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的一千零一夜:一個「再生產」的社會學

小時候看「天方夜譚」,讀許多聰明女兒的故事津津有味,那時候還不知道殘忍的國王有個名字,叫做「父權」。「照顧」,其實酷似「一千零一夜」。為了阻止蘇丹每晚殺掉一個妻子,宰相之女自告奮勇為他說故事以替女人求命。從事照顧者絕大多數是女性,不僅為了維持人類基本的福祉而努力,活人性命,同時也保護著自身與家庭的生存。一千零一夜的照顧,在光天化日下的當代資本主義社會被消弭於無形,被父權社會視而不見。頂著世界防疫光環的台灣,似乎有了更好的藉口不必面對被偉大數據與醫療科技遮蔽的暗面:脆弱不安(precarious)的照顧世界。 2020年爆發的全球疫情逼迫許多社會正視Care──除了台灣以外。

工作的身體性:服務與文化產業的性別與勞動展演

【張晉芬/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陳美華/中山大學社會學系】工作幾乎都是透過不同的身體部分來完成的,但除了職災和職業病之外,學術界其實很少討論身體和工作之間的關係。例如,護理師、看護、居家照顧服務員都是在執行照顧工作,但為什麼清一色幾乎都是女性呢?美髮設計師、美容師都是滿足人們追求美麗、時尚的行業,但為什麼她們也被要求穿戴時尚,甚至必須是美的代言人呢?再者,前述這些工作者又是如何透過各種身體技藝的學習,才能從職場菜鳥變成熟練老手?這些問題凸顯了「工作」其實已經不只是勞務輸出、把事情做完而已,而是進一步地在篩選產業自身所界定的合宜、適當的身體;而且這種身體篩選的過程也經常和既定的性/別體制息息相關。思考工作、性/別和身體之間的關係正是本書關注的主題。

