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經濟真的能翻轉父權嗎?中國「淘寶村」個案研究

劉秋婉/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1]

淘寶村村委會鼓勵村民回鄉從事電商所掛的紅布條

阿里研究院自2009年起以「淘寶村」的概念,開始衡量農村電商發展的規模與成長速度。我做田野時,阿里研究院對淘寶村的定義為:行政村有10%以上的人口透過淘寶電商販售商品維生,且該地的電商年銷售額超過1,000萬人民幣。阿里研究院第一次統計淘寶村只有3個,於2013年成長到20個,至2016年起已超過1,000個,2019年後超過4,000個。[2]由此指標來看,中國農村電商拓展的速度相當快。淘寶村是個農村經濟發展的特殊現象,而我想深入研究的主題是:農村電商與數位支付的普及,是否對農村社會既有的性別規範帶來挑戰?如果是,帶來多大程度的挑戰?哪些性別規範的面向受到挑戰?而哪些性別規範的面向則未有明顯改變?

電商與數位支付如何可能改善發展中國家女性的經濟弱勢

電商與數位支付發展如何可能挑戰性別規範或改善女性經濟困境?有越來越多發展研究學者投入這方面的研究。目前文獻主要的討論焦點為非洲一款行動支付──M-Pesa。M-Pesa是由肯亞政府與英國電信巨頭Vodafone合資成立,截至2022年3月底已達5240名萬用戶,[3]主要用戶集中在肯亞與部分非洲國家。

支持行動支付有助於改善女性經濟弱勢的文獻指出:M-Pesa的普及讓許多原本沒有銀行帳戶的女性得以擁有行動支付帳戶。擁有行動支付帳戶對於女性提高所得的助益主要表現在數個面向。[4]首先,女性得以採用較持有現金更安全的方式保管收入。持有現金的風險包括:在從就業地點返家的路上遇到搶劫,或是被丈夫拿去從事私人花費與賭博。其次,銀行分行服務不足,有銀行帳戶的女性要花許多時間在分行排隊,加上幼兒照護與家務勞動,壓縮了女性從事生產性勞務的時間。而擁有行動支付帳戶,能夠省下在分行排隊的時間,投入更多時間在更穩定的給薪工作或是創業活動。第三,擁有行動支付帳戶,也能夠幫助收入微薄的女性農民投入收益更高的就業崗位或是創業行動。

另一方面,不支持電商與數位支付有實質改善女性經濟困境的學者認為:行動支付與其說是解決女性財務狀況低下或減緩貧困的問題,倒不如說是替行動支付服務的供應商增加利潤。如Bateman等學者的研究中指出,Suri 和 Jack於2016年發表一文忽略許多分析上的問題,[5]其中之一即未將數位銀行新用戶過度負債的風險納入考量。Natile則批評,那些認為行動支付對女性財務有正向影響的研究,忽略了M-Pesa的普及其實沒有撼動性別權力結構。[6]

電商與數位支付是否影響淘寶村中的夫妻權力關係

淘寶村鳥瞰景

我的研究希望能夠進一步探究,電商與數位支付除了提高淘寶村女性的收入以外,是否以及如何提高女性在家中的經濟決策權。我在2016年與2017年間,前往中國南方一淘寶村進行田野調查,該淘寶村的村民主要以家庭企業的形式經營淘寶網店。我非常感謝當地村民的協助,讓我能夠進入淘寶村的世界。在田野的過程中,我不僅一起隨網商到供應商家裡(通堂是網商的鄰居、親戚或是熟識友人)串門子、參與網商們的社交聚會,也經常一起協助受訪家庭包裝傢俱產品與照顧幼童。

