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技術,包含人工授精、試管嬰兒等運用科技輔助懷孕的方式,在臺灣有長遠的發展歷史。1985年,臺灣首例試管嬰兒成功誕生;2000年左右,成功率因技術成熟顯著提升;2007年《人工生殖法》立法;2010年後,透過試管嬰兒誕生的新生兒數量大幅增加,2021年增長至占全體新生兒的6%。在將近40年的技術施行中,[1]「異性戀婚姻家庭」始終是法律與技術實施的基本框架,即使不乏單身、同志伴侶等多元家庭發聲,希望能夠運用人工生殖技術,卻未獲得廣泛支持。但同時,臺灣社會的婚育結構也持續變化;同志婚姻立法,同志伴侶希望在臺灣生養小孩的訴求不斷;近年更因為自媒體的蓬勃發展,海內外的凍卵、捐卵、試管嬰兒、單身生子、代理孕母等經驗,都比過去更容易流傳和獲得討論,也因此帶來了更多對於《人工生殖法》修法的呼聲。2024年5月,衛生福利部公告了修法草案,蒐集大眾意見,這是《人工生殖法》自立法以來,首次針對適用對象的重大修正,也因此引發了熱烈的社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