不只是婆婆媽媽的事:以公共托育取代失靈的手

王舒芸 /中正大學社會福利系;王兆慶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發言人;鄭清霞 /中正大學社會福利系   家有剛出生的小孩,誰照顧?有些人偏好「父母自己」帶,自己,九成以上是媽媽!那工作呢?媽媽要離職?還是換離家近、不常加班的工作?爸爸一個人養得起一家嗎? 請上一代幫忙,會不會吵架?住附近嗎?請別人照顧,信的過、付得起嗎? 到底怎樣是「值得」的安排,怎樣對孩子最好?  【不管是自己或配偶、祖父或母、保姆,都是女性在照顧】 資料來源:ngoview.pts.org.tw 是否注意到,這些所謂父母的「選擇」,影響的不僅是「家長」(當然多數是媽媽),也牽涉許多長輩(當然很多是祖母)的生活安排,以及保母和幼稚園老師的勞動樣貌。而這些「照顧者」,不論有酬無酬、不論親屬或專業,九成五以上都是女性!  所以,婦女節,來談談托育選擇吧! ◎從婆婆媽媽的家務事到政府市場聯手的天下事  托育有甚麼好談?不一向都是「家務事」?就算找保母,也是靠口耳相傳的口碑進別人家門,一對一的、小心翼翼的協商著期待和價錢;把孩子送進保母家,留在另一個女性的「家中」。 曾幾何時,托育好像不只是「家務事」!1998年先是非營利機構提供訓練、保母開始可以考照;2001年「社區保母系統」成了督導訪視、協助媒合、處理爭議的第三方;2008年政府補助聘用證照保母的家長三千元;2014年的「保母登記制」再上層樓,讓保母成為必須要登記才能執業的工作。 原本只是市場上你情我願的「家務事」,為何國家開始先給胡蘿蔔(補助),接著拿出棍棒(品質規範與定價機制),開始介入了「家務事」? 原始的初衷應該是:台灣連續幾年榮登世界最低生育率的國家,政府開始意識到——如果孩子長大是「社會的集體資產」,但從小的養育成本卻要「個別家戶自行負擔」,那麼會投入這勞心、勞力又傷財的賠本志業者,只會越來越少。  該怎麼辦?無非從減輕家長的負擔開始,至少讓「有意願」留在職場的媽媽,「付得起」保母費,不用進出職場。但,看見家長高負擔的同時,也不能忽略照顧勞動現場的低薪與長工時。保母收入,除非足以讓想要從事穩定育兒工作者,能養得起自己,否則不穩定的品質,犧牲的還是孩子。 只是,家長保母這兩造間,只能是一高一低的蹺蹺板嗎?該如何兩全其美? 國家的補貼,似乎成了良藥。但是,「補助的「美意」很容易理解,因此一路叫好又叫座;隨之而來的「定價」企圖,卻飽受挑戰,總是百轉千迴也無法過關斬將。」 令人莞爾的是,接受補助時,政府伸出的「援手」理所當然,無人抵擋;但政府的援手要給價格添個「鍋蓋」時,卻又被數落「請給自由市場空間、把手拿開」。 「保母登記制」上路前,曾引來部分保母的抗議。 2014年11月工商時報報導:「許多托育人員籌組『全國托育人員自救會』,質疑工時保障不足、居家環境要求過於嚴苛……自救會打算集結赴立法院陳情。」「自救會強調,托育費不應是一個僵化的數字,而該因應家長的需求,採自主的彈性空間,由家長與托育人員協商收費。」  【全國托育人員自救會為了托育費上限而去立法院抗議】 資料來源:www.peopo.org/files/public/styles/large/public/images/9291/10303378_10203931182173504_1726406039738410428_n.jpg 「保母」在台灣,長期被視為愛心、耐心至上的行業。基層保母人員組織起來到立法院抗議,幾乎前所未聞。保母自救會代表到電視上和官員公開辯論,其中一個關鍵議題是——政府到底該不該管保母的收費? 我們以近期完成的《我國托育服務供給模式與收費機制之研究》為本(以下簡稱委託研究),討論兩個議題:第一、新制上路,政府為何決定管制收費,基層保母又為何怒而反彈?第二、「自由市場論述」(例如:政府不該管太多)如何深入人心,並在政策辯論過程中廣受運用? ◎爭議的起因:保母漲價,補助失靈 要了解這場爭議的背景,可從一個政策、一份政府內部評估報告、一部法令下手。 ŸŸŸ*政策——指的是2008年首次發布的「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 *評估報告——指的是監察院審計部的10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 *法令——則是2011年訂定、2014年底施行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5、26、90條條文。(即「保母登記制」的法源)  「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計畫」創造了每個月給付3000元給家長的「托育補助」,此措施的目標之一是—「支持父母兼顧就業和育兒,針對受僱者提供部分托育費用,協助家長解決托兒問題,使能投入就業市場,提高家庭收入,減輕家庭照顧及經濟負擔。」  然而,前述審計部報告(乙78頁)認為:「托育補助衍生部分保母漲價之藉口」。「坊間有部分托育人員巧立洗澡費、洗衣費、冷氣費、煮飯瓦斯費……各種名目哄抬價格,或以各種名義要求和家長拆帳分享政府補助,引發『政府補多少、保母費漲多少』之現象,影響達成減輕家庭照顧及經濟負擔之計畫目標。」 這給2014年底施行的保母登記制,提供了定價的正當性基礎。