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珮如/屏東科技大學通識中心】在 NGO 的工作現場常常聽到「培力」(empowerment;中文或翻成「充權」、「賦能」)一詞,社政系統也慣常使用「培力」來指涉他們提供的服務,不同的專業領域都會使用「培力」來作為實務操作的基礎概念。在國際發展的領域裡,「培力」一詞往往指涉經濟援助,且常常被視為不容質疑的好事。即使是流行文化或營利導向的商業模式也會使用「培力」、「賦能」這樣的詞彙,或類似「給予女性能量」或「賦予女性力量」等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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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資與越南女性:偷竊、搞破壞、集體昏倒
當外來資本剛進入第三世界投資生產時,經常偏好僱用女工,例如在越南台商之間最廣為流傳的一種說法就是:「越南是母系社會」,都是女生在工作,「男人都很懶惰」。過去西方帝國統治者,總會將殖民地的人民女性化、陰柔化,創造一種西方陽剛,東方陰柔的雙元對立論述,而台商幹部所流傳的「母系社會」說法,正是這種東方主義論述的變形,這樣子,一方面排除了男性會自我行動的可能,也同時可以透過宣稱要保護女性,進而正當化雇用女性的理由。
政治動能與年金改革:從擴張到縮減
台灣在1990年代民主化之後,開始黃金十年的社會政策擴展階段,逐步建構起各面向的社會保障制度。其中最廣為稱道的是1995年實施的全民健康保險,整合了以往制度零散的醫療保險種類,建立起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保署為主要調控者的全民醫療保險。不管是醫療成本控制與服務提供,全民健康的成就令人矚目,被視為臺灣民主化過程中建立的指標性醫療保障制度,也成為正在從事醫療保障改革的國家參考對象。
我不需要被修補:障礙、文化與普世人權
十幾年前,我第一次修Steve在夏威夷大學Manoa分校開設的研究所課程,課名是「障礙與多樣性」(Disability and Diversity)。課程的基本預設是「障礙是人類差異的一種,障礙者不是需要被醫療修補的次等人」。對我來說,這是一次非常重要的啟蒙經驗,讓我看到障礙者的抵抗與國外障礙文化的發展。那也是我第一次開始從文化的觀點來思考障礙議題,讓我從此開始投入障礙研究的領域。
邁向社會企業之路
蔡 亮/國立金門大學企業管理學系 企業的社會爭議與企業社會責任關係 今年四月,數百噸死魚被沖刷至越南中部的河靜省、廣平省、廣治省、承天順化省海岸,越南台塑河靜鋼廠因排放的廢水被指控為罪魁禍首,開罰五億美元。這個重大污染事件引發企業南向政策的焦慮,就業與經濟已經不再第三世界政府唯一的考量,防治污染以及符合人權勞動的廠商才能移地生存。 (台塑越南鋼鐵廠,疑似造成魚群死亡) (資料來源:美國國家環保局,https://goo.gl/aW4HtQ) 近年來,企業引發的社會爭議受到越來越多的注目。這些社會爭議,有些問題出在商品本身,其中較為人知的食品安全爭議,如2011年的塑化劑汙染食品、2013年的胖達人以人工香精偽稱天然香精,統一、愛之味使用毒澱粉,大統、頂新使用棉仔油和添加銅葉綠素冒充高級橄欖油,2014年強冠企業用餿水油、回鍋油、飼料油混充食用油,這些企業的不道德行為,不僅傷害人民的身體健康,更有損企業形象,讓辛苦建立的企業一夕崩解。[1]另外有些社會爭議,則出在企業內部的管理制度所造成,如2009年的台積電員工非志願離職風暴,2010年的鴻海集團富士康工廠員工接連跳樓,以及今年(2016年)仍進行中的華航空服員抗議超時工作的抗爭和罷工事件。而企業經營活動,也可能造成很大的環境衝擊,如2013年日月光集團偷排廢水汙染後勁溪,2014年高雄氣爆,2016年德翔台北輪漏油汙染造成海洋生態浩劫。 企業固然可能造成社會問題,但有些企業創立之初,即希望以企業組織效率來解決社會問題為目標,這些被稱作社會企業的新形態企業,橫跨廣泛的社會議題。目前台灣幾個知名的社會企業,包括標榜創新產銷供應鏈,給予消費者公平貿易產品的「生態綠」,提供社會企業資訊交換平台的「社企流」,有機通路「里仁」,深耕原住民有機農業的「光原社會企業」,經營蔬食超市的「愛維根超市」。 台灣的社會企業呈現了三大趨勢(李郁怡,2013)[2],1.農業相關的社會企業是主流,2.年輕世代是參與的主要力量,3.具有台灣中小企業特色。社會企業雖然標榜優先解決社會問題,不以最大獲利為目標,但他們與前述製造社會問題的企業一樣,都要面臨市場的生存競爭,也就碰觸了一個爭論不休的核心議題。究竟企業的經營要優先考慮股東權益,還要為利害關係人做出貢獻。 企業社會責任國際發展歷史和趨勢 過去的企業發展優先考量股東權益,通常意味者企業必須專注將利潤最大化、短期獲利優先、減少與企業經營無關的支出、注重經營結果而非經營過程。此單一而明確的利潤目標,增加了企業經營者採取對社會風險較高措施的機率,遊走在法律規範許可與否的模糊空間,甚至直接違反法律。而考量利害關係人的公司治理模式,雖然可能較多考慮員工、顧客,甚至供應商、競爭者、乃至社區、社會和環境的整體和長期性利益,但卻需要面臨來自於股東要求投資回報的壓力。1919年道奇兄弟控告福特公司,未按例發放股息,是這類爭議的經典個案。當時福特公司主張將公司獲利投入擴廠增產汽車,是回饋社會的表現,也是企業經營使命和責任之一。2011年的占領華爾街運動,則是對於金融業貪得無厭,罔顧社會公義的群眾抗議。顯然單獨追求股東權益的企業經營方式,仍須面對社會的反彈聲浪。 另一方面,世界各地的社會企業也如火如荼的發展,其中最著名的,當屬2006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穆罕默德‧尤努斯(Muhammad Yunus),他創立格雷珉銀行,小額信貸給窮人。企業平衡經濟目標和社會責任的經營,其實正是永續發展所揭示的精神之一。很多企業便用John Elkington在1994年所創的三重底線(Triple Bottom Line, TBL)這個概念架構,來評估組織在經濟、社會、環境面向的表現上,是否可以創造更大的企業價值。 (穆罕默德·尤努斯)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https://goo.gl/eNvzyT) 對於企業如何展現更大的社會價值,已經有許多國際性的原則,例如1999年前聯合國秘書長安南所提出的全球盟約(Global Compact)[3],呼籲企業領袖遵守在人權、勞工、環境和反貪腐四大領域的基本責任。全球盟約的十項原則包括: 人權 原則1:企業界應支持並尊重國際公認的人權的保護; 原則2:確保他們不與踐踏人權者同流合污。 勞動 原則3:企業界應支持結社自由和有效承認集體談判權的自由; 原則4:消除一切形式的強迫和強制勞動; 原則5:童工的有效廢除; 原則6:消除就業和職業方面的歧視。 環境 原則7:企業應支持採用預防性方法來應付環境挑戰; 原則8:主動承擔更多的環保責任; 原則9:鼓勵無害環境技術的開發和推廣。 反貪腐 原則10:企業應反對貪腐的所有形式,包括敲詐和賄賂。 其他常被提起或採用,與企業社會責任有關的原則和標準還包括了全球蘇利文原則(The Global Sullivan Principle),全球永續性報告推動計畫(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社會責任標準(SA 8000), 環境管理標準(ISO14000)和企業社會責任標準(ISO26000)。 台灣對於企業社會責任和社會企業的制度化現況 台灣在督促企業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法規和制度面上,2014年公布的「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是很重要的一個里程碑,內容包括落實公司治理、發展永續環境、維護社會公益、加強企業社會責任資訊揭露等四大面向。金管會也強制四大類上市櫃公司需編制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這四大類上市櫃公司分別是:一、食品工業及最近年度餐飲收入占總營收50%以上的特定公司;二、金融業;三、化學工業;四、資本額100億元以上的大型公司(2017年擴大納入資本額50億元以上公司)。