?
二、為什麼談到女性內閣閣員或是性別比例的時候,就會有人「要看能力不看性別」?到底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三、民主社會中,女性如果要在國會或是在政治席次裡佔一定比例,這樣子對嗎?不是應該自由選舉嗎?有女性加入、性別比例提高了之後社會會更好嗎?
一、為什麼婦女團體一直在倡議一定比例的女性內閣閣員?
我們的日常生活幾乎都被政治過程給決定,所以其實婦團也很快地就主張:要讓女性能夠進到政治場裡頭,讓女人的議題被看見。女人很難進入政治場域,很難進入公部門,都關係到有所謂的公私領域二分這樣的傳統──男性在公領域,女性在私領域,就是說我們還是有一個性別分工的意識形態。
此外,政治場域裡,它經常是由男性的網絡所把持的,那這種全男性為主的場域裡頭,女性就會顯得格格不入。這些結構性的限制都讓女人很難進入政治場所。因此並不是女人不喜歡從事政治事務,或者是天生不適合政治事務,也不是她們沒有能力,而是更大的問題──她們其實沒有機會。
在這個背景底下,彭婉如女士還有婦女團體在90年代末,就在推動女性一定的參政名額的比例。接下來的選舉都證明:並不是女人不會有選票,女人還是有選票,甚至選民很喜歡女性候選人。
編輯註:相關法規如《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規定:各政黨不分區代表名單中,女性不得低於二分之一;《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名額達四人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一人;超過四人者,每增加四人增一人。
透過這種配額的限制,女性政治參與就明顯地被提高,改變很多女人沒有辦法進入政治場域、進入議會這樣的問題。
二、為什麼談到女性內閣閣員或是性別比例的時候,就會有人「要看能力不看性別」?到底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接下來我們的問題就會是說,那為什麼沒有足夠的女性政務官?女人顯然是有能力問政的,但是為什麼她們都沒有被看見、沒有被拔擢為女性內閣閣員?
每次談到女性內閣閣員比例的時候,我們就會聽到「要用會做事的人,然後不要看性別」,或者是「看能力不看性別」。這句話其實很有趣。當這句話被提出來的時候,它從來都是在指涉女性,而不是在指涉男性。
沒有人會對一個要提名男性部會首長的人說,那我們要看能力不看性別,當你要提出一個女性閣員的名單的時候,各界都會給你很大的壓力:我們要認真來檢視這個人到底有沒有足夠的資歷啊、到底有沒有足夠的行政幹練、行政能力,然後她到底有沒有所謂的政治能力。很多時候這導致女性的政務官,她必須表現得比男性還更出色,她才有辦法出現;但是如果是男性的話,他幾乎都不會被檢驗。這是一個男尊女卑的性別關係裡頭,「被標記」的是女性,什麼叫做被標記的群體呢?用台灣話來講其實就是「去予人點名做記號的人」(khì-hōo lâng tiám-miâ tsò-kì-hō ê lâng ,即「被人點名作記號的人」)。
女性她必須要去提供各式各樣的證明,但男人作為主詞,男人作為沒有被標記的群體,他就是不證自明的。
「看能力不看性別」它也經常會導引出一種滑坡論,認為這就是要總統去啟用沒有能力、能力不足的女人囉?這個其實是要去澄清的。並不是要總統去任用沒有足夠能力的人,而是要求能力相當的時候優先拔擢女性,當男性女性能力差不多的時候,你要優先任用女性,以便矯正女性在現在的社會裡頭,難以進入政治場域跟男性實質競爭的這個問題,來落實實質的平等。
三、民主社會中,女性如果要在國會或是在政治席次裡佔一定比例,這樣子對嗎?不是應該自由選舉嗎?有女性加入、性別比例提高了之後社會會更好嗎?
為什麼非得要女性不可?有女性就會更好嗎?這關係到什麼是合理的民主代表的問題。民主政治或是民主社會,它必須要讓議會裡頭有充分的代表,可以讓有不同經驗的人,有不同文化背景、不同認同的人,都可以在這個議會裡頭發聲。
你想像如果今天台灣的立法院都是漢人、異性戀、男性、資本家所組成的,我們有辦法彰顯這是一個民主的議會嗎?這是一個反應多元社會的議會嗎?這變成女人要交由男人代言,同性戀的權益要交由異性戀者代言,勞工的權益要交由資本家代言。有一定比例的性別,可以反應女人共同的社會經驗,女人的社會處境,還包括女性的文化等等,這個其實沒有辦法用全男性的議會或大多數以男性為主的議會來達成。我們會希望要有一定性別比例代表,然後也希望這一些女性參政者進去之後可以重新設定政治議題,賦權女人,壯大女人。
文字整理/陳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