登記制條文包括:「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之收托人數……收退費規定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其大原則為—保母托育收費,政府應介入管理。  立法過程,當然少不了反對意見。例如,公平交易委員會曾表達異議:「公平交易法的基本精神是……藉由『市場機制』這隻『看不見的手』,決定資源的分配與利用」(傅立葉、王兆慶,p.89)。然而,當時的辯論,尚未在基層保母社群中擴散。一直到2012-2013「臺中市育兒支持:平價托育服務實施計畫」初上路時,保母才開始表達反彈之聲。 台中市的政策,是在中央每月3000元的補助之上,再加碼3000,以大幅度降低家長負擔。但因前車之鑑,設計了管制措施:「台中參與協力保母二年內不得調漲價格,否則必須退出。……社會局將公告各區托育之基本費用參考值。」舉例,現行公告參考值為周一到周五每日托育若10小時,則每名幼兒每月13000-14000元)。  亦即,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上路前,台中市率先在地方層級實施「收費管制」,這是觸發地方性基層保母反彈的關鍵事件。雖然此爭議最後以「達成共識」落幕,但保母的「積怨」並未完全消失。2014年底,保母登記制上路時,反而擴散、衍伸為全國性的抗議事件。只不過,此次「回歸自由市場」的論述,明文出現在保母自救會訴求中,並在晚近保母登記制的收退費辯論裡,發生了牽制作用。 ◎「回歸自由市場」論述的出現 自由市場論述,至少有兩個政策辯論的功能。第一、符合「常識」,很快可以為人援引、接受。例如,2015年1月台中市政府的保母座談會,一位女性議員明白主張:「補助的重點,就是要減輕家長的負擔。但價格要不要上限?這個要尊重市場機制。」在委託研究的焦點團體中,市場機制也被許多人視為「理所當然」的優先法則。(儘管在經濟學界,已有人詬病這是「鸚鵡經濟學」) 【用供給需求的說法來要求政府不要管制,是不是只是鸚鵡學舌呢?】 資料來源:image2.sina.com.cn/cj/pc/2004-09-14/32/U805P31T32D13180F1539DT20040914081747.jpg 作為一種意識形態教條,它可以忽略實際發生的聯合行為、排他性、轉換成本過高的問題,也可以迴避照顧服務資訊不透明、競爭無效用、品質難以評估等屬性。在通俗公共論域中,仍保有一定的說服力。 第二、自由市場觀念,會與幼兒托育的「愛心無價論」、「托育品質低落論」,彼此火力支援,否決政府介入收費規定的正當性。 嬰幼兒照顧是辛苦、責任重大,需要愛心、耐心、大量情緒勞動的工作,無法用金錢衡量其價值。這個觀點多次在委託研究的問卷及焦點團體中出現。所以對此種「愛心無價」觀點而言,政府強硬介入管理收費規定,是不通人情的,應回歸兩造的「契約自由」。 儘管委託研究發現,托育照顧的「價值」與「價格」分布,並不是自由的、個別化或隨機的。嬰幼兒照顧工作,其收費/薪酬的客觀分布與主觀期望,其實有很強的路徑依賴效果。 這從私立托嬰中心人員與保母「同工不同酬」的結構可看得出來:整體而言,托嬰中心人員的薪資,嚴重低於保母。「公私協力」與「私立」托嬰中心托育人員的「理想」薪資期望,也有落差。可見價格的「行情」現狀,與照顧工作本質應受到同等、合理肯認的想法,是徹底脫鉤的。 「托育品質低落論」,則篤信限制收費會削弱嬰幼兒托育的品質,害「高品質」的服務無以為繼。例如:「我覺得人的照顧應該不分等級,每個孩子都有權利得到最好的照顧……保母提供了很多優質服務,所以價格增加,其實我支持。」(社區保母系統代表)或如一位專家學者代表認為:「政府的規範沒辦法回應市場機制時,降低的是托育品質,這部分我又覺得代價很高,要去思考不能漲價怎樣的品質是好的。」  ◎自相矛盾的「回歸自由市場」論述 這些公共政策的論辯主張,其實很可能自相矛盾。例如:品質無法衡量 VS 品質及價格會連動,是兩個矛盾的信念,甚至在論述嫁接的過程中,發生有趣的”bug”。但是,在抵抗政府介入的立場上,它們卻又發揮共同戰線的作用。 舉一個”bug”的例子。一位保母系統代表主張:「如果把品質跟訂價劃上等號,是不是社經地位比較低的家長,就沒有資格找品質比較好的保母?對於訂價我們一直覺得是市場機制……如果提供的服務品質是好的,家長是願意多付一些錢的。」這個論點把「托育品質低落論」與「自由市場論」嫁接起來,對這位受訪者來說,如果市場收費「不自由」,品質就很難好到哪去;雖然更多民眾能用得起,但那終究強化了「社經地位比較低」的家長只配選用中、低水準服務的印象。換句話說,其內在信念是,「收費更自由」,才會容許高品質的服務。 但其實委託研究清楚顯示,奉行自由主義的英美國家採取高度「市場化」的運作,同樣會——而且更可能會——造成階級選擇的分化與排他性。 當市場派高舉「競爭能保證品質」的大旗時,台灣頻頻出包的食安問題很清楚的點出:競爭從來就不是提升品質的保證書,價格高也不代表品質一定好。如果資訊不透明、規範不清楚、管理不落實,自由競爭的結果可能是壓低成本、提高價格、以擴大利潤,未必是有品質的服務。以研究報告中的機構服務為例,整體趨勢是,家長花的錢持續攀升,但現場托育人員的薪資卻按兵不動。過多的幼兒數、過長的工時、過低的薪資,導致第一線托育人員待不久,專業經驗無法累積、依附關係無法建立。一切都清楚揭示:高價格未必等於高品質!政府能不能把關,落實輔導規範與管理,才是關鍵。  … Continue reading 不只是婆婆媽媽的事:以公共托育取代失靈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