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使用的新思維:小即是美

邱花妹 /中山大學社會系

事實上我們正有意且故意積存毒性物質,冀望有朝一日或許能有辦法對付它。我們正責成未來世代對付一個我們自身不知如何應付的問題。~ 1972年英國政府報告《汙染: 公害或報應?》論及核子反應爐的放射性廢棄物(引自修馬克,《小即是美》頁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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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馬克在40年前就質疑,人類可以應付自己創造出來的怪物嗎?】

前陣子有機會接觸到一些高中生,了解他們近來最關心的時事。不意外地,多數同學提到核電問題,所有同學表態反對核四續建,但有幾位同學自信地補充:「我是反核四不反核。」這類同學們相信:核能乾淨便宜,至於核四,因為是危險拼裝車、是錢坑無底洞,人謀不臧,應該停建。

好奇年輕同學們的立場,我忍不住追問,那麼究竟該拿核廢料怎麼辦? 有人從「效益論」分析,認為從全民最大利益考量,核廢應繼續留在蘭嶼,但補償金要優渥。另外一位同學則說,核廢料以後應該有辦法解決吧,隨後似乎有點心虛地笑說:「以後可能可以送到外太空…」。

聽到這些回答,有些哭笑不得,但是,回頭想想,這些高中生的想法,反應的不正是擁核的政府與核電工業一直以來在社會上積極營造的一種「人類定能駕馭核能」的集體幻覺?

◎謊言與幻覺

早在1973年,出生於德國的英國經濟學者修馬克,在《小即是美》(Small is Beautiful) 一書中,質疑人類定能駕馭核能、妥善處理核廢料的集體幻覺。修馬克這樣批判核能: 輻射一旦產生,就沒有任何化學反應或物理干擾能衰減其強度,人類創造出放射性物質,卻無法減低它的放射性;只要生命存在,放射性物質就會進入生物鏈,最後回到人身上。僅管如此,核能倡議者卻避而不談,核分裂對人類與自然萬物帶來的無可比擬、不可思議的危害;設想人類可以在沒有地震、沒有戰爭、沒有動亂的狀況下使用核能;更不去面對究竟該拿核廢料怎麼辦的棘手問題。修馬克認為,妄想以核能解決化石燃料耗竭,而不圖做出根本性的改變,其實是在解決一個問題後,製造出另一個後患無窮的大問題。

四十年前的批判,放在今日的台灣與當前的世界仍然適用,人類至今難以處理棘手的核廢料問題是明證。

翻開經濟部出版的「核能議題問答集」,56 頁的手冊中僅一頁半回應核廢料處理問題。經濟部自信宣稱核廢料「並非無解」,台電具備處理技術,但細看內容則發現,解決核廢料的辦法,其實一如過往,停留在「修辭」狀態: 用過核子燃料將採「最終處置」,政府規劃於2055年前完成高階核廢棄物最終處置場;低階核廢料將以「多重障壁概念」與人類生活隔絕,並將在最終處置場址決定後8年內,完成建造與取得執照;以及,不排除尋求國際合作處理或境外處置。

擁核政府忙著營造核廢料必能解決的幻覺,既不誠實交代,境外處理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更不討論,在地震頻繁、人口稠密的台灣,眾人避之唯恐不及的核廢料,究竟要如何能找到一個可以落腳萬年的最終處置場。難怪前原能會核能研究所副研究員賀立維批評: 「數十年前,政府宣佈永久貯存場將在四十年後啟用,到了今天,還是宣佈將在四十年後啟用,四十多年來原能會主委換了十位,台電董事長換了十位,問題仍未解決。相信四十年後再換十位主管還是解決不了問題,每一位都推給下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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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核電1萬5459束廢棄燃料棒全放在台北地區的核電廠】

現下的台灣,核一二三廠的冷卻池,已經放置約1萬6千束使用過的核燃料棒(高階核廢料),(中)低階核廢料也已經有將近22萬桶,其中,9萬7672桶在1982到1996年間送到了蘭嶼。預計核一二三廠除役後,加上除役所產生的廢料,台灣將有9千噸高階核廢料加上90萬桶的中低階核廢料。但不管高階或中低階核廢料,要選定最終處置場址都困難重重。

