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貞潔,男人的政治:性別意識與名人道德

田晶瑩 /澳洲國立大學亞洲研究學院

島國前進發起人陳為廷在宣佈參與苗栗立委補選後,為避免被對手挖出過往而選擇自爆「襲胸事件」,引發外界評價兩極。而後又有女性在網路指控遭其襲胸,並留下陳的建中學生證;後續因事情愈演愈烈,陳宣佈退出2015年苗栗縣立委補選。

Chenweiting

【陳為廷事件,讓許多其他事情減少曝光】

從這件事情滿城風雨的程度,大家已經恐怕已經無心了解銀行聯貸和台灣農地休耕、中國農民登台等事,但就此事而言,有不少人(通常是男性)為陳為廷發聲,認為他只是犯了小錯誤,甚而以為這是「私領域」的事,與他能否成為政治人物為民服務無關;當然也有不少女性在網路上提及自身被其他異性騷擾/侵犯的經驗,表達這樣的事件會對受害者造成多大的傷痛,她們經常感到噁心想哭,覺得自此帶著不潔的陰影;更多的是酸民們的網路霸凌,叫蔡英文去讓人摸一把,或是指女網友提出的學生證並不能作為證據,她應該留下真正有力的證據云云。從大家對這件事的反應突顯了我們經常犯下的繆思。

性/別意識與女人的貞潔性

首先,吳育昇上薇閣是私領域、劉喬安援交是私領域,但性騷擾絕不是私領域的事,並且是犯罪。性騷擾這件事本身就帶著強/弱的權力關係—通常是上對下/男對女,而在此次的事件中還要加上陳為廷擁有發言陳述的權力而受害的女性沒有。男性多半以為性騷擾事件等同於吃吃豆腐、或是錯估形勢的性邀約,包含言語上的或是行為上的;然而女性所感受到的則是身體/主體性被侵害。何以存在這麼大的差別?我們的社會不斷強調性別意識:男人應該是主宰的、性活躍的,而女人則應該是順從的、性被動的。這樣的性別秩序下,男性作為父權社會中的受益者,經常忽略/合理化其自身帶有的性別權力,呈現在物化女性、認為女人需要男人保護/管束、覺得男人天生性衝動等;而性騷擾女性的過程其實是就正是對女性霸權的展現。

滑動1

【在台灣社會裡從來都只有女人需要守貞】

資料來源:http://www.citylove.org.tw/web/2014test/chapter06/1043-603.html

在台灣社會(以及幾乎全部的父權社會)裡從來都只有女人需要守貞,對於不貞的女性古代處以浸豬籠或其他私刑,而守貞者則給予貞節牌坊來表揚。雖然浸豬籠與貞節牌坊在現今社會已不復見,但這樣的父權意識卻依舊存在。為什麼男人會覺得摸女人一把是「賺到」,而女人被摸一把則是「吃虧、不潔」?為什麼女人的身體會被「弄髒」?我們為誰而守貞?「守貞」的思想原就是父權社會為女性所設計的,要妳好好的保護妳的性/身體,因為它是屬於一個男人的。君不見男人把女人當征服的對象,而女人的貞潔卻是易毀的、女人的性則是羞恥的。很多女性在購買內衣的過程中,分明拒絕了還是被女店員衝入更衣室「幫忙喬奶」被摸了好幾把,但我們並不會因此而感到不潔,只會生氣對方不尊重我;然而當受到男性的性騷擾時,首先是其背後的權力關係令當事人受到壓迫而感到恐懼。接著父權思想教育女人的是,如果有男人碰了妳,妳就髒了,正是這樣的邏輯讓受到性騷擾的女性覺得「噁心想哭,覺得自此帶著不潔的陰影」。在其主體性受到侵犯後,再受到二度傷害。父權社會對女性的規訓讓女性在受到騷擾後產生「不潔」的恐懼以及自我質疑,讓受害女性不敢站出來,或是讓受害女性的家人不願讓她站出來。因此,唯有我們認真去了解性別意識與父權思想,改變現在的性別秩序後,才有可能杜絕這樣的性別權力壓迫。 

政治人物/名人的道德標準?

