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與不平等的社會學

翁志遠/輔仁大學社會學系

 

2018 年底的九合一大選,不管哪個層級,「又老又窮」、「薪資倒退」等說法,頻頻出現在眾家候選人的彼此交鋒之中,「拼經濟」與「賺大錢」也因此成為朗朗上口、信手拈來的政策願景。但當政治人物與一般大眾的目光始終聚焦於薪資與財富之上,另一個反映個人與家庭經濟安全的重要面向—債務(debt)—卻仍未能受到實務界與學術界應有的重視。

根據央行資金流量統計顯示,台灣家庭負債占 GDP 比率長年維持在 80% 以上,台灣家庭的總負債餘額也逐年增高(參見圖1)。從 1990 年的 2 兆、2000 年超過 8 兆、2011 年突破 13 兆,至 2015 年底家庭部門借款餘額來到 13.76 兆元,相當於全年 GDP82.46%,此一比率與南韓相當,但已超越日本、新加坡,以及香港。2017 年底台灣家庭部門借款餘額更成長至 15 兆元,相當於全年 GDP 86.07%,借款用途以購置不動產為主(63.56%),其次為週轉金借款(33.80%)。由於借款期限較短之週轉金借款增加較多,家庭部門借款餘額年增率由上年之 2.97% 上升至 4.77%,短期償債壓力亦同步攀升,家庭部門借款還本付息金額對可支配所得總額比率,由前一年的 47.16% 上升至 48.34%,足以為證。總體而言,台灣家庭部門之借款成長及借款餘額相對於 GDP 之比率雖低於南韓及澳洲,但高於美國與日本(中央銀行 2016,2018)。

社會經濟地位 (SES) 之外
授信 (credit) 與債務 (debt) 的多元複雜性

傳統上用以測量社經地位的指標不外乎是收入、教育與職業,或以上三種之不同程度的組合。近來多有研究者認為傳統的指標可能低估了不同社會群體間在實質財富與財務安適感上的差異,因而建議探索其他測量與概念化社經地位的可能性,包括主觀社會經濟地位、經濟困頓(economic hardship)、債務、資產(assets)與財富(wealth)。其中,一個仍缺乏深度研究的財務面向即為消費授信(consumer credit),例如信用卡、現金卡或各式小額信貸。

值得注意的是,債務就像一把雙面刃:在新自由主義浪潮下,債務彌補了日漸不足的社會安全網,並提供寶貴的資源以應付人生各階段中種種可預期與非預期的難關;另一方面,債務,尤其是具有高利率的無擔保債務(unsecured debt),卻也可能造成未來償還時的重大負擔,並排擠其他可能的投資而延緩了資產的累積。因此,若以比較粗略的方式二分,債務也有好壞之別:所謂的「好債」,通常可用以轉化為資產(如房貸)或可用在對人力資本的投資(如學貸)之上,其特色是利率較低,償還時間也較長。弔詭的是,要能得到這種可欲的債務,還必須要以良好的信用紀錄與有價值的其他資產或抵押品為基礎。相較之下,所謂的「壞債」,如信用卡債,不僅利率較高,一旦延遲償付,就會招致財務上立即的懲罰(如:違約金)甚至法律責任(如:強制執行)。「隨辦隨好」、「無須徵信」之類的口號,通常就是「壞債」的同義詞,因為「壞債」的授信門檻通常很低,也很適合應急之用,但長久下來卻會造成沈重的負擔。總而言之,不同債務所帶來的影響與後果大異其趣;而一般人的債務組合不只反映出社會階層分化的結果,更能進一步鞏固或維繫那些可以取得好債者和只能取得壞債者之間的不平等。

在負債模式的分化中,有三個關鍵值得注意:第一,制度與結構脈絡,係指不同時期之間金融市場的去管制、授信的民主化,以及風險/不穩定等程度的差異[歷史時期因素];第二,社會異質性,對應到的,乃是年齡、族群/種族、階級、與家戶組成的社會人口特徵[社會制度因素];第三,結構風險/模化劣勢,則反映社會階層化模式如何形塑個人面臨生命歷程震盪(例如失業、婚姻解組、健康危機)的風險及其後果的種種經驗[個人生命史與較大的制度脈絡之連結]。由不平等觀點出發對於授信與債務所進行的研究,大致浮現出三個重要主題:第一,授信與債務如何形塑社會融合與排除;第二,授信與債務對於生活機會的影響;第三,授信與債務作為壓迫性社會關係的來源。