因為達悟始於1988年的反核廢運動,陳水扁執政時承諾核廢料遷出蘭嶼,但在2012年蘭嶼核廢料完成整檢後的今天,最終處置場的選址仍難有進展。政府祭出50億回饋金,公告台東縣達仁鄉南田村和金門縣烏坵鄉小坵嶼為建議候選場址,但如何通過地方公投,是否能如政府預期地選定場址,2021年完工啟用,根本沒人敢打包票。

至於如何找到高階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場更是難如登天。看過紀錄片《核你到永遠》(Into Eternity)的觀眾,應該對片子傳遞出的一種冷冽不安與未知感印象深刻。位於堅硬岩盤中的芬蘭安克羅(Onkalo)儲存場,向下深挖4.8公里,準備儲存包括半衰期長達2萬4千年的鈽239等各種核廢料。芬蘭人確實期待這個場址地質能穩定達10萬年,但紀錄片中,專家、技術人員與工作者透露出的訊息卻是: 其實誰也無法保證地球地質條件與生態環境是否能維持十萬年不變,更沒人能確定,會不會有那一代人不幸誤觸深埋地底的核廢大墳場。這個興建中的深層掩埋方案,沒有讓芬蘭人自信滿滿,而是流露深層的不安。儘管如此,台灣政府仍以地質條件及人口密度與台灣大不同的芬蘭與瑞典為例,證明已有興建中的核廢料最終處置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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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蘭找尋核廢料掩埋場址時都充滿了焦慮,台電如何信心滿滿說絕對沒問題?】

◎台灣政府空洞的核廢料安全保證

對台灣而言,不要說最終處置場,就連暫時儲存設施就已經問題叢叢。蘭嶼低階核廢料在2008年到2012年間進行整檢,整檢過程曝露了核廢料桶遭嚴重鏽蝕,且因為整檢過程草率,整檢工人、達悟族人與蘭嶼生態環境進一步遭受輻射汙染(中研院研究員扈治安偵測到「鈷60」、「銫137」)。然而,政府、台電至今仍逃避面對,核廢料對達悟族人、整檢工人與蘭嶼生態環境帶來的危害。

此外,因為最終處置場沒著落,核一二三廠的冷卻池爆量儲存用過的核燃料棒,使台灣民眾日日置身高度的核災風險中,為了將核廢料束移出冷卻池,進入乾式儲存狀態,台電公司直接在核一二廠內興建用過燃料乾式貯存設施,但就在核一廠貯存設施即將進入測試階段,國人才發現,台灣的乾式存儲設施,竟然採取充滿風險疑慮的露天擺放,同時,在政府片面宣稱安全無虞時,也未能回應國人的擔憂: 在最終處置場可能持續難產的情況下,宣稱將使用40年、位於核電廠內的乾式儲存設施,會不會成了高階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場。

核電工業發展超過半個世紀,不僅無能杜絕核災,也無法妥善處理核廢料。對於地震頻仍的撮爾小島台灣,只要核一二三廠持續運作一天,新的核廢料就會不斷被製造出來,世世代代的國人就不得不與核廢料相處。停建核四,不儘在於核四是拼裝車,恐怕永無上路的一天,停建核四,更在於終止盲目使用核能,停止將萬年劇毒核廢料硬塞給後代子孫與弱勢邊緣的社區與族群(小編註:參考巷口文「核電生死簿:苦難的分佈」有關災難與階級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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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電人可以將不要的核能污染廢料放到蘭嶼嗎?】

政府不該繼續以空洞的保證,簡化核廢料處理的複雜性與難度,低估核廢料處理安置的風險以及其將帶來的龐大財政負擔。台灣難道不應該及早懸崖勒馬,將有限的資源與力氣,用在嚴肅面對已經產出的核廢料上嗎? 核廢料處理涉及的,絕非只是地質探勘、選址等技術性問題,更涉及複雜的風險溝通、政治協商與衝突以及公共資源的分配問題(包括高額的補償金)。政府三言兩語向國人打包票,難道不是在繼續編織、營造核廢料並非無解的集體幻覺?