另外有不少人提到,像陳為廷這樣有道德瑕疵的人不應該當立委,因為他會為社會帶來不良示範。也有人因此質疑太陽花學運的整體價值,或認為學運人士應盡速與陳為廷作出切割,以免損及學運名譽。然而這樣反應背後的邏輯是什麼?太陽花學運從來不是由一群「神人」所創造,而是社會中的每一分子,在那個時刻有著相同的理念—反對黑箱服貿—而走上街頭,他們來自不同的背景,支持不同的政黨,學運代表的就是這個社會的縮影,甚至連太陽花也是後來才被按上的名稱;更別說太陽花女王、學運領袖等封號,不都是由媒體添加的嗎?那麼為什麼劉喬安,或是今天的陳為廷,不應也不能有道德瑕疵?不論是學運的哪一員,或是任何的名人都只是個「人」,然而他們在被媒體與社會大眾「神化/英雄化」之後,我們就再也容不下他們的一點缺陷。相對地,那些未被神化/英雄化的人物,例如犯下性侵罪的李宗瑞或馮滬祥,卻不見有人大力討伐,更難見到的是為該些案件受害者出聲的人。

滑動2

【公眾利益的討論,在台灣似乎相當缺乏】

 facebook.com/nagee.tw/photos/a.10151409298917312.1073741829.353390642311/10152098269327312/?type=1

尤其在李宗瑞的案子中,更多人檢討的是受害者為何要去夜店、是否衣著曝露、為何接受男性的搭訕而導致被下藥迷姦。如前段所述,在我們的父權社會中多數人認為是女人妳要好好的保護自己的貞潔性,檢討受害者的行為無異是再度強化父權意識而把受害者更進一步推入深淵。而在「神化/英雄化」的人身上,我們卻要求他/她是個完人,當他不再完美之時,則像中世紀獵殺女巫一般,把高中的文章挖出來、對受害者人肉搜尋、找出當年的警察與司機進行訪問,再補上如果妳/你的女性家人是受害者,妳/你的感受是如何。如果陳為廷只是個無名小卒,還有多少人在意他犯的錯以及受害女性的感受?聖經中有一個故事說:「一日有一名犯人[1]被捉到,眾人正對著她丟石頭,耶穌到來後對眾人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於是從老人到小孩,一個個地把手中的石頭放下了。」我並不是說名人或政治人物的道德不該接受檢驗,而是我們不該把自己置於道德高地、透過砰擊犯錯的人才得以異化/區別我們與犯錯者有所不同。

滑動3

【台灣對待不同人的標準,似乎不太一樣】

資料來源:http://review-fumao.logdown.com/

◎不應是「對錯」「黑白」「藍綠」的二元對立

「竊鉤者誅,竊國者侯」正是台灣社會雙重標準的寫照,而且我們都可能是共犯。每個人都可能犯罪,差別在於認錯並悔改,從此不再犯,還是振振有詞地為自己找理由,甚至利用自己的權力位置去壓迫受害者。

最後,我知道很多人還在等我說出一個「對」或「錯」,然後他們才能對此下批評。就好像不是藍就是綠,不是黑就是白的二元對立,你總要選一邊站。但這個世界從來沒有這麼簡單,不信來好好的讀一讀社會學。

-----

[1] 原文為行淫的婦人,但本文意不在傳教、更不願再加深性別意識,以及通姦是否是罪亦不在本文討論範圍內,因而以犯人取代。

在〈女人的貞潔,男人的政治:性別意識與名人道德〉中有 1 則留言

  1. 「父權社會對女性的規訓讓女性在受到騷擾後產生「不潔」的恐懼以及自我質疑,讓受害女性不敢站出來,或是讓受害女性的家人不願讓她站出來。因此,唯有我們認真去了解性別意識與父權思想,改變現在的性別秩序後,才有可能杜絕這樣的性別權力壓迫。」

    很喜歡以上這段論述,因為很清楚地表達了為何女性受害之後卻噤聲者多。台灣社會向來是個女依附男的社會,其延伸出來的社會問題的確也很多。改變一個大環境談何容易,也希望台灣在未來的一百年能有些變化吧!要像歐美那樣因為一本第二性,60年間就翻天覆地的改變,應該不太可能吧。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