未來需要揭露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的家數,將由目前的203家擴大到336家上市櫃公司。[4]同時,台灣證劵交易所也仿效道瓊永續指數(The Dow Jones Sustainability Indices, DJSI),編列台灣企業社會責任型指數(公司治理100指數、高薪100指數和就業99指數),作為投資者的投資參考。 台灣的社會企業目前尚無專法規範,新形態的社會企業仍須在公司、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合作社等組織型態下經營。然而「公司法」在2015年通過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一節,為社會企業開啟更彈性的組織型態。其主要影響,至少有三方面,首先,一股多權的設計,讓創辦人在股權被稀釋後,仍可以擁有較高的表決權,此舉可以減少股東對於社會企業的決策干擾,進而追求長期性的社會性目標。其次,閉鎖性公司可以向群眾募資,不但資金取得更多樣,同時可以瞭解目標社群,對於其社會性目標的支持程度。最後,出資的多樣化,允許企業入股者,以以財產、技術、勞務或信用充之。社會企業所面對的利害關係人,常是社會弱勢,此舉讓他們可以更有機會成為社會企業股東。 企業社會責任與社會企業—從匯流到潮流 … Continue reading 邁向社會企業之路
從恩惠到權利? 讓學術審查面對司法審查的一場社運SOLO
陳竹上 /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A、2014/03/02傍晚的一通電話 「科學權力監督聯盟…?」沉穩中仍不免帶點狐疑的聲音,從電話那頭說出這八個字的,是自由時報的編輯。 「ㄟ…,是的…」我有點心虛地回答。 「可是我們上網搜尋,一直找不到這個組織…」 「嗯…,不好意思,我們還在籌備中…」,其實所謂「我們」,當下就只有我與同樣走上司法訴訟的許教授兩人;如果說「聯盟」的語意是至少要三人,那或許要趕快把我那還在唸博班的太太也拉近來湊數…。 「哦…?」依然是狐疑 「還是我可以用”科學權力監督聯盟籌備處”?」 「不好意思,陳先生,我們可能要請您以作者姓名發表…」 「喔…,我了解,那職稱呢?」 「這由您決定,也請您將投稿縮減到八百字,至於全文我們會照登在電子報。」 「好的,我要幾點前回傳?他們明天就要掛牌了…」通話當時已經是傍晚。 「愈快愈好,我們明天就讓它見報」 2014年3月3日,「科技部將成為民主法治國家的變形金剛?」一文,刊出於自由時報A15版的自由廣場,作者是「陳竹上,台灣社會研究學會理事」[1]。我不打算用大學副教授的職稱,主要是希望這篇短文不致於造成任職學校與單位的困擾,畢竟百億金主的垂愛,眾所期待,恭迎都來不及了,還批評?但除了大學副教授外,我還有什麼身分可用?兩個女兒的父親?這恐怕會讓編輯再來電,雖然我真心希望能為下一代做些什麼。在急迫的時限中,靈光一閃打給時任「台灣社會研究學會」理事長的夏曉鵑教授… 「曉鵑,我寫了一篇批判國科會的投書,作者身分可以用台灣社會研究學會理事嗎?」 「OK啊,如果用學會名義就要理事會通過,如果用理事個人,這是事實,你確實是」 「謝謝曉鵑~」頓時感受到每年繳一千元會費的好處。 往後,我仍陸續以「台灣社會研究學會理事」,而非所任職大學副教授的名義,發表了幾篇關於科技部及其所委任特定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L律師團」)的投書[2]。時隔近兩年,之所以在巷子口寫下這段,與各位一起回顧當時的忐忑,主要希望呈現的是:在台灣,學術界的言論自由正在被侵蝕--我因為想說真話、想批判政府而焦慮及糾結,從設法躲到自創的「科督盟」後面來個不為人知,到期望獲得有交保護費的「台社理事」庇蔭,最後還不忘在「科技部將成為民主法治國家的變形金剛」這標題後加上一個「?」,以免L律師團趁機出手來個「污辱公署罪」[3]。 沒錯,寒蟬效應正在蔓延,最嚴重的地方,正是最需要擔任社會良知的學術界。圈外人要問說:台灣不是早已解嚴?鄭南榕不是已經爭取100%的言論自由?但局內人則早已不言可喻、百轉千迴:沒有國科會計畫,我會不會構成「違反聘約情結重大」?七年內能升等嗎?每想到此,便趕緊拿聘約出來仔細端詳一下,或許有不少大學沒寫到「不得違反師生倫理」,但關於國科會計畫、研究績效則訂得清楚翔實。白話言之,一位大學教師或許能豪邁地說:我今年一定要好好過聖誕節、我不要每個月多一萬的主持費、我的巷子口社會學研究不需要花大錢所以不用補助、我習慣校長兼撞鐘不需要助理、我不想出國發表兼考察…;但他是否有勇氣說:我讀到博士但不怕中年失業、我不怕繳不出房貸後必須帶孩子搬家、我不在乎一輩子被冠上「不做研究」、「評鑑沒過,輔導期未改善」、「違反聘約情結重大」的污名? 讓我們失去言論自由的威權,已經不再是如戒嚴時代或香港銅鑼灣書局般的「被失蹤」,國家權力不再動刀動槍,也不用校園佈線,而是逐步建構與滋長出天羅地網般的制度、規範與風氣,一方面讓知識的產出方式從多元走向一元,也就是一種搭配文字霸權與期刊範定的生產規格,排除其他的投入或展現方式;另一方面,鞏固這套遊戲規則的配套措施,不論是「威脅類」或「利誘類」均日趨完備,足以輕易剝奪一位大學教師的工作權,從而在你我心中滋生「新警總」,不斷自我盤問。2011年一篇「美女教授為什麼會死」的投報,突顯這種「新型文字獄」的冰山一角[4]。而每年由國庫投入數百億補助的科技部,正是推動這部學術絞肉機的引擎之一[5]。令人納悶的是,如此龐大的資源與權力,在號稱民主法治的國度裡,究竟有何監督與制衡的機制存在? B、「愈快愈好,我們明天就讓它見報」 「我們明天就讓它見報」,一句話,九個字,至今仍令我一再反芻咀嚼,因為這正是民主社會得以延續的生命力:「我們」,一邊是大眾媒體,一邊是大學教師,在人家掛牌慶賀的當天,我們一起針砭政府。如果沒有這兩股力量,扮演與擔負起第四權的角色,號稱「三權分立」的國家機器,真能運轉出彼此制衡的公理?2011年起一場企圖讓學術權力面對司法審查的社運SOLO,差一點就證明了「三權分立」的虛幻。 2011年底,我收到約半年前申請一個「國科會主動規劃推動案」的審查結果,「未獲通過」雖是家常便飯,但其中一份審查理由顯然有錯誤:它將我先前曾擔任協同研究員但已經結案的計劃,誤認為仍在執行,並以此作為否決申請案的理由之一。誠然,相較於過去多次令人難以認同的審查理由,再添一樁又何妨?但那數年來一再盤旋心頭的納悶依然是:「如此龐大的資源與權力,在號稱民主法治的國度裡,究竟有何監督與制衡的機制?」而且,這次審查意見與一般輕蔑或負面評語不一樣的是:「事實認定錯誤」,這是一項可以超越「專業判斷餘地」,有可能讓學術審查面對司法審查的事由[6]。 隔天我帶學生到旗山美濃戶外教學,內心仍被此事縈繞,走上客家文物館的二樓時,看到牆上掛著一個木頭雕刻的糕餅模子,腦海隨之浮現的畫面是:模子壓在一球球原本有彈性的麵團上,形塑出一塊塊一模一樣的糕餅。隔天我透過國科會承辦人員,轉寄應該是很客氣的詢問信,請這位匿名審查人說明為何如此認定,但一直沒有獲得回覆,由於國科會規定「主動規劃案」不可申覆,在事發將滿三十日的前一天,我向行政院提出訴願…。一直到2015年12月31日我收到科技部來文:「本部依台北地方法院更一審行政訴訟判決,就台端100年申請案進行重審,結果未獲通過。」這趟向司法扣門之旅,剛好度過四個寒暑。 國家機器猶如糕餅模子,壓製出它想要的學者。 在這四年中,訴願被駁回,行政訴訟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進行,國科會委任的 L律師團主攻「研究計畫申請案的補助對象是申請機構,不是提案教師,大學教師無權提起行政訴訟,必須由大學提出,否則便是當事人不適格」。陸續四次審理庭期間,雖然我極力舉證反駁,但仍可依稀感受到法官偏好此一主張:畢竟從程序上駁回,不用處理實體層面的學術審查爭議,應是最好寫判決的路徑。果不其然,2013年7月31日,「原告之訴駁回,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行政法院認為本案應該由2011年我任職時送出申請案的大學來起訴。頓時體驗到:憲法第16條所保障給人民的訴訟權,竟是如此不堪一擊。 這正是所謂「三權分立」的實況與危機,一位司法圈內人曾跟我說:「法官如果輕易撤銷行政機關的處分,行政機關會反彈…」,特別在地狹人稠的台灣,XX律師團與XX法官常是前後期或曾經同事過。我也徵詢過某位立委的辦公室主任,他說:「國科會這種學術機關,就像中研院一樣,給人深奧難懂的印象,我們除非作足功課,否則要質詢不是那麼容易…」。