進一步而言,核電的本質性危害,不僅在其最終會產出貽害萬年的核廢料,核工業從開採鈾礦、運作維修、核廢處理,本質上都是以工人被曝為前提,而一旦發生核災,其帶來的毀滅性災難無可比擬。高科技不萬能,高科技可能等同於高風險,人為操作的科技難以全然避免錯誤,核電工業也無法抗拒天災。為了個位數字的發電量(ex. 核四到2025若運轉,預估占台灣發電量的6%),盲目地使用核能,把問題不斷往後丟給後代,是踐踏世代、環境與族群正義。

核能,怎麼會是人類該有的選項呢?

◎ 小即是美

追究起來,核能倡議者之所以得以營造人類必定能解決核廢問題的幻覺,不只是因為倡議核能的政府與核工業常特意掩蓋有關核能的負面資訊;社會普遍存在的發展迷思與科技決定論,提供了建立這個幻覺的沃土。在核能和平使用,核能是進步科技、乾淨能源,是化石燃料的替代性選擇等迷思中,核能成功地被傾銷到不同國家。但事實是,核能發展半世紀仍無法妥善處理核廢問題,在瑞典皇家工學院(KTH)科技史學者侯榭流思(Per Hogselius)的分析中,核能不是進步科技,而是「失敗的科技」。

核電工業無法避免核災,核災發生後又一整個束手無策,也曝露了這個號稱進步科技的窘境。從美國三哩導、蘇聯車諾比到日本福島核災,一再刺激人類反思,科技應用如何製造出人為的大災難。啟蒙時代以降的科技進步=現代化=繁榮的等式受到挑戰,公眾對科技風險更警醒,科技發展所帶來的環境與社會惡果被重視,科學與專家的權威式微,傳統科技決策模式可能被迫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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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島核災已經2年多,核廢料污水仍然持續流入大海,污染整個太平洋海域】

同時,反思科技的有限性及主流發展主義,可能趨動探索另類發展之可能性的力量;因為反核而激起的追求替代性能源的運動,正是這樣的產物。從核能本質反對核電,不僅在於追求環境、社會與世代正義,同時也是為了讓科技發展與應用回歸追求多數人福祉、而非服務於少數特定政商利益集團的發展道路。

回頭讀《小即是美》,這本書批判無節制地浪費自然生態資本所成就的發展模式,反對愈來愈偏離人性與自然法則的現代科技,並且反思第三世界發展困境。在批判怠惰於尋找另類生產方式與生活型態的當權者之虞,也指引鼓舞人們投入追尋更符合在地人民需求與自然法則的經濟生活,採行讓大地健康與持久的有機農業,發展非暴力、小規模、共有形態的技術,以中型技術(intermediate technology)、適當技術(appropriate technology)取代大型、外來、昂貴的科技,讓科技回歸人民福祉。

◎ 在地自給自足的能源生產與消費

對台灣而言,核能就是大型、外來的、技術門檻高的昂貴科技。大家都清楚,全球核電工業的技術與設備掌握在奇異等幾家大公司,核電廠從建造、維修到處理大小意外事故,乃至萬一不幸發生核災,相關技術的門檻與費用都驚人。不久前,我有個機會跟一位前核電廠高階主管交談,我問他,「台電付了一億請奇異來替核二廠更換六根損毀的錨定螺栓,如果奇異報價兩億,台電是不是也得乖乖掏出來?」 這位高階主管點頭苦笑。這就是台灣核電工業運作的本質,這就是技術依賴,就是能源產業的依賴式發展。

換個場景,八八風災後,屏東縣政府在林邊等地層下陷地區推動「養水種電」,一方面透過「種」太陽能電板提供能源,一方面則地層下陷的農地與魚塭休養生息。台灣有能力製造光電板,一片光電板壞了,台灣本地的工程師有能力更換,農民組成的勞動合作社,也可以自己造個精緻木船,從事清潔面板的工作,這樣的能源產出方式與規模、經濟與勞動組織形態,是不是比核電工業更有可能讓台灣朝向能源技術自主發展、能源生產自給自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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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的養水種電計畫,是另外一種在地發電/用電的可能模式】

