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5 月,臺灣立法院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臺灣成為亞洲第一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在國際和臺灣社會,這項法律改革都被視為性別平權的重要里程碑:同性戀伴侶終於能享有締結婚姻、組成家庭的權利。然而,對許多希望生養子女的同志朋友而言,同性婚姻合法化並沒有完全解決他們在組成理想家庭時的困境:在臺灣現行法律下,人工生殖醫療仍然只開放給「異性戀不孕已婚夫妻」使用。也就是說,即使兩位同性伴侶已經合法結婚,他們仍然無法在臺灣接受人工生殖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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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一個「自己」的小孩?血緣迷思和利他代孕
最近,行政院提出《人工生殖法》修法草案,將單身女性與女同志納入人工生殖科技適用對象,並與民眾黨立委陳昭姿所提的「利他代孕」脫鉤。後者爭議大且尚未形成社會共識(關於該版利他代孕法案內容,請見本文第三點)。 異性戀婚姻制度與生育子女近半世紀來有很大的改變。生殖科技近40年來的使用,讓人們逐漸接受生養子女不必然是夫妻的專利。我們看到很多單親母親養出了優秀的子女,大家也逐漸接受經濟獨立的單身女性也能撫養小孩、「有愛就是家」。同志婚姻法案通過後,也讓更多同志思考家庭中若能生養小孩該多好。在這樣的社會脈絡下,單身女性與女同志伴侶亦能使用(原先僅限異性戀夫妻的)生殖科技懷孕,也就順理成章地納入草案。 許多婦女團體、宗教團體紛紛表態批評陳昭姿等人所提的「利他代孕」法條,或對其有所保留。各團體論述雖然不同,但皆認為其中涉及複雜難解的倫理議題、社會和文化因素,短時間內不易獲得民眾共識。 下面的討論中,我要指出,父權血緣的迷思如何讓很多人不考慮以收養來「擁有一個自己的小孩」;以及,若要討論利他代孕,我們也應該站在代孕者的立場,優先考量其處境與風險,而非委託者的需求。
試管嬰兒醫療照護:治療的可及性、成效與友善經驗的平衡
在日本與台灣,兩個同樣面臨少子化議題的國家,透過試管嬰兒出生的新生兒佔全年新生兒的比例年年增加,目前落在6~7%之間。這樣的現象與許多社會因素與人口趨勢相關,其中包含了由於在這兩個社會裡生育仍與婚姻緊緊綁在一起,少婚、遲婚使人們決定開始規劃生育的年齡也逐漸上升,於是有越來越多人需要借助人工生殖的幫助。對於人工生殖的需求增加不只發生在少子化的國家中,也是全球的現象,每一年全球試管嬰兒的療程週期總數都在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