此外,過去十來年,國科會始終是監察院糾正案的常客之一,也具體指出審查機制易衍生徇私舞弊,浪費公帑等積弊,並形成「近親繁殖」的畸型現象,但似乎也是說說而已[7]。 C、從恩惠到權利 2013年7月行政訴訟一審敗訴後,我必須於二十日內決定是否上訴,除了裁判費外,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必須委任律師。有誰會想接這種案子?幸虧我在大學時代的人緣沒有太差。2014年4月30日最高行政法院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理由大意是:「國科會補助計畫作業要點雖明定須由申請機構提出申請,但該要點亦使計畫主持人調任時,可申請將計畫由原任職機構移轉至新任職機構繼續執行,足見研究計畫具有難以脫離計畫主持人而執行之特性,所以縱使計畫申請人並非行政處分之相對人,也是法律上之利害關係人,可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在更一審時,L律師團換上一位一知半解卻又盛氣凌人的律師,但我也遇到一位願意深入了解學術審查機制與案情癥結的法官,2015年7月21日,一份45頁的判決,撤銷國科會2011年的行政處分,並要求科技部重行審查程序並作成決定。判決中也再次確認研究計畫申請人具有提起訴願、行政訴訟的權利,對於行政機關的學術審查,如果涉及違背法令、事實認定錯誤、逾越權限或濫用權力(專斷、將與事件無關之因素考慮在內)等情事,行政法院仍然有審查權,不能一概以「判斷餘地」為由拒絕司法監督。 「有權利必有救濟」,無法透過司法程序進行救濟的,不是權利,是恩惠,當施恩者說不給你、要給他時,不管是什麼理由,受惠者都無法吭聲、只能接受,這種恣意與悠遊歲月,總是令掌權者流連忘返,從而有「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Power tends to corrupt, and absolute power corrupts absolutely)此一定理。但就本案而言,很遺憾在司法開啟監督之門後,科技部不僅打算以一紙未附審查理由的公文結案,更在研究計畫系統中直接移除容易引發爭議的審查理由,改為必須另向承辦人申請,更甚至於進一步修改要點、重申補助對象是申請機關而非教師…,此等以防堵為目的之「進化措施」,確實一如我所比喻的「變形金剛」。幸虧,這些變形都無法否定司法系統已確認研究案申請教師為法律上之利害關係人而具有訴訟權之事實。 台北地院更一審判決首頁 D、以司法訴訟作為社會改革路徑? 這幾年的經驗也讓我逐漸感受到,以司法訴訟作為社會改革路徑的成本、風險與侷限,這條路雖無鎮暴水柱或催淚瓦斯,但正如我在「鐵打的律師,流水的官」[8]一文所述,當面對的是職業律師的車輪戰與烏賊戰,而行政機關卻置身事外,只處理勞務採購與核銷時,理想很容易耗損殆盡、看破紅塵,這是比金錢時間更難受的成本;還好這場社運不是真正的SOLO,每每在第一時間不吝給予法律諮詢外加心理諮商的學姊與同學,以及對科技部提起國賠案的許教授,都願意陪我跳探戈[9]。 至於風險,則在於一個想要顛覆積弊的初衷,也可能因司法而萬劫不復,例如本案若在最高行政法院被駁回,未來任何主張國家學術審查有瑕疵的案子,主持人可能都無法救濟;至於侷限,則在於司法面對行政機關的專業領域時,通常仍以謹守分際為原則,例如本案除了事實認定的顯然錯誤外,我也主張國科會長年以來讓「審查人金鐘罩藏鏡,申請人全裸被看光」的「單盲審查」,其流弊猶如開拆的彌封,難以維持公平;位此我也提出具體替代方式,證明既有措施弊大於利,未符比例原則[10],但法院就審查方式等爭議,則表示尊重行政機關之選擇。或許有的問題,必須透過立法權之運作或較大規模的社會串連,乃至於行政風氣、組織文化的興革輪替,以及對下一代的教育深耕,才有機會突破。 正當本文寫作時,多家媒體報導:科技部補助200多億,由前台大校長李嗣涔總主持之「能源國家型研究計畫」,傳出論文抄襲醜聞,遭美國Retraction Watch(撤銷論文觀測站)公布,讓台灣貽笑國際[11]。然而,象牙塔內本是笑罵由人,若要為這台與社會脫節、為高層煉金、製造科學孤兒的學術絞肉機踩煞車,還有很長的時間,我們都不能豪邁地說:「剩下就是你們的事了」[12]。 … Continue reading 從恩惠到權利? 讓學術審查面對司法審查的一場社運SOLO
都市的大型慶典:狂歡解放?財團宰制?
董建宏 /中興大學景觀學程 1999年,千禧年將近之際,全世界卻為了一個「數字問題」,而引爆了一個潛在的危機:Y2K Compliant BIOS。這個當初電腦設計時,為了避免佔用過大的記憶體空間,因此採用兩位數來記錄日期。在接近新世紀時,人們開始發現這個當初為了便利而採行的紀錄模式,將會在進入新世紀後,造成所有資料的混亂。當網路世界已經是當時不可阻擋的趨勢時,這樣一個「數字問題」確實將會引發世界的混亂。全世界各國政府,在當時採行了一連串的措施來防止危機的發生。因此,在世紀交替之際,一項跨國的活動:跨年慶典,突然在全世界各國的主要城市展開。希望透過每個主要城市的活動,來測試各國的電腦系統修正無誤。 【一個千禧蟲,竟然成為跨國慶典的開始】 資料來源:www.flickr.com/photos/swindejr 於是,正當全球的電腦工作人員在那個世紀交替的夜晚,不斷的緊盯著電腦上的數字變化時,全世界多數的人們,卻正以興奮的心情,自太平洋開始,迎接新世紀的來臨。一場又一場的城市跨年慶典,藉由電視轉播,讓全球的人們,在新世紀的伊始,感受到了全球化社會無國界的狂歡。也因此,這樣的跨年慶典,就似乎從一場只是為了檢測「數字」危機的活動,變成是新世紀的全球嘉年華儀式。 那麼,什麼是慶典?慶典對於人類社會與城市發展到底有什麼影響?我們又要怎樣面對慶典活動對於人們日常生活的衝擊呢?特別是在當前台灣不斷的檢討各縣市紛紛舉辦跨年活動,對於地方財政的衝擊,我們又應該怎樣來看待呢? ◎慶典儀式:信仰與生活解放的分離 慶典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從人類學的觀點來思考,慶典的起源與傳統的建構,似乎並不一定是一種直接的連續。相對的,透過更多的人類學與社會心理的調查,我們可能會發現,許多慶典是跟過往人類生活的模式(漁獵或農耕),息息相關。因為當我們的祖先必須大量仰賴勞動與大自然的恩賜,來維持生命時,慶典活動就成為他們感謝上蒼的一個方式。但是,慶典真的只是一場感謝全能的大自然對於人類的恩庇的儀式嗎?還是,它有著其他的意義與功能?而這樣的慶典活動,對於生活的環境,是否又塑造了不一樣的空間呢? 【中古時代的嘉年華,就是一種大眾分享、破壞既存秩序的時刻】 資料來源:http://www.famous-painters.org/B-Painters 在Barbara Ehrenreich所撰寫的一本社會人類學的書:「嘉年華的誕生」中,她提到,或許一開始,在原始時代,看似慶典的聚會,其實是人們為了集體獵殺相對龐大的動物,所群聚一起,並用類似舞蹈的方式,驚嚇那些野獸。而後,在信史時代,我們看到相關的慶典記錄,都與許多經濟活動有關。在慶祝豐收的儀式,與凱旋勝利的活動上,我們都可以看到不同模式的慶典的舉辦。這些慶典,除了感謝神明的庇佑外,也有著資源分享的經濟意義。透過慶典的舉辦,許多人將自己多餘的資源拿出來分享。透過這些慶典的舉辦,人們在一定程度上消弭的因為經濟生產所產生的許多階級落差,避免的積累的差異,累積的憤恨。 因此,在許多原始文明中,我們都可以看到誇富宴(Potlatch)的出現。事實上,台灣的許多廟會與賽神活動的舉辦,也具有類似的概念。透過慶典活動的舉辦,以及大量物資的提供,讓村落中相對的經濟弱勢者,可以透過這樣的活動,取得暫時的安置與生活的穩定。另外,從許多慶典活動我們也可以觀察到,慶典的另一個意義,就是:暫時消弭階級的界線。盛行一時的化妝舞會,一方面是為了慶祝貴族們的重大勝利或活動,另一方面,卻也是透過面具的遮掩,將他們長期以來被階級位置所束縛的狂野心情,適度的放開。從許多慶典活動的觀察,我們也可以看到,因為慶典活動的歡愉氣氛,因此往往有許多人可以藉此跨越階級的界線,讓整個慶典氣氛更加的歡慶。於是乎,許多慶典活動到最後,就會有踰越當時正常社會規範的行徑。為了避免社會秩序的混亂,或者避免被壓迫者透過慶典活動來挑戰統治者,許多中世紀,甚至啟蒙之後的統治者,紛紛對慶典活動開始壓制。 這些壓制,伴隨著宗教的改革與現代性、工業文明的發展,導致了人類生活得以符合經濟發展與政治治理的秩序性。