在我研究的淘寶家庭個案中,有6個家庭由年輕夫妻共同經營電商平台,且當中的4個家庭在相關業務的執行上並未有明顯的性別分工。網路客服、與供應商洽談、用支付寶支付給供應商款項等,年輕男女網商之間並未有明顯的分工。然而,儘管在營運上的工作分配中無孰輕孰重、孰高孰低之差別,但在對外向客戶或廠商進行介紹時,這4對淘寶夫妻仍會營造出男性是網店主管、女性只是秘書或助理的「形象」。如Xiang在接聽客戶來電時,會習慣性以老闆自稱,並以秘書稱呼他的妻子Rui。然而,Rui事實上是一個非常有主見的妻子與商業夥伴。Rui在許多工作場合,從椅子坐墊的顏色、到傢俱應如何包裝才能節省運費,與先生意見不合時就會力爭到底並大聲斥責先生。分析Rui在訪談中分享的內容,也會發現,她將自己與丈夫的關係視為平等的商業合夥關係。由此可見,她並未內化「男主外」的性別規範,且淘寶網店工作內容的混合分工,讓女性更加意識到自己對網店的話語權與男性相同。然而,即便夫妻共同參與淘寶家庭企業的運作,家務分工和育兒等事項仍由女性扛起照顧的重擔,不因丈夫在家辦公而有顯著改善。不過女網商一般會請婆婆協助照顧小孩與做家務,也就是說,家務與照護勞動僅在不同世代之間的女性流轉,並未跨越「女主內」的界線。

再者,我的研究中有4個淘寶家庭的丈夫,會將淘寶網店的收入用於賭博或與同性友人的奢華聚會中。他們的妻子分別採取不同的應對措施,防止丈夫肆無忌憚的揮霍。主要可劃分成以下兩種類型:其一為Rainbow及Ping兩位女性網商,因與丈夫一同經營網店,故可巧妙的善用更改數位銀行共同帳戶的密碼及訪問權限,有效控制丈夫的花費額度。其二則以Meijen和Fang為代表,相比Rainbow與Ping能透過淘寶賦權達到經濟決策的權力,Meijen與Fang和她們的丈夫彼此間不僅未共享銀行帳戶,丈夫也是家中主要經濟收入的來源。故當Meijen和Fang發現丈夫因賭博或聚會而揮霍無度時,僅能採取溝通、爭吵、或家事罷工等手段,來提升她們在家中財務的控制權。然而,這些做法的成效卻遠不如與丈夫共享數位銀行帳戶來得顯著。由於未有查看丈夫數位銀行帳戶的權限,Meijen和Fang無法掌握丈夫經營電商的收入,更別說透過權限的設置進行改善。透過這兩種類型比較可以發現:在淘寶村個案中,電商與數位支付對於夫妻權力關係帶來了衝擊,特別是透過共同帳戶的建立,妻子可以比較容易查詢淘寶網店營收的數據,並在有需要且可行的時候,運用數位支付更改權限或密碼等功能,以一定程度控制丈夫花費過度的問題,提升在家中的經濟決策權。

電商與數位支付對世代權力關係的衝擊

我的研究也發現,在淘寶家庭企業中,不僅女性經營者對於淘寶網店營收的支配得以展現實質的決策權,淘寶的代際分工也促使傳統農村家庭中父母對成年子女的權威、以及公公婆婆對媳婦的權威,繼城鄉遷移興起後,進一步被削弱。同時,淘寶的興起,也讓農村家庭中性別與世代的權力關係交織,變得更加複雜。

儘管上述曾提及Rainbow及Ping都因和丈夫共同經營電商而擁有管理數位共同帳戶的權力,但Rainbow在更改支付寶密碼後,丈夫離家出走,Rainbow還是可以在公婆的協助下經營網店。Ping卻無法獨立於丈夫自己經營網店。以下我便探討Rainbow與Ping所面臨的夫妻與世代的權力關係為何有所不同。Rainbow的公婆在Ding離家後,不僅未譴責她,還幫忙她照顧孩子與處理家務。Rainbow的公婆也能定期獲得Rainbow所支付的工資。可以推斷,有鑒於「孝道」規範與實踐與時俱進,「孝順」反而成為年輕媳婦管理淘寶網店營收的助力。因為,會賺錢的媳婦,就是好媳婦。反觀Ping的案例,由於丈夫Han在婚後便從外省搬到妻子娘家住,所以左鄰右舍會以「候鳥」(閩南語對移民的貶義詞)稱呼他,這使得Han覺得自己身為父系社會中一家之主的地位受到質疑,好幾次都和他人發生激烈的衝突。因此,Ping為了鞏固Han一家之主的地位,即便擁有管理數位共同帳戶的途徑與技術能力,仍選擇在使用戶頭資金時,多半都會徵求Han的同意。另外,相較於Rainbow可藉由公婆的協助經營電商,Ping卻無法在沒有Han的協助下從事淘寶家庭企業。因為一旦Han拒絕幫忙,Ping的父母親也因為要以賺錢資助弟弟的學費為優先,而無法提供穩定的協助。作為已婚女兒在娘家經營淘寶網店,Ping即便有能力進行數位帳戶的管理,仍未能百分之百運用淘寶賦權的經濟決策力。