今年七月間,國際綠色和平再生能源專案總監,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業委員會(IPCC)再生能源報告書作者Sven Teske到台灣演講交流。在Sven分享的能源革命路徑中,最具革命性的部分在於讓電力生產在地化、去中心化。德國的能源革命,或許最接近這樣的理想: (1) 電力來源分散化而非集中化,讓多樣的再生能源(太陽能、風力、沼氣、生質能源等)取代燃煤及核電,提供基礎能源;(2)讓不同地區依據其環境特性發展多樣的發電形態(中型科技與適當科技更好!);(3) 讓電力消費者也是生產者(如家戶裝置太陽能板、養豬戶可以發展沼氣發電、荒廢的農地種植生質能源作物),讓電力的生產與消費模式與環境的可持續性與在地福祉接合;( 4) 發電規模彈性化,追求在地能源的自給自足。

選擇非依賴、適當的能源科技,追求在地更能自給自足的能源生產與消費,發展在地的、合作式的能源經濟,讓發展回歸在地人民福祉,這樣的能源革命似乎更接近「小即是美」的具體實踐。德國強大的廢核與環保運動,讓公民將綠黨送進聯邦議會、成功推動《再生能源法》,體制的鬆綁,也讓追求可持續發展、渴望經濟生活也能民主化的公民,能夠集資發展綠能,以合作經濟的形態成立了超過六百家的能源供應合作社。

台灣,有沒有機會走上小而美的能源革命? 可以確定的是,台灣政府執意使用核能,一再延宕調整能源結構、發展再生能源的可能,台灣的能源革命與廢核道路,需要更強大的公民力量。值得一提的是,台灣部分反核人士以為,苗栗反瘋車運動將阻礙台灣再生能源發展、成為廢核運動的障礙,Sven一語道破這個被炒作出來的假矛盾: 在風力發電這類再生能源的開發案,我們常見跨國企業選擇了個地方,就要把風機插下去,接著就是引發地方居民激烈反抗。但是,如果生產能源者就是在地居民所組成的經濟合作社呢? 如果能源生產的利益可以回歸地方,如果是在地居民參與、甚至主導的經濟活動,居民們還會把風機插在令人「發瘋」的地方嗎?

◎台灣能源新思維:小可能更美

今日台灣,執政當局仍活在修馬克40年前批判的發展老路中: 避談核能使用的環境與社會後果;刻意將核能打造為進步、乾淨、便宜的替代性能源;營造核能製造的問題,尤其是核廢料,早已解決、終將解決的幻覺。擁核的執政者,也不斷引導社會大眾,只談電價、GDP,將眼界限縮在當下的經濟利益。繼續擁抱修馬克筆下的毀滅性科技,是陷全民與萬物生命於無可比擬的風險與危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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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公民運動新思維,拆掉擁核集團的利益結構,創造新的社會可能】

台灣擁核的政商集團,不願從已經發生的核災汲取教訓,拒絕誠實面對台灣地質條件與人口密度是核災的超高風險國家、核廢難以處理,也不願意借鏡諸多走上廢核道路的國家正如何邁向能源及產業結構轉型。怠於節制能源需求、繼續擁抱粗糙的發展主義,不僅不符合台灣整體發展利益,也將使台灣失去發展去依賴、去中心化、更符合在地福祉與需求的能源發展模式。

此時此刻,重讀《小即是美》讓人深刻地體會到: 大不一定好,小可能更美。台灣能源革命所需要的,正是這種替代性發展的思維。

在〈能源使用的新思維:小即是美〉中有 5 則留言

  1. 鼓掌,好棒的思維。未來可能跟家戶裝衛星碟一樣,每一棟大樓有個迷你梯然發電器之類的….

  2. 台灣的發電模式無法走向所謂的小而美,是有其內在結構的,
    如果台電繼續維持能源市場壟斷的話,配合國營企業的利益與國家財富直接掛勾,
    電力生產模式想要轉型將非常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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