但是,對於歡愉權利的剝奪,以及短暫消弭階級對立的消失,卻也是對當代社會的一項挑戰。於是,政治領袖開始創造屬於政治的慶典活動,企圖透過慶典儀式的感染力,來貫徹統治者的意識型態,並嘗試轉移群眾的不滿。法西斯的廣場儀式、閱兵,與左翼社會主義政黨、共產黨的群眾大會等,無一不是政治領袖與政黨,嘗試透過類似慶典的活動,來宣揚統治者的意識型態,並藉由慶典的集體性與歡愉性,將新的政治秩序貫穿其中。 只是,畢竟,政治的秩序性本來就與慶典的破壞性相衝突。因此,這些政治性的集會,逐漸的凋零。相反的,資本主義體系,卻妥善的運用了人類對於集體性狂歡的追尋,創造了一連串的商業性活動,來滿足人類對於慶典的追求。因此在二十世紀的後期,看到了許多巨型的演唱會,甚至原本是運動競技的場域及活動,也在商業資本的介入下,成為各國形塑城市空間與市民活動的主要規劃原則。只是,這樣的商業性的慶典活動,對於我們生活的城市,又有怎樣的影響呢? 【政治的嘉年華,目前只有在類似中國這種獨裁國家才會存在】 資料來源:http://images.takungpao.com/2013/0725/20130725090818293.jpg ◎城市的慶典記憶與發展的衝突 城市的記憶,與城市的慶典活動,其實有著些許的連結。因為,慶典的意涵,就是一種休閒活動,一種追尋生活歡愉的過程。而在當代工業城市的發展過程中,為了避免勞動者過度的疲憊,同時提供城市居民適當的休憩環境,以利情緒的宣洩,因此,開放空間的規劃,一直是都市發展的重要課題。而其中,公園、遊樂場、運動場等遊憩空間的規劃與活動,就成為都市居民生活中重要的慶典記憶。 【開放的都市空間,一直是都市發展的重要課題】 資料來源:https://www.flickr.com/photos/vagueonthehow 在當代城市的發展過程中,遊樂園的興起,一直是一個有趣的慶典空間。兒童們將去遊樂園遊玩,視為是生活中重大的娛樂,甚至是家庭生活的重大慶典。而遊樂園中的許多遊憩設施的設計,也是為了滿足與紓解人們在工業化社會下,不斷被壓抑的心靈與所積累的龐大壓力。因此,各式各樣的遊樂器材,不斷的在遊樂園中推陳出新。而這些器材的設計,也讓人們可以透過短暫的活動刺激,宣洩情緒。例如:雲霄飛車的設計,讓人們可以透過高速的刺激,在感官上尋求滿足。又如摩天輪的設計,讓我們得以透過高度的轉變,看到不同視野下的生活空間。而鬼屋的設計,則可以讓人們宣洩平日所積壓的情緒,透過吶喊來釋放壓力。此外,許多都市內部的小型公園,更是讓市民可以藉由開放空間的提供,以及一些簡易的遊樂設施的設置,滿足當代社會核心家庭的親子互動,以及都市內成長的孩童,一個透過不同遊樂設施,群體互動的可能性。 但是,隨著都市的發展,許多過往的城市空間,開始被迫拆除,以迎接新的開發想像。於是,在這樣原子化的城市空間,個人的城市記憶,被迫讓位給開發的需求,或是更大型的活動空間。例如:為了辦理台北花博,象徵著台北城市發展的台北兒童樂園,被迫被拆除。這個空間的消失,讓這個城市過往的重要歷史記憶,特別是對許多人來說,成長過程中的慶典記憶,消失在實體的空間之中。 【眾人記憶的臺北圓山兒童樂園,就在號稱「花博」的大型慶典中被消滅了】 資料來源:http://www.taipei.gov.tw/public 城市的慶典記憶,其實是一種集體的記憶,只是當代的工業發展,讓這樣的集體記憶給原子化了,成為個人的記憶。但是,事實上,卻是這個城市的居民,對於都市內的某一個空間的集體記憶。但是,當城市的發展,不斷的去侵蝕這些帶給城市居民休閒愉悅的空間時,我們必須擔憂,這樣的發展,會導致城市內的階級衝突的擴張。因為,在資本主義的馴化下,就連慶典活動與慶典空間也逐步成為商品的一種,而讓過往慶典所扮演的,消弭階級差異、提供不同階級一個匿名與紓解壓力的共同環境,開始消失了。巨型事件的興起,正代表著這樣的發展。 ◎巨型事件與都市空間的形塑 自1964年的東京奧運之後,許多城市的治理者,開始發現,舉辦巨型的事件活動,是可以重塑都市的空間發展,並且透過這類巨型事件的舉辦,以慶典活動的愉悅性及集體性,凝聚民族情緒,同時建構新的都市意象。而1984年的洛杉磯奧運,更讓企業集團,看到如何透過大型事件的慶典氣氛,創造龐大的商機。於是,資本主義時代的慶典活動,對於當代城市空間的形塑,更具關鍵性。 從1851年的首屆倫敦萬國博覽會開始,在這個現代性開始浮現的時代,博覽會便取代了許多慶典活動,成為慶祝現代性與工業化發展的重要活動。首屆萬國博覽會,展出了當時許多重要工業革命的成果,讓世人透過參訪這個重要的工業時代慶典,來理解工業革命的進程,以及對於現代性生活的影響。 1893年的芝加哥萬國博覽會,更是讓人們首次發現,可以如何透過巨型的慶典活動,開始來改造城市空間。於是,慶典活動之於城市發展,又有了不同的意義了。芝加哥萬國博覽會的時間點,其實就是在工業革命已經高度成熟,而民族主義國家治理也達到極致的狀態。民族主義事實上就是一種類宗教的狂熱,因此透過萬國博覽會的舉辦,其實也就是透過工業文明的包裝,將民族的自信與情緒推到顛峰。這與日後奧運的舉辦,透過體育的競技,達到民族國家之間的對抗,是有異曲同工之妙。 也因此,巨型事件開始成為當代社會的重大慶典活動。相較之前的宗教性的狂歡活動,巨型事件活動在民族國家與資本主義的規訓下,雖然依舊嘗試去呈現其狂歡的一面,但是,更多的是對於都市空間的規劃與商品化。例如:1889年的巴黎萬國博覽會,以La Tour Eiffel艾菲爾鐵塔的興建,象徵著人類工業文明的進步。也改變了巴黎的城市地景。Roland Barthes在一篇散文中提到,他對艾菲爾鐵塔的厭惡,因為它就像一個無處不在的怪物,「污染」著巴黎的視覺。而芝加哥萬國博覽會,更是寫下「城市美化運動」(city beautiful movement)的「典範」。透過一群懷抱著現代主義與進步理念的建築師與規劃者,芝加哥團隊,將一個原本惡名昭彰的城市,透過城市的美化與巨型的建築結構設計(摩天輪),賦予城市新的生命。 【艾菲爾鐵塔就像一個無處不在的怪物嗎?】 資料來源:https://www.flickr.com/photos/68801711@N00 然而,就如同在「白城惡魔」(The Devil in the White City)一書中所描述的,在一切看似美好的城市發展下,一個殘酷的殺手,正在進行著世紀以來最殘暴的兇殺。慶典的原始本質就是為了宣洩生活中所積累的龐大壓力,以及對於壓迫者的反抗。但是新形態的慶典活動,所設計規劃的空間結構,其實非但沒有協助改善城市中弱勢者的生活空間,反而透過進一步的空間規訓,將城市空間變得更不友善。是故,當我們在思考巨型事件與事件經濟的同時,我們應該去思考到,這樣的慶典經濟,對於城市空間的控制。 ◎台灣都市慶典的興起與浮濫 台灣當前對於都市內慶典活動的濫觴,必須追溯到1994年陳水扁先生當選台北市長之後,所進行的一連串對於台北城市空間的解嚴。 當時的台灣,在政治上歷經了國會全面改選,以及北高及省長直選,民主化已經是一個看似不可逆的歷程。但是,事實上,社會生活的主要空間,還是充斥著各式各樣的威權管制。因此,陳水扁所領導的台北市政府,期望透過「空間解嚴」的政策,以「市民主義」、「市民參與」的思維,將城市過往被威權統治者宰制的實體空間,逐步的歸還給市民,創造城市空間的公共性。而要解放空間的威權性,慶典活動的舉辦,正好提供了市府團隊一個挑戰空間威權的可能性。畢竟,慶典活動的意涵,正如同本文一開始提到的,就是對於統治者威權的某種挑戰。透過慶典活動的狂歡與愉悅,解除了原本屬於威權統治者僵化的空間。 1995年年底,陳水扁市長以「變裝」的方式,出席了在台北市政府廣場所舉辦的跨年晚會,成功的引爆話題,也讓市府周邊的公共空間,從一個威權政府的官僚機構,轉變成為青少年狂歡舞蹈的慶典空間。這樣的空間解嚴,開始了台灣各地方政府日後跨年晚會的濫觴。但是,我們必須清楚指出,當時,這樣的空間解嚴政策,企圖是十分清楚的,就是希望透過慶典活動的反叛性,將市民成功導入城市的空間之中,解除空間的嚴肅性與政治性,而成為市民社會可以積極互動的環境。所以,舞會的舉辦,包括在西門町的三次青少年街頭舞會,都是為了將城市的空間開始賦予多元性的意義,而非僅僅只是一個商業或穿越性的單一空間。 而後,因為千禧年的到來,所進行的跨國的跨年晚會,造成了許多城市競相舉辦各類的跨年活動,作為政治人物取悅市民的民粹化行徑。進一步,在大量商業媒體、電視台的參與,以及搶食跨年晚會的商業大餅利益下,跨年晚會成為台灣各地方政府的一項重要慶典活動,卻也成為地方財政的另一負擔。 【臺北市政府開始的跨年晚會,一開始俱有空間解嚴意義,現在成了財政負擔】 資料來源:http://ch.taiwantravelmap.com … Continue reading 都市的大型慶典:狂歡解放?財團宰制?