在淘寶家庭中,媳婦的地位之所以與女兒有所不同,歸因於孝道規範的改變。傳統媳婦對公婆的孝敬,奠基在世代與性別交織的階層關係上,因此,媳婦被期待要「無條件」的順從公婆的旨意與侍奉公婆的起居。當代中國農村,在歷經大規模的城鄉遷徙與生育控制政策實施多年以後,「媳婦」的工作收入對於家中經濟貢獻的比例提高;加上年輕女性並不從事傳統粗重的農活,媳婦與公婆的互動已經轉變為奠基在「互惠」關係。然而,有鑒於父母與兒子的世代契約(包括了公婆與媳婦的互惠關係)仍存續,做為女兒的網商並未能獲得父母在工作勞務上的穩定協助。不過,相比在城市打工,能夠在家鄉經營淘寶網店,出嫁的女兒還是因此有更多機會可以維繫與原生家庭的綿密連帶與情感支持。最後必須指出的是:年長的女性,在淘寶家庭模式普及的過程中,所獲得的經濟收益相較於她們的女兒、媳婦、兒子與丈夫是來的最微薄的;而且還需要在已經承擔農忙、家務與照護勞動的情況中,付出包裝傢俱的沈重勞務。因此,在淘寶村的脈絡中,電商與金融科技的普及,僅對部分性別規範帶來衝擊。

總結

淘寶村的個案研究,為發展研究學界帶來一些新的經驗研究資料。然而,我的研究並不能代表所有的淘寶村。中國淘寶村之間存在明顯異質性,對於不是以家庭企業的形式經營淘寶網店的淘寶村,可能無法觀察到電商與數位支付對部分性別規範帶來挑戰的現象。期許未來能有更多關於電商、數位支付與性別發展的研究,以能檢證2015年開始推行的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第五項性別指標中所提到的數位與通訊科技能夠帶來性別賦權的細項目標,究竟在實務上,能夠落實到什麼程度?在不同的發展中國家推行,又會帶來什麼不同的成效與面臨什麼不同的挑戰?這些問題都有待更多的學術研究來回答。


[1]本文內容改寫自作者已發表之兩篇期刊論文之一部分Liu, C.-W. (2020). Return migration, online entrepreneurship and gender performance in the Chinese ‘Taobao families’. Asia Pacific Viewpoint 61(3): 478-493.及Liu, C.-W. (2022).  “Online banking and women’s increasing bargaining power in marriage: A case study in a ‘Taobao village’of southern Fujian. Women’s Studies International Forum 92: 102597. 本文照片皆為作者於田野地拍攝。

[2] 阿里研究院(2020)「1%的改變-2020中國淘寶村研究報告」。http://www.aliresearch.com/ch/presentation/presentiondetails?articleCode=126860487966199808&type=%E6%8A%A5%E5%91%8A&special=undefined。

[3] Statista (2022). M-Pesa customer numbers from 2017 to 2022. https://www.statista.com/statistics/1139190/m-pesa-customer-numbers/。

[4] Kim, K. (2021). Assessing the impact of mobile money on improving the financial inclusion of Nairobi women. Journal of Gender Studies, 1–17.

[5] Bateman, M., Duvendack, M. & Loubere, N. (2019). Is fin-tech the new panacea for poverty alleviation and local development? Contesting Suri and Jack’s M-Pesa findings published in Science. Review of African Political Economy 46(161): 480-495.

[6] Natile, S. (2019). Regulating exclusions? Gender, development and the limits of inclusionary financial platform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aw in Context 15(4): 461-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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