授信與債務擴張的制度與結構脈絡

作為當代資本主義經濟領頭羊的美國,早在上個世紀初,即走向「授信—福利國家的折衷」(credit-welfare state trade-off),也就是以金融化手段逐步取代政府對於居住、教育與社會保險等等的公共補助,導引個人在授信市場中尋求基本需求的滿足,並鼓勵大量消費以促進經濟的成長。這樣的趨勢到了二十世紀的 7080 年代間更受到新自由主義意識型態的推波助瀾:金融去管制的政策給予銀行更多權力去操控利率,使得放款更為有利可圖,再透過證券化的方式,將其風險向外部分散,從而更肆無忌憚地對消費者提高授信。一個明顯的例子就是,隨著政府日漸削減對於公立大學及就學學生的補助,加上學費水漲船高,導致二十一世紀之後,有愈來愈多的學生背負高額學貸。另一方面,雖然金融去管制使得傳統上本來無緣取得消費授信或房屋貸款者,特別是社會經濟地位較為弱勢的群體(如少數族群或女性),現在也能輕易借貸,但這些弱勢群體往往被所謂的信用計分界定為高風險群,因此必須承擔更為嚴苛的借款條件(如:還款期限更短、利率更高、違約懲罰更嚴重等等),如此一來使得社會歧視、社會排除與社會不平等,以一種更加嚴重卻非顯而易見的方式,持續存在於授信市場之中。

跟隨美國的腳步,台灣利率自由化的歷程,始於債券市場(1974)、貨幣市場(1976),及外匯市場(1979)的次第建立,1989 年 月再修訂銀行法,一方面允許民營銀行的設立,開放金融市場給新的競爭者加入,另一方面則使銀行利率完全自由化。1991~1992年期間,再核准 16 家新銀行設立營運,也核准信託投資公司、大型信用合作社及中小企業銀行可申請改制為商業銀行,致使商業銀行家數倍增。然而,在 1999 年 月亞洲金融風暴之後,銀行逾期放款上升,企業金融業務緊縮,銀行遂轉移重心至消費金融業務,尤其視信用卡及現金卡業務為獲利的「金雞母」。由於各發卡銀行業務競爭激烈,為擴大佔有率而簡化審核方式及徵信流程,甚至透過廣告鼓吹消費者以卡辦卡、以債養債。浮濫發卡結果導致授信過度擴張,銀行卡債逾期金額也因此激增。

台灣的雙卡債務問題,起因除了早期消費金融體系充斥著人為操縱、遊戲規則充滿陷阱,工作彈性化與薪資停滯亦助了一臂之力,使得在消費成熟的高風險社會中,來自底層「高風險家庭」借錢週轉的需求,始終強勁,信用卡仿若成為彌補社會安全網破洞的最後一道防線。另一方面,商業金融體系最初多以類家庭(quasi-family)的訴求,取代以往「以物為信」、「以人為信」的社會信用機制,提供便利而隱密的消費和借貸方式,相較於其他門檻較高(如:抵押貸款)或有可能家醜外揚(如:親友借貸)的週轉方式,雙卡似乎成為救急的首選。其次,以「夢想實現」、「自我主體實現」包裝的大量廣告,也使得消費者的金錢使用觀與客觀經濟條件產生脫節,雙卡債務的積累因而節節高升。最後,消費者可能因為疾病、意外、過度消費、貧窮借款等多重因素形成債務,但由於社會網絡的支持有限,面對銀行提供唾手可得的消費借貸工具,只好選擇債信的二度擴張(亦即「以債養債」、「以卡養卡」),將債務集中於銀行並隨之擴大,造成規模倍增的金錢缺口。這也說明,相較於美國,台灣的負債案例雖然也是多重起因,但卻有債權人集中於銀行的特殊現象,也就是銀行經常扮演「最後放款人」的角色。

授信與債務對於生活機會的影響

承上所述,債有分好壞,不同類型的債務,對於個人生涯發展或身心健康的影響,在方向和強度上並非一致,研究時宜加以清楚區分並個別加以測量。在當前更為私有化與金融化的二十一世紀,研究的焦點多集中在無擔保債務,特別是消費性債務與學貸的負面影響。