教科書與天然獨世代:媒介真實VS.生活現實
廖珮如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生活在這個高度媒介化的社會裡,我們每天生活都與媒體科技、媒體訊息脫離不了關係。以近日引起新聞媒體高度關注的課綱微調爭議為例,許多人在7月23日或7月24日看到主流媒體報導抗議學生闖入教育部才意識到台灣社會存在「課綱微調」爭議,7月30日的新聞事件更讓輿論沸騰,從社群網站到公部門記者會到抗爭現場的新聞等等。這個從2014年年初便開始的課綱微調爭議,一直到這幾天才引起鋪天蓋地的討論。 【所謂的「課綱微調」,引起台灣鋪天蓋地的抗議】 資料來源:郭佩宜 自2014年太陽花運動之後,我們強烈感受到「媒體」(社群網站、部落格、手機即時通訊、電視新聞、報紙新聞、網路新聞等)在傳播公共議題及社會議題討論時扮演的重要角色。這次的課綱爭議當然也有許多人利用媒體來傳播自己的想法與意見,但是這篇文章不打算討論這些媒體訊息、使用者、或是媒體與社會運動的關聯。我打算聚焦在「教科書」身上,但我不採用文本分析的方式來解讀詮釋「教科書內容」或課綱爭議的內容,我打算從Dorothy Smith(1987, 1990, 2005)的「建制民族誌」概念來討論「教科書」於教育體制內的角色,及其建制的國族論述。 ◎體制內寫的文本,與現實生活之間的斷裂 身為女性主義社會學家的Smith認為,強調理性、客觀知識的當代社會所建構出來的制度忽略「人」的主體經驗,因此在制度與常民經驗間時常出現斷裂,也是許多制度可改善之處。由此理論出發,我在本文中將「教科書」視為一個教育體制內的「文本」,其物質存在與「真實」、「現實」之間的關連,以及「教科書」做為一種文本如何建構統治者偏好的意識型態。 教科書作為一種「文本」不只是「客觀知識」的來源,它更在某些歷史時期媒介統治者的意識型態,透過學校教育及考試系統將教科書內容建制為一套考試的「標準答案」。由於教科書內容直接等同於考試標準答案,這意味著教育體制在建制教科書這個「文本」的同時,也將其建制為理解社會、歷史、地理的標準方式,統治者得以藉由此文本來規範常民理解其生活經驗及生活「現實」的思維模式。於此同時,教育體制也則透過教科書媒介一種反映統治者意識形態的「真實」世界。 我們從這次課綱微調的爭議裡可以看到,許多已出社會的「大人」在社群網站上分享求學時背誦中國史地的經驗,這些親身經歷讓我們了解教科書建構的「客觀知識」不必然與學生的日常生活經驗接合,其所媒介的「真實」世界不必然等於學生每日生活的「現實」。以我為例(1984年生,末代高中聯考生,初代大學指考生,國中是國立編譯館版教科書最後一屆,高中是開放民間版本第一屆,國高中課本沒有台灣史地,學校也不是說母語的地方),在我之前的學長學姊們學習到的「中國」是透過文本媒介的「真實」,現實世界的中國早已不是國立編譯館版本教科書中的「真實」中國。我們沒在教科書上學習過「台灣」史地,儘管台灣是我們每天生活的「現實」,我們每日踩踏的這片土地、滋養我們成長的土地、在我們週遭生長的動植物卻不存在教科書的「真實」世界裡。我們的受教過程充滿建制與現實之間的斷裂,我們勤奮背誦教科書建構出來的「真實」,因為教育體制會正面回饋勤奮苦讀的學生,讓莘莘學子透過背誦「標準答案」來突破階級限制,另一方面這也有助於他們日後在社會上取得較多的權力資源成為統治者。 馴化學生服膺國家機器的過程正是一個學生自我疏離、異化的過程,學生越靠近教科書中的「真實」,他們就離自己生活的「現實」遠一點,學生的主體經驗便漸漸消融於教育制度中。過去教科書媒介的「真實」是一套將學生帶離生活世界的「客觀知識」,而其編纂的過程則反映出鞏固統治者利益的意識型態。 ◎過去台灣的教育過程,在教導我們忽視自己的身體經驗 我們在這次的課綱爭議中也看到課綱微調召集人王曉波教授認為,課綱須符合憲法,這讓我們可以更進一步將憲法也視為一種媒介「真實」的「文本」。 戒嚴時期,統治者透過三種文本來共同建構國族意象,文本A(憲法)建構出「真實」疆域,文本B(教科書)傳遞一套大中華文化的建制論述,再加上文本C(黨國媒體)傳遞(或掩藏)「真實」,全體人民生活在一套不同文本為媒介出來的「真實」中,這種媒介真實排除以台灣為主體的常民生活經驗,無法貼合常民生活的「現實世界」。於是,生活經驗與體制之間的斷裂迸發,解嚴後,我們在每次選舉、每個公共議題討論、每次世代衝突都看到這些「經驗斷裂」。有些人堅信憲法和教科書建構出的「真實」,且捍衛此一媒介真實建制化的所有法令機制。教育過程一再教導我們要相信「理性」與「知識」,忽視自己的身體經驗,因此即使這套建制排除自己的生活經驗,仍有許多在體制內取得利益的人願意起身捍衛這套體制。 【國民黨仍試圖以戒嚴方式來實施洗腦課綱】 資料來源:郭佩宜 哪裏有權力哪裡就有抵抗,也有些人發現自己的「經驗斷裂」,從而由自己的日常生活經驗出發,摸索和思考以自己為主體的體制應當是何模樣。更為具體的例子便是「台獨」一詞的歷史轉變,成長於戒嚴世代長大的台灣人接觸的媒介真實便是「台獨=民進黨=叛亂=破壞社會秩序」。「台獨」一詞的建構過程夾雜恐懼不安及國破家亡的意象,而課本媒介的真實是「國」=「中國」,這讓我們可以幫作業簿後面那行「做個堂堂正正的中國人」加上這句,「當個畏首畏尾的台灣人」。過去文本媒介的真實世界中,以台灣為主體的意識型態是危險思想、會毀滅中國意象, 教科書、媒體及國家法律透過文本建構出的真實便是一個排斥台灣主體的國族意象。 但隨著報禁解除,黨國機器對媒體控制稍減(但未完全消失),部分媒體媒介的「真實」開始從台灣人的日常生活經驗出發。其後,教科書列入台灣史地,也開始轉變教科書媒介的「真實」國家意象。國立編譯館教科書不再獨大後,教科書媒介的「真實」逐步建制以台灣為主體的論述,試圖將客觀形式的知識連結到一般民眾的日常生活經驗,讓教科書中的真實能更貼近常民生活的現實。「天然獨」世代成長於黨國文本媒介的「真實」逐步瓦解的年代,他們意識到教科書媒介的某些「客觀知識」不符合現實生活經驗,他們生活的「媒介真實」裡「台獨」不再等於叛亂、不再等於恐懼、不再等於死亡。生活經驗裡的國族意象不再等於「中國」,「台獨」是一種生活現實,天然獨世代拿著與「中國」不同的護照、他們活在與「中國」不同的政體下,他們深知憲法媒介的真實不符合生活現實。 ◎操弄教科書的「真實」已經無法呼聾天然獨世代 經歷政黨輪替後的台灣人體會到,黨國建制的「中國」論述不再符合人民的生活經驗,隨著新媒體發展,互動式、即時、分散的媒體使用經驗顛覆過去「一對多」、「上對下」的媒體傳播方式。以台灣為主體的現實生活經驗正透過新媒體擴散至常民生活的每個角落,「台獨」作為一種媒介建構的真實已經從戒嚴時期的「叛亂罪行」轉變成為「以台灣為主體的生活現實」。以太陽花運動之後的新媒體為例,《台灣吧》製作淺顯易懂的台灣歷史動畫,透過Youtubeu平台及社群網路傳播歷史課本沒教的台灣史。或是,《故事》網站上一系列台灣歷史的文章都是過去在歷史課本中不會讀到的台灣史。過去黨國機器成功透過不同文本建制一套排除台灣主體的國族意象,到了新媒體世代,黨國建制的國族論述在眾多媒介文本競逐中漸漸失去影響力。所謂的「天然獨」是一個生活於不同媒介真實的世代,他們會擇取能貼近生活現實的「媒介真實」,不再如先前的世代那樣活在「客觀知識」與「身體經驗」斷裂的狀態中。課綱微調至今的種種爭議裡,我們不能再用「受教者無權選擇課綱」(引自國民黨籍立委丁守中)那套「上對下」的媒體傳播方式來呼聾學生。這個互動式媒介的世代,大人面對的最大挑戰便是學生悠遊於不同媒介文本中,他們嫻熟地則取符合自身現實經驗的媒介真實。任何將教科書建制為不符生活現實的意圖都會輕易地被他們識破,且他們會透過其他媒介文本來建制一套符合自身經驗的論述。 【當權者,還是打算用軍警暴力來對付公民嗎?】 資料來源:郭佩宜 從建制民族誌的概念出發,我試圖指出,教科書作為一種文本媒介的真實,是為統治者利益所服務。教科書、法律,乃至大眾媒體所媒介的真實未必符合常民的日常生活經驗,更有甚者,統治者透過這些文本宰制常民,使常民的生活經驗與客觀知識之間產生斷裂。儘管國家擁有權力建制教科書及教育制度,人民也有抵抗的力量。我在文章裡試圖帶入當代新媒體研究的觀點,隨著媒體科技多元發展,傳播模式轉變,過去教科書作為一種上對下的傳播模型不再有效。這意味著教科書作為國家建制國族論述的文本已面臨強大挑戰,人民已開始藉由互動式媒體及社群網路參與國族意象的建制,這也使得人民意識到教育體制與生活現實之間巨大的經驗斷裂。面對新媒體時代知識產製方式的轉變,人民力量的崛起,當權者又打算如何因應呢?
「和理非非」與香港佔中:談非暴力抗爭
黃厚銘 /政治大學社會系 這年頭還有人敢寫文章談和平理性(外加非暴力),八成是腦袋有問題吧(啊,我是在說我自己啦)。 前幾天間接在一位朋友的臉書上看到一篇香港網友轉貼的文章。內容是一位香港警官從他的角度談此次香港爭直選過程。他肯定大多數群眾都是和平理性的。但也有發生一些諸如「衝擊」或向警察投擲礦泉水瓶的行為。並說明他們往往是在這種情形下被迫使用催淚彈。並且,在這樣的過程中,也不太可能只針對沒有使用和平手段的示威者,而不連帶影響到手段平和的其他人。更重要的是,針對警察經常在現場遭受民眾辱罵或指責。 【警察擁有公權力就可以為所欲為嗎?】 http://matchbin-assets.s3.amazonaws.com/public/sites/358/assets/14042779179072201407020100363_36599.jpg 他提出了幾個問題希望大家想想。簡單說,就是他們身為警察,也有他們的職責,盡責便是他們專業性的表現。因此,他們也不可能聽從群眾的呼籲,而罷工、辭職、或是藉故請病假。最後,作者一連串的「請不要」來提出他的呼籲,例如,「請不要對我說,你們的角色有思想,我們的角色沒有思想。請不要對我說,你們有良心,我們埋沒良心。請不要說你的角色是人,我的角色是狗。」等等(請參閱文末所附的連結)。 我認為這篇文章是值得認真對待的。原因是我相信(或預設)這篇文章的作者是真有其人、所說的內容也是真的。但即使不是,這篇文章會被大量轉貼,就代表著裡面的敘述,對許多人而言,是有說服力的。因而,不管是贊成這篇文章、或反對這篇文章,都需要藉此好好想想。 ◎警察的公權力是有限制的 在社會運動高張力的衝突過程中,只要是人,都有可能失控。在這幾天網路上流傳的香港爭直選佔中影片裡,我們看到警察近身向民眾噴辣椒水,我個人也看到一段影片,如同這篇文章所敘述的,確實有民眾向警察投擲礦泉水瓶。也就是雙方都可能因為一時激憤,而做出一些程度不一的失控行為。 就警方而言,維持秩序是他們的工作,在他們取得警察的身分之前是受過訓練的,乃至於因為他們代表公權力的身分,不僅納稅人所繳交稅金有一部分成為了他們的薪資,同時也還有一部分成為他們身上的裝備。這當然包括了他們的頭盔、盾牌、警棍與辣椒水。進一步來說,他們之所以能夠光明正大地攜帶這些裝備上街執勤,是因為政府壟斷了暴力的權力。也就是說,只有公權力才有權,在一些條件限制下,正當地對人民施暴。而人民是沒有權利對任何其他人施暴的。也因為這相對於一般人民的優勢,警察作為公權力的化身,更有義務在執勤時遵守法令的規定與限制。換言之,執法過當絕對是大錯特錯的。 此外,正如我另一篇文章裡所指出的,對於個別警察執法過當的行為,基層員警不應該基於同袍之情而相互包庇,因為這是幫派的江湖道義,不是法治。同理,也不應該因為上級長官的包庇力挺,而將這感激之情轉化為無條件的服從命令,因為這是人治。不依法行事都是有損警察的公信力與專業性的。 再來是敏感的「和理非非」的問題。就民眾這一方而言,我不是要藉口民眾的自發性與缺乏訓練來為他們的失控行為脫罪。而且,這些行為會不會被追訴,當然也不是我或是民眾可以自己決定的。警察顯然會有充足的設備來記錄下這些行為,一旦踰越了某個界線,我相信警方一定會追訴這些民眾的罪責的。相較於此,以台灣323、324所發生的警察執法過當行為來看,反而民眾是難以追訴這些人的責任的。原因就在於前段我所提到的,同僚與上下級的相互包庇。 ◎對於「和平理性非暴力」抗爭的一些誤解 對於聽到「和平理性非暴力」就起反感的人,這篇文章確實凸顯出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也就是說,失控的行為確實增加了警察施暴的理由(我不會說是正當性)。最最起碼,也是削弱了抗爭行為的正當性。換言之,非暴力(不傷害他人)應該是有一定道理的。不過,我也必須強調,非暴力不等於不違法。這我隨後會加以說明。 事實上,「和平理性非暴力」這幾個詞之所以會引起不少社運參與者或支持者的反感,一來當然跟「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手段是否有效,相應的也與政府是否有所回應抗爭民眾的要求、以及警察是否有執法過當等等有關。白話一點說,對「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反感,就表現在「沒用啦!」、「只是坐在那裡被打得頭破血流而已」這幾句話裡。 【非暴力抗爭不是要你坐在那裏被打】 http://pic.dwnews.com/2014/03/24/3e0ca302fd97551593c6efb1f656c4e0.jpg 我不會阿Q地信仰「和平理性非暴力」就會成功。但我相信,在民眾沒有能力與正當性武裝自己的情形下,要跟壟斷暴力的國家比武力,是沒有勝算的。再者,一旦採取暴力的手段,還可能給政府施暴的藉口、或是像這篇被轉貼的文章一樣,會削弱抗爭的正當性與民意支持。也正如網路上一些朋友的文章所指出的,這些非暴力抗爭所首先要訴求的,並不是政府,而是還在觀望、還沒站出來的一般人。從這個角度來看,一旦運動的手段失控,就創造了一些論述空間,讓一般人卻步。 然而,在另一方面,我認為對「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反感,其實還可能是來自於誤解。首先是「和平理性非暴力」的「神聖性」或「道德高超性」。正如我前面所透露出來的,堅持非暴力,只是一種策略思考的結論。亦即,其前提在於人民沒有能力與正當性武裝自己。因此,主張「非暴力」是現實的考量,而不是道德上的姿態。循此,我個人就不認為,當有敵人來犯時,我們還應該堅持非暴力。反而應該設法武裝自己、街頭巷戰、游擊戰也再所不惜。 其次,非暴力抗爭雖不等同於公民抗命(不服從),但其中一個很大的選項就是公民抗命(請參考農陣818拆政府所印製的《非暴力抗爭小手冊》裡羅列的選項)。由此可見,違法絕對是非暴力抗爭的選項之一。但為什麼要違法?用甘地的話來說,就是統治者統治的有效性與正當性是來自人民的順服,因此,當人民不再服從,也就是在撤回其所賦予統治者的正當性,也是在削弱其統治的有效性、甚至是拖垮整個系統。我之所以要強調這點,是要指出,非暴力絕對不是不違法,雖然非暴力不一定就要違法(例如,汽車駕駛人集體以最低速限慢行)。因此,以為非暴力就是守法、守秩序,乖乖上街遊行、開晚會,回家洗洗睡,這其實是誤解。也因此,在台灣的社運脈絡下,我越來越少用「和平」這兩個字來談非暴力。因為非暴力中的公民抗命,當然會違法、挑戰既有的社會秩序、甚至是妨礙政府與社會的正常運作。所以,請不要再以為非暴力就是和平不抗爭了。 頂多,我會說,經常與非暴力相連的「和平」一詞。所著重的是手段的「和平」,也就是不傷害他人,絕對不是指不起衝突、不違法。一輩子主張非暴力的甘地,最有名的一役不就是違反食鹽稅的法律嗎?隨後,他還威脅要佔領某個機構呢。 至於「理性」一詞也一樣,在這個過度崇尚「理性」與「科學」的程度已經到了非常迷信與不理性的時代,我個人從不覺得「理性」是個什麼具有正面價值的讚美之詞。但如果說「理性」一詞,意味著是經過思考、甚至是有計畫的,那非暴力抗爭當然是很理性的,舉例來說,甘地決定以反抗食鹽稅為不合作運動的起點、到海邊取海水煮鹽之前橫越印度的行軍、乃至於他有心理準備會因而入獄等等,這些都是經過深思熟慮的。