首先,學貸的影響具有高度的異質性,大致上取決於學生本身的特徵與貸款金額。一般而言,最惡劣的結果往往出現在那些申請學貸之後,最終卻沒能完成學位者的身上,而這正是制度的弔詭之處:學貸本是為了那些原來沒機會進入高等教育的社經弱勢者所設計,但學貸的風險卻反而不成比例地由這些人來承受。其次,有不少證據顯示無擔保債務可能會延遲購屋、結婚、育兒,乃至於退休的時機,伴隨而來的壓力也會進一步導致身心方面的健康問題,而上述的負面後果同樣大多集中在負債金額愈高者以及弱勢的人口群體之中。

以台灣的社會變遷調查進行分析,也能發現債務與生活福祉及身心健康產生顯著的關聯。例如,有研究指出,債務對於幸福感與健康行為具有直接的負面效果,而來自親人的財務援助可以緩和債務的負面衝擊,但朋友與銀行的財務援助卻反而會製造出一個債務陷阱,更進一步降低生活滿意度與自我概念。另一方面,當債務之中未包含信用卡或現金卡的欠款,雖然仍有可能增加些微心理憂困,但並不至於顯著地提升生理失調。但當個人借貸之中包含了無擔保、高利率、以提供日常生活消費所需為特徵的信用卡或現金卡債務時,其與健康在身心兩個層面上皆有顯著關聯。進一步的中介分析則顯示,當債務與信用卡或現金卡無涉,幾乎不會提升生理失調,因其增加的心理憂困相對有限;相較之下,信用卡或現金卡債務,相對於無債務以及其他類型(有擔保)的債務,更有可能透過心理憂困的增加,而導致生理失調的提升,形成一個顯著的間接效果。

授信、債務與壓迫

授信擴張的同時似乎也降低了法律與道德的規約,許多金融業者開始將目標鎖定在弱勢的人口群體之上,視其為獲利的來源,並機巧地利用法律以及國家公權力,以欺瞞、強制的方式,針對經濟弱勢者設計極為不公平的合約進行掠奪性放貸。這些名目不一的小額信貸,雖然有助於解決燃眉之急,長久下來卻可能造成依頼的惡性循環,以及居高不下的利率、手續費與違約金。而大量的逾期債務也孕育出另一種債務催收的生意:有些人以極低的代價向銀行買下陳年的呆帳(長期無法回收的債務),再以債權人的身分找出欠款者向其索討原始金額,以賺取中間的價差。債務催收的手段常涉及暴力脅迫,甚至以訴訟取得合法啟動強制執行的程序,使得國家無意間成為壓迫關係中的幫兇,並扮演了再製不平等的重要角色。

社會排除與壓迫關係的發生,也意味著特權現象與「馬太效應」的同時存在(馬太福音:「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在台灣的授信市場中,社會排除與壓迫關係也屢見不鮮,單親媽媽莊明玉就是一個鮮明的例子。銀行一方面向權貴卑躬屈膝,讓頂新魏家以高達九十九%的房貸成數購買知名「帝寶」豪宅;另一方面,單親媽媽莊明玉以270萬標下銀行申請法拍的房子,並將僅有的積蓄45萬拿去繳納保證金,後來才發現房子為「凶宅」,向六家銀行申貸,全遭拒絕,最後轉向原申請法拍的銀行求貸,再次遭拒,莊明玉被迫棄標,法院必須再拍,卻在註記了「凶宅」之後只拍得231萬,莊明玉多年的積蓄45萬不僅泡湯,甚至還被銀行強勢要求賠償兩次標金的差額39萬。此事一經媒體披露及金管會介入後,銀行才認錯道歉,並同意自行吸納須向法院補足的39萬元差額。最後,值得一提的是,台灣當前的掠奪性放貸在納入了詐騙的元素之後,宛如產業升級一般,更教人防不勝防。但唯一不變的,還是鎖定需錢孔急的社經弱勢族群作為掠奪的主要標的。

結論與展望

有鑑於台灣當前的家庭債務水準逐年攀升之勢愈益明顯,而國內的社會學研究在測量與分析社經地位時仍多侷限在傳統的指標之上,少有將授信與債務等更為豐富的概念納入考慮,因此,一個專門探討「債務與不平等的社會學」次領域似乎值得耕耘。在此也要特別呼籲,未來應該將(不同類型的)債務狀況列入一般調查研究中的基本問項,以補充傳統社經地位指標之不足,最好還能透過長時期的追蹤調查以獲得跨時間、跨世代的數據,以利探討(不同類型的)債務對於成人身心福祉變化與兒童/青少年身心發展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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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翻轉政黨就翻轉人生?經濟大國的減壽悲歌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61/article/7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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