顯然,深思熟慮所蘊含的理性盤算與計畫,絕對不等於被簡化的和平,也就是不違法、不起衝突。 【甘地的非暴力抗爭,也要付出代價】 http://www.yinduabc.com/res_base/jeecms_com_www/upload/article/image/2010_3/9_21/ku28geca77n9.jpg 但甘地最後確實入獄了,而在他入獄那段時間,於印度所引發風起雲湧的不服從、街頭抗爭,確實也有不少民眾被打得頭破血流、甚至也有不少民眾也跟著入獄。因此,非暴力是否就是「坐在那裡等著被打得頭破血流呢?」以我個人對非暴力抗爭的有限經驗與知識來說,我的答案是,是,也不是。 簡單說,非暴力抗爭的「技巧」當然有不少是在幫助執行非暴力抗爭的人保護自己的,其中在被抬離時全身放鬆,或是在以不讓自己受傷為前提下施力抵抗等等都是。然而,以當年美國南方有色人種反抗種族隔離政策的策略來說,他們確實是先經過一些訓練,讓自己能夠平靜承受身體與心理上的暴力對待以後,再走進那些不服務有色人種的商店或餐廳面對這些暴力對待以凸顯問題。 由此可見,非暴力抗爭雖然也希望執行者能夠不受傷,但其執行者應該要有受傷的心理準備。因為非暴力抗爭並不等同於其抗爭對象也會是「和理非非」的,這在323佔領行政院那晚可以看得很清楚。進而,從歷史上幾次成功達成目的的非暴力抗爭來看,非暴力抗爭之所以能夠帶動更多人的參與、甚至是讓基層的執法人員到高階政府官員手軟、震懾,經常是因為有一波又一波無所畏懼的人們,即便可能被打得頭破血流、可能入獄,都還勇敢地走上前去。顯然,主張非暴力,當然也不等同於懦弱。試想,要有多大的勇氣才會讓人明知會被羞辱、被打、被關還勇往直前呢? ◎擁有國家暴力的警察如何面對公民不服從? 再回到這篇文章向大家提出的問題。我認為民眾的「衝擊」是抗命,因此,跟佔領一樣,是非暴力的正當選項。至於向警察投擲礦泉水瓶,是不是該受到法律制裁,這絕對是警察的權限,這倒不用問大家。反之,警察是否可以因為民眾的違法抗命、甚至是投擲水瓶就執法過當,這問題的答案也應該是很清楚的。進而,這位警員問大家,如果我們身為一個執法人員,在面對以公民抗命的方式來進行的非暴力抗爭時,他也可以問問自己,這些香港市民所要求的過分嗎?持平一點說,當這位警察認為自己是無從選擇時,或許他也可以想想香港市民的抗爭是否也是無從選擇的結果?或許這有助於讓代表政府壟斷暴力的警察有所克制。 【警察也必須思考如何面對公民不服從】 https://farm8.staticflickr.com/7065/13367739514_9dffe3f167_b.jpg 非暴力抗爭、尤其是公民抗命的另一位重要思想家梭羅也指出,公民不服從背後所預設的是,道德良知高於法律命令的地位。亦即,人之所以為人的關鍵在於其道德良知,因此面對不符正義公理的法律命令,就應該訴諸自己的良心,而不是只考慮自已的職業上的職責、任務,甚至是飯碗。 這當然也很困難,並且也可能需要付出重大的代價。但這是讓自己根據人的原則活著,還是以某個職業身分討生活的抉擇問題。儘管不容易,卻並不是毫無選擇的。選擇抗命的人,就是拒絕服從不符正義的法律命令,而勇於承擔可能的後果。同理,執法人員也一樣,不應認為「惡法亦法」而覺得自己只能服從上級長官的命令。以戰後有關納粹德國軍警官員的一些案例來看,提出「服從上級命令」的答辯,實際上並不能免除這些公務人員所需要面對的法律追訴。進而,其實非暴力抗爭所訴求的,也不只是一般民眾,也包括了撐起政府運作的各級公務人員。乃至於公務人員的不服從、怠惰,也是非暴力抗爭的選項之一。 ◎非暴力抗爭在減緩激進的步調 再以台灣過去社會運動的發展過程來看,儘管幾十年前有不少更為激進的手段,但之所以在手段逐漸平和了好一段時間以後,會再度演變為佔領運動,這與政府的強硬姿態或不回應是有關的。請想想苗栗大埔迫遷的發展,從記者會、到少數人翻越行政院圍牆、到818拆政府佔領內政部大門,一直到318佔領立法院、324佔領行政院。這發展不正是因為政府的不理不睬造成的嗎?也無怪乎,會有越來越多人覺得非暴力抗爭是沒有用的。 香港市民會由平和上街遊行、集會,轉而變成佔中、甚至是遍地開花的佔領香港,也是如此。從這個角度來看,非暴力抗爭既不是禮貌運動,也不是在煽惑人心、製造問題,而是在減緩激進化的步調。但這不是為了執政者,而是在非常具有現實感的考量下,希望以一個代價(也就是社會成本)相對比較少的方式達成運動的訴求。進而,我認為非暴力抗爭精神與知識(而不只是技巧)的推廣,絕對有助於提昇公民社會的動能。讓台灣有更充分的準備面對未來可能的變局。 【從刺客到非暴力抗爭的黃文雄先生】 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thumb/a/a7/Peter_Huang.jpg/300px-Peter_Huang.jpg 我一直記得一位我由衷佩服的長者跟我說的:陳雲林來台時,要是那麼多民眾就這樣平靜地坐下來、不走了。那會是多麼震懾人心的景象。非暴力抗爭正是這位長者從當年的刺客身分,以一輩子的代價與自由所找到的路。要不是那個事件,他還極可能是台灣第一個留美歸國的社會學博士。Peter,生日快樂。 ----------------- (寫於International Non-violence Day前夕) 底下是我所回應的文章:https://www.facebook.com/rebecca.poek/posts/10152697493125664?fref=nf 以及,Peter黃文雄818拆政府當天於凱道的發言稿和影片: http://ppt.cc/Ixhj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pd_6zziHOA&list=UUQX-ud-ztYavANBEhE94ItQ
對社會學的無知,正反映台灣社會對不公義的無感
黃敏原 /中山醫學大學醫學社會暨社會工作學系 2014年春、台灣社會經歷一段學運與社運的市民社會發展期。在這過程中出現一些有趣的文化現象是值得探討的。部分的左派知識份子概括承受了「暴民」的唆使者或煽動者的指控(本文所指的左派知識份子,乃法式「intellectuel」之定義,特指實際參與社會事物的學者,並擁有捍衛公義與平等等左派思維之立場)。而其中「社會學」則被點名成唯恐天下不亂的禍源學問。社會系所的相關學生被質疑進入社會之後可能成為秩序的破壞者或搗亂者、家長們開始憂心自己子弟學習這種批判精神後將在社會被貼標籤、以及在腦中將被改造成偏激份子或憤世嫉俗。甚至社會系也被點名,被詢問他們是在「衝啥」?隨即(直到目前),左派知識份子們還忙於招架這些質疑、攻擊、、、。 【社會學就是教學生很亂?】 然而、上述這個文化現象是怎麼產生的?在我們檢視這個文化現象前,容我們問一個問題:台灣社會對社會學以及相關啟蒙批判學科的無知、無視、以及「妖魔化」是不是一種將它塑造成「代罪羔羊」的策略呢?這樣把「社會學=教唆動亂」做了連結之後,反映出來的是不是一種中產階級式的期待與想像呢?一種「本來無爭端、何處惹暴動?」的類結構功能論的思維呢? 在此,不只拉出美式「結構功能論‧價值衝突論」的辯論;同時更重要的,應是台灣社會對於秩序、衝突、正義公義的堅持等概念是作怎樣的慣性思考?在後冷戰時代[i]的今日台灣,長期沈默的左派思維與馬派關懷,能否深入人心,成為至少可被欣賞的質素甚至進一步成為核心價值之一?而對社會學的無知、以及進而調侃、奚落的態度,背後彰顯怎樣的集體潛意識思維?且讓我們學Freud來對這些「反動者」作個精神分析吧! ◎「社會失序」是常態,不是牛鬼蛇神 中產階級的思考,冀求一個安和樂利的平穩社會。不過社會變遷的過程中,不會所有的情境都在秩序之中。社會學家涂爾幹甚至認為,維持在可被接受的自殺率之下的社會,並不能算是「病態」。自然、涂氏不是認為自殺是「好事」,而是他深諳社會結構的屬性以及社會運作的邏輯,並瞭解波動在社會的進程中是一種「常態」。 從革命的角度來看,暴動與推翻暴政乃是必要之惡(沒有當年的法國大革命、人類的民主紀元將要延後;沒有野百合的「暴民」,萬年老國代將繼續馳騁於國會中);從成功鎮壓了起義之士的君王而言,他則在處理一件「平亂」(歷史換人寫、英雄變狗熊!)。所以這次社運與學運中的參與者,究竟是「義士」還是「暴民」?我想社會學家與執法人員會有很不同的看法。這是因為社會學者不見得站在權威當局的一方看事情,而更傾向從社會公義的角度、以及弱勢發聲的角度來體檢整個社會事件。不過,這並不代表社會學是一門專門教唆造反的學問,只是它不排除這種非常之手段。 【Pierre Bourdieu說:不是說你不能去火燒車,但是你必須知道為何要去燒它!】 資料來源:flowtv.org/wp-content/uploads/2011/03/44263885_villiersriotsap416.png 也正因為如此,法國社會學家Pierre Bourdieu在一次與郊區群眾運動的公民座談完指出:「我不是說你不能去火燒車,但是你必須知道為何要去燒它!」這位「暴民社會學家」在2002年去世時,法國三大報以頭版來紀念他,而解放報(Libération)則以頭版全版面來悼念他。左派老國對社會學以及社會學家的尊敬、台灣社會是否可以參考呢? ◎是否到了該揚棄「藍綠框架」的時候了? 此次社運的另種反動聲音,則援引台灣過去廿餘年來所習慣的藍綠分析架構,指陳此次的群眾運動即為某營政治人物延續其政治影響力、累積政治籌碼的重要一役。並搜尋哪位學運領袖實乃哪些特定政客的子弟兵等云云,意在作政治鬥爭或者癱瘓執政當局之運作。此刻,藍綠迷思儼然成為台灣島上分析政治現象、連帶地、分析種種重大社會現象或議題的「百寶箱」,只消把發生的社會事件放入這個「藍綠座標」的照妖鏡中,妖魔自動即能現身而無所遁形。多麼好用的「萬用分析座標」! 這個在台灣從六0年代原本被陳述為「省籍問題」、經八0年代的「族群問題」到九0年代的「統獨問題」,以至今日修成正果的「藍綠分化」,究竟為台灣的前途、社會剖析帶來的是口水之戰,還是洞悉的見解呢?有慧眼的市民可以自行分辨與檢測,不用本篇文章另作評論。不過社會學並不是天真地認為政治力完全沒有插手於社會運動之中、並甚至影響整個抗爭的運作方向甚至結果。由政治主題所繫的鈴、最後還需政治力量來解之,這是必然。 然而本文在此另外想強調的觀點,卻是從社會力的角度出發,指出此次社會運動與二十數年前(含野百合)的抗爭相比,整個市民社會的厚度是不同的:民眾的動員方式、社運人士的組織運作方式、以及自主的程度,並不見得是權威當局或者反動人士所想像的這般簡化:被教唆、暴民、藍綠互鬥等等。這時、該檢討的似乎是這張照妖鏡,是否也該升級了,甚至揚棄(Aufhebung)了吧? ◎世代間思維的差異反映出怎樣的「務實」世風? 學運的反動力量也來自學生家長。當然不是所有的學生家長都反對學生走進立院、或關心國事(不管他們以何種程度或方式關心),不過基於關心子弟的安危,不少家長還是選擇站在監護的角色。學生與家長之間想法的齟齬,是否也顯示了這些家長與其子弟在面對「參與國事」的想法與做法上有所差異? 這些擔憂讀社會系的孩子出社會後將被貼標籤的家長,其實早在當年其子弟選填科系志願時,即已呈現出其對社會學的不瞭解。從父母的角度出發,教養出一個有競爭力的子弟,必須要讓他們進一個有專業訓練、可以考證照的科系就讀。從此脈絡、社會學是沒有市場的,所以不用去研究與瞭解、是可以被理解的。 【招生最常被問到的問題是:唸社會學出去能做什麼?】 資料來源:web2.yzu.edu.tw/e_news/512/img/512/大學博覽會2.gif 在每年系所招生以及夏日的校園導覽中,學生家長最常問的問題是:「讀社會學出去能做什麼呢?」而在證照掛帥、大學正在技職化以及經典人文教育被無視化的時代氛圍中,這個問題是很難回答的。因為答案要配合這個功利(一說「務實」)角度、就業能力的提問框架來對焦,先天上已經與這門學科的原始屬性有太大的出入;當然、也與大學作為「學問」的教授之處的初衷全然分離。 所以回答,要以跳脫連帶點醒的方式進行:「學社會學出去不能做什麼?」在社會系學到的能力、是一種陪你走完整段人生路的思維能力、是一種深化人文學識底蘊的培養、是讓我們反思民胞物與、社會公義以及一種養成社會瞭望台上守望者的關懷。在專業分工的時代、它不是一種純技巧的培養,卻也不會阻擋人去進而學習其他的專長技巧。或者、在現在的台灣社會中,社會學這個科系太也奢侈,誠如閩南諺語所言:「生吃都不夠、還能曬干?」不過、當一個社會缺乏這樣的理想、良心、公義原則、正義需求,以及人文思維時,被我們訓練出來的下一代、是否只會淪為「訓練有素的狗呢?」而整個大環境是以技職教育、務實功利作為培養子弟的主流思維氛圍,又怎麼能挺年少的大學生這種捍衛正義的「脫序行為」呢?這樣,與安定力量對抗的,還只是社會學、以及社會學之流所教唆出來的學生與「暴民」嗎? 在這次「社會動盪」的過程中,如果該反省的,不應該是社會學及其所貢獻出來的價值,那麼,我們該檢討的,是否應該是那種鄉愿的、只求安定不願承受動盪代價的、希望孩子回到主流思考下的主業學習,這一種息事寧人的集體潛意識? ◎對社會學的無知,反映了左派關懷的孱弱 後冷戰時代的台灣社會有深刻的左派關懷嗎?我們這個社會,是否具備了為弱勢發聲的穩固基礎了嗎?社會資源的分佈平均、合理了嗎?如果今次服貿議題撇開藍綠框架、亦暫不提「民主/獨裁」對立及台人潛意識中的「恐中/反中」情結;那麼,在全球化淫威下不得不加入各式經貿協定的台灣,到底如何在全世界的經濟版圖中找到利基?跳回較小格局則是,此次服貿的各式設定中,又是否應將分析單位還原到各行各業的總體評估上頭,先來進行一次總體檢呢?評判其後座力對社會秩序的影響?在九0年代之後,號稱進入福利國時代的台灣,難道到頭來要落了個「左皮右骨」的窘態嗎? 【社會學可以在全球化的時代,提供全方位的溝通橋樑】 資料來源:www.coesia.com/images/review/1-2011/05-det.jpg 社會學在「衝啥」?它,就是剛剛好可以在這個無人能逃脫得出之全球化浪潮下,於台灣甫進行完的「服貿/社運」政經攪動之中略盡棉力。從最宏觀的全球層級也好、從境內的資源分配也好、從集體潛意識的理路分析也好(剖析藍綠迷思、憂心技職教育掛帥將失去的人文性)、從市民社會的厚度慢慢成形的觀察也好,試圖對當前台灣的政經困境進行一種盡可能全方位的把脈,並研擬可行之應對之策。或至少嘗試向當局提出警語與建議。社會學在此、既是社會的把脈醫師、復為瞭望台上的守望者、但同時也是一位準國師的學問。 社會系在「衝啥」?在於嘗試培養出既有專業的、深度的分析能力、又具有厚實的人文人性的社會關懷、並對公義堅持的公民。這門至今對台灣人民仍極為陌生的學問(甚至是懷有敵意的學科),不正亦反映出當前我們對於社會不公義習慣性地息事寧人(嚴重者甚至漸趨冷感化)、以及左派關懷的孱弱嗎? 附註: [i]台灣於戰後處於冷戰與內戰雙重結構下,而造成馬派思維的闕如,已由文學家陳映真與清大教授陳光興提出,可參見氏著。